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註
價金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乙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除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____%的違約金。
乙方責任: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____%的違約金。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相關合同範本·如何簽訂購銷合同·燈具音響裝置購銷合同·種豬購銷合同·五金電器家電購銷合同·超市商品購銷合同·茶葉購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採購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第一條 數量
第二條 質量標準:
供應方供應的五金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第三條 通知送貨方式:採購方以電話的方式或定單的形式通知供應方送貨時間和數量。
第四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和交貨日期:
供應方負責送貨至採購方指定地點,卸至採購方指定的卸貨地點,並承擔裝、運、卸等費用。供應方在裝、運、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擔。
第五條 包裝要求:
註明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規格等資訊。
第六條 技術檔案要求:
供應方交貨時應向採購方提供該批貨物的質量證明書和準用證。
第七條 驗收
在交貨點按照訂單指定貨物的品牌、規格、數量、質量標準等驗收。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預付定金:產品驗收合格之後七天內採購方應全部付清餘下材料款項。
款項轉入如下賬戶:
開戶行:
開戶賬號:
開戶名: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若供應方不能及時供應,需方有權終止該合同。
2、採購方不按約定方式付款,供應方有權終止該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採購方檢驗不合格,供應方應急時將貨物運回,需方無保管義務。
2、如供應方不按期供貨,給採購方造成經濟損失,供應方負責賠償。
3、如採購方檢驗不合格,由此對採購方造成的損失供應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蓋章後合同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產品規格型號等有變更以變更後為準。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產品質量保證書》及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2、驗收標準按甲、乙雙方上述第三條約定的該材料現行的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驗收。
3、乙方需按甲方確認的生產廠家和樣品進貨,如遇市場確實缺貨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調換廠家,另送樣鑑定,經甲方確認後,以樣品為標準進貨。
4、材料數量以甲方指定專人書面簽收為準。按乙方提供的樣品驗收。甲方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權退貨,乙方必須當天重新進貨,不得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否則甲方有權選擇其他供應商供貨,並按該批貨款的1%對乙方進行罰款,罰款在當月貨款中扣除
採購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
規格、型號、牌號、商標
產 地或廠家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備註
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有關規定,雙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品牌:
商品名稱: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
第二條:上述建材的質量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廠質量合格證及批次質量檢驗報告,甲方憑單驗質。
第三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元
2、甲乙雙方協議總貨款為此工程材料質量保證金,如工程完工在12個月之內沒有出現任何質量問題,此保證金如數返還乙方。
3、乙方墊付款項隨同鋼材驗收後付總款80%,餘款三個月結清,商品砼按照季度支付。
第五條: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________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責任: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貨時間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甲方須提前一週下發書面通知給乙方。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且訂金到乙方賬號後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自動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生產物資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產品名稱及數量:
二、產品規格及價格:
三、產品包裝要求及規格:
四、質量標準:
1、乙方供應的貨物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地方質量標準和甲方的生產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處並經甲方檢驗合格且卸貨後__日內付款。
六、交貨時間和地點:
--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將貨物送至-----------------。運費由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等各種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五金配件購銷合同範本五金配件購銷合同範本。
七、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生產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及相關的手續。其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並隨貨附帶產品合格證、化驗報告等手續。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或產品規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貨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應在乙方所送的貨物到達後及時進行質量檢測,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須立即現場處理善後事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
4、因乙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引發甲方生產或質量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此責任不因甲方已進行質量監測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送貨、送貨遲延或貨物的數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八、特別宣告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雙方發生爭議時,商量解決,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字日期: 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20 __年__月__日
甲方(採購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乙方(供貨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合約期內為甲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為以[ ]為原料製作的[ ](以下簡稱“商品”)。
二、交付商品的標準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為甲方設計和生產樣品。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不低於乙方提供的樣品的質量。具體要求為:內、外盒的原材料均為,產品的配件均為[ ]。
三、商品的價格
3.1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價格為元人民幣/套(原價格),甲方本次採購的商品數量儘量不低於4000套。如果採購數量超過1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500元;如果甲方採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所有商品每套單價在原價格基礎上降價1000元。如果甲方採購商品的數量超過5000套,則雙方另行協商更優惠價格。
3.2上述價格為合同商品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的最終價格,且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供貨、運輸、保修、維修、保險等全部義務所發生的一切成本和稅費,除上述總價外,乙方不得就履行本合同向甲方主張其他任何款項或補償。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4.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甲方。
4.2乙方對所有合同商品應使用新的適合該商品的未經侵蝕的材料進行包裝,並根據商品的特點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證合同商品能夠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的地點。
五、供應商品的數量、期限、地點、付款方式
5.1 甲方本次訂購的商品數量為1000套,乙方應在[ ]月[ ]號以前完成前500套商品的生產,在[ ]月日完成另外500套商品的生產。
5.2供貨的地點為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在北京的地點,與送貨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3本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前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乙方完成該等商品生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後,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乙方在9月5號前支付另外50套商品的總價款的30%,待甲方完成商品生產並經乙方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價款的60%,預留10%結算總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月內後,如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商品質量無疑義,一次性付清。
5.4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制度要求的相應發票後方支付相關付款。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6.1 乙方提供的樣品經過甲方認可後,雙方簽字確認,由甲方封存。對於乙方提供的商品,甲方在驗收時採用雙方確認的樣品之標準作為質量檢驗標準。
6.2合同商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雙方應就合同商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檢驗。同時,甲方有權聘請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對合同貨物進行檢驗,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檢測費用。檢驗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全效能、甲醛釋放量、基本環保指標及合同商品行業慣例檢測內容等。如經檢驗貨物與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相符,雙方共同簽署《交貨檢驗單》。雙方應委派代表到場參加檢驗,如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合同貨物有短少、缺陷、損壞、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或其他與合同規定不符的情況,雙方應做書面記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免費更換、補足相關有短少、缺陷、損壞的合同貨物。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之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3 檢驗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檢費、額外的運輸費、支付給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6.4甲方應會同乙方對商品進行檢驗,若檢驗合格,甲方出具驗收合格單;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重新生產,造成甲方使用延誤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5 驗收合格後,均不免除乙方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應承擔的義務。
6.6儘管有上述約定,乙方必須保證交付的商品符合國家環保、衛生、安全等標準,並保證甲方之顧客安全使用或者消費該商品。
七、質量保證
7.1 合同標的必須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製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商用價值在一定時期內可以延續的經出廠檢驗合格的商品。
7.2合同商品三年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十年保修,終身維修,四小時應答並服務到位,時間自雙方簽署驗收合格單之日起計算。此外,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終身維護服務,需要更換部件的,乙方提供的部件價格不應高於市場最低價。
7.3 在保修期內,對於有瑕疵的貨物,乙方應在有瑕疵的貨物被發現之日起一週內為甲方免費修理或更換完畢,並應當承擔運費等相關費用。
7.4如果因生產造成商品的效能和質量與合同規定不符,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在保修期內,乙方都應負責限期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出現故障的部件、元件和商品,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5乙方提供的商品應達到國家行業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所要求的環保標準。同時,乙方保證合同貨物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如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則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在合同商品交付後,如因合同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乙方或其員工、顧客人身健康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和索賠
8.1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而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價款,並且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按照逾期未付的價款的5‰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8.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質量標準交貨或商品數量短少的,或者未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乙方自行承擔運雜費並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和甲方重新要求的期限交貨,並且每逾期一日(自原約定交貨日期起計算),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其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中扣除。若逾期交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有權拒收商品或選擇退貨,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拒收或退貨的,合同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8.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地點交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地點重新交付並自行承擔費用,若逾期的,還應按照上述8.2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4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環保指標超標而導致甲方或者其顧客的人身傷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8.5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索賠要求後十日內未能做出回覆,該索賠要求將被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8.6乙方製作的本商品的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製作相同和類似的商品,或者以本合同商品的設計理念為基礎改良的類似商品,一經發現,乙方必須給與甲方至少10萬元以上的賠償金,如果該等賠償金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九、不可抗力
9.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到戰爭、流行病、瘟疫、火災、颱風、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受影響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受影響的一方當事人應儘快將此類事件的發生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14)日內以特快專遞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當事人。
9.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合同義務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該方當事人應儘快以傳真的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因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該方當事人不能免責。
9.3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少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不良影響。
9.4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應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九十日,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終止合同。終止於另一方收到上述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生效。
9.5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除因此受到影響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部分。
十、稅 費
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國家有關機構根據稅收徵收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向其徵收的所有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稅費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的,均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2.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切聯絡往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各方往來通知中,如使用特快專遞方式,以收件方簽收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如通過傳真方式,以傳真發出日為通知送達日;如使用掛號郵寄方式,以郵件收件郵戳日期為通知送達之日。
12.3 雙方未盡事宜,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供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信守執行,定製傢俱購銷合同範本。
以上價格為不變價格,含稅費、安裝費、運輸費等,需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項作標準:1、按第一條及樣版(附件)作為標準。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的總計金額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第四條、加工、售後服務方式:
1、需方提供原材料、產品尺寸、產品參考樣式圖。供方按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生產、交貨,並接受需方檢驗。供方隱瞞產品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輔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需方有權要求重做、修理、減少合同金額或退貨。
2、保修期為年,在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工時費)
3、在保修期內,因同一嚴重質量問題,修理貳次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憑修理記錄和相關證明,需方有權要求退貨、賠償。
第五條、交貨日期及地點:
1、交貨日期:2、交貨地點:
第六條、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驗收標準:與需方提供參考樣式圖及其尺寸一致,雙方簽字確認。2、工程質量標準:每道工序驗收合格率100%。3、提出異議的期限:收到貨後90日內。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付款日期:
1、付款方式:三個付款週期,即完成全部產品工作量30%、80%、100%。付款額度為對應合同總金額的30%、50%、20%。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方在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未按時完成的,應向需方按總貨款的10%的違約金來賠償。並保質保量繼續履行本合同。如延期達30天以上的,視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2、因需方責任造成中途退貨、應向供方按總貨款的10%的違約金來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約或全部履約,不視為違約,免除違約責任,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戰爭、颱風、地震、水災、火災、雪災、政府強制措施等。
第十條、安全要求及綜合治理:
1、根據現場條件,需方為供方提供住宿、水、電、入廁條件。伙食供方自理。2、供方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章者自負全部責任。
3、進場人必須相對穩定,未經需方同意不得隨意變動班組人員。
4、接受需方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的技術交底、教育和監督,服從指揮,合同範本《定製傢俱購銷合同範本》。
5、愛護需方提供的各種設施和裝置,不得隨意損壞,如有損壞則給予其價值的兩倍予以賠償和處罰。做好防火、防澇、防盜相關措施。
6、認真搞好個人、宿舍、現場衛生,隨時保持文明清潔。遵守生活區食宿制度,不得進行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亂紀的行為。每位工作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等合法證件方可進施工現場,否則無證人員和18歲以下人員禁止使用和進入施工現常
7、認真按照文明標化樣板工地要求及優質結構標準,對自己承包範圍內的材料分類、分規格、分型號堆放整齊。
8、每道工序完工,必須做好工完場清工作,能用的材料必須利用。減少浪費。如惡意浪費原材料,則需方有權進行罰款。
9、供方應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及環境保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由於供方安全、環境保護、治安和防火、水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賠償。施工中如發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各自的責任和相關費用。
除原材料需方供應外,小型裝置、工具供方自備(包括班組工人的安全防護用具、相關輔料等等)
第十一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1、若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向簽約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3、本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後,合約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購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地履行。
合計
1.交貨期限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
11.附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 ______ 張,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 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需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________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甲方(供應方):
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商品,商品的品名型號、計量單位及銷售單價、數量等詳見下表1: 表1
二、合同總金額(含稅):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驗收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3、商品自交付時起,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未付清貨款前,商品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後安排工作人員按照訂單對商品的品名型號、數量、包裝等與甲方人員當面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當面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四、產品質量及保修
1、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還包括:無
3、產品保修及服務:
4、硬體按照生產廠家保修條例執行。
五、付款方式、結算方式
1、付款方式:按合同中甲方指定賬戶轉賬,如付款至非合同指定的賬戶甲方將不予確認。 甲方收款賬戶資料: 開戶行: 開戶名稱: 帳號:
2、乙方收到甲方的貨物,在25 天內付清所有貨款。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合同內容發貨的,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甲方如延遲30日尚不能交貨的,乙方有權要求取消本合同,並要甲方退回預付的定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選擇收回所有已經供給乙方的貨物,並有權對收回的貨物自行進行處理,處理後的收益歸甲方所有。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如購貨方為自然人,則本人簽字生效。
5、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丙方) 。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台州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滿後,有以上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其中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經有關部門裁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丙方的規章制度,乙方在派遣期間或離職後,若因個人責任給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承擔一切後果。乙方可與丙方就具體經濟責任訂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台州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台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後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製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於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製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並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後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後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徵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裝置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於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並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籤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並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徵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託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託人簽字。
1.2 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 條件:_________________ 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 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籤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後一張單據應註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註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後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並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後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於最後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製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後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範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採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並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使用者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 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買方簽字)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乙雙方鍋爐使用事宜洽商協議,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雙方應遵照執行,其條款如下:
一、基本情況
乙方為減少鍋爐購置維修、保養等諸多方面的原因,幫使用甲方一臺 噸生物質鍋爐,整套鍋爐裝置總價:元(不含稅金),供應給乙方生產,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費用給甲方作為回收金。
二、雙方權益:
1、甲方負責鍋爐的購買,設計佈置(一切報裝費用乙方負責)。
2、鍋爐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鍋爐的維修、保養、檢查。
4、甲方負責燃料供應。
5、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生物質顆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負責配合乙方鍋爐申報工作,提供政府相關部門所需的合法有效資料與手續。
7、乙方負責鍋爐支行所需水、電與費用,同時負責將水源、電源分別接入鍋爐水處理進口和電控箱進線瑞子。
8、乙方負責建設鍋爐房、鍋爐基礎(按甲方提供圖紙施工)及燃料與廢料柵房。
三、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鍋爐試完付清押金。
2、生物質顆粒以“噸”為單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輸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噸顆粒單價為 元/噸含運費不含稅金。生物質顆粒價格如果上升必須調整價格。
3、生物顆粒運送到乙方廠內,乙方必須在當場驗收後立即付款並負責卸貨。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如有終止合同者視為違約方。
2、合同期間該臺鍋爐是唯一合法使用裝置,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更換,否則屬於違約。
3、如乙方違約則賠償人民幣套鍋爐裝置歸還乙方。
五、雙方約定
1、鍋爐以乙方名議登記註冊,合同期滿該鍋爐產權屬於乙方
2、每月生物質顆粒用量不能低於噸,若低於噸結算。(差額價200元/噸)
3、每月鍋爐裝置累計維修時間為2天(國家法寶世假日及每年鍋爐年審檢不計維修時間)。
4、鍋爐的操作人員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負責。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規而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履行該合約,則合約自然終止其他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約定事項:由雙方協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甲乙雙方各自保留一份,傳真件有效。
十、附註: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就原材料採購與應事,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基礎上籤訂原材料採購與供應合同,並就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數量與單價:
1、本合同含稅單價元/噸,乙方保證向甲方供應每月噸。
2、乙方運輸重量以甲方過磅為準。
3、甲方應提供足夠材料堆放場所。
二、質量要求,乙方對質量應負責的條件和要求:
1、指標要求:粒度%以下,水份控制在%以下。
2、如乙方所供的磷渣含水份超過標準,超過部份扣除部份重量。
3、乙方所進材料不得有雜物雜質。
三、交貨地點方式:
1、地點甲方指定(九龍水泥廠廠區範圍),乙方承擔一切運輸費用及路途風險。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乙方墊付供應材料款一個月,即:4月材料款推延至6月份結算,以此類推。
2、結算的材料款,乙方不得支付現金,應部份轉為水泥款,水泥價格以結算時水泥市價為準。
3、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時間至年月底。
五、合同終止條件:
乙方未按照規定供應材料或甲方已停產,雙方協商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商品定價,乙方同意按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條:預付貨款
乙方;會先預1000元;等貨款不足200元時續存
第五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每一個月的25--28號結賬一次。
第六條:運輸流程均已快遞送貨;除大件列外,應協商。
1. 發貨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訂貨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貨款12小時內按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及地址以快遞方式發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B. 如遇甲方缺貨,甲方應在12小時內及時通知乙方具體情況和原因,再對訂單做相應處理。
C. 法定節假日只接單不發貨,節假日訂單在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發貨(特殊情況會及時通知乙方)。春節長假會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體假期。
2. 售後服務:
A. 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最終承擔責任,如果消費者發現假冒偽劣產品提出的假一罰十賠償承擔起理賠責任,甲方當並協助乙方做好售後工作。
B. 甲方實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售後服務,來回運費由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或者發錯貨的退換貨來回運費由甲方承擔。
C. 無理由退換貨乙方需保證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發生的費用損失,由甲方負責,如經甲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漢壽泰湘農牧業有限公司蔣家嘴科技大樓
二、工程地點 :漢壽縣蔣家嘴鎮芙蓉路
三、供應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實際需要及時足量供應
四、供貨期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結構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以上單價已含稅;
2、以上單價含泵送費;
3、以上單價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排程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效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說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排程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在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訂單按時按量送貨到達指定地點,或者因為供方原因不能順利施工給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裝置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裝置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叄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買方):乙方(賣方):
第一條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於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有關購買和出售貨物的所有協議(包括訂單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被授權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條供貨方式
一、交(提)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詳見附頁,具體定量按乙方要求確定。
三、運輸費用承付:全部運費由方承擔。
四、所訂的貨物運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訂單下達後的天內。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食品檢驗標準,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以及證件等隨同商品貨運單交付甲方,若資料不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退貨費用皆由乙方承擔。
六、零售價的限制:
七、結算方式:
八、殘次品處理方法:
九、退/換貨:對於滯銷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質量、外觀、及小包裝的原則下,可以在以下雙方約定的期限提出退貨給乙方或換取同等價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調換貨物的運輸將由雙方協調解決,退貨或調換貨物的價格為甲方當時訂單所確認的價格為準。
十、補貨條款:
為保證商品供應,對甲方要求補貨商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補貨通知後,稽核合同章、簽約人後、在雙方約定條件下按時按量補貨給甲方。
補貨通知形式:
到貨期限:
十一、補充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根據各企業情況不同,自己擬定):《購銷商品確認單》、《雙方補充約定》。
甲方:簽約代表:蓋章: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及金額:
合同編號:**20xx1222簽訂時間: 20xx年 12月22日
二、交貨時間、地點:20xx年12月23日 甲方倉庫
三、驗收標準:按照原廠ⅡS質量檢驗標準執行,為交貨檢驗標準。
四、結算方式: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付全款。
五、質量保障:甲方保證非人為外力造成的質量問題,保修一年。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自提 。
七、違約責任: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責任,如甲方收到訂金後不能按時交貨給乙方, 須在同行調貨給乙方,保證乙方的交貨期限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後生效,蓋章後的傳真件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內容有任何變更均需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確認,否則無效。
九、爭議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它約定事項: 此合同傳真簽訂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銷售合同
銷售合同(正面)
__________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__起至_____止;或每滿一年後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_________賣方公司(簽字)_______________
(反面)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製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於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製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並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後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後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徵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裝置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於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14.其他規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有關產品的提供等均應遵守產品生產地州的法律規定。本合同經當事雙方充分討論同意締結。賣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規格標準及本合同中有關規格的其他明文規定,保證合理包裝及標記商品,並與集裝箱與商品標籤上的內容一致。以上保證具有排他性,將替代其他一切保證(不論是書面、口頭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規定之外的購銷保證及特殊供應保證。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效力,並保證其各自的利益,但預先未徵得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轉讓無效。未經賣方委託人書面認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條款規定的解除都將無效,此種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賣方認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條款規定的購貨單而生效,不論此貨單是否經賣方委託人簽字。
1.2訂購單(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的格式)
(正面)訂購單
發票、貨箱和裝箱單上均應填寫訂購單編號
訂購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貨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供方)
經由_________________船上交貨條件:________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_______
按貴方報價:________________約定到達站港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本編號訂購單完全依照正、反兩面的說明和規定作成。
數量:__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
如所訂產品和(或)物資是為執行與美國官方所籤合同,本訂購單之規定將由附表上的規定加以補充。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和規定
1.承兌副本須及時簽字送回。
2.裝箱單據必須完整,最後一張單據應註明“貨物備齊”。
3.每箱貨物、裝箱單和發票上均應註明訂購單編號。
4.發票一式兩份,最遲須在裝船次日寄出,每張發票都應附上提單或運單。
5.貨物必須交到需方收貨處,不得提交給任何個人或部門。
6.額外費用
除非事前經書面通知同意,否則不得增收任何額外費用,包括裝箱、包裝、搬運費等。
7.支付
貼現期以收到貨物或發票(以後到者為準)之日起計算。不得采用貨到付款辦法,不得使用匯票。
8.數量
必須保證充足供貨,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訂貨數量。需方可拒收並退回未經認同之供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9.價格
如本定單未就價格作出規定,貨物應按最後報價或現行市價付款(以低者為準)。本定單所填價格不得高於最後報價,所定價格必需經需方認可。
10.適用的法律
供方保證本定單所涉及貨物之生產、銷售和定價均不得觸犯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勞動標準法
供方保證按本定單發運給需方的貨物均是按公正勞動標準法規定生產製造。
12.擔保條款
供方確保按本定單或按需方要求規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規定,在材料、工藝及適銷方面沒有缺陷。此擔保在交貨之後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貨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貨款而失效。凡有違反本定單或不符合本定單提供的規範之行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變更都必須經過需方採購部門的書面認可。
13.取消訂貨
如供方不按規定按時供貨,或供方違反本定單及擔保條款在內的規定,需方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貨。
14.驗收
需方有權驗收和拒收貨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規格要求的產品將擱置等候供方通知,損失由供方承擔,如供方同意退貨,費用應由供方負責。如驗收發現所收到的貨物不符需方規格要求,需方有權取消未發運部分定貨。驗收前所支付的訂貨款不得構成承諾,因此不得影響需方對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
15.專利
供方保證此定單所供產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國頒發的或經協定規定的專利證書權,並保證不讓需方、其轉讓人、其顧客及使用者遭受侵權之訴。
16.轉讓
未經需方書面同意,供方不得轉讓此合同。
17.合同解釋
本合同將按_________州的法律進行解釋。
1.3購銷合同修改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如想修改某一合同內容,可簽定以下協定:
協議書
雙方現同意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買500薄耳土豆的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將有關供貨日期的第5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有關擔保的第8項改為:(變動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其他條款保留不變。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蓋章的訂單為準。
2、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商品的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基於保護商業祕密的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於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並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採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籤。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採購貨品。
2、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由具體的訂單規定。
3、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後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
4、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甲方須保證在收到乙方訂單後,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時段,在36小時內將商品送抵乙方配貨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內。如缺貨應在乙方下訂單後6小時內通知乙方,並保證缺貨率不高於10%,否則乙方將考慮和甲方的合作,並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貨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的權利。
6、供貨方式採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7、甲方交貨時,應提供乙方的訂單影印本,並採用乙方規定的送貨單填寫模式列明送貨的各項商品數量。
8、送貨的運費有甲方負責
六、檢驗的標準與方式
1、對於甲方供應的貨物,乙方在驗收時採用本協議第二條之標準做為質量檢驗標準。
2、乙方收貨時僅對甲方所供應物的數量的進行驗收或只對貨物進行抽檢。
七、供應商品的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如漏罐、漲罐、漲包、穿孔、變質、破碎等);無條件退回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在保質期內,乙方在符合貨物規定的保質條件下保管該貨品,如發現甲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質量爭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而且乙方因質量問題的退貨不受時間限制。
3、甲方同意為乙方更換保質期剩餘兩個月內的產品(個別保質期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須協助乙方控制好庫存,加快週轉,保證乙方不斷貨。如乙方出現個別情況下的庫存過大或失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和退換。
5、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的,乙方當已退貨處理,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並在一個月後銷燬該批商品。
6、所有情況下的退貨運費有甲方負責
八、貨款結算方式
1、實銷實結:甲乙雙方在每月日核對甲方商品的實際銷量。在雙方對單後天內為甲方結算貨款。
2、保底結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結算保底金額。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額超過保底金額元后按結算期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3、數期結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後天,為甲方結算貨款。
4、乙方新店開業所訂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5、乙方對甲方新入場商品貨款的付款方式為:
6、乙方支付方式為(A、電匯;B、支票;C、現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給予的現金折扣為:提前10天為1%,提前20天為2%,提前30天為3%.
7、甲方結算時須按乙方關於發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於結算總額▁%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如因甲方提供違法的增值稅發票,致使乙方受到稅務機關的查處或罰款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單方面負責。
8、乙方採購甲方商品超過約定金額一定比例,甲方給予乙方實際採購額的一定比例獎勵折扣,上述獎勵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內雙方核對實際購銷金額後,甲方以現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
雙方同意年終獎勵不包括平時促銷的獎勵或單品銷售的獎勵。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貨、送貨不及時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標,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終獎勵率計算。
9、乙方保證全年購進雙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單),甲方提供▁%的年終獎勵。
九、其他約定
1、甲方須保證在有廠家或經銷商進行商品促銷或銷售獎勵等活動時,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協助乙方進行相同的活動。
2、甲方應積極參與乙方店內進行的各種促銷活動(另付清單並簽署)。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權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應當繼續供應少交的商品。
2.甲乙雙方簽訂促銷協議,若甲方出現促銷價有效期內延遲交貨或交貨數量短少甚至不交貨的情況,應向乙方賠償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應的商品,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4.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提供假冒偽劣、變質、變味的產品,導致乙方遭受相關政府部門或引致乙方顧客的投訴,乙方有權退貨,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賠償乙方商譽損失的權利。
5.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如果高於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其它客戶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乙方有權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貨款,甲方應當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貨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因所有權有爭議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中山市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書,該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簽名: 公章:
供應商簽名及蓋章供應商簽名: 供應商公章:
簽署日期: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乙方向甲方供應生產物資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原材料採購合同範本:
一、訂購產品名稱:
二、訂購產品數量:
三、質量標準:
1、甲方授權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甲方生產要求的貨物。乙方的貨物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和隨貨檔案要求。
2、
四、產品規格及價格: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支付貨款。
(1)翻單結算。既第二批貨物到甲方廠區指定地點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貨款。以後依次類推下次送貨結算上次貨款。
(2)留質保金結算。既乙方前一期貨物送達且驗收合格後,留下_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其餘款項貨到後當月內付清。合同期限屆滿,貨物沒有發生質量問題,質量保證金全部退還乙方。
(3)貨物運到甲方後,經檢驗合格,卸貨後--日內付款。
六、產品包裝要求及規格:(包裝費用已包含在貨物價格內)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貨地點:———————。運費由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等各種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供貨時間: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傳真訂單(或電話、簡訊通知)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重複訂單,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至合同指定地點。
2、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果供應的貨物行情有較大幅度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可根據市場價格對供貨產品的價格做出必要的調整。協商不成,仍按原條款執行。
2、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或產品規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貨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生產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及相關的手續。其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或企業標準,並隨貨附帶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化驗報告等手續。
4、甲方應在乙方所送的貨物到達後及時進行質量檢測,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須立即現場處理善後事宜。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
5、因乙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引發甲方生產或質量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為此支付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的費用、必要的律師費、罰款等),此責任不因甲方已進行質量監測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送貨、送貨遲延或貨物的數量與合同約定不符,應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7、雙方都應保守對方的商業機密。
十、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別宣告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此原材料採購合同範本有效期: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日期:20年__月__日簽字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供 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二、質量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裝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六、驗收標準、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七、隨機技術資料,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八、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
九、本合同如需提供擔保,可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協商結果以“補充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貨商):
乙方(零售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商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範圍允許的商品。
1、商品相關資訊必須真實、齊全、合法,包括商品類別、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具體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內容)。
2、甲方必須是企業法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主體資格證明,同時提交所供商品的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衛生檢疫等有關附件文字。
3、進銷價格由雙方協商確立。在雙方合作過程中,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及匯率發生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變動價格一方應在變動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代表確認簽字後,方可執行變動價格,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交易雙方未經協商無權變動價格。(促銷、特價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銷售商品應另立文書文字,不屬此列)。
4、甲乙方對需要特別說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提供實物樣品及相關說明書。試銷商品應提供說明試產、試銷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裝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表面無破損並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書、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必須使用正確條碼,以便於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必須在商品的附件(一)中註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商品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不計價、不回收。
6、甲方必須確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標準執行。
第二條供貨
1、乙方要求甲方供貨,必須向甲方提供統一製作的訂單,提前天將徵訂單發至甲方。
2、訂單對新品(指首次訂貨商品)必須明確核准商品名稱、產地、生產廠廠名和地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數量、單價、包裝係數、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在接到訂單小時內對能否接受(修改)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確認);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必須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必須在傳真前加蓋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質期一般不得少於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2/3;對進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質期超過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長進貨日期,甲方應在保質期內,提前20天調換保質期較長的相關商品。
6、甲方不得強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銷售其它供應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以下費用:
(1)以簽定或續簽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
(2)要求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商品條碼並可在零售商經營場所內正常使用的供應商,購買店內碼而收取的費用;
(3)向使用店內碼的供應商收取超過實際成本的條碼費;
(4)店鋪改造、裝修時,向供應商收取的未專門用於該供應商特定商品銷售區域的裝修、裝飾費;
(5)未提供促銷服務,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併等為由收取的費用;
(6)其他與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係、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或未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偽劣殘次商品,乙方有權拒收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三條貨物驗收
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運輸方式:運輸費用承擔: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1、甲方提供的必須提供交付標的物單證和有關資料。
2、乙方在貨到後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進行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3、驗收手段:驗收標準: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的內在質量問題,必須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
5、質量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異議後,必須在日內予以書面答覆。
第五條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及宣傳計劃,以加速資金週轉和銷售。
2、乙方可以根據自身商品結構、季節性、節假日等因素,有選擇地舉辦現場促銷活動,同時由甲方支付相應的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為所供商品提供價格優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應當事先徵得供應商的同意,訂立合同,明確約定提供服務的專案、內容、期限;收費的專案、標準、數額、用途、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4、乙方應當將所收取的促銷服務費登記入帳,向甲方開具發票,按規定納稅。
5、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提供相應的服務,不得擅自終止服務或降低服務標準。乙方未完全提供相應服務的,應當向甲方返還未提供服務部分的費用。
第六條商品退換貨
1、乙方退、換貨必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籤交或書面確認後10日內沒有更換或收回所退商品時,乙方有權處理該商品,並在對帳時予以扣除。乙方在辦理過程必須通知甲方,不得單方擅自將商品撤下貨櫃。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貨商有權拒絕退貨: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汙染、損毀、變質或過期要求退貨,但不承擔由此給供應商造成的損失;
(2)零售商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事由要求退貨,且不承擔由此給供應商造成的損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銷期間低價進貨,促銷期過後將所剩商品以正常價退貨。
第七條對帳與貨款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
(1)預付貨款(2)貨到付款(3)鋪貨後按期結算貨款,鋪貨為日。
2、採用前款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必須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天。對帳日期3日,甲方應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標明數量及數額的《商品對帳單》結算,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10日、15日、30日、45日、其它(不得超過國家相關規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為由延遲支付供應商貨款:
(1)供應商的個別商品未能及時供貨;
(2)供應商的個別商品的退換貨手續尚未辦結;
(3)供應商所供商品的銷售額未達到零售商設定的數額;
(4)供應商未與零售商續簽供貨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違反公平原則的事由。
4、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根據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制定本協議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應建立順利、便捷、有效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乙方應足額支付貨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備齊結算相關手續進行結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貨款。對不按照合同條款支付貨款,經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貨款的,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行業協會可以會同相關執法部門責令其立即支付供貨商貨款,並依法要求相關部門採取封帳、限制資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損失。
7、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帳支票(3)電匯(4)其他
8、乙方可以在應支付的貨款中扣除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同時乙方需出具與之對應的、符合國家財務管理規定的有效憑證。
第八條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沒有任何商標侵權、智慧財產權等爭議。如因甲方或所屬供貨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第九條反商業賄絡
1、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採用行賄、索賄以及其他不正當的商業競爭行為。
2、如甲方向乙方員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以換取特殊商業待遇或不正當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立即終止與甲方的商業合作,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3、如乙方工作人員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當要求,甲方應及時舉報,乙方應給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項,不得強行扣除費用。合同未約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費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合同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進行。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由於甲方商品的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乙方受到相關部門查處的,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延遲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6、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阻礙清理帳目與貨品。
第十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同。
3、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供貨商協會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送達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本合同未盡事宜(變更與補充),雙方必須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貨商):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網址:乙方(零售商):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網址:
供貨方(甲方):
購貨方(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2、商品的供應:
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乙方的“採購單”明細為準;
3、產品質量:
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乙方訂單所指定的品牌、型號,如甲方沒有按乙方指定購買的品牌發貨,甲方必須第一時間將資訊反饋給乙方,經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採購。如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出面向產品廠家協商索賠,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產品的正確使用依據、造成損失的原因、相關照片資料等相關索賠依據。
4、產品數量:
鑑於供貨合同的特殊性,甲方供貨數量以乙方的“採購單”數量為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5、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日至年月日止。
6、合同價款及支付:
1)乙方所購買的貨物價格不得高於一般市場價格。當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市場價格發生變動,須經雙方協商重新確定價格。
2)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甲方供應的產品貨款的5%質量保證金不得計入乙方的未付款,在購銷合同解除後 天內給予結算。
3)首次供貨由乙方按其規定的標準驗收入庫後,由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在甲乙雙方核對無誤情況下,乙方在扣除質量保證金後給予結算。其後每次乙方驗收入庫,甲方提供相應的票證,甲乙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給予甲方結算,打入甲方賬號。
4)結算週期(以每月第一天到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週期):
A、當月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低於30萬時,乙方以月結方式將貨款結算給甲方。
B、當月沒到月底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價值總額達到30萬時,以甲方當月發貨金額達到30萬元之日為結點,乙方應將此結點之前的貨款支付給甲方,此結點之後的發貨金額沒有達到30萬元發貨金額時將累計到下月發貨金額中。
7、交付及方式: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甲方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墨江託運部昆明收貨點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8、甲方因送貨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大型裝置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9、甲方發貨應按照乙方約定的期間和指定的送貨點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日期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
10、檢驗及質量保證: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對甲方所發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產品型號與乙方訂單明細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訂單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11、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甲方發貨後3日內如未收到乙方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反饋貨物不符的資訊,甲方將預設為乙方已驗收無誤併入庫,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針對乙方在甲處購買從未使用過的生產物料,甲方需先發少量產品給乙方,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測試其符合生產需要的要求後在追加訂單給甲方發貨。
12、退貨:
1)甲方須保證無條件退回甲方發錯的產品和不符合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品。
2)不能退換貨的產品:原廠配件、礦山機械、乙方配件件號報錯、甲乙雙方通過溝通確認的廠家訂單發貨(乙方指定的產品在省內無銷售的省外採購發貨)甲方不予退貨。不能退換貨的產品甲方須在發貨之前告知乙方。能退換貨的產品:在甲方發貨之日算起乙方應在15天內對產品試用,如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可將同批次產品退給甲方。
3)甲方在應該退貨時,在乙方通知兩次甲方仍不處理時,乙方直接將貨送到託運部發給甲方,將退貨資訊告知甲方,甲方確認收貨後乙方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該批貨款。
4)因甲方失誤產生的退貨運費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所報訂單錯誤而產生的退貨往返運費由乙方負責。
13、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4、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行,任何一方不得各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產品名稱、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一、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提供包裝完整全新產品、嚴格按國家標準、三包法執行(整機免費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免費保修兩年,主機板部件免費保修三年)。注:如因需方管理和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或故障將不在保修範圍內。
二、交貨方式、安裝地址及安裝時間:
三、包裝標準:按廠方標準執行。
四、電器類的安裝及除錯:免費安裝、除錯。
五、驗收時間:供方安裝完畢後,需方進行驗收且全部合格後,在驗收單上簽字生效。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後安裝除錯完畢,驗收合格後十五天內付清合同全款,供方提供正式發票。
七、合同價格有效期為一年,從簽訂合同之日算起。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需方代表蓋章或簽字均有效,供方需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
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簽字蓋章:需方便宜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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