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入職後交 元的押金(離職時見押金單退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3)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4)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5)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因個人原因操作不當造成本店的損失及不按本店的規章制度執行造成人員傷亡由肇事者負全責 .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了發展商服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經考察論證,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在黃河路中斷設立中老年食品門市部一處,隨著業務的擴大,確定僱傭商務勞動服務人員一名。經朋友介紹 村 同志同意該專案的應招,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1、經營副食店店主法人張偉以下簡稱甲方, 村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
2、合同執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後,乙方如果再同意為甲方服務,經雙方修改時間,合同有同等效益。
3、勞動範圍: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服從甲方的安排,並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除店內服務外,還需對常戶門市部的送貨,要做到發貨收貨準確。收款要細心,不能造成人為的差錯,如果出現人為的差錯,後果由乙方自負。
4、待遇:乙方每月工資1200元,每月的休班時間不得超過兩天。兩天以為可按實際缺勤工數從工資扣除。本店因是個體服務商服業,利潤不大,效益不佳,對乙方的勞保用品或養老 保險,均由乙方自理。
5、安全:乙方要樹立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要有高度的戒備心態,乙方在路途、店內或者店外送貨,出現的傷病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擔。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中介人一份,監督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簽定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本店從事 崗位工作,嚴格遵守飯店的規章制度,服從各級領導的工作安排,熱情待客,禮貌用語,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杜絕打架鬥毆、辱罵他人,甲方提供乙方每日二餐,如違反規定屬於個人行為責任自負。
三、雙方約定: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服從分配,根據工作需要調換工作崗位。
2、在工作中,不無故曠工,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有病歷診斷當天扣當天,如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甲方不支付任何工資。
3、在合同期內,扣半月工資作為保證金,未乾滿一個月的提出離職,工資開50%,押金概不反還。
4、在工作中安全第一,無論前廳後廚,必須具備安全意識,如有安全隱患的地方必須馬上通報上級領導,不能擅自解決,如液化氣、酒精爐、電磁爐等使用,必須嚴格安全操作,如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或責任人負責,飯店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合同終止與解除:
1、合同期滿,續簽或終止合同,由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辦理。
2、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勝任飯店工作解除合同。
3、嚴重違反本店的規定,給本店造成嚴重損失的解除合同。
4、隱瞞不良行為,或有不適合在飯店工作疾病的解除合同。
5、不服從各級領導分配,多次屢教不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解除合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如不能繼續工作的,提前1個月遞交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有接替乙方工作的,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每月15日發放工資,甲方不可拖欠員工工資。
六、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經營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著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定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簽定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本店從事 崗位工作,嚴格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服從各級領導的工作安排,熱情待客,禮貌用語,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杜絕打架鬥毆、辱罵他人,甲方提供乙方每日三餐及住宿,10:30分按時就寢,如違反規定屬於個人行為責任自負。
三、雙方約定: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服從分配,根據工作需要調換工作崗位。
2、在工作中,不無故曠工,事假一天扣兩天,病假有病歷診斷當天扣當天,如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甲方不支付任何工資。
3、在合同期內,未乾滿一個月的提出離職,工資開50%,未乾滿三個月的工資開80%。
4、在工作中安全第一,無論前廳後廚,必須具備安全意識,如有安全隱患的地方必須馬上通報上級領導,不能擅自解決,如液化氣、酒精爐等使用,必須嚴格安全操作,如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或責任人負責,酒店不承擔任何費。
四、合同終止與解除:
1、合同期滿,續簽或終止合同,由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辦理。
2、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勝任酒店工作解除合同。
3、嚴重違反本店的規定,給本店造成嚴重損失的解除合同。
4、隱瞞不良行為,或有不適合在酒店工作疾病的解除合同。
5、不服從各級領導分配,多次屢教不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解除合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如不能繼續工作的,提前1個月遞交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有接替乙方工作的,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工作服由本店提供,收工裝押金50元,如解除勞動關係後,工裝押金如數退還。
六、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培訓學習期間的費用。
七、甲方用於交社會保險的費用納入工資內,由乙方自己交納。
每月15日發放工資,甲方不可拖欠員工工資。
乙方試用基本工資 元/月
正式員工基本工資 元/月
備註: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副食
乙方:
地址:_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 月,到 年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為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忌諱是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報酬
五、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
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職條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
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
。其標準為: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尋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蓋章:
年 月日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務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六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七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
乙方。
第八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共謀發展的合作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供貨產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總經銷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銷售,詳細供貨商品名稱由乙方參見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由乙方自行選定。
二、供貨價格:具體價格參見乙方提供的價格表。
三、產品質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附合國家行業規定的相關標準,且是在保質期內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包退包換貨,並對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合理索賠及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四、送貨及驗收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對乙方________市區的超市直接送貨到其指定收貨處,由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確認,若經乙方收貨人員驗收簽字後出現數量短少、品種不附或損壞等情況,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或異地開店,則在原價格不變的基礎上,甲方代辦託運,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場維護:為了維護整體市場及雙方共同利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產品的正常零售價應不低於甲方供價的____%____%之間進行銷售,以免因銷價低而影響整體市場或因價格過高而導致商品滯銷最新超市合同範本最新超市合同範本。
七、退換貨規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在保持期內,出現的爆袋、漏氣、漏油、變質等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包退換貨。
2、若因商品滯銷,乙方應在離商品保質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換貨,否則,甲方對一切過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換。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蟲蝕、鼠咬、黴爛、變質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換貨。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規定,不能退換貨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換貨。
5、乙方所產生的一切退貨必須有甲方人員簽字確認的退貨單方可生效,否則甲方不予確認其退貨,乙方無權憑單方面出具的退貨單扣出甲方貨款。
八、價格調整:在合作期內,若市場因素或廠家供價調整,則無論調高調低,甲方均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應在此期限內全力配合甲方調整供價及零售價格,否則甲方不對因價格不附停止送貨而給乙方帶來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九、關於訂貨:乙方每次補貨時,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業務人員或傳真書面訂單,以避免送貨不及時而導致缺斷貨現象。
十、乙方配合:在雙方合作期內,乙方應重視所供貨商品,給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較好的陳列位置,且保證合理的陳列面,並在店內條件允許情況下,給甲方商品提供免費堆頭或端架,以達到最佳銷售效果。
十一、促銷支援:在合作期內,甲方將根據乙方所銷售的商品數量及廠家政策支援等情況,合理給予乙方促銷政策支援,對甲方給予的促銷政策,乙方應全力配合執行,否則,甲方將有權取消支援,並不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款項保證:乙方承諾,對甲方的貨款,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貨款,若乙方無故拖延甲方貨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對此產生的一切後果不承擔責任
十三、關於費用: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費用(包括入場費、促銷費、檢驗費等),必須經甲方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方可生效,否則,乙方無權單方面從甲方貨款中扣出最新超市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十四、合同執行
1、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上合同條款,如合作中遇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若雙方在合作期內有分歧,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導致清場的,則雙方應在清場後一月之內貨款兩清,否則,違約方每天應按未付款____%賠償對方違約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執行。
十五、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 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規章制度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入職後交 元的押金(離職時見押金單退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以本店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3)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4)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5)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因個人原因操作不當造成本店的損失及不按本店的規章制度執行造成人員傷亡由肇事者負全責 .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2月5日起至20xx年2月5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解僱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勞,工作表現好,視情況可獎勵報銷乙方年底回家路費。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外出。
四、甲方保證每月按時發給乙方工資,工資底薪1600元,全勤獎金50元,住房補貼100元。如乙方一個月內有遲到、請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獎金及補貼共計150元。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第一個月工資的一半計800元作為押金,合同期滿後退還。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按不滿合同規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號碼: 家庭住址: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按月給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元。必須在每月30日之前付清工資。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服等必備品。
(三)、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每日三餐。
(四)、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和家族病。
(二)、乙方必須嚴格服從甲方正常的工作管理。
(三)、乙方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嚴禁使用黴爛食品。
(四)、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按時支付工資,乙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請求,有權要求甲方補發工資並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月 簽訂日期:年日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鐘點工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