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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合作協議書(精選14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3K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經營合作協議書(精選14篇)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稽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路。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資訊,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2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稽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路。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資訊,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

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

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稽核,雙方合作經營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合作協議。

第三條:合作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

2、甲方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

3、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推廣活動。

4、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路。

5、乙方進行產品銷售的主要事宜。

6、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資訊,並在規定期限內彙總上報甲方。

第四條:合作收益

雙方合作所得利潤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不可抗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協議簽署地為_______市。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______檔口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範圍

雙方合作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

第二條:協議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1、甲方以提供檔口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並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________元返還甲方淨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2、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______元),不足半年部分和最後一個半年度費用一併交納。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後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外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_____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

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於______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和市場結算

1、營業時間按______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2、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______%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檔口的經營佈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檔口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戶行為規範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僱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僱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協議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築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檔口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乙方自願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裝置、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3、協議終止或提前解除滿______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需要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戶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協議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協議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範圍,不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4)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5)連續停止交易超過______個交易日的。

(6)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佈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_______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佈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協議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

4、本協議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於協議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協議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協議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協議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為履行本協議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協議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1、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公司名稱

1、合夥經營專案合夥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公司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  ___________________。

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公司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公司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的轉讓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公司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公司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公司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公司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公司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公司的內部經營和管理。

其許可權為:

1、公司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公司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公司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公司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公司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公司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公司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公司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

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公司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公司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公司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公司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公司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公司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公司所有,給合夥公司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公司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係,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輛甲方標準餐車前(0.24m×0.75m=1.8m2)廣告版面,交給乙方作為釋出廣告使用。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圖製作廣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的期限為半年。計六個月,從釋出之日起計。

三、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半年使用費為每輛車人民幣壹千元整,84輛車半年共計使用費為人民幣捌萬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面同時,向甲方無償提供84把太陽傘,傘面乙方可做廣告,但須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標”等字樣。傘面的顏色須統一為紅白相間,傘面廣告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及製作。

五、乙方廣告發布內容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認可後確定。

六、己方標準餐車中間廣告版面由乙方獨家釋出使用。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廣告支援。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應先預付總廣告費的50%給甲方,餘額50%待餐車廣告製作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叄日內通過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作協議有效期為半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九、本協議到期,雙方本著方便客戶的原則,可重新簽訂協議。

十、本協議雙方應嚴格信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協議執行,另一方享有單獨終止該協議的權利。

十二、如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晉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晉城市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公章)

乙方:晉城市有限公司     (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8

第一章 總則

中國 有限公司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連江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國家或地區) 先生,身份照(或護照)號碼: ,住址: 。

( )2、 (國家或地區)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甲、乙雙方以各認繳出資額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潤,甲、乙雙方按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

第八條合作公司生產規模為:

年產 。

第九條 合作公司向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產品 %外銷。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總額共為: 萬美元,以此為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第一期在工商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15%,其餘在年時間內全部繳清,並經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公司成立後,向股權簽發出資證明書。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憑裝置、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絡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裝置安裝、除錯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作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年度工作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款);

——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階職員;

——負責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會議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調整公司註冊資本;(四)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五)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六)公司合併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資產;(八)其它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

第二十條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務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名(全體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儲存。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五條如果一方或數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5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前條所述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前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七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在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3年。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及其它高階職員。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需的職工可根據當地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自行公開招收,擇優錄用。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解僱。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職工的工資待遇,按照中國政府及當地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公司將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三十六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以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三十七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八條: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教育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度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十條: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當積極支援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裝置,用於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經會費。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辦理。公司在中國境內設定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報送會計報表,並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公司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五條: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繳款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四十六條: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匯帳戶。

第四十七條: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銀行存款和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稽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十二章 稅務、利潤、外匯、保險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的有關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稅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併分配。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董事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五十三條: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後所得利潤歸股權所有,股東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五十四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五十五條:公司如將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第五十六條: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在中國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允許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外匯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決。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股東從本公司獲得的合法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後的資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五十九條:公司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法、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可按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六十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期限、終止、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二條:經一方提議,經董事會決議做出決定,可以在經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延長合作期限,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三條:公司提前終止經營,需董事會會決議做出決定,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十四條: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現有的土地、廠房、裝置等所有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以外財產依法進行清算,按甲乙雙方分紅比例進行利潤或虧損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五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和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於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七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產及其它

第七十五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檔案,包括:合作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傳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福建省連江縣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於 (地點)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各方於年__月__日共同出資購買品牌為,一臺牌照號為(以下簡稱為合夥車輛),該車發動機號:_______,底盤號:_________,合夥車輛價款為萬元加上掛牌、購置稅、首次購買車輛保險費總價款為萬元(全款)。

2、各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各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各方的出資比例及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2、各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於各方按份額共有。

3、合夥車輛由各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駕駛員的薪酬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4、各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5、各方同意於合夥車輛正式開始運營時,由各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並於每月31日前各方核對賬目,以確定合夥車輛的經營利潤並由各方按投資份額進行分配;若當月各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各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擔虧損。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各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四、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五、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

一、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止,並僅限於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

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

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1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在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承租的______檔口與乙方合作經營。

第一條:經營範圍

雙方合作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

第二條:協議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模式

1、甲方以提供檔口作為投資成本,乙方出資金作為運作資金並負責經營市場。乙方按每月________元返還甲方淨利潤,甲方不再收取其它方面的費用。

2、交費方式:乙方每半年交納一次合作費用(______元),不足半年部分和最後一個半年度費用一併交納。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交納第一個半年度的合作費用及風險抵押金,以後的每半年度費用乙方須提前一個月上交甲方。乙方另外申請加配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具體收費方式、標準按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保底交易額

乙方在負責經營期間,保證每年交易額不低於______萬元。

第五條:營業時間和市場結算

1、營業時間按______市場公示的交易時間執行。

2、市場銷售結算方式: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結算系統進行結算,市場方按實際交易額向賣方收取______%的交易手續費,在結算每筆交易款時通過IC卡直接收取。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整改意見。

2、有權調處涉及乙方的各類投訴和糾紛。

3、有權對檔口的經營佈局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檔口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甲方制定的經營戶行為規範及各項管理制度。

3、承擔所僱傭人員的勞動保障及人身財產安全責任,所僱傭人員應該按治安管理規定在當地派出所、甲方登記備案。

4、保證在簽訂協議時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許可經營的權利全部或部分過渡給任何第三方。

6、不擅自改變交易區位的建築結構,不轉移和損壞內部設施。交易區位裝修方案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八條:保證金

1、為保證承租檔口的正常經營秩序,充分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乙方自願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保證金不計利息)。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用該保證金先行支付:

(1)因經營活動引起糾紛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費用。

(2)拖欠的公共服務費用和由甲方代收的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市場或甲方裝置、設施損失須維修或賠償的費用。

(4)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先行墊付的相關費用。因上述事由致使保證金使用後低於約定數額的,乙方須在上述事由發生後______日內將保證金差額補齊。

3、協議終止或提前解除滿______日,若乙方沒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該保證金退還乙方。

(1)因乙方違約或違規需要承擔責任的。

(2)有客戶投訴尚未解決的。

第九條:協議解除和續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被執法部門取消經營資格的,或受到兩次行政處罰的。從事非法經營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超過一個月仍未上交承租費用或保證金差額的。

(3)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本協議權利、擅自變更或擴大經營範圍,不通過___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結算系統進行交易結算的。

(4)有重大不正當競爭行為或有場外交易行為的。

(5)連續停止交易超過______個交易日的。

(6)不服從眾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或甲方對經營佈局進行調整,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7)因自身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乙方發生上述情形被提前解除協議時,甲方不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提供交易區位的。

(2)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裝置不能正常運營,導致乙方連續_______個交易日無法交易的。

(3)因市場佈局調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3、協議期滿需要續約,乙方應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協議。

4、本協議期滿正常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於協議終止之日起或通知解除協議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移交交易區位。每拖延一日,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年度市場承租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約定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提前解除協議的,須按本協議約定的年保底交易額的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完成年度保底交易額,應按第四條約定的保底交易額補足市場交易手續費差額。

3、乙方未按時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和保證金,每逾期一日,應按千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協議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為履行本協議需要通知對方時,應以本協議載明的地址、通訊方式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3、因本協議簽訂或其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使用者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裝置更新,支援國內使用者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裝置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使用者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裝置、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及其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夥人名稱住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_______萬元出資者名稱貨幣實物其它合計出資比例_________%繳付日期。

五、稅後利潤和虧損分擔方法

企業稅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公積金_______%;

3、提取公益金_______%;

4、支付股利。

利潤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對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通過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合夥企業歇業。

七、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夥;

(1)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債務時,退夥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後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後,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登出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所欠稅款;

3、企業債務;

4、返還合夥人出資;

5、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_註冊國家: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註冊地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我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並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_____噸,成鰻_____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裝置。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裝置,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准後,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並委託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後,_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裝置、實物運至_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我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裝置、工具等;

4.協助採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後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_港或__________港的全部裝置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築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裝置、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並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裝置、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資訊;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採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託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裝置、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港。負責裝置的安裝除錯並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徵得副董事長同意後,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週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託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後,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並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許可權: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並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佈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採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並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絡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檔案;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後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許可權: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援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並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採購物件,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後,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後,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並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我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於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託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稽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於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於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並參照《關於中外合作經營專案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於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後,餘下的淨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淨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然後,合作公司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可申請並經上報批准機關批准後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准後,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於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餘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於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後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後,各項帳冊及檔案應由甲方儲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採用“_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註冊後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

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准後,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儘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並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檔案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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