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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協議(精選3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5W

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協議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協議(精選3篇)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專案開發,專案名稱暫定為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專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號地塊專案合作開發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合作開發建設的地塊位於,地塊出讓編號為號,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摺合×畝,地塊具體四至以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為準,現該土地使用權正由××區國土資源局採用掛牌方式出讓,如甲方按本協議規定順利摘取該土地使用權用於商品房開發,則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組建專案公司開發。該地塊四周尚未掛牌的______畝土地在後期能順利摘牌的情況下也納入合作範圍。

第二條 雙方共同出資組建房地產開發專案公司進行合作開發。

1、專案公司在甲方摘牌競得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後______天內正式按《公司法》組建。

2、專案公司名稱雙方另行協商,最終以工商部門註冊核定的名稱為準。

3、專案公司註冊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________萬元,佔______%,乙方出資_____萬元,佔_____%,雙方均以貨幣資金出資。

4、專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信嶽擔任。

5、專案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建立董事會、股東會三級法人治理結構。董事會由5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3人,乙方選派2人,甲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董事長。由3人組成,其中甲方選派1人,乙方選派2人,乙方選派人員中推薦1人任召集人。各級治理機構按《公司法》規定行使各自職權,其中,對專案規劃、設計單位、施工及裝置招標、對外融資、銷售策劃及定價等重大事項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項目公司方可實施。

6、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財務人員由雙方派員組建,公司總經理、工程部經理、前期部經理、出納由甲方派出,總經理由董事會兼任,常務副總、財務經理、營銷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雙方派出人員須具備雙方基本認可的崗位勝任能力,其他人員待公司成立後確定。經營班子許可權須雙方股東研究一致同意後書面統一授權。

7、專案公司須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評估等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專案公司開發的土地為上述第一條所指地塊,地塊的取得、手續的辦理、地價的確認等具體約定如下:

1、甲方負責該地塊的摘牌,並在專案公司成立以後及時協助完成以專案公司為主體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手續(辦證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專案公司承擔)。

2、鑑於摘牌土地為毛地,雙方約定由甲方負責將毛地轉化為淨地的投資建設。所謂“淨地”是指完成“七通一平”(通電、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路、通訊、通燃氣、通熱力至開發地塊及地面平整)具備開發建設條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證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場地平整使土地具備開工建設條件,原則上在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

3、專案公司取得淨地的價格確定為______萬元/畝,其構成為實際支付給土管部門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具體單價以最終的摘牌價為準)、支付給甲方的甲方為取得土地已經發生的各項支出、甲方在將“毛地”轉化成“淨地”過程中尚需發生的各項支出。

號地塊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的拆遷和補償,尤其是閒林鎮裡項村地塊拆遷和補償由甲方負責,其費用已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號地塊的競得價為該幅地塊的總價款,佔總價款_____%的可作為基礎設施配套抵扣的款項、及按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額抵扣的徵地成本包括在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之中,由甲方承擔。

4、如果以_______萬元/畝作價的土地總價款中扣除實際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讓金及由專案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為淨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額的,差額部分由甲方開具正式票據給專案公司,該部分差額如稅務部門認定不能稅前列支,責任由甲方承擔,其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

前款由專案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項用於土地毛地轉化為淨地的支出,甲方應負責由收款單位向專案公司開出合法的可以計入專案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專案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所有費用,甲方均應向專案公司開具合法的可以計入專案成本的完稅發票,否則,其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有關資金配套、款項支付、利息支出等雙方約定如下:

1、專案公司的資金投入根據雙方的股權比例進行相應配比並及時到位,資金返還也按雙方的股權比例返還。

2、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投入專案公司的相應的配套開發資金應全部匯入專案公司帳戶,專案公司的開發經營支出一律從專案公司的帳戶中支付。

3、專案在具備融資條件時,雙方同意以專案公司為主體對外抵押融資,並保證資金的封閉運作。

4、專案公司開發資金甲、乙雙方應根據專案實際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權比例配套投入並承擔,具體約定如下:

(1)註冊資金:以第二條第3款約定的註冊資金總額按股權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專案公司在公司成立後______天內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萬元,同時由甲方開具票據。

(3)土地出讓金: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總價一次性由甲、乙雙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轉淨地開支:即以每畝______萬元的作價與實際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和已支付的______萬元的差額,其中的______萬元在留和路延伸段開工時支付,其餘在專案公司成立後_______個月內由專案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專案開支及成本:包括各項規費、管理費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權比例配套投入。

5、雙方投入本專案的資金除註冊資金以外作為專案公司向股東借款,由專案公司支付利息費用,利率約定為年息_____%。

第五條 鑑於地塊周邊尚有甲方已徵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權的土地____畝,雙方約定甲方必須負責以專案公司為主體在______年_____月前摘牌取得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國家巨集觀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後也按本合同的條件以_______萬元/畝的淨地價格進入專案公司,合併進行開發,“毛地”轉“淨地”費用同樣由甲方承擔,資金在土地摘牌後由專案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鑑於可能在售樓過程中雙方均需在價格上照顧部分業主,雙方約定在售價確定的基礎上安排______萬元作為優惠額度,由甲、乙雙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銷售,甲、乙雙方分別按各自的股權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萬元,乙方_____萬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額度,將在專案分利時扣除稅金後按對方股權比例補貼給對方,未用足額度則由乙方以分利時提前享受。

第七條 考慮到客觀存在的一些因素,雙方約定本專案在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原則性問題並且雙方無法協商時,任何有異議一方均有權要求終止專案公司並清算,同時有權要求以本專案施工圖為基礎按各自股權比例分配各種型別的房產,所分配房產的單方成本原則按____元計算,單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區配套、規費、設計規劃費用、綜合管理費用、資金成本等。

第八條 為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定本協議之後支付給甲方定金______萬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如甲方摘牌,在專案公司成立後第_____個工作日返還定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生甲方摘得土地後如拒絕按本協議規定與乙方組建專案公司合作開發的,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提出放棄合作,甲方有權沒收全部定金。

2、如由於任何一方原因導致專案公司受第三方追索使專案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由該方承擔。

3、在合作開發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2款,使專案延滯開發和銷售,甲方補償乙方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的_____%作為賠償,遲延超過____個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賠償比例。

4、專案公司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的股權比例向乙方返還房產投入的配套資金的,應按乙方已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的____%進行賠償,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5、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雙方確定的時間向專案公司投入配套資金的,違約一方應按對方已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的___%進行賠償。如逾期超過5個月的,每月超過1%的賠償比例。

6、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不參加23畝土地使用權的摘牌或參加但不摘取23畝土地使用權的,應按乙方投入專案公司資金總額的  %進行賠償,賠償金在明確責任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7、雙方必須就各自派出人員的個人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如發生因個人違法、違規、惡意操作使專案受損,專案公司可通過適當途徑追究個人的經濟與法律責任,派出方同時也須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本協議第八條外,本協議終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條款如有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抵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專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經雙方股東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擔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及時協商,根據協商意見進行修改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在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地:

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協議 篇3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專案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專案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於該專案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專案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專案:指 “a”商品房專案。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專案概況

1、專案位置: 山

2、專案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專案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專案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專案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專案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專案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專案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專案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專案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專案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專案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專案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專案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

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專案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專案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專案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專案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萬元的標準在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專案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專案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專案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專案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專案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專案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專案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專案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專案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專案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專案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檔案。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專案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專案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檔案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專案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專案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專案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專案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專案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檔案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專案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為乙方承包經營專案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為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專案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檔案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專案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專案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專案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專案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專案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專案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專案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專案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