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專案名稱:商品混凝土GPS車輛排程系統 (見附件2)
二、 專案地點:安徽省天長市北郊
三、 乙方供貨產品名稱:GPS定位;數量:40套;價格:1960元/套(見附件1)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施工進度至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完工,工程總造價:78400元(柒萬捌仟肆佰元整)
2.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預付總造價的30%既23520元(貳萬叄仟伍佰貳拾元整)
3. 工程驗收合格後再付總價的60%既47040元(肆萬柒仟零肆拾元整)
4. 工程總造價的10%作為質保金,一年後付清。
5. 系統維護費:每臺車360元/年,既14400元(壹萬肆仟肆佰元整),甲方每年按時交納。
五、 乙方只承擔供貨、施工、及售後服務,其它事宜乙方概不負責。
六、 違法責任:
1. 乙方按時完工或逾期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則賠償甲方合同總價的1%。
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賠償乙方合同總價的1%。
七、 合同爭議的解決:
1. 甲方雙方在改造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
2. 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式兩傷,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雨水收集利用系統供貨、安裝工程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施工範圍
1.工程地點: 相城區陸慕
2.合同範圍:(雨水收集系統1套400立方,儲水模組用礎潤品牌,出水用於綠化澆灑、消防)乙方包工、包料、按圖施工。乙方供貨並負責安裝的材料清單見圖紙及材料單。
第二條 合同總金額
1. 合同總價RMB 680,000 ,大寫:人民幣 陸拾捌萬元整 。
第三條 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合同生效後,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應保障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基坑滿足裝置安裝施工要求,土方的開挖和回填,混凝土基礎的製作要滿足乙方系統施工工藝的要求,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等相關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工地施工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保證工程施工時,為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總的施工水、電,滿足施工需要;並在施工及裝置安裝過程中為乙方人員提供便利條件;
3.為乙方提供現場存貨場地和倉庫;
4.因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造成工期延誤,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施工現場條件限制,甲方有義務給乙方呼叫甲方現場現有裝置,乙方按優惠價支付一定費用。
(二) 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監理及總包的現場管理,並按有關規定向甲方、總包和監理提交完整的有關資料(包括自身施工範圍工程資料的編制);
2.負責施工圖中指定的雨水收集及利用系統材料的供貨、安裝工作;
3.負責本工程雨水收集及利用的系統設計,並保證其設計的合理性,符合本建築的總體設計,滿足使用功能,其設計獲得甲方批准否則乙方應及時予以修改,直至被批准為止,並負責配合甲方完成系統驗收,如甲方經驗收認為不合格,則有權要求乙方對系統進行調整,直至驗收合格為止,因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或工期延誤,乙方應對甲方予以賠償。
4.負責本單位施工人員安全及勞動保險責任,負責自身施工所需的勞保用品及工具用具,做到文明施工,防火、防盜,服從甲方及總包的統一管理。
(三)其他
20xx年12月11日前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全部作廢。
第四條 工程期限
1. 甲方12月15日前供貨至現場。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供貨及人員的進場延誤,乙方不承擔延期責任,工期相應順延。
2.甲乙雙方商定暫定工程期為 30 天,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通知。乙方可以根據總包方施工和安裝計劃,在雙方約定的施工期限內,適當調整自己的安裝進度及時間。
3.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工程期限範圍內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否則每遲延一天,應向甲方
4.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⑴ 依合同規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場地、系統預製安裝場地、材料存放場地、水電、障礙物未能清楚,影響現場施工。
⑵ 不屬乙方責任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⑶ 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⑷ 非乙方原因而因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⑸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和貨物運達施工現場,甲方、監理、總包未及時驗收及支付貨款。 ⑹ 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而影響施工。
⑺ 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地震、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工期。
第五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形式銀行轉賬(電匯)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按照甲方要求供貨時間送貨,貨(至少等價貨物)到現場,1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合同金額RMB 150,000元整,(大寫:壹拾伍萬元整)給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將不予以安裝,乙方將貨物拉回,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雨水專案竣工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60%,RMB 258,000元整,(大寫:貳拾伍萬捌仟元整 )給乙方。如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每延遲一天甲方應支付付款金額1%的滯納金,直至支付為止。
(3)專案審計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RMB 238,000元整,(大寫:貳拾叄萬捌仟元整 )給乙方。剩餘5%工程款項於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RMB 34,000元整,(大寫:叄萬肆仟圓整)。
(4)甲方完成各階段付款的前提條件是確認收到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工程類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履行付款義務。甲方在收到上述每期合格發票的情況下,若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付款的,材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3.機電質保期為2年(按甲方同業主的竣工驗收日期起算),PP模組質保期為2年,上述質保期不受本合同第十條合同有效期的限制。質保期間系統有任何問題請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進行維修,乙方在24小時工作日內進入現場。
第六條 質量條款
質量標準執行現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雙方技術交底及圖紙要求;工程完工後,乙方具有維修服務責任。
第七條 工程驗收
1.本工程按照國家工程施工驗收規範標準驗收,按行業及圖紙承諾達到的標準驗收。
2.工程竣工乙方自檢通過後,提交甲方驗收。
第八條 爭議和解決
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進行解釋,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的有管轄權的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部分條款仍需履行。
第九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納入合同附件,或另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補充約定,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全部的材料裝置安裝及貨款均已交付完畢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要求,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室內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工程施工地點及房屋情況
1.施工地點:小區號樓單元室。
2.住房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型:二室二廳一廚一衛,建築面積:。
二、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加強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嚴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為施工人員全程配備安全帽、安全繩、安全網等安全用具,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損害其他人的財產、生命健康、安全等事故發生。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上述情況發生等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2.乙方為包工不包料的承攬方式,甲方負責提供磚、水泥、沙子、水源、電源、內外牆磚、鐵絲、地板磚等建築裝修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5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3.乙方具有從事房屋裝修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並交付建設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4.施工機械以及模板、工具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6.為施工方便,甲方給乙方提供房屋的鑰匙一把,乙方不能將鑰匙遺失、損壞、複製、轉借,並在結算加工承攬費時交還甲方,同時對房屋內的原有設施、堆放的各種材料及電器、傢俱及裝飾裝潢負有保護和保管責任,防止被盜丟失,否則應對保管不當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負全額賠償責任。
三、質量和工期要求
1.工期從年月日開始建設,到年月日止。在約定的工期內,施工時間、施工程序由乙方自定
2.裝飾施工內容:水電路工程、泥水工程,木工工程、刮瓷工程、漆工工程及需要的其他工程。
3.乙方應當本著保質保量的原則,加強質量管理,保證工程質量。
4.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等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5.房屋裝修竣工後,甲方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及時進行免費維修。
四、違約責任
由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爭議解決辦法
1.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
2.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2.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