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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通用30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54K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

1、                            ;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通用30篇)

2、                            ;

3、                            。

一、    車輛停放管理

1、                            ;

2、                            ;

3、                            。

二、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

2、                            ;

3、                            。

三、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

2、                            ;

3、                            。

四、    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

2、                            ;

3、                            。

五、    其他服務

1、                            ;

2、                            ;

3、                            。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字)》使用說明

1、本示範文字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字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國家一級;

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專案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型別: ;

座落位置: ;

建築面積: ________萬平方米(最終建築面積以政府核定檔案為準)。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構成明細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月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二章 管理範圍及管理事項

第三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四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通風系統、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裝置設施、電梯系統、通訊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第五條 ___________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人防)地下室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 ___________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嬉水池、休閒設施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包括但不限於:公共場地、樓宇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物業管理範圍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條 物業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 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後6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資料為影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資料為影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甲方不得無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並提供一定面積的秩序維護員和水電值班員住宿用房。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名稱、業績、影象等進行銷售宣傳。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的物業服務收費規定,提供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樓宇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對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如電梯維保、高空外牆清洗);

6、接受當地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7、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8、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開展社群文化活動和客戶便民服務工作;

10、單個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資產及時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服務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暫定如下(如政府部門對物業管理相關費用價格調整,按政府的指導檔案為準):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電梯費);

辦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費用均報物價局稽核。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2、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十六條 公用水電費(包括電梯電費)等屬公共能耗費用的,均按實際發生額從業主入夥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夥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由業主按戶進行分攤。

第十七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務。(前期介入的服務內容見附件

二)。

第十八條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劃撥前期開辦費人民幣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夥前3個月一次性劃入乙方銀行帳戶,由乙方負責採購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物資裝備(見附件三)。 (油我們買了再交接,這樣價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單)

第十九條 業主應於甲方正式通知辦理入夥手續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夥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驗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業,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一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按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納義務。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按每戶建築面積以市場價格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乙方負責指定位置堆放並清運裝修垃圾。

第二十四條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向業主提供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寬頻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和相關單位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室內外停車位統一委託乙方維護、管理並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車輛車位停放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停放費的收費標準以物價局稽核為準。

第二十六條 自購汽車停車位的車輛按____元/月·輛收取物業管理服務

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車位使用費用於補充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不足。甲方擁有產權的停車位,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管理,收費標準均按物價局稽核定價為準,所得收益(經雙方確認)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車位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六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八條 乙方物業管理服務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裝置執行:正常、無事故和安全隱患。

3、各類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狀態良好。

4、公共環境:清掃及時、保潔全面、無死角、垃圾日產日清。

5、綠化:植物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雜草。

6、交通秩序:行駛有序、保持暢通、車輛無亂停亂放現象。

7、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防範管理,轄區內無重大的治安責任事故發生。

8、急修不超過10分鐘到場;小修不超過2小時處理到位。

9、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10、按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執行(見附件四),入夥半年後達到該標準要求。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條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未能達到約定管理目標的,甲方有權書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內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釋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乙方多收金額的20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重大且無法修補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專案費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及南寧市的有關規定從公共設施裝置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業管理服務費專案內。

第三十九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南寧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物業設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甲方應於房屋交付前(以入夥通知書規定時間為準)向乙方確認專項維修資金的交納形式。

第四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房屋買受人(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結餘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四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經南寧市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或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後,按房屋買受人(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按業主佔有的物業建築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物業買受人與房產開發商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四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南寧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3

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類  型

幢  數

套(單元)數

建築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  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同意選聘乙方對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歸集和管理大樓檔案和物業資料,按規定製訂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工作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裝置間等;

3、物業共用裝置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裝置、樓道燈、發電機、變配電裝置、給排水管線、電線及空調裝置等;

5、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做好綠化樹木養護工作,對車輛停放進行規範和管理,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制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環境綠化等方面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予公示和組織實施,制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預案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8、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將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9、雙方認可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叄年,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執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執行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試用期叄個月,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合格,則合同正式生效,否則,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簽訂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為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採納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規、不履行職務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及服務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合同賠償;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核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物業管理法規、違反大樓管理規定、違反裝置、設施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或乙方的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違規、不履行職務行為進行應急處理,包括責令立即停止行為、恢復原狀、核查事實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達不到管理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或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和義務向乙方反饋,並得出整改意見。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立即給予糾正、改進,解決問題。對甲方提出的較難處理的物業管理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時限,乙方必須在商定合理的時間內予以解決。不能改進工作,達到質量標準,或解決問題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相應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直至問題解決。

5、甲方委託乙方對大樓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個人如有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對大樓裝置和設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為進行有效處理,並及時報告甲方。

6、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提供物業管理狀況報告等管理資訊。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無償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倉庫等物業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交相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大樓的水電費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交納。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支付有關款項。

1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1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大樓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並由乙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大樓建築本體及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商定報批後組織實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負責,單項費用少於叄佰無(含叄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維修,並承擔費用。

4、有權依照本合同對在物業管理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為以及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進行應急處臵,並及時報告甲方有關人員。

5、乙方有權要求大樓所有辦公人員遵守有關大樓管理規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安保工作,檢查大樓出入物品、車輛,盤查進出人員。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掛靠等)將本合同的權益與責任轉讓給其他第三人。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選取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一、二項專業服務並支付費用,但必須是有相應資質的專營公司;甲方只與乙方發生合同關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第三方過錯責任視為乙方過錯責任。

8、接受甲方監督。

9、就“大樓”管理設立專門賬戶,用於“大樓”的物業管理並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佈一次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10、對“大樓”的功能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改變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樓”內、外,改建、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建立本大樓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2、及時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報告。

13、向甲方提交各類治安、刑事及突發事件處理的報告。

14、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

15、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節電節水節油的各項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支援和配合,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1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之日起十天內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專案、管理用房及其他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

1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管理目標

1、在合同期限內,執行《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評分細則》,開展工作。

2、嚴格按照方案中承諾的物業服務標準組織實施物業服務,在甲方組織的檢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訴率低於2‰。

4、有效投訴及時處理率達100%。

5、報修專案的及時處理率達到100%(小修專案在1小時內組織有效地維修)。

6、公共配套設施、裝置完好率達99%以上,衛生保潔率100%。

7、對房屋、裝置設施、環境衛生、車輛、綠化及物業人員行為規範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測評滿意率95%以上。

8、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對物業進行管理。

9、消防管理裝置設施按照法規規定,隨時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援配合甲方做好節電節水節油的工作,有明顯效果。

11、工程維護人員中有總公司派出的經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梯維護)人員1人。

六、管理服務費用(合同價格)

1、本物業的年管理服務費109萬元,即“ 3.3元/㎡建築面積〃月”,每月人民幣9.1萬元。甲方每月中旬撥付,簽署付款憑證,本合同期滿當月的管理服務費待甲乙雙方辦好交接手續後,再予支付。

2、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執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執行前1個月之前的物業管理費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員等費用總額加20%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3、大樓超過叄佰元以上的日常維修僅收材料費,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補償。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扣付相應部分物業管理費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築、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方根據方案對大樓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考核;如乙方達不到管理目標的要求,甲方有權扣付5%以下月物業管理費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互為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標書若有與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並簽訂相關的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吉安市政府採購辦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 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執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絡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6

甲方(開發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專案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專案(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多層住宅 □高層住宅 □獨立式住宅 □辦公樓

□廠房 □其他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市 區/縣 鄉/鎮 路 號

四至範圍(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其中:多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高層住宅面積 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面積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本物業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並負責維護管理,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明細表及測繪圖見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確定的本物業服務專案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

(專案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四)。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以下內容:

1.負責制定本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建設等檔案資料;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本物業有關管理服務制度。年度、季度服務工作計劃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進行公示;

2.負責本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3.負責本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汙管道、化糞池、溝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電子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及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屬於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管理、維護的設施裝置,以及納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負責本物業共用綠地、花木、景觀小品、體育文化設施等的維護與管理 ;

5.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6.負責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8.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9.協助社群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社群文化活動等;

10. ;

11. 。

第五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六條 其它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保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會所、幼兒園、商業中心等物業服務內容及費用由相關單位與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

第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招標檔案、乙方投標檔案及本合同約定提供前期物業服務。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公佈的相應等級服務標準。

本物業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為 級。(具體標準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監管,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進行告知、勸阻、制止,對違法行為勸阻無效的應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下述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後,無論盈虧均自行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約定預收物業服務費,在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先提取酬金後,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1.每 (月/季/半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費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3.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具體標準約定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獨立式住宅(別墅):______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廠 房: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業: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修、養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按 (月、季度、半年)交納,業主應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納義務。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欠繳費用的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如單個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的的,從其約定。

物業服務費可以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按 支付給乙方。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業主在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包括但不限於電梯、水泵、中央空調、公共照明等)的執行費用未計入物業服務費的,根據實際發生額,由業主按所擁有的專有面積比例分攤,未出售面積分攤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應於(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明細情況。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應制定物業服務費用年度預決算,並向全體業主公示。

對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物業收取的停車服務費不超過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

1.地面車位

(1)中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4)電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5)三輪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6)自行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7)其他 。

2.車庫(含地面、地下車庫)

(1)中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2)小型機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3)摩托車(含燃油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4)電動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5)三輪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6)自行車 _______________元/月/輛

(7)其他 。

3.其他 。

(停車服務費以本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為準。)

4. 乙方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以及停車場所的保潔、照明、巡視和日常維護等服務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事項與費用,由當事人與乙方自行約定。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十九條 物業承接查驗內容和標準

1.甲、乙雙方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規定進行物業承接查驗;

2.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15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承接查驗工作。現場檢查和驗收時甲、乙雙方共同參與,共同確認查驗結果,並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3.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裝置清單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檔案;

(5)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5.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相應解決辦法及時限,甲、乙雙方應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第二十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乙方有權就房屋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等質量問題要求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在保修責任期限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3) 。

業主房屋專有部分房屋質量問題,業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購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擔相應責任,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及時履行維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備、配套齊全的物業;

2.負責在物業銷(預)售時將本合同的內容向購房人進行明示,並在與購房人簽訂的銷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內容;

3.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代表全體業主審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物業服務年度、季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乙方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5.甲方不得為了有利於物業銷售而向物業買受人做出減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承諾;

6.支援配合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7.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規定面積和標準,可直接投入使用,並與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在冊一致的物業服務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負責處理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糾紛;

10. 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檔案資料;

11. ;

1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按投標承諾委派相應專業要求的管理與技術人員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獨立開展物業服務活動,接受業主、甲方的監督,每半年向全體業主或甲方報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業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3.依法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首次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獲得甲方同意後實施。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服務時,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給予配合;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應安排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進駐現場,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驗收、承接查驗及房屋交付、業主入住等服務工作;

6.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應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7.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全部管理事項轉讓給第三方;

8.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季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保修期滿後,乙方應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按規定程式辦理;

9.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0.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11.因物業維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甲方或相關業主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不得洩露業主個人資訊資料;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14. ;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_______________月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乙方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一定後果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仍不繳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費用。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房屋本體及配套設施裝置重大質量問題,以及甲方、業主等原因導致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而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非乙方原因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電梯、消防、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造成損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過失的除外;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與甲方、業主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應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第三十一條 為維護甲方、業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情形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內,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相關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調整後的標準向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市(縣)、區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業規劃總平面圖

附件二 :

物業構成細目

(一)面積

淨用地面積:_______________ ;

道路廣場面積:_______________ ;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

地上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

地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

建築基底面積:_______________ ;

總棟數: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高度:_______________

1.多層 ;2.高層 ;

3.商業 ;4.配套用房 ;

建築結構:_______________ ;

抗震設防烈度:_______________ ;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 ;

容積率:_______________ ;

綠地率:_______________ ;

機動車停車位:地上( 個),地下( 個);

非機動車停車庫(位):_______________ 。

(二)共用部位

房屋承重結構:_______________ ;

房屋主體結構:_______________ ;

公共門廳:_______________ ;

公共走廊:_______________ ;

公共樓梯間:_______________ ;

內天井:_______________ ;

戶外牆面:_______________ ;

屋面:_______________ ;

扶手護欄:_______________ ;

電梯井道:_______________ ;

架空層:_______________ ;

裝置間:_______________ 。

(三)共用設施裝置

消防設施:_______________ ;

監控設施:_______________ ;

避雷設施:_______________ ;

人防設施:_______________ ;

垃圾轉運設施:_______________ ;

電梯:_______________ 部;

汙水處理站:_______________ 座;

單元路燈:_______________ 只;

單元電錶箱:_______________ 只;

棟號配電箱:_______________ 只;

單元對講防盜門:_______________ 套;

主幹道路(5米以上):_______________ 米;

六角磚路面: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公共路燈:_______________ 只;

建築小品:_______________ 個;

共用架空層:_______________ 棟共約 平方米;

圍牆:_______________ ;

大門:_______________ ;

公共衛生間:_______________ 處;

休息設施:_______________ 個;

文體設施:_______________ 處;

宣傳欄:_______________ 個;

信報箱:_______________ 套;

給排水管線:_______________ ;

雨水井:_______________ 個;

汙水井:_______________ 個;

化糞池:_______________ 個;

垃圾箱:_______________ 個;

游泳池: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個;

會所: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個;

幼兒園: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所;

商業中心: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個;

高壓配電裝置:_______________ 套;

箱式變電站 套;

二次供水裝置:_______________ 套;

汙水處理裝置:_______________ 套。

(四)植株、綠地

綠地總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草坪面積: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灌木花叢:_______________ 叢;

喬木:_______________ 株。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7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字(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字(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裝置。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字(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字(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字(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型別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型別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檔案。

8.本示範文字(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8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

│  類 型  │ 幢 數 │ 套(單元)數  │   建築面積(平方米)   │

├───────┼────┼────────┼──────────────┤

│ 高層住宅  │    │        │              │

├───────┼────┼────────┼──────────────┤

│ 多層住宅  │    │        │              │

├───────┼────┼────────┼──────────────┤

│ 別 墅   │    │        │              │

├───────┼────┼────────┼──────────────┤

│ 商業用房  │    │        │              │

├───────┼────┼────────┼──────────────┤

│ 工業用房  │    │        │              │

├───────┼────┼────────┼──────────────┤

│ 辦公樓   │    │        │              │

├───────┼────┼────────┼──────────────┤

│ 車 庫   │    │        │              │

├───────┼────┼────────┼──────────────┤

│ 會 所   │    │        │              │

├───────┼────┼────────┼──────────────┤

│ 學 校   │    │        │              │

├───────┼────┼────────┼──────────────┤

│ 幼兒園   │    │        │              │

├───────┼────┼────────┼──────────────┤

│ 其他用房  │    │        │              │

├───────┼────┼────────┼──────────────┤

│ 合 計   │    │        │              │

├───────┼────┼────────┼──────────────┤

│ 備 注   │    │        │              │

└───────┴────┴────────┴──────────────┘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_________;

11、_________。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綠地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個;

4、汙水井_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_____個;

7、水泵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個;

9、電梯_________部;

10、信報箱__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___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裝置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

22、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車輛停放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其他服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字)》使用說明

1、本示範文字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字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0

甲方:(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購房戶/業主)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型別:

坐落位臵:

遵義市匯川區高橋鎮*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建築面積: ㎡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的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環境衛生、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小區的《業主手冊》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等有關服務及管理規定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小區的管理服務資料及設施裝置檔案資料。

4、有權制止違反本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和《業主手冊》、《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

5、物業服務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小區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根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7、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等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8、向乙方提供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的維護、養護等有償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或建議。

3、遵守本物業小區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乙方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需進行賠償。

7、乙方如轉讓房屋產權及租賃給其他人時,需提前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擔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管理規約》等制度造成損失的,乙方及損害人將承擔民事及賠償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水、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物業服務內容與質量

一、事務管理:實施熱情、認真、周到、細緻的制度化物業服務,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聽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議。

二、房屋外觀:清潔、美觀大方、步調一致、整潔統一。

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同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戶外牆面、門廳、樓道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小區道路、小區路燈、小區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保證小區公共配套設施完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裝置齊全,正常執行。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汙水排放暢通。各類車輛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隨時檢查維護設施裝置,出現問題和故障及時排除解決,使裝置執行正常,不影響業主生活(特殊情況除外)。

四、環境衛生:生活垃圾每日清理、清運,無臭水、汙物,保持共用部位的清潔,隨時清掃。注意衛生防疫和有計劃的對環境、衛生器具的消毒,以及滅四害工作。

五、綠化:保持小區空氣清新,綠化帶根據實際進行養護,按綠化方案進行修枝施肥等維護,保持小區綠地美觀大方。

六、公共秩序維護:小區內實行24小時巡邏、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安防工作。

七、交通管理:對車輛進入小區以及在小區內的行駛和停放加以規範,保持小區整潔寧靜的環境。

八、社群文化活動組織:在一些特殊的節慶日,組織開展相關的社群文化活動,以豐富小區居民的文化生活。

九、消防: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定期檢查,做到消防設施無鏽蝕,開關靈活。

十、房屋裝飾裝修的管理,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裝置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選擇包乾制方式,甲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作為商業或辦公用房,甲方將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該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費用)

二、甲方收費時間:物業服務費按半年度預收,每半年度首月的前

10天收取物業服務費。

三、物業服務費用的調整:

隨著物價指數的上升在適當的時間內按政府物價部門指導價或經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協商一致的意見而調整。

二、乙方出租、出借物業的,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的,業主承擔連帶交納責任。

三、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

四、物業服務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市場物價因素進行調整。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服務費用:

1、小型汽車: 元/月/輛

臨停: 元/次/輛(3小時內) 三小時以上: 元/次/輛

已購買的車位:水、電及服務費: 元/輛

摩托車(包括電動車): 元/月/輛

臨停: 元/次/輛(3小時內)

三小時以上: 元/次/輛

2、自行車: 元/月/輛

以上收費按物價局稽核核定為準。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特約服務,市物價局有收費標準的按相關標準收取,無相關標準的由甲方制定並公告。

三、房屋裝飾裝修期間的相關收費標準見物業服務公司公示。

第五條 甲方在不危及物業安全、美觀的前提下可在樓頂、牆體、裙樓等合理位臵依法設臵廣告位、廣告牌的投入和收益由業主承擔和享有,由物業公司用於小區文化建設和節日慶祝活動。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如受有關部門、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收費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相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國家物業服務辦法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交房時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交納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按國家相關規定收取)。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主管部門審查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服務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變更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與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條 保險

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九條 其他的約定事項

甲方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通知的移交房屋之日起計收物業服務費。(未裝修空臵房屋壹年內按半價計收物業服務費,超過壹年全額計收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未達到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乙方有權向物業公司投訴。

二、因乙方違反協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進行整改的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提高部分費用。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其按每天3‰元交納違約金,或採取必要的催繳方式進行催繳。

五、因乙方違反甲方所制定的《臨時業主管理規約》、《業主手冊》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等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公共利益和第三者利益受損的,乙方需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賠償責任。

六、在房屋保修期內發現因房屋出賣人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房屋出賣人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給予解決,如房屋出賣人在要求的時間期限給拒不履行維護責任,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將全部由房屋出賣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進入本物業進行裝飾裝修時,應到甲方處辦理裝飾裝修手續,簽定《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交納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發生的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因甲方採取緊急措施所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服務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物業服務管理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1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字(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字(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裝置。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字(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字(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字(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型別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型別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檔案。

8.本示範文字(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執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裝置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梯轎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_________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資訊、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資訊、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並將其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裝置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裝置,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衛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_________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_________、_________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群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專案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除前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內與甲方作為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2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 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 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執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絡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 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裝置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因甲方行為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4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專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汙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5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          ;

11、          。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綠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糞池      個;

4、汙水井      個;

5、雨水井      個;

6、垃圾中轉站      個;

7、水泵      個;

8、水箱      個;

9、電梯      部;

10、信報箱      個;

11、消防設施      ;

12、公共照明設施      ;

13、監控設施      ;

14、避雷設施      ;

15、共用天線      ;

16、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      個      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裝置用房      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二、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三、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四、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6

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於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7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進一步提高穎都家園各項物業管理水平,構建一個清潔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諧小區,經公開報名應聘, 年 月日,經穎都家園業主委員會集體考察並討論,現已確定泗洪縣美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標,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就穎都家園物業管理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1、委託管理內容:甲方將穎都家園小區的物業管理一體化服務委託給乙方管理,物業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裝置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管理、清潔管理、客戶服務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綠化美化管理、特約服務以及物業接管驗收等。

2、合同期限與收費標準

(1)合同期限:貳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收費標準:多層 元/m_ 月;門市房 元/ m_月。

3、服務內容和標準:

(1)接待禮儀標準:

①佩戴統一標誌,儀表端莊、大方,衣著整潔,表情自然和諧、親切,對業主一視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值班電話。急修服務2小時到位,24小時內修復,若不能,要有緊急處理措施,並做出解釋,做出限時承諾;小修7日內修復。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維護與管理

①每年對房屋共用部位、設施裝置、道路、綠地等進行全面檢查二次;每半午檢查巡視一次房屋主體結構;每日巡視1次單元門、樓梯間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路燈等。巡檢有記錄,巡檢結束將檢查情況報告業主委員會辦公室。

②對業主房屋進行裝修管理,對裝修中的違約行為及時勸阻,已造成後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潔衛生、地面排水暢通;每年一次對共用明裝給水管道進行1次全面檢查維修。

④化糞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暢通;每月清掃1次排水明溝內的泥沙、紙屑等垃圾,排水通暢,無積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時疏通。

⑤供配電系統、弱電系統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受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每日填寫執行記錄,建檔備查。

⑥避雷接地系統進行維護,在大雷雨過後及時對系統檢查,發現嚴重腐蝕、鬆脫等立即更換或緊固。

⑦加強道路維修與養護:保持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整齊,排水暢通。

3、清潔管理。

①共用樓道: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週打掃1次。

②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無灰塵,無垃圾紙屑。

③門崗、標識、宣傳牌、變壓器箱、電錶箱、信報箱保潔;門崗、變壓器箱、標識、宣傳牌每月擦拭2次,信報箱由業主自行清潔。

④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的果皮、紙屑等垃圾,目視基本無雜物、無汙漬、無垃圾。

⑤休閒、娛樂、健身設施保潔;每週清潔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運1次;周圍地面散裝垃圾不明顯、無明顯汙跡。生活垃圾由業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園林綠化養護與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無明顯的雜草.無大面積蟲害,無明顯的堆物堆料、踐踏、侵佔現象;每年至少進行1次施肥、補苗;至少進行1次修剪。

②園林樹木:生長長勢一般,無明顯死樹和明顯枯枝死權,缺株在7%以下。

③花壇:花卉長勢一般,有黃葉、落葉的株數在20%以下。

5、安全防範:

①有專職安全護衛人員,當班時佩戴標誌,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②門衛:主出入口24小時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約定進行進出車輛管理、交通指揮與疏導等工作;

③巡邏:每曰巡邏不少於4次,安全巡邏有記錄。

④設有業主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有緊急事故處理預案。

⑤交通、車輛管理:有較完善的車輛管理制度小區設定明顯的交通標誌。維持交通秩序。業主車輛張貼標誌,外來車輛進行登記管理。

⑥健全消防組織,建立消防責任制。

6、檔案管理

①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分類成冊,查閱方便。

②及時變更登記,帳物相符。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專案和服務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考核和評價,發現服務內容和質量不到位的情況,有權予以批評並責令整改。

(2)對乙方的考核辦法:乙方每月須將對照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條款的執行情況向業主委員會進行書面報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對照合同條款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全體業主代表大會,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評價。

(3)甲方對房屋維修基金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沒有取得甲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向房管部門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用房。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處理好乙方與業主的糾紛,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努力做好廣大業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配合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業務工作和內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費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處。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獨立的內部自主管理權、民事權及相應的服務收費權(包括外來小區內經營銷售、宣傳等租用場地費歸乙方收取)。

(2)經業主委員會授權,乙方可以對違反《業主管理公約》的行為給予處罰,處罰所得歸乙方所有。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

(4)乙方有義務以多種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彙報物業服務情況,以便於業主委員會全面瞭解乙方的工作狀態。

(5)乙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規範自身的服務行為,所做所為不得違反政策法規,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變項收取其他費用而增加業主的經濟負擔。

(7)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原則上由服務單位直接向終端使用者收取,如果乙方為相關部門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續費等其他額外費用。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如存在服務不到位,被業主委員會提出應當整改提高而拒不執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向縣房地產管理部門通報情況,作為不良記錄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經業主代表大會表決,甲方將中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2、如甲方違約干涉乙方正常的內部管理和業務活動,給乙方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由乙方向縣房產處和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由縣主管部門糾正其不法行為,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果是集體作出的決定,由集體賠償損失,因個人行為造成後果的,由個人作出賠償。

四、未盡事宜,雙方可再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所約定的條款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雙方有不同意見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縣房產處和縣小區住宅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處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城管局一份,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電梯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執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絡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裝置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第八章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因甲方行為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章________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

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 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

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

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

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3、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

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裝置,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裝置;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保養和維修服務(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        (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了查驗:

1、

2、

3、

4、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

2、

3、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4、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檔案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並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並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援並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採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採暖爐)執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臺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築;平臺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牆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臺的環境衛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採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 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並共同使用的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戶水錶以外計費水錶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汙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牆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 園藝及環境衛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衛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築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 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範工作。

第十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 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裝置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1.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2.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3.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 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群服務及商務服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 企業資質證書號: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小區(以下簡稱“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間的物業管理。

2、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業主樓梯間的供、排水總管、內天井、戶外牆面、屋面、治安監控室、消防監控室等)。

3、公用設施裝置:是指冷暖設施、雨落管、給排水主管道、綠地、道

路、化糞池、汙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轉站、水泵、水箱、電梯、消防設施、公共照明設施、監控設施、避雷設施、公用天線、公用設施裝置用房等。

4、維修資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資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坐落位臵:

四 至:東 南

西 北

建築面積: ;

住宅面積:

商業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甲方,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甲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

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車輛停放管理服務;

7、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

第五條 甲方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

第三章 服務質量標準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 壹 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陝西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指導標準》(試行) 級執行;

(二)雙方約定服務標準;

第七條 甲、乙雙方對實際管理效果發生異議的,由雙方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費用標準和收取辦法

第八條 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採取以下第 種計費方式: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約定標準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酬金支付給乙方,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灌溉、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乙方固定資產折舊;

(八)法定稅費;

(九)利潤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列入維修資金專項支出解決,不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區域內公共水電分攤費用,每月發生的公共水電費(各類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調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的水電費、電梯執行等費用)以建築平方米為單位,每月按實抄表,據實分攤。

第十條 費用標準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為:

(1)住宅物業服務費用: 0元/月.平方米;

(2)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用: 元/月.平方米。

2、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

(1)、由乙方按照物價部門審批價格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2)、乙方應與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3、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用按照( )規定執行

4、代收代繳費用按以下標準收取

(一)電費:執行政府公佈的基準價+損耗+公攤

(二)水費: 執行政府公佈的基準價+損耗+二次加壓

(三)生活垃圾處理費: 執行市政辦發(20xx)71號規定

5、代辦服務、特約服務由業主按規定或約定支付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 費用交納及相關約定

1、物業服務費用按季度預先繳納,甲方應於每個自然季度的首月10日之前向乙方交納該季度基本物業服務費。

2、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按月預先交納,甲方應於每月月初5日之前向乙方交納該月交通工具停放服務費。

2、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在業主辦理裝飾裝修手續時交納。

3、代收代繳費用 業主應以月為單位按期繳納,如業主或使用人未按期繳納,乙方無代繳責任,可以停止相關服務。

4、甲方逾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的,應按欠費額0.3%/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三條 維修責任

(一)物業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費用、保修期滿後,由乙方承擔,保修期間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保修期內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後,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由業主大會決定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二)物業服務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和裝置設施的維修養護,應由其供應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乙方應明碼標價,按公示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

第十六條 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如遇政策性調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關政策性檔案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後執行,屆時不需要再另行約定。

第十七條 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如遇因某項成本的變化而導致最終供應成本的增加或減少,乙方需進行成本核算、送甲方核定後雙方另行約定,同時將變更後的價格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後執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業主規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基金;

5、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共用水、電、電梯、空調執行費等分攤費用;

6、裝飾裝修房屋時,簽訂並遵守本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7、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房屋轉讓時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9、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業主臨時公約》等行為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法律、法規和《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製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公共制度;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提供物業服務,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3、可以委託專業性的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內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

4、及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內有關物業服務方面的重大事項;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監督;

5、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

6、對本物業內發生違反有關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內的共用部位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內的道路、場地;

9、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教育服務人員在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維護公共秩序時,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10、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管理規定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11、向業主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不承擔對業主及房屋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責任;

13、有關法律、法規和《業主臨時公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並支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物業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支付遲交或欠交的費用,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遲繳或欠繳費用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乙方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議處理。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四條 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發生產權轉讓,受讓的業主必須繼續執行本協議條款。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業主臨時公約》、《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貳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業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3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榮升悅府(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型別:商住

座落位置:重慶市榮昌區昌州街道天正路7號

東至:金科澤科美麗郡 西至:天正路

南至:榮升路 北至:榮昌區殘疾人職業培訓學校

佔地面積:29062.00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99316.16平方米(其中住宅72446.24平方米,非住宅26869.92平方米);

第二條規劃平面圖、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有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執行、管理。

(二)物業共有部位和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化糞池清理,引導業主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清理。

(三)共有綠地、景觀、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同時對非法破壞、佔用配套綠地(公共綠地區域)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秩序維護以及車輛停放管理。

(五)採取合理措施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

(六)負責編制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共有綠地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七)制定本物業區域內服務應急事件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驗。

(十)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裝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

提供特約服務,具體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有線、寬頻等由專業經營單位維護的除外。

第三章 物業服務等級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重慶市住宅物業服務 四級 級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四)。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可參照執行或另行約定。

第五條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選擇以下第 一 種方式:

(一)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住宅

(1)有電梯高層: 1.80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有電梯洋房: /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非住宅:

(1)底商物業 : 3.50 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車 庫 : 60.00 元/月/個

3.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 改為商業用途則按照住宅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2倍收取

4.水錶、電錶、氣表均未啟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 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全額收取。

(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應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

(1)有電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無電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非住宅:

(1)寫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2)商業物業: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其他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3.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4. 水錶、電錶、氣表均未啟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築面積)。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酬金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支出

(1)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5)辦公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7)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六條 商業物業收費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應獨立計量核算,據實向相關業主分攤計收。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業交付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物業交付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自甲方物業交付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

業主專有部分存在質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業主、乙方確認登記,並通知甲方進行整改,整改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整改完成後,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若業主(使用人)對整改質量仍存異議未接房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相關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應承擔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按月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 10日前履行交納義務,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結清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業主(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小區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地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應當書面催交,業主逾期仍未交納的,乙方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半年1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業主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若審計發現乙方收支存在問題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小區室內規劃停車位的物業服務費:60.00元/位·月。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利用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開展多種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並按照下列規定開展。

(一)本物業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的場地範圍是: 公共部位(含架空層、總坪廣場)、共用設施裝置 ;上述範圍內各型別、區域的場地有償利用的最低收費標準是 50.00-200.00元/天或50.00-200.00元/次 。

(二)電梯、電梯外大堂等部位設定廣告要符合相關的規定。

(三)公共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應獨立核算、專戶儲存,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務費,提取比例是30% 。(不得超過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對所有與公共收益相關的合同、會計憑證進行建檔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佈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六)本物業管理區域20%以上業主書面對公共收益收支提出異議的,可以根據本合同或者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或者經業主大會決定後,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查詢,或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也可以申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協調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物業禁止開展可能影響業主公共利益的經營性活動,具體包括違反國家、地方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擾亂社會治安等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章 裝修管理及承接查驗

第十二條 本物業區域業主(使用人)裝修由乙方統一管理。

(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3天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並交納裝修保證金(其金額由雙方約定)。自裝修完畢之日,業主自行查驗並向乙方報備,3個月後經乙方二次複驗合格後,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

(二)裝修期間產生的建築垃圾棄土應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負責清運至市政垃圾處置場所。委託乙方清運的,清運費用8.00元/平方米。

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為,應當履行發現、勸阻、報告職責,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後交付使用前,應當組織業主開展物業開放日或者參觀日活動,並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甲方交付的物業或設施裝置存在特殊設計或特殊使用要求的,應告知乙方;因甲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四)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查驗記錄、交接記錄及備案證明。

(五)物業管理所必需的業主清冊。

(六)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 物業交接後,甲方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存在的問題,導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對於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專案,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整體交接手續。未移交乙方的,其維護管理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情況通過在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的方式告知業主。乙方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檔案、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履行保修責任。

如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履行保修責任的,雙方應當另行訂立委託協議。

第五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應於乙方入駐提供服務時,按照不低於物業建築總面積的3‰的比例且不少於50平方米的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乙方無償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299.81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平面圖及說明見附件)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乙方應按照不低於20平方米,不高於70平方米的要求從物業管理用房中為業主委員會配置辦公用房。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並監督乙方組織實施。

2.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3.實行酬金制的,與乙方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甲方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時,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依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配合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4.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配合做好相關業主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或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開展公益宣傳教育活動。

6.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維修問題。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甲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2.根據業主或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並按約定收取報酬。

3.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並按約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

4.對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行為或違反《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依法上報相關部門。

乙方的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以合理方式公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向業主提供的特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4.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5.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安全、環境、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6.依法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根據物業服務專案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7.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時,不得違法違規限制業主進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8.實行酬金制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每半年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與甲方共同委託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當與其訂立裝飾裝修協議,明確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監督落實。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的,及時發現、勸阻、報告。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並配合依法處理。

10.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全部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乙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一)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協助並遵守履行。

(二)因維修物業或者為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三)乙方發現共有設施裝置存在效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保修期內,通知甲方和相關單位及時維修;保修期外,乙方應當立即組織應急維修。

(四)對需要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執行公務和救援等公共事務的公務車輛,甲乙雙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不得收費。

(五)對確需進入業主專有部位對小區公共設施裝置進行維修、維護的,應當協調業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20__ 年12月 4 日起至20__ 年12月 3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業主大會決定提前解聘乙方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到期後,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續聘決定為止。物業服務合同自動延續期間,乙方決定不再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並向業主公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履行以下義務,並辦理交接手續:

1.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檔案、有關物業及設施裝置改造、維修、執行、保養等物業服務相關資料,以及物業服務用房和其他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無業主委員會的,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員。

3.結算物業服務費用和預收、代收的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收益等費用。

4.結算委託專業性服務企業對設施裝置、清潔衛生、園林綠化等開展專項服務的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由於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費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盈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挪用等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和業主對物業服務是否達到服務標準存在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要求其按每日萬分之五承擔相應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損害,可以作為乙方減輕或免除責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二)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三) 因維修、養護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有設施裝置的使用等造成損失的(公共事務部門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有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五)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六)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乙方已盡充分的說明告知義務,因業主未能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未能及時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造成相關後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組織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導致損失或擴大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裝置或糾正不當行為,而甲方或業主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造成損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採取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三條 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簽訂補充協議的,乙方應當告知業主,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補充協議也應按規定與本合同一併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4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物業: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

2、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業主):

甲乙雙方依據法律、法規以及乙方與北京首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 預售/銷售合同”內的有關物業服務的約定,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服務。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

乙方房屋情況:位置: 樓 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二章 委託管理的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公用(下同)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 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 雨漏管、公共供電線路、煙道、公共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井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第六條 園藝及環境衛生

一、小區內共用綠地、園林等的管理和養護(不含保修保養期內小區公共綠化的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乙方室內裝修、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費用)。

第七條 安全及消防

一、為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對本物 業區域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協助公安部門做好社會治安工作。

二、為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對本物業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日常檢 查維護,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培訓、演練、防範等工作。

第八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對進出小區車輛實施出入證管理,確保進出小區車輛行駛暢通、停放有序。

(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九條 檔案資料管理

一、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資料、裝置、設施、圖紙等管理。

二、業主及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按法律法規和北京首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修進行管理、監督。

第十一條 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受業主的委託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群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

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對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設立服務機構,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 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六、根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七、編制物業管理服務計劃及財務年度計劃。

八、定期向業主公示財務收支狀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監督甲方的物業服務行為,就物業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三、遵守本協議及物業的管理規定。

四、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入住前應辦理入住手續。

五、裝飾裝修時,須辦理裝修申請手續,並遵守北京首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六、依據協議按時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供暖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七、不得佔用、損壞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八、支援並協助物業公司依法所進行的物業服務和經營活動。

九、轉讓房產時,須三日前書面通知甲方,併到甲方辦理物業費等費用的結算手續。 不辦理手續的,乙方與房產受讓人對所欠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依據京國土房管物【20xx】1209號《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住宅按 元/建築平方米·月(含: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綠化養護、小區日常管理、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設施裝置小修等)。

二、費用交納時間: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交納該年1月至6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每年7月1日至7月15日交納該年度7月至12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費用(以下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政府規定)

一、公共區域的照明電費由單元業主公攤。

二、生活垃圾清運費:30元/戶·年。

三、交費時間:與物業管理服務費同時交納。

第十八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大型機動車地上停車位:210元/月·輛。

二、小型機動車地上停車位:150元/月·輛。

三、小型機動車地下車庫停車位:300元/月·輛。

四、普通自行車:3元/月·輛。

五、山地自行車:5元/月·輛。

六、人力三輪車:5元/月·輛。

七、小摩托車:10元/月·輛。

八、大摩托車:12元/月·輛。

第十九條 維修基金

一、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政府有關檔案的規定提出年度使用計

二、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的程式續籌。

三、乙方轉讓物業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二十條 本章收費專案及標準,如政府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費用,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費總額的5‰按日交納違約金。

第七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業主臨時公約》、《房屋使用說明書》、《住戶手冊》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執行期間若因不可抗力致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專案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遵義市東欣彩虹城E區E01商場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建築面積: 。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物業交付前: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應前期介入,對工程進行適時跟蹤,乙方提出的合理意見,

甲方應及時進行解決。

2、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如與原設計有變動的,應及時告知乙方。

3、物業交付使用時、配合甲方進行開業前的拓荒。 物業交付後: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9、消防設施裝置的執行維護;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商鋪代租、代轉有償服務。 2、其他便民有償服務。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六條 質保期已過的單個商鋪業主(租戶)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位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綠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糞池 個; 4、汙水井 個; 5、雨水井 個; 6、垃圾中轉站 個; 7、水泵 個; 8、水箱 個; 9、電梯 部; 10、信報箱 個; 11、消防設施 ; 12、公共照明設施 ; 13、監控設施 ; 14、避雷設施 ; 15、共用天線 ;

16、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 個 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裝置用房 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

第三章 崗位設定及管理方法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專案部由以下幾部門組成: 1、客服部 2、秩序維護部 3、工程維修部

4、環境衛生部

財務、行政由東欣物業公司統一管理

崗位設定及職責計

物業管理質量標準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八條 服務費用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照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水電費(不包含大潤發、橫店)。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綠化養護、公共秩序維護費用、管道疏通費。 4、辦公費用;

5、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企業稅費; 6、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物業服務費用支出測算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九條 在委託管理期間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承租戶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書面通知 、 制止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承租戶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一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承租戶)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承租戶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承租戶的監督。

第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承租戶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承租戶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十三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辦公室。(暫定D1區)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8 月 30 日起至 8月 30 日止;但在本協議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本協合同滿前 1個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依據相關規定,續延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甲方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向 /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7

委託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傳真:

受委託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傳真:

甲方通過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本物業正常執行,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型別 :住宅

座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 至:

南 至:

西 至:

北 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物業驗收階段

1、組建物業管理處;

2、招聘員工;進行物業管理業務知識和實務操作技能培訓;

3、確定物業管理和服務所達到的標準,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各類方案;

4、協助甲方編制業主手冊;

5、協助甲方做好工程掃尾階段的成品保護措施;

6、參與甲方工程管理人員以及銷售人員組成的聯合質量檢查小組,對物業單體工程、綜合工程及共用設施裝置逐項進行初、複驗,並監督施工單位的整改情況;

7、做好物業的接管驗收工作;

第三條 物業交付後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有償向業主提供私家報警接警服務;

2、有償向業主提供貴重物品和車輛保管服務;

3、有償向業主提供會所管理服務;

4、有償向業主提供其他的特約服務。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六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每期物業交付前三個月接管準備階段的人員工資及食宿費由甲方按 拾伍萬 標準向乙方

支付,或乙方提出預算由甲方按預算支付。(不包含資料印刷費、交付現場佈置費)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物業交付後的空置房費用、物業管理服務收繳率差額部分費用(按每期應收物管費總額第一年為20%,第二年為15%向乙方補齊),差額部分費用補齊時間:在乙方預收年度物管費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預收。

第十條 因一期交付面積大,管理成本支出大,為確保乙方工作正常運營,甲方需向乙方補貼管理成本 ,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私家財產保險和保管費)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小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實收(不包括電梯、水泵執行費、樓道照明電費,每月按實向本單元業主分攤);

2、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實收(樓道公共照明電費每月按實向本單元業主分攤);

3、非住宅(包括商鋪)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不包括政府規定的人行道門前三包的費用);

4、小區公共能耗費按實按月按戶向小區全體業主和使使用者平均分攤交納,空置房分攤能耗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二條 業主應於開發公司發出入住通知書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因業主的原因不能按時入住或入住後長期未使用的空置物業,業主應向物業管理企業書面備案,並按規定或約定綜合服務費標準第一年按50%交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第二年全額繳納空置物業管理費)。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12個月向業主預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十四條 若開發商與業主在銷售合同中未確定由誰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的,則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按本條約定收取物管費。

第十五條 業主拒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可申請禁止該業主轉讓、出租或抵押物業。

第十六條 停車場收費及經營收入分配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收費標準

(1)露天機動車位屬全體業主所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泊位費;

(2)地下機動車位屬甲方所有的,甲方應按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泊位服務費;委託乙方經營的,甲方應按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服務費;

乙方從泊位費中按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泊位服務費。

2、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的,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停車場按除成本後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體業主50%進行分配;

(2)其他物業按除成本後收益部分按乙方50%,全體業主50%進行分配。全體業主分配的50%部分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的不足。

第十七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十九條 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費如下:

1、戶內報警系統的接警服務費按/戶·月標準收取;

2、業主和使用人要求乙方對車輛及其它貴重財產進行保管的,應另行簽訂財產保管合同,並支付相應保管費;

3、裝修垃圾清運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4、其它有償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另行約定。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條 甲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銷售前制定《東方紅郡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作為銷售合同附件與買受人簽訂合約。物業銷售同時,協助乙方與業主簽訂《東方紅郡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東方紅郡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東方紅郡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2、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工作計劃,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應貫徹執行並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物業管理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協助乙方落實各項管理工作;

4、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小區交付前及時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規定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並進行裝修及配備乙方日常辦公所需的相關裝置(如辦公電腦、印表機、傳真影印機、辦公桌椅、空調、辦公檔案櫃等),員工宿舍食堂裝修配置由甲方負責,達到使用條件並在當期物業交付前三個月交於乙方使用,費用由甲方承擔。

6、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各項費用;

7、公共樓道照明安裝均分器,樓道公共能耗費用向業主實施分攤制;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甲方應協助乙方開展催交工作,如因為產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條件等因素而導致業主不繳的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9、按照國家優秀住宅示範小區標準,製作、安裝各類標識系統(內容由乙方提供);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開展宣傳教育和文體活動。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託對小區交付後的物業進行日常管理;

3、勸阻、制止損害本住宅區公共設施或妨礙物業管理的行為,並對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

4、徵得甲方同意,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特殊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前期顧問諮詢服務費用,向甲方收取每期交付前三個月的物業管理接管準備階段費用,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向甲方收取物業交付後空置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物業管理服務費差額部分費用、收繳率差額部分費用、第一屆業主大會費用;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8、每12個月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支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將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會所活動場所收費標準,並上牆公佈(另訂合同)。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 物業單體的共用部位(屋頂、牆體、樓道等);

2、 道路市政設施;

3、 環境綠化設施;

4、 其它公共配套設施。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遺留問題的;

2、因材料質量問題未達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共用設施裝置未能達到正常使用壽命的;

4、保修期內進行更新和關鍵部件維修更新的。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承擔維修責任和費用;

2、委託乙方維修,承擔費用;

3、及時更新設施裝置或相關部件,重新承擔維保期。

第二十六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由甲乙雙方和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裝置安裝單位的三方協議。

第二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有關物業銷售方面的資料 。

第二十八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九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三十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制止、舉報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三十四條 在小區交付前三個月甲方按規定依法無償提供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包括裝修及必需的辦公裝置)、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基本辦公用具及裝修,產權歸全體業主),並提供安保人員及管理值班人員宿舍、食堂用房及相應的設施裝置(裝置清單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雙方確定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條 協助乙方與施工單位或安裝、供應單位共同訂立三方維保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提供標識系統清單由甲方負責製作及安裝;同時提供承諾的配套活動場所,並按正常使用狀態配置裝置。

第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八條 根據“新鄉市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資金。物業買受人在購房時,按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物業買受人代收代繳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九條 專項維修資金由蕪湖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四十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在公共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批准,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業主委員會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因公共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需要維修的費用,仍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需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按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至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應書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仍達不到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四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前期物業管理顧問諮詢服務費及其他相關約定的費用,經催討無效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有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有權利按服務費3‰·月的標準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乙方已履行物業管理前期服務協議的約定義務,造成業主生命及財產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1月10日起至首屆業主委員會成立時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2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五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新聘的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第五十一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五十二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1.2 種方式處理:

1、向新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8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組織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_____》、《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_____

物業服務_____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_____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_____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_____費用;

i、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_____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_____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_____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專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汙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_____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_____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_____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_____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_____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_____;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三) 篇30

物業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以 方式 (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 ;

物業型別: ____________ (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型別物業);

座落位置:合肥市 區(縣、市) 街道(鄉、鎮) 路(街、巷) 號;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 ;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應在專案首批交房15日前交付乙方)。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位於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和維護(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詳見附件三,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詳見附件四,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五);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三)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維護(詳見附件七);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和秩序維護(詳見附件八);

(五)物業使用中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措施(詳見附件九);

(六)綜合服務(詳見附件十);

(七)____________ ;

(八) ____________ ;

(九)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不含附屬間)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業服務等級標準 級;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業服務等級標準 級;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酒店式公寓: 元/月·平方米;

低密度聯排高檔住宅: 元/月·平方米;

辦 公 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及公共能耗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辦理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上述費用應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第六條 物業承接查驗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30日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費(含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物業買受人承擔。

納入物業服務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按時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

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前期物業服務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 。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屬本合同第八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物業專項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 。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資金)按 (月、季度、半年、年度)進行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物業服務費也可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空置房的物業費甲方按季度支付給乙方。

按 (月、季度、半年、年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次於 (公佈的具體時間)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專業機構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停車場停車收費

1、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按價格部門規定執行。

2、場地使用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地停放車輛收取場地使用費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管理區域公示後實施;屬於甲方所有或業主私人所有用以出租的車位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由車位所有者與承租人另行約定(不得違反合肥市指導價的規定)。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郵遞、執法等特種車輛在執行公務時免收停車服務費;業主搬家車輛、臨時送貨車輛不得收取停車服務費 。

第十三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及收費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停車場所保潔、照明、巡視(或監視)等服務,並對停車場所及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由乙方進行

管理和維護;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

做好停車場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五條 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和籌集均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合肥市相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列支範圍、工程進展以及資金劃撥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

第十六條 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通迅、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通迅、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迅、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通迅、有線電視等費用的,可以向委託單位收取代辦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裝修管理、治安、環境維護、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對於相關部門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阻撓。

第十八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和擬定《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並將其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附屬設施裝置符合法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其他配套設施和配套裝置,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向乙方提供符合規定面積的物業服務用房;

(六)在乙方承接物業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八)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九)當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一)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二)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人民政府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並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築面積、物業出售並交付使用時間等檔案資料;

(十三)協助乙方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報備工作,並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機關進行流動人口登記、辦理暫住證;

(十四)____________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委派相應專業的物業服務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在業主大會成立前,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資金),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五)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對小區內所有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應按價格部門相關規定在收費場所實行明碼標價;

(六)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定期向甲方、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

(八)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 ____________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整體委託第三方管理,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九)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落實小區安防力量,採取各種有效安全防範措施,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辦法,做好物業管 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時,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記報備管理工作,對不履行義務的業主,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機關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情節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十一)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三) ____________ ;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在物業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因維修養護物業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三)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四)因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及時交納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而導致服務中斷或受到影響的;

(五)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規章制度的行為,雖經乙方採取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等措施後,仍未解決,其行為對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產生妨礙和影響的;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刑事、治安案件 或第三人行為造成的損害,但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七)甲方自己的行為造成損害的。

(八)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服務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做好公共區域的安全防範和秩序維護,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支付。

第二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維修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關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在合同終止九十日前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應當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十日內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並與甲方依法選聘或全體業主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 ;

(二) 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 ;

(四)____________ ;

(五)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並由物業服務企業持一份樣本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人民政府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建議不低於5年或業主大會與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合同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並按照《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