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作為集體土地使用權人、乙方作為出資方,雙方合作興建住宅樓。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並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合作建房,甲方提供使用權屬自己的、位於江北市鼎棋鎮幸福居委會新屋地村宅基地一塊,基底面積合計約五仟貳佰捌拾伍平方米,乙方負責出資在上述土地上建造地下一層、地上八層的住宅樓一幢,總建築面積約五萬貳仟柒佰平方米。
2、雙方同意以甲方的名義建房,甲方負責辦理相關報建手續,辦理報建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施工,並承擔施工費用,甲方負責協調有關主管部門和相鄰關係。
二、產權分配
樓房在約定施工期限內完工後,按以下方法分配,雙方對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權、轉讓、出租等收益權,相互不得干涉。
1、該樓房第一層至第六層屬甲方所有。地下車庫三間屬甲方所有。
2、該樓房地下車庫及七層至十八層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3、乙方取得該樓房所有權部分和地下車庫所有權部分在使用許可權內無需經甲方同意,可以向第三方以轉讓、出租或其它方式進行處臵該使用權,甲方無權進行干涉。在使用許可權內,第三方亦可以同樣的方式處臵該使用權,甲方無權進行干涉。在使用許可權屆滿後,甲方無償收回樓房,乙方或第三方需在使用許可權屆滿後一個月內搬出樓房。
4、房屋產權證辦理所需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與乙方無關。
5、若日後的法律規定可以辦理各分割產權證,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或第三方進行辦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或第三方負擔。
6、建成毛坯房後雙方即可分配房屋,室內裝修費用由各自承擔。
7、甲方有義務協調有關部門,給雙方各自獨立的單元辦理各自獨立的門牌號。
8、樓房建成後,如遇國家徵收或徵用,國家的經濟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產權分配比例進行共享。乙方若已向第三方轉讓處臵的,則該權利歸屬受讓方的第三方享有。
三、施工要求
1、施工圖經甲方稽核通過。甲方應當在_年_月_日前完成舊房的拆遷和土地平整。拆遷費用和報建費用由乙方承擔。
2、施工期限:從_年_月_日開始至年_月_日完成。
3、自施工日起,如發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樓房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涉及施工的`債務糾紛,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在建造過程中,如果發生土地權屬、相鄰關係糾紛等問題,則由甲方負責解決,所需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此延誤的時間,則施工期限相應順延。
四、工程質量
1、本樓按雙方共同確定的有效圖紙方案進行興建,主體為框架結構,外牆砌磚十八牆,內牆砌十二牆,水泥沙漿砌牆、批蕩。按國家有關建築工程質量規定進行安全施工管理,每個主要工序環節應由甲乙雙方或有關技術人員按圖紙要求進行驗收核對,符合要求方可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並待處理,處理妥當後才能繼續施工。
2、乙方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鋼材、水泥進行建築施工;該建築主體為框架結構,樓房的裝修屬於乙方負責部分:樓房外牆貼上紙皮磚;套房內牆批水泥灰沙;統一安裝陽臺、衛生間、廚房排水排汙管道;窗戶、陽臺落地門安裝國標鋁材製作的鋁合金窗,窗頁安裝0.5釐米厚的玻璃;入戶大門安裝不鏽鋼套門;樓梯安裝大理石梯級、不鏽鋼扶手;樓梯貼瓷片至樓梯頂、樓梯底面刮膠。負責把自來水管道
安裝到廚房或衛生間,把供電線路安裝到所有住戶門口。
3、乙方保證建築的樓房質量合格,在樓房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一年內,發生的常見工程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不承擔責任,一年期滿後,按“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處理。
4、該樓房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後,甲乙雙方都不能隨意改變樓房原設計的結構、功能和增添負荷受力等附加設施,如果有一方經過仔細考慮,確實需要做某部位改動,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否則,涉及安全問題,一切安全責任由實施方負責,並要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五、其它約定
1、外牆無法貼上紙皮磚部分批水泥沙漿和水泥油。
2、屬甲方所有的商鋪,乙方不負責安裝卷閘門。屬甲方所有的三間地下車庫,乙方不負責安裝鐵門。
3、一樓樓梯出入口大門安裝不鏽鋼門,地下車庫出入口安裝卷閘門,由乙方負責所需費用。
六、法律責任
1、甲方內部如因分得的樓層、面積、樓向就分配問題發生矛盾,甲方內部須協調一致。甲方內部任何一方不得以此妨礙乙方的施工進度和分得房屋的所有權,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因甲方原因,例如不能辦理合法的建房手續、不能處理好相鄰關係,導致該房屋不能建成或者只建成部分,則甲方須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對於已建成部分,乙方享有百分之六十五
產權分配的權利。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施工期限內施工或在約定的施工期限內建成的樓房層數少於七層的,則除了所建的樓房歸甲方所有外,乙方還需賠償違約金貳佰玖拾伍萬元給甲方。
七、其它規定
1、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之附屬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江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樓________住宅用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 千_____百元整。 乙方每三個月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十天內支付。押金為_______元整。租賃期滿且乙方不再租賃的,甲方在乙方繳納水費、電費、燃氣費、採暖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且確認屋內傢俱家電等設施沒有損壞後退還給乙方。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3.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電等設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並賠償損失。
4.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3個月檢查一次,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5. 房屋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採暖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6. 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房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不到合同期退房的,押金不退。
7.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8. 租賃期滿,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約定: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鋪一個
(2)櫃子一個
(3)電腦桌一個
(4)空調一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
(5)熱水器一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
(6)電視一臺(型號_______________)
(7)房間鑰匙兩把
(8)燃氣卡一張
(9)櫥櫃含灶具煙機一套(_______________)
(10)座便器、洗手盆、花灑等
(11)窗簾等
(二)當前的水、電、氣等表狀況:
(1)水錶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為_____________度;
(2)電錶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現為:____________度;
(3)燃氣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現為_____________度。
五、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從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乙方入住日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_____ 乙方(簽字手印)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 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 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 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