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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合作協議(精選14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3W

版權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合作協議(精選14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_________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_________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_________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_________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_________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理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

(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

(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

(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

(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

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將通過_________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理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獨家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版權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原則,各方發揮各方資源優勢達成以下合作共識: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專案

1、合作

2、合作

二、雙方責權利

1、雙方整合自身資源進行合作;

2、雙方在專案上達成合作意向的,另具體擬定專案合作協議

三、合作模式:_________________再商議

四、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五年至長期

五、合作協議及其他

1、本協議是合作的總合作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體合作專案的合作模式及專案內容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版權合作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乙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 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 種和電子文件 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 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

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 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加入 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理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甲方指定 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乙方為甲方在 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

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

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

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

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

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 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通過 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理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特別約定

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版權合作協議 篇4

甲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種和電子文件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董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5.甲方指定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4.乙方為甲方在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通過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董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第三條特別約定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第四條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其他事項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版權合作協議 篇5

甲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乙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 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 種和電子文件 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 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 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指定 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 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

(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

(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

(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

(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

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 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通過 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版權合作協議 篇6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簽署:甲方:XX公司註冊地址:高____區二巷24號通訊地址:高____區二巷24號乙方:註冊地址:通訊地址:鑑於:

1. 甲方是專業從事網際網路內容服務、寬頻服務、無線增值服務和3G內容服務的專業公司。現與中國運營商合作為運營商使用者提供增值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簡訊、彩信、A、彩鈴炫鈴、明星語音、音樂視訊、手機圖片、手機流媒體等)。

2. 乙方擁有音樂製品(包括但不限於詞曲版權、表演者權等)、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以下簡稱“授權內容”)的權利所有者或權利代理人,乙方擬授權甲方在網際網路服務、增值服務、E鈴音等領域中按本協議約定使用乙方之音樂製品、音樂視訊、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由此產生的網際網路產品及增值產品等,簡稱“合作產品”)。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 合作內容

1.

1、雙方將在網際網路服務及增值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1.

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製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2.

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製作合作產品。

2.

2、甲方負責網際網路及無線通道的暢通,並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與維護。

2.

3、甲方全面負責與運營商商談接入運營商平臺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

4、甲方將合作產品利用自己的平臺、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廣平臺、合作運營商平臺等供使用者瀏覽、。

2.

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

2.

5.

1、過網際網路、A、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使用者試聽;

2.

5.

2、通過網際網路為使用者提供歌曲的線上卡拉應用;

2.

5.

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2.

5.

4、通過FA、等形式進行推廣;

2.

5.

5、通過CD、D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2.

5.

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2.

6、乙方授權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製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2.

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資訊費收益與運營商進行結算,並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

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使用者提供客戶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戶諮詢和投訴。

3. 甲乙雙方將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對本協議項下合作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分乙方的權利義務

3.

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並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3.

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並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

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釋出新專輯的CD、D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合作產品程式碼、歌迷俱樂部專用程式碼和指令、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3.

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

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衝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3.

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4.

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使用者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資訊費收入扣除運營商呆壞帳、代收手續費或資訊費分成、通訊成本後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4.

2、甲乙雙方的分成比例為70%:30%,即甲方佔純收益的70%,乙方佔純收益的30%;因乙方為個人,甲方將為乙方代交個人所得稅,具體明細按國家出臺規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資訊費收入-(全部資訊費收入中國移動代收手續費比例50%)-(全部資訊費收入壞賬率)-(全部資訊費收入稅率

5.5%)乙方分成比率30%-(個人所得稅所扣款)

4.

3、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____日將上月結算對帳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後,將乙方稅後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帳號。戶 名:開戶行:帳 號:

4.

4、若由於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檔案後,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4.

5、如運營商有關資費標準變動,甲乙雙方應按照運營商頒佈的相應規定以書面形式重新確認上述甲乙雙方的純收益分成方式。

5.、稅務

5.

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

5.

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稅款。

6.宣告與保證

6.

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宣告、陳述和保證如下:

6.

1.

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6.

1.

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6.

1.

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6.

1.

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6.

2、任何一方違反了上述宣告、陳述和保證即被視為違反了本協議的約定,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保密條款

7.

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問、授權僱員除外)洩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7.

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後________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8.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後____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8.

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9.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9.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0. 協議期限與終止

10.

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後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伍】年,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10.

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1

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1

1.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

1.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1

2. 其它條款1

2.

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1

2.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1

2.

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2.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行以下無正文)甲方:XX公司(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乙方: (蓋章)授權代表簽字: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音樂版權合作協議書格式文件到電腦,方便收藏和列印全文共3721字編輯推薦:d文件

版權合作協議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

1.甲方是專業從事網際網路內容服務寬頻服務無線增值服務和2G/3G/4G內容服務的專業公司。現與中國大陸電信運營商合作為運營商使用者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簡訊彩信IVRWAP彩鈴/炫鈴明星語音音樂視訊手機圖片手機流媒體等)。

2.乙方是音樂製品(包括但不限於詞曲版權表演者權等)、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以下簡稱“授權內容”)的權利所有者或權利代理人,乙方擬授權甲方在網際網路服務增值電信服務SKYPE鈴音等領域中按本協議約定使用乙方之音樂製品、音樂視訊、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由此產生的網際網路產品及增值電信產品等,簡稱“合作產品”)。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合作內容

1.1雙方將在網際網路服務及增值電信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製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製作合作產品。

2.2甲方負責網際網路及無線通道的暢通,並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與維護。

2.3甲方全面負責與電信運營商商談接入電信運營商平臺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4甲方將合作產品利用自己的下載平臺、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廣平臺、合作電信運營商平臺等供使用者瀏覽下載。

2.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

2.5.1通過網際網路WAPIVR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使用者試聽;

2.5.2通過網際網路為使用者提供歌曲的線上卡拉OK應用;

2.5.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2.5.4通過FLASHMV等形式進行推廣;

2.5.5通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2.5.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2.6乙方授權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製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2.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資訊費收益與電信運營商進行結算,並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使用者提供客戶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戶諮詢和投訴。

3.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並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3.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並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釋出新專輯的CDDV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合作產品程式碼歌迷俱樂部專用程式碼和指令IVR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3.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衝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3.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使用者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資訊費收入扣除電信運營商呆、壞賬、代收手續費或資訊費分成通訊成本後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電信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4.2甲乙雙方的分成比例為 %: %,即甲方佔純收益的 %,乙方佔純收益的 %。

4.3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28日將上月結算對賬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後,將乙方稅前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4.4若由於電信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檔案後,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4.5如電信運營商有關資費標準變動,甲乙雙方應按照電信運營商頒佈的相應規定以書面形式重新確認上述甲乙雙方的純收益分成方式。

5.稅務

5.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

5.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稅款。

6.宣告與保證

6.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宣告陳述和保證如下:

6.1.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6.1.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6.1.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6.1.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6.2任何一方違反了上述宣告陳述和保證即被視為違反了本協議的約定,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保密條款

7.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授權僱員除外)洩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7.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後 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受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後 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8.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9.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9.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10.協議期限與終止

10.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後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10.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1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1.1如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任何本合同有關事宜的聯絡,包括但不限於發出通知提供資料,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下述通訊資訊以上門快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除非一方書面通知對方變更通訊資訊。以上門方式送達的,在對方簽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的,在傳真或電郵進入指定的特定系統時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快遞公司應為合法註冊公司,快遞程序可通過網路或電話進行查詢),在快遞發出後第五日視為送達。

甲方指定人員姓名: 乙方指定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變更上述通訊資訊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變更後的聯絡資訊自到達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照章納稅。本合同約定的應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均為稅前報酬,甲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按照法律規定代扣代繳。

11.4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2.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合同的效力

13.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3.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3.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版權合作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作者: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製片人:________________

製片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 作品改編成同名電視劇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作品的名稱:

二、交付作品的形式:未出版的作品,交付列印稿及電子文件。

三、作品的字數:________ 字,共________集。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採用作品發行利潤分紅方式支付轉讓費;只要本作品產生的版權,電視劇發行、音像如VCD、DVD、CD、網路視訊、形象品牌、延伸產品等費用,在回報完投資商的投入後,甲方佔有_____%,乙方佔有_____%利潤分紅;

2.乙方支付轉讓費採用____________方式;

3.乙方支付轉讓費的期限:本作品發行產生的利潤確定後的10個工作日。

六、乙方權利:

甲方同意將作品的下列專有權轉讓給乙方:

1.將文學作品改編為電視劇劇本;

2.根據由文學作品改編而成的電視劇本拍攝電視劇、電影,在國際傳媒市場發行(播放);

3.甲方還可以將其所拍攝的電視劇製作成各種音像製品發行,同時也可以網路的形式發行該電視劇。

七、甲方的擔保義務:

1.該作品系甲方自己創作,同時自己合法享有所轉讓的一切專有權,該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權的內容;

2.該作品不包含任何誹謗他人的內容;

3.所轉讓的權利不能同時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抵押財產或其他財產轉移給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為禮物贈與任何第三方;

八、乙方對原作修改權的範圍限制:

依據《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四)項的規定,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不受傷害,甲方同意乙方導演在拍攝中依據劇情和環境而有限度修改劇本,但是乙方必須保證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前提下認真如實地操作。乙方如需要另請甲方,應經甲方書面認可。涉及署名方式,更動重大情節內容,調換人物關係,更改片名等等,應得到甲方的認可。

九、甲方收回權利的條件:

如果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年未開始拍攝,在商定的時間內未完成,甲方有權要求收回所轉讓的權利;如果屆時乙方已將其中部分或全部權利再轉讓給第三方,則乙方負責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權利。

十、乙方的義務:

1.根據作品製成電視劇,負責該作品的審批、拍攝、製作、發行;

2.以該作品為基礎製成的電視劇發行後,按發行利潤的費用支付甲方報酬。

十一、乙方能否再轉讓改編權,由雙方另行商定。

十二、乙方有權將轉讓著作權的部分從屬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三、保密協議

1。在根據由文字作品改編而成的文學劇本攝製的電視劇公映之前,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電視劇相關的一切資訊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資訊。

2。甲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乙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四、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保密協議,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五、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由甲方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製片單位: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版權合作協議 篇9

科技公司版權合作協議書

甲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乙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 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 種和電子文件 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 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 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 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理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 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 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

(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

(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

(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

(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

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 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通過 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理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版權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

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種和電子文件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董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

係數一是指:(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

我們通過

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

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董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

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版權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_________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_________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_________種(電子文件是指2、72、2、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_________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_________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理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_________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_________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_________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_________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_________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董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_____%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_____%×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

係數一是指:_________

(從下列序號中選擇)

(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____%;

(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_____%;

(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_____%

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_____%;

6.每年______月______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_____月______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

我們將通過_________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______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

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董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獨家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可預見的,不能克服的,且無法避免的,並阻礙該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形,包括地震、天災、叛亂、暴動、內亂、戰爭、任何政府政策、法律法規的調整以及政府行為等其他事由或因素。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受影響的一方因此無法履行任何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則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因此受阻履行的義務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且受阻履行義務的一方免除相應違約責任。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還應當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減小到最低程度。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超過____日並且各方未能就公正的解決辦法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協議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

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_____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應當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版權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_________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

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

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_________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_________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_________種(電子文件是指

2、7

2、

2、dc、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為其在_________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_________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理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

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215;15%2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215;係數一)。係數一是指:

(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

(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

(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

(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

6、每年____月____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____月____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將通過_________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理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

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

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

第三條

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____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數字版權合作協議樣本文件到電腦,方便收藏和列印全文共2593字編輯推薦:d文件

版權合作協議 篇14

音樂版權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地址:

委託人: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

1.甲方是專業從事網際網路內容服務寬頻服務無線增值服務和2G/3G/4G內容服務的專業公司。現與中國大陸電信運營商合作為運營商使用者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簡訊彩信IVRWAP彩鈴/炫鈴明星語音音樂視訊手機圖片手機流媒體等)。

2.乙方是音樂製品(包括但不限於詞曲版權表演者權等)、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以下簡稱“授權內容”)的權利所有者或權利代理人,乙方擬授權甲方在網際網路服務增值電信服務SKYPE鈴音等領域中按本協議約定使用乙方之音樂製品、音樂視訊、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由此產生的網際網路產品及增值電信產品等,簡稱“合作產品”)。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合作內容

1.1雙方將在網際網路服務及增值電信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製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製作合作產品。

2.2甲方負責網際網路及無線通道的暢通,並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與維護。

2.3甲方全面負責與電信運營商商談接入電信運營商平臺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4甲方將合作產品利用自己的下載平臺、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廣平臺、合作電信運營商平臺等供使用者瀏覽下載。

2.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

2.5.1通過網際網路WAPIVR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使用者試聽;

2.5.2通過網際網路為使用者提供歌曲的線上卡拉OK應用;

2.5.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2.5.4通過FLASHMV等形式進行推廣;

2.5.5通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2.5.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2.6乙方授權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製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2.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資訊費收益與電信運營商進行結算,並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使用者提供客戶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戶諮詢和投訴。

3.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並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3.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並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釋出新專輯的CDDV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合作產品程式碼歌迷俱樂部專用程式碼和指令IVR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3.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衝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3.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使用者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資訊費收入扣除電信運營商呆、壞賬、代收手續費或資訊費分成通訊成本後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電信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4.2甲乙雙方的分成比例為 %: %,即甲方佔純收益的 %,乙方佔純收益的 %。

4.3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28日將上月結算對賬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後,將乙方稅前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4.4若由於電信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檔案後,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4.5如電信運營商有關資費標準變動,甲乙雙方應按照電信運營商頒佈的相應規定以書面形式重新確認上述甲乙雙方的純收益分成方式。

5.稅務

5.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

5.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稅款。

6.宣告與保證

6.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宣告陳述和保證如下:

6.1.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6.1.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6.1.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6.1.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6.2任何一方違反了上述宣告陳述和保證即被視為違反了本協議的約定,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保密條款

7.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授權僱員除外)洩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7.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後 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受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後 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8.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9.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9.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10.協議期限與終止

10.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後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10.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1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1.1如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任何本合同有關事宜的聯絡,包括但不限於發出通知提供資料,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下述通訊資訊以上門快遞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除非一方書面通知對方變更通訊資訊。以上門方式送達的,在對方簽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的,在傳真或電郵進入指定的特定系統時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送達的(快遞公司應為合法註冊公司,快遞程序可通過網路或電話進行查詢),在快遞發出後第五日視為送達。

甲方指定人員姓名: 乙方指定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變更上述通訊資訊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變更後的聯絡資訊自到達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之規定,照章納稅。本合同約定的應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均為稅前報酬,甲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按照法律規定代扣代繳。

11.4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12.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合同的效力

13.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3.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3.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