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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工礦產品)(通用15篇)

欄目: 購銷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1W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1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通用15篇)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 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 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 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 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 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 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 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 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 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 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 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_____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 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 的, 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 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貸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 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地址: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

電話:__

供貨單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地址: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

電話:__

_年_月_日訂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2

供方:?簽訂地點:

需方:?簽訂時間:

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合同總金額:

三、交貨地點:。

四、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供方?日內到貨。

五、運輸方式、費用負擔:供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九、隨機備用、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按出廠標準執行。與主產品一起提供。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供方在貨到7日內提供17%全額增值稅發票。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按時交貨,需方及時付款,1、供方若逾期交貨或逾期提供發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擔合同總金額1?%的違約金。2、若不能交貨,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應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掃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 證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經詢價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標的及價款

二、商品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方式及時間:合同簽定後七日內將貨物送至謝家集第二中學,運費由乙方承擔。

(二)驗收方式:經乙方申請,甲方組織現場驗收。合同簽訂後十日內,如貨物安裝完畢後,甲方不組織驗收,將視為驗收合格。

三、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採用下列方式付款:

貨物驗收合格後7個工個日內付款70%,貨物驗收合格一年後付清餘款30%

四、商品售後服務

乙方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銷售者的義務向甲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辦公裝置按照廠家規定的質保時間和質保範圍進行質保(詳見廠家質保說明書)。如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故障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五、乙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技術性能指標與說明書相吻合。商品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說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六、甲方須知

開封后15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儲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機器保修卡的規定進行保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保修,情節嚴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所帶來的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商品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損失。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每日按合同總價的1%(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則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3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謝家集教育局採購中心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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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5

甲方:深圳市XX公司

乙方:貴州省開陽光正醫院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產品購銷事宜達成一致,特確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_____、型號、數量、金額

二、技術標準、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結算方式

打包付款

四、交貨期及交貨地點

產品妥善包裝,乙方付款後按指定時間交付。

產品最終交貨地點:甲方送達乙方指定地點,由甲方負責安裝除錯合格,交付乙方使用,並提供相關證照,否則甲方負責相關檢測機構的各項罰款。

五、技術支援

甲方在乙方開發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援,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儘量滿足乙方的要求。

六、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負擔及責任

甲方負責運輸和承擔運輸費用。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木箱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八、合同爭議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以合同簽訂地點為法律訴訟地。

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每方各執一份。

十、簽約地點:深圳龍崗。

甲方: 深圳市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貴州省開陽光正醫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6

甲方(供貨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需貨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農藥供貨一事,自願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商品名稱、商標、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價格

商品名稱商標牌號規格、含量單位數量單價合計金額

合計金額________大寫:________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農藥質量標準,隨產品附送同批產品的生產批號、開據正規發票,並保證產品的有效期。

三、送(取)貨方式及運費: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發貨,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往乙方指定地方,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產品包裝需按照國家農藥包裝相關規定進進行包裝,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如有破損,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產品的銷售價格乘以破損產品的數量扣除貨款。

六、結算方式:預付總貨款的________﹪,待乙方收貨並驗收後付________﹪,農藥使用後天付清佘款。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間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方正農藥系列產品,並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甲方供給的農藥質量問題(或延期供貨)造成乙方損失的,則甲方按_________元/畝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責任:乙方使用甲方產品必需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如乙方不嚴格按甲方產品說明用藥產生藥害或其它病害,甲方不負責任。八、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7

買賣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

4.運輸費: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罰金。

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的罰金付給甲方。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

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的罰金。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罰金。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 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 %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理人: (蓋章)     代理人: (蓋章)

負責人: (蓋章)     負責人: (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帳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8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需方:     代表:     電話:

供方:   代表:   電話: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地履行。

品名規格牌號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

合計

1.交貨期限和地址:

2.質量標準:

3.包裝及費用負擔: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

5.副次品率及處理:

6.數量超差幅度:

7.驗收方式:

8.結算方式: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

11.附則:

本合同另附件 張,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需 方          供 方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9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材料名稱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毫米)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的名稱、型號、配置要求、數量、單價及合同金額如下:合同總價包括:產品購置費、運輸費、安裝除錯費、售後服務及維護費、稅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二、基本條款:

1.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工作日內?提貨方式:送貨上門

2.運輸費用:乙方承擔;

3.質量保證:

4.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總價?%的履約保證金,計人民幣?仟?佰?拾?元整(¥?.00),產品驗收合格後履約保證金自動轉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到期後無維護質量問題於?個工作日內原額無息返還。

②、產品到貨,安裝除錯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個工作日之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總價款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00);

三、質保期:

四、售後服務:

2、如產品發生故障,乙方承諾:杭州市區內?小時響應,並在?小時內上門解決故障,以確保甲方的正常使用。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每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逾期30日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賠償額不受合同總價的限制。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3、產品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組織清點驗收,如發現與約定要求不符,或出現運輸途中造成的產品瑕疵或損毀,應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費用;

六、爭議的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合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11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貨物買賣事宜,自願簽訂如下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及款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條件,現金支付

2.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即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

2.2貨物運輸到甲方物流所在地後,甲方驗貨成功後,支付剩餘的貨款7630元給乙方。即RMB:(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整。);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須用電匯或支票把貨款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賬戶:

四、交貨方式

4.1交貨期間:自收到訂金確認之日後為_______日。

4.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包裝等費用

5.1貨物的運輸費、包裝費及相應費用由乙方負責。

5.2因甲方原因不能提貨而造成貨物需要存倉的,倉儲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質量標準及驗收

6.1如果甲方在檢驗此批貨物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退還商品,乙方應無條件接收退還商品要求。如果甲方發現大小不一,或色澤發生錯誤等,乙方也應提供退換貨服務。

6.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所交產品勻為合格且符合合同規定。

七、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訂金後開始生效,甲乙雙方始履行合同條例。

八、違約責任

8.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交貨款的,則乙方不退還已收貨款。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交貨物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收貨款,並向甲方交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3乙方逾期未交付貨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交付合同總額價款的2‰的違約金。

8.4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逾期交貨或不能交貨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它條款

9.1甲方未付清合同總價款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所有權仍屬乙方。

9.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所付的合同預付款之日起生效,合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七日內甲方需將預付款以電匯或支票方式匯至乙方帳戶。

9.3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變更,需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9.6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

乙方: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12

甲方(購貨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二、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三、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五、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含當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含當日)止,共計____天。

六、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七、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____。

八、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協議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13

購貨單位: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 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貸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公X)

代表人: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供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公X)

代表人: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14

甲方(買方)      合同編號:

乙方(賣方)      簽訂地點:

一、成交房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購房計劃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      元,電視天線費      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 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後,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後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買方)

單位名稱:(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乙方:(賣方)

單位名稱:(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鑑證意見:

經辦人:

鑑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工礦產品) 篇15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品種名稱?單位?數?量?質量指標?單?價?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於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通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於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籤管理辦法》的規定製作的種子標籤。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_____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儲存,以備種子檢驗、_____、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儲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諮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於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於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於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後應及時複檢。淨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後的5日內複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後的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後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複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交貨時間:是?年?月?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運費由?負擔。

第五條?申請種子委託檢驗、_____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複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編碼:?編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