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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精選18篇)

欄目: 購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4W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

抵押權人:(貸款人)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精選18篇)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20 年 月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按揭貸款合同範本(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檔案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_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登出。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檔案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 擔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20 年 月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2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3

所謂按揭是指購房者向開發商購買房屋時,先預付購房款的一部分(一般為30%-50%),其餘房價款向銀行貸款,而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地產及其相關權益抵押給銀行做為還貸的保證,並由開發商為購房者作擔保的行為。

購房者選擇按揭買房時,需向提供按揭的銀行(貸款行)提供以下資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2、固定經濟收入證明。

3、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4、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檔案。

銀行對購房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真實性、可靠性、合法性審查。審查合格後,由貸款行、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此合同必須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購房者承擔)。三方共同去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購房貸款抵押(按揭)登記。其中,購房者應提交如下證件:

1、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2、身份證明覆印件。

3、依此生效的樓宇按揭貸款合同。

4、抵押申請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5、委託他人代為登記的,需提交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根據《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規定,購房者必需履行以下義務:

1、將房地產抵押登記證明連同契約正本交貸款行執管。

2、期房交付後,三個月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取得《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直接將三證交貸款行保管(此時開發商的擔保責任解除)。

3、自費為抵押的房產辦理保險,保險期不短於按揭期,投保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總值,並以貸款行為第一受益人,將保險單交貸款行持有。

4、未經貸款銀行書面同意,買房者不能對房產進行出租、出售、拆除、改建、再行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5、每月按時歸還本息,逾期則按天數加收罰金。

6、結清全部貸款本息、罰金和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後,會同貸款行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登出抵押登記,收回《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及保險單。

所謂按揭是指購房者向開發商購買房屋時,先預付購房款的一部分(一般為30%-50%),其餘房價款向銀行貸款,而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地產及其相關權益抵押給銀行做為還貸的保證,並由開發商為購房者作擔保的行為。

購房者選擇按揭買房時,需向提供按揭的銀行(貸款行)提供以下資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2、固定經濟收入證明。

3、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4、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檔案。

銀行對購房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真實性、可靠性、合法性審查。審查合格後,由貸款行、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樓宇按揭貸款合同》(此合同必須進行公證或律師見證,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購房者承擔)。三方共同去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購房貸款抵押(按揭)登記。其中,購房者應提交如下證件:

1、房地產管理部門見證的商品房買賣契約正本。

2、身份證明覆印件。

3、依此生效的樓宇按揭貸款合同。

4、抵押申請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4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某市/區——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以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_)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甲方: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 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3 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 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

6 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 乙方:

1 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 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 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4 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 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 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 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註明日期

-------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 乙雙方遵循自願、 甲、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 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在第 層,面積為 。 為,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 佈局結構 平方米,門面為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 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 面,牆壁為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年 1 月 30 日前付 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 定於_年 4 月 30 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誌)。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 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 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 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 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 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 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 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 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 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 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 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 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 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 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 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 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 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 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 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 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 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 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按揭購房協議合同範本5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型別: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樓層,房屋走向:_____________房屋形狀: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二、相關房產編號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西:_________

南:_________北: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______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______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______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稅費分擔的方法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個人所有。

十、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十一、本協議壹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5

條文: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於鄭州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丘號為 ;

(三)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註解:本條是對房屋的客觀和主觀描述。其中第一款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主要事項,第二款為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權益,第三款為甲乙雙方商定的或有關規定直接規定的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正常使用相關聯的權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參照《房屋所有權證》即可正確籤填,與第三款相關聯的是第五條和附件三,當事人在商議買賣標的過程中應全面參考其他條款。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註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指南:甲方的保證責任比較寬泛,條文並未一一列舉。除第一條已經列明的房屋狀況外,乙方還需向甲方瞭解附件二所列內容,並謹慎瞭解房屋的共有權、是否查封凍結等情況。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 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 )(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

註解:本條是定金條款,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合同依據。

指南:第一款採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雙方商定的定金金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條款的生效必須以定金的實際支付為條件,即使雙方約定了定金條款但沒有實際支付定金的,該條款不生效。第二款採用選擇格式,只能單選;其中第二選項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個絕對的時間點,也可以是約定行為或事件的發生時間。

第四條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 元,(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註解:本條內容為房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時間,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款採用總價計價法,主要是考慮到存量房買賣從習慣上多為按套買賣或其他躉賣形式。以建築面積為計價單位的,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特別另行約定。

第二款為自由填空格式。實踐中主要區分現金、支票兩種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種付款時間。因我市現行交易過戶手續雙方一次性簽字在前,故雙方在房價款的交割時間控制方面須謹慎從事,目前有擔保、資金託管和提存三種交割方式可供選用,雙方可以綜合對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用並將其規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為單選或多選格式。第三選項可自由填空。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於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

註解:第一款為房屋交付時間和空房交付條件;第二款為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時間;第三款為戶籍遷出時間;第四款為相應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為填空格式,可以是絕對日期,也可以以雙方約定的事件為依據;其中第二款對附加值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對學區房或外地戶籍等急於落戶的買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為多選格式;其中第二選項為單選格式,選中“約定價值”的,應當在補充條款中分項約定相應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價格。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註解:本條意在保護房屋隱形共有人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合同雙方尊重隱形共有人權利的合同義務。

指南:我市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採取了“憑證交易”的登記制度,即交易過戶手續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和共有權人為準。但實際上,因為我國傳統家庭財產模式的落後性,家庭財產往往登記在一個家庭成員名下,最常見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或妻一個人名下。這就要求甲方如實陳述房屋權利狀況,乙方簽約前應堅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意見。

第七條

條文: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註解:本條規定了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土地使用權更名的權利義務以及費用承擔。

指南:《鄭州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的交易過戶期限為“房屋交付後30日內”,故第一款約定的時間應該結合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雙方商定,一般情況下不應超過交房後30日,否則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二款為單選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權主要有三種情況,甲方應如實陳述,乙方也應根據實際作重點了解:一是沒有瑕疵的出讓土地,直接選中第一選項即可;二是劃撥用地,目前個人轉讓住宅房屋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單位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或個人轉讓其他房屋使用性質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可能需繳納土地費用,因此雙方視具體情況應事前諮詢土地管理部門,並在合同中作相應安排;三是雖然土地為出讓取得,但因歷史原因一直未能結清土地出讓金,則土地管理部門可能要求補繳出讓金,這種情況往往發生於90年代中前期建設的商品房,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第三選項自由填空。

第三款為單選格式。國家對本款涉及稅費的納稅(費)人均有明確規定,但合同當事人在內部可以通過本款約定改變費用的實際分擔形式。當稅費專案很多(比如單位出售房屋)或稅費內部分擔形式複雜,雙方也可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第八條

條文: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註解:按目前我市房產交易過戶程式,雙方一旦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檔案,並在申請表上簽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權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對房屋所有權的交割;除非登記機關經稽核認為不符合交易過戶的條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指南:甲方尤其應當重視本條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正確適當地商定第四條的內容,妥善處理房價款的交割。

第九條

條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權利轉移之日 起轉移給乙方。

註解:這裡的風險包括自然的風險和人為的風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為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權利轉移之日為根據第八條確認的時間。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合理,但若乙方簽約時已經佔有房屋,比如乙方本身就是房屋承租人,則選擇第二選項比較合理。若有其他特殊情況,比如房屋原為第三人承租且房屋買賣後原租賃關係仍然保持的,雙方也可以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

第十條

條文: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註解:約定有關雜費的負擔或分擔方式。

指南:住宅房屋一般金額較小,可以在合同中對房屋交付前後發生的雜費分擔以及甲方已經預繳雜費的結算作原則約定,並在房屋交付時即時清結即可。對雜費金額巨大的合同,可分項詳細約定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條文: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註解:合同各部分的效力。

指南:補充條款、補充協議以及附件均是契約的組成部分,與契約正文同等重要。雙方在商討、簽訂這些檔案時應當給予與契約正文同等的重視。

第十二條

條文:本契約 □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 □自 之日 起生效。

註解:合同的生效條款。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簡單,也符合一般習慣;若對合同生效有特殊要求的,比如以辦理公證手續作為生效條件的,則應當選擇第二選項,並按約定填空。

第十三條

條文: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註解:爭議解決的方式。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而無效,除非雙方事後對爭議的解決又另行重新約定。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選中第二選項須按雙方約定填空。第一或第二選項特點是程式簡單、週期短、費用相對便宜,一裁終局等。第三選項依人民法院級別管轄劃分標準可能分別由房屋所在區法院、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或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條文:本契約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註解:合同文字的數量和留存情況。

指南:通常情況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就夠了;需要合同原件較多的單位,可視具體情況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字的內容應當保證一致,產生合同爭議時文字的留存情況也是舉證原件的參考因素之一。

第十五條

文字: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指南:示範條款中沒有約定的或者示範條款不能適應實際情況的,雙方可以在本條約定,空白不夠可以續頁貼上,但應注意在貼上騎縫處簽章確認。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6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某市/區——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以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_)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甲方: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 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3 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 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

6 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 乙方:

1 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 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 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4 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 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 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 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註明日期

-------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 乙雙方遵循自願、 甲、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 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在第 層,面積為 。 為,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 佈局結構 平方米,門面為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 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 面,牆壁為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年 1 月 30 日前付 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 定於_年 4 月 30 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誌)。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 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 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7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用建築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後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於簽約當日付 %,剩餘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於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檔案: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檔案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後,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檔案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年__月__日在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結構(型別)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__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

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地號: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__萬元整。

借款月利率:__,月綜合費率:__.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大寫),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託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徵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本合同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檔案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於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出的3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後新頒佈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籤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借款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9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於南京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丘號為 ;

(三)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註解:本條是對房屋的客觀和主觀描述。其中第一款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主要事項,第二款為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權益,第三款為甲乙雙方商定的或有關規定直接規定的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正常使用相關聯的權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參照《房屋所有權證》即可正確籤填,與第三款相關聯的是第五條和附件三,當事人在商議買賣標的過程中應全面參考其他條款。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註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指南:甲方的保證責任比較寬泛,條文並未一一列舉。除第一條已經列明的房屋狀況外,乙方還需向甲方瞭解附件二所列內容,並謹慎瞭解房屋的共有權、是否查封凍結等情況。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 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 )(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

註解:本條是定金條款,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合同依據。

指南:第一款採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雙方商定的定金金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條款的生效必須以定金的實際支付為條件,即使雙方約定了定金條款但沒有實際支付定金的,該條款不生效。第二款採用選擇格式,只能單選;其中第二選項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個絕對的時間點,也可以是約定行為或事件的發生時間。

第四條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 元,(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 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註解:本條內容為房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時間,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款採用總價計價法,主要是考慮到存量房買賣從習慣上多為按套買賣或其他躉賣形式。以建築面積為計價單位的,雙方最好在補充條款中特別另行約定。

第二款為自由填空格式。實踐中主要區分現金、支票兩種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種付款時間。因我市現行交易過戶手續雙方一次性簽字在前,故雙方在房價款的交割時間控制方面須謹慎從事,目前有擔保、資金託管和提存三種交割方式可供選用,雙方可以綜合對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用並將其規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為單選或多選格式。第三選項可自由填空。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於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約定價值 □評估價值 □市場價格 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

註解:第一款為房屋交付時間和空房交付條件;第二款為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時間;第三款為戶籍遷出時間;第四款為相應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為填空格式,可以是絕對日期,也可以以雙方約定的事件為依據;其中第二款對附加值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對學區房或外地戶籍等急於落戶的買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為多選格式;其中第二選項為單選格式,選中“約定價值”的,應當在補充條款中分項約定相應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價格。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註解:本條意在保護房屋隱形共有人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合同雙方尊重隱形共有人權利的合同義務。

指南:我市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採取了“憑證交易”的登記制度,即交易過戶手續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和共有權人為準。但實際上,因為我國傳統家庭財產模式的落後性,家庭財產往往登記在一個家庭成員名下,最常見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或妻一個人名下。這就要求甲方如實陳述房屋權利狀況,乙方簽約前應堅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意見。

第七條

條文: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 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註解:本條規定了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土地使用權更名的權利義務以及費用承擔。

指南:《南京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的交易過戶期限為“房屋交付後30日內”,故第一款約定的時間應該結合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雙方商定,一般情況下不應超過交房後30日,否則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二款為單選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權主要有三種情況,甲方應如實陳述,乙方也應根據實際作重點了解:一是沒有瑕疵的出讓土地,直接選中第一選項即可;二是劃撥用地,目前個人轉讓住宅房屋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單位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或個人轉讓其他房屋使用性質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可能需繳納土地費用,因此雙方視具體情況應事前諮詢土地管理部門,並在合同中作相應安排;三是雖然土地為出讓取得,但因歷史原因一直未能結清土地出讓金,則土地管理部門可能要求補繳出讓金,這種情況往往發生於90年代中前期建設的商品房,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第三選項自由填空。

第三款為單選格式。國家對本款涉及稅費的納稅(費)人均有明確規定,但合同當事人在內部可以通過本款約定改變費用的實際分擔形式。當稅費專案很多(比如單位出售房屋)或稅費內部分擔形式複雜,雙方也可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第八條

條文: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註解:按目前我市房產交易過戶程式,雙方一旦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檔案,並在申請表上簽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權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對房屋所有權的交割;除非登記機關經稽核認為不符合交易過戶的條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指南:甲方尤其應當重視本條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正確適當地商定第四條的內容,妥善處理房價款的交割。

第九條

條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權利轉移之日 起轉移給乙方。

註解:這裡的風險包括自然的風險和人為的風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為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權利轉移之日為根據第八條確認的時間。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合理,但若乙方簽約時已經佔有房屋,比如乙方本身就是房屋承租人,則選擇第二選項比較合理。若有其他特殊情況,比如房屋原為第三人承租且房屋買賣後原租賃關係仍然保持的,雙方也可以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

第十條

條文: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註解:約定有關雜費的負擔或分擔方式。

指南:住宅房屋一般金額較小,可以在合同中對房屋交付前後發生的雜費分擔以及甲方已經預繳雜費的結算作原則約定,並在房屋交付時即時清結即可。對雜費金額巨大的合同,可分項詳細約定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條文: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註解:合同各部分的效力。

指南:補充條款、補充協議以及附件均是契約的組成部分,與契約正文同等重要。雙方在商討、簽訂這些檔案時應當給予與契約正文同等的重視。

第十二條

條文:本契約 □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 □自 之日 起生效。

註解:合同的生效條款。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簡單,也符合一般習慣;若對合同生效有特殊要求的,比如以辦理公證手續作為生效條件的,則應當選擇第二選項,並按約定填空。

第十三條

條文: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註解:爭議解決的方式。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而無效,除非雙方事後對爭議的解決又另行重新約定。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選中第二選項須按雙方約定填空。第一或第二選項特點是程式簡單、週期短、費用相對便宜,一裁終局等。第三選項依人民法院級別管轄劃分標準可能分別由房屋所在區法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或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條文:本契約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註解:合同文字的數量和留存情況。

指南:通常情況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就夠了;需要合同原件較多的單位,可視具體情況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字的內容應當保證一致,產生合同爭議時文字的留存情況也是舉證原件的參考因素之一。

第十五條

文字: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指南:示範條款中沒有約定的或者示範條款不能適應實際情況的,雙方可以在本條約定,空白不夠可以續頁貼上,但應注意在貼上騎縫處簽章確認。

附件一

文字:房屋平面圖和四至範圍。

註解:以圖形形象反映房屋的平面形狀及其邊界關係。

指南:普通單元住宅直接參照產權證附圖繪製或複製即可。若為牆界關係複雜的平房或其它四至複雜的房屋,可自行繪製簡圖並簡要說明各種四至關係。

附件二

文字:租賃、抵押、相鄰等關係及其處理辦法。

註解:本條反映了常見的房屋權利限制狀況,對房屋的實際價值和房屋的使用可能產生重大影響,雙方尤其是乙方應當重視。

指南:房屋出售前已經存在租賃、抵押或者特殊相鄰權的,其處理辦法在本條約定;出售前沒有這些關係的,空白以斜槓劃掉即可。

處理房屋租賃關係應當注意兩方面的法律關係,一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二是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雙方成交前首先應當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然後還需與承租人商議租賃關係的解除或變更事宜。例項:房屋現由張三承租使用,張三不願購買房屋;甲方保證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與張三終止房屋租賃關係,有關責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

處理房屋抵押關係首先應通知抵押權人,其次應將房款首先用於清償抵押擔保的債務並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例項:房屋現抵押給交通銀行,擔保債務價值20萬元;甲方保證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清償抵押擔保的債務,解除抵押關係並辦理完畢抵押注銷登記手續,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房屋的法定相鄰關係沒有必要在合同中規定,本附件主要用於說明因約定或歷史原因形成的特殊相鄰權,比如陽光權的限制。例項:房屋已經接受來自雲霄大廈的日照妨害,日照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乙方取得房屋後不得提出異議。

附件三

文字: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 水

2、 電

3、 燃氣

4、 有線電視

5、 通訊

6、 其他

(二)裝修情況:

註解:所列專案價款均包含在總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構成部分。

指南:例項:水、市政直供水,戶外獨立計量水錶;電、8KW,戶外磁卡電錶;燃氣、管道煤氣;有線電視、南京有線電視網;通訊、電信固定電話一門,網通寬頻10兆到戶;其他、單元可是對講門禁,與小區物管連線緊急求救系統等。

裝修情況可以擇其重點簡要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附屬設施需辦理過戶更名手續,比如有線電視、電話等。

雙方簽署欄

文字:(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證照|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代理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註解:本欄的如實籤填為合同的最後完成步驟,是合同成立的標誌,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式,故雙方應當特別重視。

指南:證照|身份證號碼籤填當事人持有的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副本等有效證件號碼,最好是長期有效便於長期確認身份的證照號碼。

當事人為單位的,如實籤填法定代表人;當事人為個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槓劃掉即可。

地址和聯絡電話應當填寫方便通訊聯絡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者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代為簽訂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監護人如實籤填代理人欄。一方當事人應當注意審查對方代理人的代理資格或監護資格。

雙方分別籤填簽約日期的,則合同的成立時間以最後簽約日期為準。

附記欄

文字:(以下僅適用於通過中介成交的買賣)

為甲、乙雙方提供服務的經紀機構及其經辦經紀人員如下:

經紀機構(簽章):

資質證書號碼:

經紀人員(簽章):

資格證書號碼:

主要服務內容:

註解:本欄內容為房屋中介合同的延續,且登記機關今後可能據此推出系列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以維護合同雙方和中介機構的合法權益,故有關方面應予以足夠重視。

指南:若雙方買賣沒有通過中介機構,而是自行直接成交,則本欄內容不予理睬,以斜槓劃掉空白即可。

若雙方買賣通過中介機構中介成交,則本欄內容由中介機構如實籤填;建議雙方當事人注意監督核實。

面積誤差特別提示和補充約定條文:因國家房產測量規範的調整等原因,甲方現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與交易後乙方領取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之間可能存在很大的差異。為了避免交易後因面積差異可能引起的糾紛,南京市房產管理局將於交易過戶前為買賣雙方免費複核面積(複核於二日內完成,交易大廳內設有測繪受理視窗)。

甲、乙雙方對上述房屋面積誤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預見。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1、 雙方買賣房屋按套計價。雙方自願按房產測繪部門的面積複核成果申請權屬登記,《南京市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價款不再調整。

2、 房產面積測繪部門複核成果記載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雙方自願按面積複核成果申請權屬登記,並將《南京市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價款調整為人民幣 元,且以調整後的房價款作為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的申報價格。

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日期: 日期:

註解:因多種原因,房屋特別是部分已購公房的產權證證載面積與按最新測量規範測量的面積不一致,有的差異還很大。為預防面積差異引發雙方不必要的糾紛,本契約特設補充約定,分為房管局特別提示和補充約定兩部分,雙方應有足夠重視。

指南:依照特別提示的辦法,雙方完全可以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預見面積差異的實情。雙方瞭解面積差異的實情後,應重點商定處理辦法。

選項1適用於雙方按套躉賣的情形;選項2適用於雙方以房屋面積作為確定總房款重要參考因素的情形;選項3可以根據雙方約定自由填寫。

值得注意的是本補充約定需單獨簽署,且其簽訂日期與契約簽訂日期往往不同。

抵押權人:(貸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20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按揭貸款合同範本(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檔案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登出。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檔案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 擔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20 年 月 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0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某市/區——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以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_)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

二,甲方: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 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

3 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

5 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

6 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 乙方:

1 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予以貸款清還等。

2 按國家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

3 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檔案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

4 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 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 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 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註明日期

-------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 乙雙方遵循自願、 甲、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 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在第 層,面積為 。 為,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 佈局結構 平方米,門面為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 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 面,牆壁為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年 1 月 30 日前付 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 定於_年 4 月 30 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誌)。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 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 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 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 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 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 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 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 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 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 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 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 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 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 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內 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 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 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 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 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 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 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 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合法所有的住房,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及:甲方對該房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並已經全額支付取得該房產合法所有權的購房款項。甲方確認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甲方夫妻雙方均同意出售該房產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總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屬設施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之日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乙方支付價款後,甲方給乙方出具收款收條。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

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該房產目前尚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在辦理乙方房屋產權登記證書時,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秉承誠實信用,認真履行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返還價款(或房產)和損失並支付合同價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夫妻雙方)、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2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依據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各方及保證

甲方並保證: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並保證: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2、標的物

甲方自願轉讓的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並不再另外計價。

3、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淨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4、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籤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籤訂(並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後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後轉移至乙方。

6、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於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7、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9、雜項規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於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準)。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3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過對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m2,其中附屬面積_________m2)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____元/m2,實付房款(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稅費及按揭費用)。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即付認購金_________元,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來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則按甲方棄權處理,並不得要回認購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擔保並代理向銀行申請_________(新房/二手樓宇)按揭服務,要求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元,還款期限為_________年(以銀行實際批核為準)。

五、甲方須如實填寫按揭申請材料交由乙方遞交按揭銀行,若銀行同意按甲方申請的按揭事項,甲方必須及時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並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同時繳納過戶時政府規定應由買方交納的稅費以及按揭貸款之評估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律師費、公證費。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過_________個月,乙方有權協助按揭銀行處分該房屋。

七、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須將認購金扣除評估費和總房款的0。5%的手續費後二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

1、按揭銀行不同意為該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務;

2、按揭銀行同意提供貸款的額度或年限,低於甲方要求的貸款額度或年限而導致該房屋實際不能成交。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4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5

甲方(售房人)

乙方(買房人)

見證人: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此面積不含地下室面積);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 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 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該房屋協議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於 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依據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各方及保證

甲方並保證: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權,該項所有權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權、抵押權、承租權等權利瑕疵或負擔。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乙方並保證:將誠信履行本合同書的'項下的合同義務。

二、標的物

甲方自願轉讓的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物品全部隨房屋轉讓並不再另外計價。

三、價款

本合同書第二條項下標的物全部計價_______________。

各方確認:在甲方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義務的前提下,本條第一款的價款為甲方轉讓標的物的淨價,即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交付與支付

1、本合同書籤訂時,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電話等交費證件。

2、本合同書籤訂(並由雙方履行了第1款義務)後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所有權轉移特別約定

各方確認:本合同書項下標的物自交付後轉移至乙方。

六、協助義務

在乙方確定的時間,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戶手續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僅限於根據登記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提供身份證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反本合同書第一條所有權瑕疵擔保責任而導致乙方主動或被動參與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式,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能及時履行本合同書第六條協助義務,應繼續履行該項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不能依約承擔本合同書第三條義務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雙方違反本合同書其他約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書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糾紛,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雜項規定

1、本合同書未竟事項,由雙方依誠信、公平原則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六份,由甲、乙、各執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於辦理變更登記使用(如登記部門要求另行簽訂合同文書時,各方得另行簽訂用於登記,但各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書為準)。

3、本合同書在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7

(1)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房管局購房合同範本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宣告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宣告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宣告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

第八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經辦人:

電 話: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標準房屋按揭購房合同 篇18

抵 押 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