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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頭服務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23K

獵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勞務用工單位):__________

獵頭服務合同(精選12篇)

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招聘單位):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求職位人才的尋訪推薦服務達成如下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前言:

甲 乙雙方保證各自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合法成立的組織。乙方應確認有從事該項服務的資格,甲方應確認向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的真實性,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甲、乙 雙方本著自願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合作簽署“本合同”,並願意自覺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其中、高階人才推薦的供應商。

2、甲方如有招聘需求,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招聘職位資訊,內容包括需求崗位職責描述、勝任條件、薪資福利條件、需求人數和日期等。

3、自甲方正式委託職位尋訪之日起,乙方正式啟動尋訪推薦工作。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推薦每個職位2—3名經過甄選基本符合甲方職位需求的候選人,直到甲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為止。

4、乙方在推薦候選人時,需要向甲方提供人選的詳細簡歷,說明其以往的工作經歷、主要職責、成就以及能說明其工作勝任能力的任何其它必要資料。

5、甲方聘用乙方推薦的人員,在_____個月(保證期),自推薦人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如發生聘用終止,乙方應為甲方免費提供一次相同職位的人才服務,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通知乙方的15個工作日內為甲方再次提供候選人。

第二條 限制

1、甲方不得提供虛假職位需求資訊和做出虛假承諾。

2、合作期間甲方不得直接聘用乙方獵頭顧問和工作人員,如有發生甲方應付乙方該職位應付獵頭佣金的雙倍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 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員工資訊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服務費用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選資料用於任何非自己聘用內部員工的目的和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個人和法人)。

3、在未取得到推薦人選的允許,不得向其正在任職的單位(僱主)作背景調查。

第四條 人選的推薦、面試

1、甲方在乙方提交候選人資料後的48小時內需將是否面試的決定通知乙方,並在面試後的24小時內將面試結果通知乙方。

2、如果乙方提供的簡歷甲方已從其它渠道獲取時,甲方需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否則視為該人選乙方推薦有效。

3、對於家在外地(不包括市及各區縣)的應聘人員,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安排人選來面試,從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往返交通費,及候選人在甲方指定面試地點發生的住宿費(限1日)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推薦之日起的一年內,無論以何種形式被甲方成功錄用,如:聘用、顧問或者臨時工作、兼職工作等,都視為乙方推薦成功,甲方應於聘用前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對該人選規定的全額服務佣金;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就其違約行為向乙方支付該人選規定服務佣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

5、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自被推薦予甲方之日起十二個月之內,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推薦,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薦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人選並且該人選已和第三方簽署勞動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佣金。

6、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之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應與乙方推薦人選直接聯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直接與被推薦人選聯絡,則視為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人才尋訪推薦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佣金。

第五條 服務佣金

1、支付比例:

甲方應按照該受聘人稅前年薪的以下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費用(每單服務費不得低於__________元):

年薪:__________ 總服務費:__________ 保證期:__________

人民幣150,000元以下 年薪的22% 3個月

人民幣150,001元至300,000元 年薪的25% 3個月

人民幣300,001元至5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人民幣500,001元至100,0000元 年薪的28% 3個月

特殊職位(如CEO、總裁、常務總裁、執行總裁等主持全面運營管理工作者)服務費另議。

為增進雙方友誼,促進長期合作,乙方舉辦大型社會招聘等相關活動時,根據需求可以為甲方免費釋出人才需求等相關資訊及代理招聘服務,甲方應給予相應的配合。

2、服務費支付方式和時間: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甲方正式委託職位招聘之日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總服務費的30%,此條款可商議),乙方啟動正式工作。

2)甲方應與乙方推薦人選到崗之日3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收到通知後3日內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付款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

3)預付款將計入總服務費,職位成功後甲方可從總服務費中扣除此項費用,職位未推薦成功的原則上不退還預付款,有成功合作後,可考慮不收預付款。

4)所有付款將以支票或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注:受聘人選稅前年薪是指甲方和聘用人選之間協商確定,在雙方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中約定的稅前年薪(具體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核工資+綜合補貼+採暖費補貼+節日福利+午餐補貼等),但如被聘用人選實際領取的薪酬高於前述標準的,則以實際稅前年薪為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與人才約定了到位時間和工資待遇後,卻在人才到位時因甲方欲變更聘用條件而引起爭議;或因甲方提供的公司情況不真實、職位說明不準確而產生了不良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甲方一經錄用乙方推薦的人才,應及時按照勞動法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內甲方與錄用者之間的事務均屬甲方的內務,由甲方和錄用者協商解決。和乙方無關。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4、在保證期內,因甲方原因(如公司戰略調整、業務停頓等)導致人才被動離職,除補償人才一定損失外,甲方應全額支付雙方合同約定服務費用。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確認,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與主合同有衝突,以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中的條款為準。

2、本合同的有效期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在期滿_____天之前,甲乙任何一方都沒有提出終止協議的情況下,此協議將視為自動續簽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時,對方均有權要求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金責任。

4、遇到不可抗力或重大情形變更,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簽署書面終止協議。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的權利義務。

5、爭議解決條款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善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新增任何條款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獵頭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務部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搜尋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 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乙方代表甲方搜尋候選人時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 搜尋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尋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

--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生活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式:

--搜尋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並確證其資料的真實性;

--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 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協助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

3.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 天內完成對甲方所需人才的尋訪、測評及背景調查,將完整、真實的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並安排候選人面試。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兩日內,做出是否與己有人才資料重複的判斷,否則視為乙方推薦;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才資料後一週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取人面試後兩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四周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

第三條 保證期

1.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並最終到甲方工作,視為獵頭服務成功。

2.僱員在保證期(三個月)內無論因任何原因離職,甲方應五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報告,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合適候選人到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報告後二個月內沒有推薦合格人選到職,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的_______%。

3.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錄用確認書影印件;錄用確認書應包括候選人的錄用工資、上班報到日期、工作職責等;否則,乙方將不能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第四條 收費標準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須支付定金,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定金可抵入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該職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還。

2.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招聘服務費用。

3.服務費應在人才試用五個工作日內全數付清,如延期付款,則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

4.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在此後一年內錄用的,甲方應於錄用前一週內告知乙方,並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匯款為主,現金付款時須到乙方公司財務部辦理。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密

1.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而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檔案或資訊洩露出去,否則,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2.保密期限不限於委託期,一般應在尋訪活動中止後的一年內。但對於乙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資訊,保密期將延長到此候選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間。

3.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竊取人才知識及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和人才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七條 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附崗位需求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獵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1 公司指定

根據本合同協議和條款,乙方委託並指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諮詢服務。

2 雙方關係

甲方和乙方均為獨立法人。本合同的簽訂在甲方和乙方之間並不產生任何僱用、代理、合資或業務夥伴關係。甲方絕非乙方的法律代表,無論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書面或其它明示或隱含方式,以乙方的名義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

3 服務

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職位要求向乙方推薦合適的人選。具體職位描述、要求及人數由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應確保每一個推薦給乙方的候選人首先經過甲方的面試篩選。若乙方要求,甲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資訊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資訊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核實。

凡經甲方推薦的人才,從推薦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乙方未通過甲方暗地或通過第三方錄用該人才,無論長期或短期,均視為甲方推薦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支付諮詢費用。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的人才中轉推薦給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向乙方要求支付諮詢費用;

4 機密

甲方承諾:

(1)對獲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和技術資訊保守祕密;

(2)對獲知的乙方或分支機構的僱員或候選人相關資訊保守祕密。

(3)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資訊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洩露候選人的資訊。

乙方接受本合同後,也將承諾所有由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資訊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諾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洩露候選人的資訊。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後一年內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5 乙方內部員工的不獵取原則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終止後一年內,甲方不得獵取乙方員工到其它公司任職。

6 諮詢費用

若推薦的高階管理人才(部門經理、部門高階經理、總監、總經理)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為諮詢費用。若推薦的中層級別(普通職員、部門主管級別)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的作為其一個月的收入作為諮詢費用。年薪或月薪的總額以實際錄用後面談中為準。

7 款項支付規定

諮詢費用(根據第6條)在候選人試用上班七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80%,餘下20%諮詢費用在候選人試用期合格結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具的服務性行業統一商業發票後七天內付款。

8 保證

如果由甲方推薦並被乙方僱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或被開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將繼續推薦替代人選而不額外收費。甲方若不能在30天內找到乙方滿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推薦或者改用其它職位代替,否則甲方將所收取服務費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證實施條件:本合同全部款項已支付。如果超過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付費的話, 甲方將向乙方每天追收總額1%滯納金。

本協議在乙方委託推薦的人數超過一人時, 對每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 彼此無法律上連帶責任。

9 時間安排

甲方將根據合同職位規定進行人員篩選活動,並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週以內提供一份合適人選名單

10 合同條款期限

合同的條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該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11 合同終止

以下條件出現時,合同將終止:

(1)甲方和乙方協商簽定書面終止協議;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務部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搜尋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 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乙方代表甲方搜尋候選人時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 搜尋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尋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

--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生活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式:

--搜尋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並確證其資料的真實性;

--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 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協助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

3.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 天內完成對甲方所需人才的尋訪、測評及背景調查,將完整、真實的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並安排候選人面試。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兩日內,做出是否與己有人才資料重複的判斷,否則視為乙方推薦;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才資料後一週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取人面試後兩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四周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

第三條 保證期

1.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並最終到甲方工作,視為獵頭服務成功。

2.僱員在保證期(三個月) 內無論因任何原因離職,甲方應五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報告,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合適候選人到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報告後二個月內沒有推薦合格人選到職,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的_______%。

3.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錄用確認書影印件;錄用確認書應包括候選人的錄用工資、上班報到日期、工作職責等;否則,乙方將不能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第四條 收費標準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須支付定金,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定金可抵入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該職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還。

2.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招聘服務費用。

3.服務費應在人才試用五個工作日內全數付清,如延期付款,則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

4.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在此後一年內錄用的,甲方應於錄用前一週內告知乙方,並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匯款為主,現金付款時須到乙方公司財務部辦理。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密

1.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而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檔案或資訊洩露出去,否則,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2.保密期限不限於委託期,一般應在尋訪活動中止後的一年內。但對於乙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資訊,保密期將延長到此候選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間。

3.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竊取人才知識及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和人才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七條 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附崗位需求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受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進行高階人才獵聘服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招聘職位

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以下職位:

職位名稱:(1) 水處理工程師 ,萬元人民幣; 職位名稱:(2) 總經理 ,預計年薪為: 50 萬元人民幣;此處可不填寫,具體與侯選人面議,其它職位見附件。

二、搜尋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尋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職位說明書》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1)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2)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

3)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風格);

4)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5)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工作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式:

1)搜尋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合適人選;

2)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3)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4)為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未經乙方同意或參與,甲方不能單獨約見候選人,否則乙方有權放棄已承諾的義務。 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

5)協助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的3-5小時內,應首先明確該候選人是否已經接觸或其它第三方已經提供資料,否則視認為乙方推薦,三日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兩週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否則視為甲方已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

三、收費標準和方式

1、收費標準:

甲方委託乙方高階人才獵頭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為該崗位候選人年薪的20%。

2、收費方式:

服務費分2次收取,各次收費為:

1)乙方所推薦的確認人才到位後一週內,甲方付獵頭服務費的60%,滿三個月後的第一週付清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推薦的確認人才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並簽訂試用確認書,試用期內由於被推薦人原因離職或辭職者,或所推薦人選不稱職的,乙方按合同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繼續向甲方推薦,不再重複收取費用(若由於前後推薦的人員年薪有所差異而帶來的費用差異,雙方結算時多退少補)。但因甲方自身原因(內部組織結構調整等原因)被辭退,乙方不負相關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向甲方彙報招聘進展情況。

2、甲方有權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

3、甲方有權在乙方推薦候選人未正式到崗並且未滿一週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合同。 甲方的義務:

1、 按本合同有關付款的規定,按時向乙方足額支付人才推薦服務費。

2、在候選人被甲方正式錄用前,甲方保證為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保密,不將候選人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私自與被推薦人互相聯絡。甲方在事前沒有以《任職通知書》知會乙方而私下錄用乙方所提交過的候選人,均當乙方成功推薦,並甲方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收費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才推薦服務費。

4、在甲方未決定錄取候選人之前,甲方如需對應聘者資料進行核查,必須書面向乙方提出核查申請,並載明核查內容和核查方式,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核查。如甲方單方面對乙方推薦人才進行核查,由此所引起的、對推薦人的職業安全所造成的損害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簽訂《任職通知書》後,需提供《任職通知書》影印件給乙方。任職通知書上需標明任職職位,任職日期和薪酬待遇。

乙方的權利:

1、乙方可有限度的向甲方瞭解不牽扯商業祕密的甲方企業之運營狀況,招聘職位的職責、要求、薪金福利、彙報關係等進行交流,以確保訪尋的有效性。

2、乙方可通過公眾渠道對甲方所委託的崗位進行資訊釋出,除非甲方書面要求乙方禁止。

3、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向甲方收取費用。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4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候選人材料,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為甲方尋訪到合格的人才。若由於甲方單方面拖延而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履行的,其責任由甲方獨自承擔。

2、乙方應向甲方如實出具詳細的候選人面試報告,不得對候選人的資料加以隱瞞。

3、服務保證期內,由於乙方所推薦候選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能力不符而被甲方辭退,甲方應及時將《離職通知》送達乙方,《離職通知》中註明離職原因。乙方應在《離職通知》送達乙方後,繼續為甲方另覓同等要求、同一職位的人選。因甲方原因(組織機構調整、薪酬不能兌現等)而導致候選人離職,則乙方免除此項責任,候選人離職責任由甲方承擔。若因推薦候選人原因自動離職,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註明離職原因。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繼續為甲方另覓同等要求、同一職位的人選。

4、乙方應遵循職業道德,不得在為甲方訪尋的同時,從甲方員工中為其它公司訪尋,不得接受甲方員工的求職申請。在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正式錄用後且在正常聘用的兩年內,乙方承諾不再獵取該人員給其它客戶。

5、如果在尋訪期內,甲方未能對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給出明確答覆,乙方有權終止合作。

6、若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為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方式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獵頭服務費;如逾期支付,乙方將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1)甲方將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轉薦給其他僱主,並且候選人被其他僱主聘用的;

(2)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表示拒絕聘用,卻在面試後一年內聘用乙方曾推薦人選

(3)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能聘用該候選人,而聘用該候選人做兼職或其他短期服務;

(4)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提供所聘用崗位,但錄取該候選人為其他崗位職員;

(5)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並沒有聘用,而採用諮詢、承包等方式與候選人保持合作關係。

五、面試,上崗與保證期

1、合同簽訂後,一週內須為甲方尋找到符合甲方條件的人員進行面試。

2、合同期內如乙方推薦的人選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錄用,甲方未提出終止尋訪的,乙方就繼續推薦,直至甲方滿意為止;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終止尋訪。

3、乙方推薦人選到甲方上崗的日期:係指該人選已至甲方報到,或已辦理入職手續,或已開始接受甲方之培訓,或已開始為甲方工作之日,只需滿足前述情形之任一條即視為上崗。

4、若乙方推薦人選在本合約規定的試用保證期內離職,乙方須在接甲方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繼續推薦候選人。

5、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甲方與候選人雙方簽署的錄用確認檔案副本如:上崗單等,並協助乙方完成入職確認函。錄用確認檔案副本及入職確認函須在候選人上班後三天內提交乙方;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而不提供或延期提供錄用確認檔案副本及入職確認函給乙方,則乙方無須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6、 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試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關。

7、乙方應對推薦的人選的學歷、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資訊以及因本合同履行所獲得的任何結論都是在保密的情況下提供的,均為機密資訊。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任何資訊、資料,僅限於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使用。未經合同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這些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著作、會議、教學、媒體、論文等任何公開場合部分或全部引用、發表因本合同履行所獲得有關甲方的任何案例、資料、以及所取得的任何結論。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求職意向、簡歷資訊及聯絡方式,不得將乙方候選人在面試過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和資訊用於任何與該候選人評估無關的其他用途。

七、互諒條款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提供之日起一年內都將視為甲方的候選人。在此期間內(不受合同到期影響),如果甲方僱用乙方的候選人,以上收費條款同樣適用。

2、甲方保證招聘過程中,非經乙方同意,不直接同乙方所提供的候選人接觸。甲方在12個月內由候選人處得到的相關該職位的任何人選資訊,均視為乙方所提供。

3、錄用乙方所薦候選人後,如因甲方企業內部重組、裁員或職位、錄用條件產生變化等因素造成候選人的其它變動,乙方享有免責權利。

八、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釋所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至有管轄權法院裁決。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相關附件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甲方又有用人需求,需另行續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才獵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甲方確認本方有完全的從事本協議所述服務的資格;乙方確認本方是依法成立的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各項條件和手續,並且向甲方提交的各種書面檔案及陳述都是真實有效的。甲乙雙方就各自的確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服務的收費標準是,每成功提供一人,收取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本方的服務佣金。佣金分兩次支付,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甲方支付________元/人為預付佣金;推薦人選上崗三個月或轉正後一個星期內付清餘款。

三、甲方收到乙方預付的預付服務佣金後,應按照本協議附件1的要求為乙方提供人才,並保證所提供人才情況的真實性,同時協助乙方安排有關面試考核的事宜。面試考核應本著方便應聘者及乙方的原則進行。

四、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1規定的條件考核驗收甲方提供的人才。並應於考核之日起________ 天內將是否聘用(含試用,下同)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同意聘用。

五、甲方應於收到預付服務佣金之日起兩個星期至一個月內完成委託事項,經雙方協商同意,上述期限可以改變,但應另以書面檔案規定之。

六、乙方同意聘用(接納為乙方正式員工)甲方提供的人才,甲方服務即告完成。乙方若於聘用後三個月內辭退甲方提供的人才,應於辭退之前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服務,甲方應免費為乙方再推薦人選,並得到乙方聘用為止。

七、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認可的其他正當理由,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向乙方提供候選人才的,應全額返還乙方預付佣金;雖提供候選人才而乙方最終未能聘用的,預付佣金應退還甲方。

八、乙方以超出本協議附件1以外的條件拒絕甲方提供的人才,或在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內自行招聘協議附件1規定的人才,從而無需甲方的服務,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全部預付佣金,折抵甲方服務收入。

九、乙方拒絕甲方提供的人才,從而導致甲方服務失敗,但在甲方服務終止後的十二個月內聘用曾被乙方拒絕的人才,應於聘用前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支付全額服務佣金。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支付________至________倍的服務佣金作為違約金。

十、本協議在乙方委託尋獵的人數超過一人時,對每一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彼此無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係。

十一、本協議的附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文字為中文。

協議及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____________服務有限公司

北京____________人才服務中心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獵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所需人才的推薦、尋訪。

二、服務收費標準:

乙方按所推薦人才稅前年薪總額的 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乙方推薦之候選人,針對甲方相應職位與甲方正式達成的,第一年的稅前年薪數,此數值應包括:第一年固定稅前月薪的總和加第一年績效獎金與各種補助津貼和福利分紅總和。

三、服務費用的支付:

1、乙方收款時應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付款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2、服務費分兩次支付(到崗一位支付一位的費用):

第一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 。

第二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並通過試用期考核轉正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 。

四、甲乙雙方簽訂服務協議後,乙方接到甲方的人才需求後20個工作日內即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候選人面試。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 年。

六、甲方通知

1、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試用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推薦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該人員的職位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服務保證

1、如果在乙方推薦的過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該職位人選,則乙方應按甲方需求推薦另一職位人選。

2、若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在試用期內自行離職或試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選人離開十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將免費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薦。直至舉薦成功並通過試用,甲方再將第二次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八、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資訊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推薦的人員資料保密,並嚴格控制內部人員的知情範圍,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用於任何非內部聘用員工的目的,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甲方所屬的集團公司及關聯公司除外。

九、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除非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均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十、服務限制

1、對於推薦給甲方的員工,在所推薦員工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2、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甲方的員工(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因任何一種原因未成功入職,甲方在壹年內不得再與該人才有聘用關係或其他合作形式(如:作兼職、顧問、合作伙伴、短期服務等其他服務),否則視為推薦成功,在確定聘用關係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應足額的代理服務費用。

4、乙方若出現本條1-2項之行為,應當將所收服務費全額退還甲方,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單位簡介、職位說明書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

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用人資訊和虛假承諾,所提要求及待遇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乙方應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該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限制期已經屆滿;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背景調查的真實性。否則,視為未推薦成功。乙方應將所收取的服務費用全額退還甲方,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而賠償給其他用人單位的費用。

4、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5、乙方搜尋篩選人才,選拔最適合甲方用人標準者推薦給甲方進行面試。

6、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約定將各期服務費用按時支付給乙方。

十二、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終止

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後終止本協議,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則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協議規定的費用。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書面往來,按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按此地址郵寄後,郵遞機構投遞到該地址被人簽收、因無人或拒絕簽收被退還、或地址不詳而無法妥投等情形,均視為已送達對方,郵遞機構的郵遞憑證可作為送達依據。

十六、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1、公司指定

根據本合同協議和條款,乙方委託並指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諮詢服務。

2、雙方關係

甲方和乙方均為獨立法人。本合同的簽訂在甲方和乙方之間並不產生任何僱用、代理、合資或業務夥伴關係。甲方絕非乙方的法律代表,無論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書面或其它明示或隱含方式,以乙方的名義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

3、服務

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職位要求向乙方推薦合適的人選。具體職位描述、要求及人數由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應確保每一個推薦給乙方的候選人首先經過甲方的面試篩選。若乙方要求,甲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資訊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資訊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核實。

凡經甲方推薦的人才,從推薦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乙方未通過甲方暗地或通過第三方錄用該人才,無論長期或短期,均視為甲方推薦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支付諮詢費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的人才中轉推薦給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向乙方要求支付諮詢費用;

4、機密

甲方承諾:

(1)對獲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和技術資訊保守祕密;

(2)對獲知的乙方或分支機構的僱員或候選人相關資訊保守祕密。

(3)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資訊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洩露候選人的資訊。

乙方接受本合同後,也將承諾所有由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資訊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諾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洩露候選人的資訊。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後一年內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5、乙方內部員工的不獵取原則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終止後一年內,甲方不得獵取乙方員工到其它公司任職。

6、諮詢費用

若推薦的高階管理人才(部門經理、部門高階經理、總監、總經理)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為諮詢費用。若推薦的中層級別(普通職員、部門主管級別)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的作為其一個月的收入作為諮詢費用。年薪或月薪的總額以實際錄用後面談中為準。

7、款項支付規定

諮詢費用(根據第6條)在候選人試用上班七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80%,餘下20%諮詢費用在候選人試用期合格結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

方開具的服務性行業統一商業發票後七天內付款。

8、保證

如果由甲方推薦並被乙方僱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或被開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將繼續推薦替代人選而不額外收費。甲方若不能在30天內找到乙方滿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推薦或者改用其它職位代替,否則甲方將所收取服務費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證實施條件:本合同全部款項已支付。如果超過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付費的話, 甲方將向乙方每天追收總額1%滯納金。

本協議在乙方委託推薦的人數超過一人時, 對每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 彼此無法律上連帶責任。

9、時間安排

甲方將根據合同職位規定進行人員篩選活動,並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週以內提供一份合適人選名單。

10、合同條款期限

合同的條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該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11、合同終止

以下條件出現時,合同將終止:

(1)甲方和乙方協商簽定書面終止協議;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 篇9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人才服務部(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託乙方搜尋所需人才。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 主旨

本合同目的在於確定乙方代表甲方搜尋候選人時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二條 搜尋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尋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

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品性);

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生活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式:

搜尋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並確證其資料的真實性;

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協助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

3、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天內完成對甲方所需人才的尋訪、測評及背景調查,將完整、真實的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並安排候選人面試。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兩日內,做出是否與己有人才資料重複的判斷,否則視為乙方推薦;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才資料後一週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取人面試後兩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四周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

第三條 保證期

1、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並最終到甲方工作,視為獵頭服務成功。

2、僱員在保證期(三個月)內無論因任何原因離職,甲方應五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報告,乙方將免費為甲方推薦另一合適候選人到職;乙方收到甲方書面報告後二個月內沒有推薦合格人選到職,乙方應退還該項服務費的_______%。

3、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錄用確認書復 印件;錄用確認書應包括候選人的錄用工資、上班報到日期、工作職責等;否則,乙方將不能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第四條 收費標準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須支付定金,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定金可抵入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而取消該職位的招聘,定金不予退還。

2、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招聘服務費用。

3、服務費應在人才試用五個工作日內全數付清,如延期付款,則每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

4、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被甲方錄用的候選人,在此後一年內錄用的,甲方應於錄用前一週內告知乙方,並按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原則上以銀行匯款為主,現金付款時須到乙方公司財務部辦理。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密

1、雙方必須對所簽訂合同嚴格保密,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而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檔案或資訊洩露出去,否則,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2、保密期限不限於委託期,一般應在尋訪活動中止後的一年內。但對於乙方成功推薦的候選人資訊,保密期將延長到此候選人在甲方的所有工作期間。

3、乙方提供的人才資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利用招聘人才而竊取人才知識及原單位的商業祕密。如有上述情況,一經核實,甲方應無條件給予乙方和人才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七條 簽訂合同之雙方均對本合同內容完全瞭解並無異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附崗位需求表)。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獵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受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進行高階人才獵聘服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招聘職位

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以下職位:

職位名稱:(1) 水處理工程師 ,萬元人民幣; 職位名稱:(2) 總經理 ,預計年薪為: 50 萬元人民幣; 此處可不填寫,具體與侯選人面議,其它職位見附件。

二、搜尋服務的基本方式

1、甲方需提供與所需搜尋職位有關的詳細資料《職位說明書》給乙方,其中主要包括:

1)工作環境,如公司背景、現狀(規模、發展狀況、目前和將來的投資等);

2)職務名稱、職位職責,個人發展前景、直屬上司情況及彙報路線;

3)所須具備的條件(包括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英文程度、專業經驗以及個人風格);

4)工作中所需要的獨立性、工作氛圍,流動性(出差需要)和上班地點等;

5)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工作時數、工作條件以及合同保險)。

2、乙方工作程式:

1)搜尋可能達到該標準的候選人,對這些候選人進行初次面試篩選合適人選;

2)將候選人資料提交甲方參考,包括對其經驗的評價及對其性格,能力和潛質的看法;

3)為雙方安排面談時間、地點。並參與其中一些條款的協商,協助聘用合同的最終簽署;

4)為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未經乙方同意或參與,甲方不能單獨約見候選人,否則乙方有權放棄已承諾的義務。 面試由乙方安排見面。

5)協助甲方督促被錄用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後的3-5小時內,應首先明確該候選人是否已經接觸或其它第三方已經提供資料,否則視認為乙方推薦,三日內,做出是否需要複試的判斷。甲方應在候選人面試後一週內將面試意見及稽核結果反饋給乙方,在複試後兩週內做出是否錄用的判斷。否則視為甲方已錄用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

三、收費標準和方式

1、收費標準:

甲方委託乙方高階人才獵頭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為該崗位候選人年薪的20%。

2、收費方式:

服務費分2次收取,各次收費為:

1)乙方所推薦的確認人才到位後一週內,甲方付獵頭服務費的60%,滿三個月後的第一週付清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推薦的確認人才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並簽訂試用確認書,試用期內由於被推薦人原因離職或辭職者,或所推薦人選不稱職的,乙方按合同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繼續向甲方推薦,不再重複收取費用(若由於前後推薦的人員年薪有所差異而帶來的費用差異,雙方結算時多退少補)。但因甲方自身原因(內部組織結構調整等原因)被辭退,乙方不負相關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向甲方彙報招聘進展情況。

2、甲方有權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

3、甲方有權在乙方推薦候選人未正式到崗並且未滿一週的情況下,隨時終止合同。 甲方的義務:

1、 按本合同有關付款的規定,按時向乙方足額支付人才推薦服務費。

2、在候選人被甲方正式錄用前,甲方保證為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保密,不將候選人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私自與被推薦人互相聯絡。甲方在事前沒有以《任職通知書》知會乙方而私下錄用乙方所 提交過的候選人,均當乙方成功推薦,並甲方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收費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才推薦服務費。

4、在甲方未決定錄取候選人之前,甲方如需對應聘者資料進行核查,必須書面向乙方提出核查申請,並載明核查內容和核查方式,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核查。如甲方單方面對乙方推薦人才進行核查,由此所引起的、對推薦人的職業安全所造成的損害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簽訂《任職通知書》後,需提供《任職通知書》影印件給乙方。任職通知書上需標明任職職位,任職日期和薪酬待遇。

乙方的權利:

1、乙方可有限度的向甲方瞭解不牽扯商業祕密的甲方企業之運營狀況,招聘職位的職責、要求、薪金福利、彙報關係等進行交流,以確保訪尋的有效性。

2、乙方可通過公眾渠道對甲方所委託的崗位進行資訊釋出,除非甲方書面要求乙方禁止。

3、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向甲方收取費用。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4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候選人材料,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為甲方尋訪到合格的人才。若由於甲方單方面拖延而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履行的,其責任由甲方獨自承擔。

2、乙方應向甲方如實出具詳細的候選人面試報告,不得對候選人的資料加以隱瞞。

3、服務保證期內,由於乙方所推薦候選人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能力不符而被甲方辭退,甲方應及時將《離職通知》送達乙方,《離職通知》中註明離職原因。乙方應在《離職通知》送達乙方後,繼續為甲方另覓同等要求、同一職位的人選。因甲方原因(組織機構調整、薪酬不能兌現等)而導致候選人離職,則乙方免除此項責任,候選人離職責任由甲方承擔。若因推薦候選人原因自動離職,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註明離職原因。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繼續為甲方另覓同等要求、同一職位的人選。

4、乙方應遵循職業道德,不得在為甲方訪尋的同時,從甲方員工中為其它公司訪尋,不得接受甲方員工的求職申請。在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正式錄用後且在正常聘用的兩年內,乙方承諾不再獵取該人員給其它客戶。

5、如果在尋訪期內,甲方未能對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給出明確答覆,乙方有權終止合作。

6、若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為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的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方式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獵頭服務費;如逾期支付,乙方將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1)甲方將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轉薦給其他僱主,並且候選人被其他僱主聘用的;

(2)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表示拒絕聘用,卻在面試後一年內聘用乙方曾推薦人選

(3)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能聘用該候選人,而聘用該候選人做兼職或其他短期服務;

(4)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提供所聘用崗位,但錄取該候選人為其他崗位職員;

(5)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並沒有聘用,而採用諮詢、承包等方式與候選人保持合作關係。

五、面試,上崗與保證期

1、合同簽訂後,一週內須為甲方尋找到符合甲方條件的人員進行面試。

2、合同期內如乙方推薦的人選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錄用,甲方未提出終止尋訪的,乙方就繼續推薦,直至甲方滿 意為止;甲方提出終止尋訪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終止尋訪。

3、乙方推薦人選到甲方上崗的日期:係指該人選已至甲方報到,或已辦理入職手續,或已開始接受甲方之培訓,或已開始為甲方工作之日,只需滿足前述情形之任一條即視為上崗。

4、若乙方推薦人選在本合約規定的試用保證期內離職,乙方須在接甲方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繼續推薦候選人。

5、 甲方一經決定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應向乙方提供甲方與候選人雙方簽署的錄用確認檔案副本如:上崗單等,並協助乙方完成入職確認函。錄用確認檔案副本及入職確認函須在候選人上班後三天內提交乙方;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而不提供或延期提供錄用確認檔案副本及入職確認函給乙方,則乙方無須履行保證期的約定。

6、 由乙方推薦到甲方上崗之人選的試用期,自該人選上崗之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如甲方內部另行規定有更長或更短的試用期,均與本合約無關。

7、乙方應對推薦的人選的學歷、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資訊以及因本合同履行所獲得的任何結論都是在保密的情況下提供的,均為機密資訊。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任何資訊、資料,僅限於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使用。未經合同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這些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著作、會議、教學、媒體、論文等任何公開場合部分或全部引用、發表因本合同履行所獲得有關甲方的任何案例、資料、以及所取得的任何結論。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的求職意向、簡歷資訊及聯絡方式,不得將乙方候選人在面試過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和資訊用於任何與該候選人評估無關的其他用途。

七、互諒條款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候選人自提供之日起一年內都將視為甲方的候選人。在此期間內(不受合同到期影響),如果甲方僱用乙方的候選人,以上收費條款同樣適用。

2、甲方保證招聘過程中,非經乙方同意,不直接同乙方所提供的候選人接觸。甲方在12個月內由候選人處得到的相關該職位的任何人選資訊,均視為乙方所提供。

3、錄用乙方所薦候選人後,如因甲方企業內部重組、裁員或職位、錄用條件產生變化等因素造成候選人的其它變動,乙方享有免責權利。

八、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釋所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至有管轄權法院裁決。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相關附件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甲方又有用人需求,需另行續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獵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作為一家合法成立和經營的法人,對其代理的區域市場有充分的瞭解,希望並有能力成為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獵頭服務業務的加盟商;

甲方作為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的所有權人,同意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作為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的分支機構開展各項人才服務業務;

因此: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此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1乙方應確保自己及客戶不以______________人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政策,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以及法律責任;

1.2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向客戶提供人才服務時,應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聲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保證作相應賠償。

1.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絡依據,如乙方的電子郵件、電話、地址、聯絡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1.4乙方作為該區域的獨家代理商,必須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向甲方支付該區域的獨家代理權費。

1.5乙方有義務確保市場的正常業務開展,從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月內,每月必須完成至少_____個客戶的開發;自第_____個月起每月至少完成_____個客戶的開發。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方便和支援乙方開展代理業務。

2.2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制定、調整代理價格。

2.3乙方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向甲方支付的該區域的獨家代理權費,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終止代理協議,甲方均有權不退還。

2.4從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月內,乙方不能完成至少_____個客戶的開發;自第_____個月起每月不能完成_____個客戶的開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結算條款

3.1乙方所有款項的支付均以有效方式支付給甲方指定的收款人。

3.2簽訂代理合同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該區域之內網路招聘的預付款項。

3.3代理商一旦加盟成功即擁有海合獵頭在該區域的獨家經營權,可以在該區域內不限量招攬客戶,甲方為其在_____網上釋出文字廣告,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元資源支援和管理費。

4.違約責任

4.1除經甲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乙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停止與乙方的合作並追究相關的各項責任。

4.2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正當理由中途解除合同,視為乙方單方面違約,需向甲方繳納人民幣_____元的違約金。

4.3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4如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甲方不能履行協議,不應視作違約。

6.附則

6.1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乙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後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6.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附屬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由於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通過協商達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

6.4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杭州簽署,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合同截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6.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6若合同已過期未及時補續,則合同終止。

6.7雙方均有義務確保不將本合同內容向第三方透露,除非是為了雙方共同利益需要這樣做。

乙方:甲方:______________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聯絡人:聯絡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獵頭服務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特委託乙方以獵頭服務方式招聘 職位人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真實的公司背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背景、經營狀況、發展戰略、企業文化等。

2.甲方須負責提供所需招聘崗位的詳細資料,真實填寫《企業職務需求表》(附件1),並對薪酬、福利、休假等與應聘者利益相關一切資訊之真實性負責。

3.收到乙方提交的候選人報告資料後,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是否要求候選人面試。如果面試,應提前告知時間和地點。面試結束後,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面試結果。對不合適的候選人,應給出說明。如果不面試,應給出具體的不面試原因。

4.甲方應在面試後積極與乙方溝通、協調,三天內做出上一輪面試的決議(包括安排下一輪複試或錄用)。特殊情況外,每個候選人面試次數最多為四次。

5.甲方對候選人資訊、候選人報告、候選人面試過程等一切可能有損於候選人正當利益或本合同正當履行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企業、職位等資訊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完成本合同所必須外,其餘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公開。

2.乙方需在尋訪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利用各種渠道為甲方尋訪、招聘所需人才。乙方在瞭解候選人的情況,分析其背景資料,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篩選後,向甲方提交合適候選人的個人資料。如果在尋訪期內,甲方未能對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給出明確答覆,乙方有權終止合作。

3.若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為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所列的“全職服務費用”,按約定支付週期與方式支付費用。如逾期支付,乙方將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1)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錄用其作為甲方員工以全職合作;

(2)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能提供所聘用崗位,但錄取該候選人為其他崗位職員。

4.若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為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所列的“全職服務費用”,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額獵頭服務費。如逾期支付,乙方將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1)甲方將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轉薦給其他僱主,並且候選人被他僱主其聘用的;

(2)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表示拒絕聘用,卻在面試後一年內聘用乙方曾推薦的人選。

5.若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為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全部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所列的“兼職服務費用”,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額獵頭服務費。如逾期支付,乙方將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1)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因某種原因不能聘用該候選人,而聘用該候選人做兼職或其他短期服務;

(2)甲方面試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後並沒有聘用,而採用諮詢、承包等方式與候選人保持合作關係。

三、服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全職服務費用標準:

□ 人民幣 萬元(大寫: )(崗位年薪標準)× %(年薪的百分比)。

□ 約定固定金額服務費用人民幣 萬元。

說明:支付方式按雙方協商約定,二選一。

若甲方提出的崗位薪酬是某一區間的,崗位年薪標準以區間上限為標準。

2.兼職服務費用標準:

□ 人民幣 萬元(大寫: )(崗位年薪標準)× %(年薪的百分比)。

□ 約定固定金額服務費用人民幣 萬元。

說明:支付方式按雙方協商約定,二選一。

若甲方提出的崗位薪酬是某一區間的,崗位年薪標準以區間上限為標準。

3.支付方式:

(1)在本合同2.3所列條件下,全職服務費用分三次支付。

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為甲方推薦候選人,當甲方錄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時,在被錄用候選人入職之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40%,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自被錄用候選人到崗後 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30%,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自被錄用候選人到崗後 的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崗位剩餘的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在本合同2.4所列條件下,全職服務費用一次性全部付清。

(3)在本合同2.5所列條件下,兼職服務費用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保證內容及違約責任

1.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需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向甲方提交候選人資料(參見《企業職務需求表》),如未能及時提交,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含電話、線上聊天、視訊、郵件來往、面對面等形式)或不面試,但對於不面試的候選人,甲方應給出明確的意見,為乙方物色新候選人提供參考依據。

3.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 個月的服務保證期。如果所錄用的候選人在上崗後 個月內辭職或因工作表現不好被解僱,甲方須提供解僱理由的書面檔案,乙方將會免費再找一個候選人以填補該空缺,如果乙方不能再推薦令甲方滿意的替代人選,應退還已收服務費的50%給甲方。但若因為甲方無正當理由解僱候選人,或該候選人的離職是由於甲方改變了其最初的職位、職責範圍、所屬部門、未實際履行與候選人達成的聘用協議,有任何事實上的欺詐等引起候選人的不滿而離開甲方,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4.雙方簽訂本協議及《企業職務需求表》後,若甲方更改了該空缺的職銜、職責範圍、工作性質、所屬部門、薪資福利等關鍵資訊,要求乙方提供候選人,雙方將理解並視此為一個新的崗位,而重新簽訂新的協議,從而約定新的服務費。

5.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後的一年內,不獵取由乙方推薦並在甲方全職服務的人員。

6.乙方應確保被錄用之候選人與原工作單位按正常的程式辦好離職手續,但甲方不得利用被錄用之候選人盜取原工作單位的商業祕密,否則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雙方簽署本協議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服務費,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保留索要服務費之權利,同時乙方每天將加收獵頭服務費總額8‰的滯納金。

五、其他事項

1.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除以上所規定條目外,未盡事宜,雙方將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以補充合同的形式,雙方簽字認可後附於本合同後,行使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代 表: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