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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代理合同協議(精選12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71K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1

_________(日期)由_________(下稱版權許可人)與_________(下稱出版者)訂於_________(地點)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精選12篇)

第一條 版權許可人以第三條所述報酬為代價,授予出版者下列專有許可和權利

(選擇方案甲)以圖書形式複製出版由_________著,名為____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於_________(下稱合同地域)發行。

(選擇方案乙)對由_________著、名為_________的作品(下稱作品)以_________文進行翻譯,並以圖書形式複製出版該譯本(下稱譯本),於_________(下稱合同地域發行)。

第二條版權許可人向出版者擔保其確有全權訂立本合同並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權利的權利人:擔保作品系獨立創作並絕無違反已有版權許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權利,或內容違反法律等情事。版權許可人違反上述擔保義務時,出版者因此涉入訴訟及交付訴訟費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費用支出),均由版權許可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條所定擔保義務和賠償責任存至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出版者於本合同訂立時向版權許可人一次總付(或作為版稅_________的一部分預付)金額_________(並於作品或譯本出版時再向版權許可人預付金額_________)。上述版稅依所出版的圖書的零售價計算並按已銷售的每冊圖書支付。

第四條 (選擇方案甲)出版者複製作品時不得進行任何更改和刪節。

(選擇方案乙)出版者應自擔費用聘人進行準確忠實的翻譯。對原作品的任何刪節均應事先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譯本的名稱應經版權許可人書面許可。經版權許可人要求,譯本的定稿也應交付其認可。

第五條(選擇方案甲)出版者應保證於每冊複製本上適當顯著地標明作品名稱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諾於複製本扉頁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稱(_________)和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還應於複製本扉頁印明下列版權標記:

符號(C)(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權人姓名。

(選擇方案乙)出版者應保證於每冊譯本上適當顯著地標明原作品名稱和原作者姓名,並適當顯著地標明譯者以示其譯者身份。(出版者允諾於譯本扉頁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稱(_________)和原作品(_________)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還應於譯本扉頁印明下列版權標記:

符號(C)(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權人姓名;以及

符號(C)(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譯本的初版年份,譯本的版權人姓名。

第六條 出版者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於_________個月以精裝(或平裝)版本出版該作品(或譯本)_________冊。

圖書售價可由出版者按國內同類圖書的售價確定。

作品(或譯本)出版後,出版者應即時將出版期日、該版準確印數及圖書售價通知版權許可人。

第七條 出版者應自擔費用對作品進行有效推銷;保證圖書持續供應和適時重版,以滿足實際需求。

第八條除雙方約定為銷售印刷的該版冊數外,出版者可加印標準貿易版本印量的_________%(及以後每版印量的_________%),不計版權報酬。上述加印圖書只能作於更換殘貨和為報刊評論免費贈送樣書。

第九條出版者應將其初版的_________冊贈書及以後依本合同所出版每版的各_________冊贈書於出版後寄送版權許可人。除應得贈書外,版權許可人有權另外按零售價通行的最大批發折扣購買圖書供本人或其繼承人自用。

第十條作品(或譯本)出版後,遇有三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為_________冊以下時,出版者可減價銷售餘存圖書或送紙廠化漿,但應事先通知版權許可人,版權許可人可於30日內按能證實出版者接受過的最低售價購買全部或部分餘存圖書。

減價銷售或化漿的圖書按實銷額計算版稅,但出版者已支付整版版權報酬者除外。

第十一條 版權許可人以下面約定的報酬為對價,於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地域內另授予出版者下列附屬權:

(一)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報刊摘錄許可權。

版權許可人從淨收入中所得份額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

(二)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報刊連載許可權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前_________%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

(三)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廣播電視節目等公開朗讀許可權

_________%

(四)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圖書俱樂部版權許可權

與標準貿易版本同期出版_________%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

(五)作品(或譯本)的袖珍版本許可權

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_________%

(六)作品(或譯本)的非專有機械複製許可權

_________%

(七)作品(或譯本)的公共租賃報酬徵收權

_________%

(八)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版者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結算銷售額及依本合同所獲其他收入的帳目,並於_________日內將版權許可人應得款項匯至其帳戶_________上。

第十三條 對於依本合同所出版的作品(或譯本)的所有版本,出版者應收集剪報、介紹、評論等,並將一份副本寄送版權許可人。

第十四條 凡未於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均由版權許可人保留。

第十五條 凡於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僅由出版者本人行使,非經版權許可人事先書面授權,不得轉讓。

第十六條 遇有出版者停業清算情事,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歸於消滅。

第十七條如於第六條所定期間,出版者未能出版作品(或譯本)(或使作品(或譯本)絕版或脫銷並未能於6個月內印行新版供應市場),版權許可人應再指定一合理期限使出版者履行其義務。該期限屆滿後,或標準貿易版本出版後遇有三年滯銷而致年均銷售量為_____冊以下時,版權許可人可撤銷經本合同授予出版者的所有權利,但不影響其依本合同已得或屆時應得報酬的請求權和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亦不影響出版者依本合同獲權授予第三人許可的效力。經版權許可人要求,出版者未能出示庫存圖書_________冊以上者,推定圖書脫銷。

第十八條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由_________(某國法院)管轄,本合同和履行適用_________(某國)法律。

第十九條 雙方另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許可人:_________ 出版者:_________ 影視版權轉讓協議書4

稿件題目:_____________

甲方:稿件全體作者

乙方:《_______》編輯部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保證本稿件的內容未曾正式發表過,無一稿兩投。

2.保證文中無政治錯誤,無政治、軍事和科學技術洩密情況,並已經過作者單位科研管理部門保密審查(蓋章證明)。

3.保證全體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沒有異議。多單位合作的稿件,保證單位排序沒有異議,且無智慧財產權糾紛。在論文修改過程中,如有增減作者或變更署名單位,需全體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單位出具證明。

4.由論文的通訊作者(未標註通訊作者的由第一作者)負責論文的修改、答疑、校對、支付審稿及其他出版費用、處理單行本及稿酬等與稿件有關的所有事宜。

5.文責自負。如出現與1~4項不符的情況,由作者承擔一切責任並負責賠償編輯部的損失。

6.稿件接受發表後,作者將稿件的各種出版權(包括紙型出版權、複製、發行、翻譯權以及光碟、網路等電子媒介的出版權等)轉讓給《生物多樣性》編輯部。

7.通訊作者審讀全文,包括:全文學術觀點和文字表達無誤;資料及圖表正確無誤;名詞術語規範;統計學處理正確;法定計量單位正確;參考文獻與原文逐一核對無誤。

8.支付版面費。

9.稿件發表後,作者有權將文章PDF格式的全文連結到個人或本單位網頁上,或傳送給相關人員。編輯部提供免費下載服務。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請全體作者認真閱讀本協議書後簽字,並請註明作者序號(如: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編輯部)的義務及責任:

1.尊重作者的著作權,對文章的改動需徵得作者同意。

2.文章正式發表前給作者寄送或傳真校樣。

3.文章發表後贈送當期刊物1本,單行本_______份。如需加印,作者需支付印刷費人民幣_______元/份。

4.文章發表後_______個月內將稿酬及版權轉讓費(合計_______元/印刷頁)一次付清。

上述約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2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北京市立聞達資訊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西路61號519室

電話: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路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路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影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資料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伺服器、軟體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網際網路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件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件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宣告擁有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件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宣告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___有限公司

地址:_市__路__城__室

鑑於:

1、甲方是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之完整著作權和鄰接權的合法擁有者。

2、乙方是擁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唱片發行公司,適於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的出版發行。

3、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決定就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權及鄰接權的錄音錄影製品《黃貞伊原聲碟》之事宜簽訂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授權內容

1、授權節目:(暫定名)之所有影音製品,曲目見附件一。

2、使用載體:cd。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權節目之專有複製、發行權和專有資訊網路傳播權。

4、授權區域:中國大陸地區。

5、授權期限:三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第二條關於節目複製發行:

1、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授權區域內的專有複製、發行權。

2、甲方負責在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提供質量完好的cd-r格式的母盤。

3、甲方負責提供報批、封面設計、發行、宣傳所需之全部資料,如設計圖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簽名、錄音錄影花絮片段、mtv宣傳碟及甲方的商標樣圖等。

4、甲方在提供母盤的同時向乙方免費提供該授權節目的5首主打歌曲的mv(時間長度約為30分鐘/首),以供乙方宣傳使用。

5、依照音像行業的慣例,乙方有權在該授權節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標,亦有權合理使用甲方商標用於該授權節目之必要宣傳。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標,甲方應向乙方作書面通知並附付該商標的樣圖。否則,視為預設許可使用。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商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6、乙方負責授權節目的出版報批、生產、複製及封面包裝的設計、印刷、上市發行、營銷宣傳。

7、乙方可在授權節目之封面、海報及電視、網路、電臺、多媒體、通訊、平面雜誌等宣傳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但僅限於本協議目的之用途。

8、授權節目上市發行後,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計50張,但甲方不得將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於任何營利性商業用途。

9、在授權有效期內,如發現有侵犯該授權節目之著作權、鄰接權的行為,乙方有權自主決定向侵權者採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一切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甲方應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條關於資訊網路傳播

1、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專有資訊網路傳播權,即乙方有權與提供移動增值服務的公司(下稱sp商)或電信運營商合作,通過提供電信增值服務,供終端使用者付費使用mobiledevice點播或下載該授權節目。

2、授權使用的業務範圍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電信增值服務業務種類。

3、出於電信增值服務的需要,乙方有權許可合作第三方對該授權節目進行數位化編譯或重置,但此用途僅限於本協議項下之電信增值業務。

4、自乙方開展該等業務之時起,乙方將定期向甲方通報資訊網路傳播的授權使用情況,並將每三個月與甲方結算一次資訊網路傳播業務的收益。

5、結算方式為扣除合作之sp商的運營成本、收益分成及電信運營商的通道費、代收資訊費(代收資訊費的比例依據電信運營商的執行標準)後,每月資訊費淨收入由雙方按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方50%,乙方50%。乙方屆時提供的收益報表及相關憑證將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6、如因合作之sp商或電信運營商遲延結算的原因致使無法按時提供收益報表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同時收益結算期限順延,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對授權節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權及鄰接權,並保證對其提供的設計資料及商標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甲方擔保確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協議約定事項的權利,其許可乙方使用並不構成對相關著作權人、鄰接權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權。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甲方保證將應乙方要求出具該授權節目之完整的版權證明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授權節目之歌曲的詞曲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影製作者及相關權利人的授權使用證明等(見附件二)。

3、甲方保證在授權期限內不再將授權節目之任何載體形式的出版、發行權及資訊網路傳播權轉讓或授權給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範圍、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權節目內容。

5、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版稅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時支付足額的版權使用費。

第五條版費結算

1、支付標準:甲方按保底銷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製作成本費用,即版費,具體標準如下:

其中:

a)cd版費:甲方以元/張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負責生產成品並通過乙方銷售渠道進行銷售。

b)甲乙雙方按照銷售利潤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結算方式:

a)自合同簽訂生效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30%;

b)自雙方對該授權節目之設計定稿確認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30%;

c)自該授權節目上市發行之日7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30%

d)該授權節目實際銷售回款超過保底總額後,每三個月向甲方結算分益。

3、自本協議簽訂之後,乙方須依約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人民幣向甲方交付著作權使用費。甲方應於收款的同時根據每次收款金額向乙方開具等額正式發票。

第六條保密條款

對涉及雙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資訊,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接觸或瞭解到的對方未公開的資料和資訊,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關資料和資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約或延遲或不履行本協議條款而導致相對方發生損害時,違約方不但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按守約方損失的一倍計算。

2、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保證條款之重大違約行為的,守約方無須事先徵得違約方同意,即可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如因前款違約行為造成對第三方侵權損害的,違約方還應負責出面解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明檔案,並應盡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60天或存在明顯無法恢復履行本協議情況的,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第九條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就本協議內容或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提前解除或終止不影響各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於乙方取得出版發行審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壹年。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4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的圖書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路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路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影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資料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伺服器、軟體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網際網路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件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件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宣告擁有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件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宣告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

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5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路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路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影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資料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伺服器、軟體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網際網路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件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件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宣告擁有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件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專案(下稱“該專案”)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專案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專案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登記費

合計(大寫)人民幣

乙方指定帳號為: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7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軟體著作權登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諮詢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就甲方軟體著作權登記事宜提供相關諮詢和服務,協助甲方取得相應的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軟體資訊資料盡職、盡責地為甲方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事宜;

2、乙方應當在有關部門下發證書後,協助甲方辦理軟體著作登記證書補助,並及時將證書交付給甲方;

3、按甲方確定的登記計劃要求,乙方全權處理及負責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全過程,直至獲得證書;

4、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企業資訊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有發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至少人民幣壹萬元的賠償。上述保密為永久性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解除;

5、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全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書面建議和意見。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委託諮詢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檔案和資料不構成對他人的侵權且無權屬糾紛:

2、甲方從乙方獲取證書之後需及時將應付款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委託諮詢服務費用

1、乙方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後,乙方按每件軟體著作權登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共 件,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整)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該費用包含辦理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官費);

2、付款方式:在甲方拿到證書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專案諮詢和服務費用按件支付,支付金額(人民幣)=證書件數_ 元/件。

3、結算方式:經雙方商定採用對公轉賬方式付款,乙方提供本諮詢服務應收 款項的服務發票。(注: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義務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4、乙方完成委託諮詢和服務事項後,本協議終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加賠償;乙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加賠償;

2、乙方無正當理由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義務之一的,甲方有權保留追加賠償的權利;

3、因不可抗力或者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導致業務延誤的,雙方同意業務繼續進行,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因上述原因導致業務無法繼續辦理的或者甲方不符合相關條件原因導致沒有繼續辦理必要的,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利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在前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票據報賬的形式)。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協議條款的變更

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經對方同意,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方生效,否則相對方將不予承認變更後的協議。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簽訂蓋章之日起,到甲方拿到證書並支付合同金額給乙方為止。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在甲方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結代理事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協商順延期限。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日期:

年 月開戶行: 戶名:____有限公司 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軟體著作權登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諮詢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就甲方軟體著作權登記事宜提供相關諮詢和服務,幫助甲方取得相應的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已確認甲方符合軟體著作登記條件。乙方應勤勉、盡責的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軟體著作權登記事宜;

2、乙方應當在有關部門下發證書後,無償協助甲方辦理成都市軟體著作登記證書資助,並及時將證書交付給甲方;

3、按甲方確定的登記計劃要求,乙方全權處理及負責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全過程,直至獲得證書;

4、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企業資訊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有發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至少人民幣壹萬元的賠償。上述保密為永久性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解除;

5、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全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書面建議和意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委託諮詢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檔案和資料不構成對他人的侵權且無權屬糾紛:

2、甲方從乙方獲取證書之後需及時將應付款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委託諮詢服務費用

1、乙方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後,乙方按每件軟體著作權登記人民幣元(大寫:元整),共件,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整)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該費用包含辦理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官費);

2、付款方式:在甲方拿到證書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專案諮詢和服務費用按件支付,應付金額(人民幣)=證書件數*元/件;

3、結算方式:經雙方商定採用轉賬方式付款,乙方提供本諮詢服為應收款項除官費以外剩餘部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官費部門為版權局出具的官票)。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義務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4、乙方完成委託諮詢和服務事項後,本協議終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加賠償;乙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加賠償;

2、乙方無正當理由違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義務之一的,甲方有權保留追加賠償的權利;

3、因不可抗力或者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導致業務延誤的,雙方同意業務繼續進行,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因上述原因導致業務無法繼續辦理的或者甲方不符合相關條件原因導致沒有繼續辦理必要的,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利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條款的變更

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經對方同意,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方生效,否則相對方將不予承認變更後的協議。

第九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簽訂蓋章之日起,到甲方拿到證書並支付合同金額給乙方為止。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在甲方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之日起2個月內辦結代理事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協商順延期限。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訂時間: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專案(下稱“該專案”)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專案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專案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登記費

合計(大寫)人民幣

乙方指定帳號為: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專案(下稱“該專案”)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2.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3.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專案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資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絡人”、“聯絡電話”等專案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登記費

合計(大寫)人民幣

乙方指定帳號為: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11

一、服務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版權登記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託,具體商標參見第2條:

2、委託事項具體情況:

(1)版權權作品名稱:

(2)版權登記的時間: 個工作日

(3)版權登記的型別:美術版權

3、乙方受託事務:

版權登記的諮詢、檢索、指導、;

代理相關版權登記申請文書的製作、報送;

代理相關版權登記書件的發放;

反饋相關資訊。

4、客服電話:

二、服務期限

版權登記申請服務期限為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至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下發版權登記證書之日止。

三、甲方權利義務

1、授權乙方開展工作,適時瞭解工作的進展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2、配合乙方開展工作,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甲方須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如果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按協議約定支付費用。

四、乙方權利義務

1、認真履行甲方委託的事項,接受甲方監督,及時回答甲方提出的問題。

2、適時瞭解案件的進展程度,及時向甲方反饋資訊。

3、按協議約定收取商標局官費和代理費。

五、服務費用、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收官費+代理費:共計 元,即 元整(登記數量: 件,費用/每件: 元)。

2、甲方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

3、乙方賬戶(附加付款憑證該合同生效):

銀行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卡 號:

六、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未能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2、由於甲方未及時支付費用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由於乙方未及時報件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的,乙方雙倍退還甲方已付費用。

4、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歸咎於甲乙雙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的,本協議自行解除。

5、乙方未能盡到保密義務,導致甲方的商業祕密、資訊或者申請專利的資訊洩露或者故意、過失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損害包含但不限於:甲方直接銷售額損失、維權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差旅費用等),且最低不低於甲方付給乙方全部費用的二倍。

七、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對於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獲悉的有關對方技術、市場、客戶等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八、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件、電子掃描件有效),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雙方指定聯絡人變更的不影響合同履行,但須及時通知對方。

本協議未明確事宜雙方可在公正、平等的基礎上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版權代理合同協議 篇1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託和代理期限:

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的圖書________等共____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_______網路事業傳播部、_______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路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影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資料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伺服器、軟體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網際網路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件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件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宣告擁有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件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宣告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錄:

甲方委託著作的名稱、出版社及isbn書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