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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設計服務合同(通用3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48K

城市規劃設計服務合同 篇1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規劃設計服務合同(通用3篇)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準》以及建設部及黑龍江省有關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本專案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搞好協作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規劃設計委託概況

1.1 規劃設計委託文號、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規劃設計地點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規劃設計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規劃技術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預計工作日期及階段劃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及資料

┌────┬─────────┬──────┬────┬─────────┐

│ 序號 │ 檔案及資料名稱 │ 內容要求 │ 份數 │ 提交時間    │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第三條 乙方按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規劃設計成果

┌────┬─────────┬──────┬────┬─────────┐

│ 序號 │規劃設計成果名稱 │ 內容要求 │ 份數 │ 提交時間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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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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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

第四條 收費標準及拔款方式

4.1 本規劃設計按國家現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並考慮物價上漲因素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收費專案,由雙方協商確定。

4.2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規劃設計費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收費計算標準詳見規劃設計費計算表。

4.3 規劃設計費按規劃進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30%,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規劃設計方案確定後,甲方再支付40%即(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付清其餘規劃設計費,計(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規劃設計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規劃技術深度要求和階段劃分,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檔案及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檔案及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內,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規劃設計成果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設計成果時間。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城市規劃設計服務合同 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規劃專案批准檔案

1.4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 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

□《村鎮規劃標準》(GB5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18-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22-95)

□《xx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xx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檔案)

3.3 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割槽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 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檔案(□光碟□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 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字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 費用

7.1 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為_________萬元。

7.2 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核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為:_________。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委託方責任

9.1.1 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 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為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託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 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 委託方應為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方責任

9.2.1 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為_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 設計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檔案進行調整補充。

9.2.5 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方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1.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專案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方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為止。

12.3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託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專案經理(簽字):_________      專案經理(簽字):_________

城市規劃設計服務合同 篇3

專案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北京XX公司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北京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名稱暫定)概念規劃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包含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費如下:

1.本合同設計內容為在概念規劃設計,該專案規模約?萬平方米。

2.根據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規劃設計,此部分工作費用?萬元。

3.概念規劃設計工作內容為:

(1)概念性總平面佈局

(2)交通、園林、功能等分析圖

(3)建築方案選型

(4)建築總體造型設計

(5)設計說明

第三條?設計成果及提交數量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規劃設計成果為:

(1)規劃設計說明

(2)總平面圖(彩色、黑白圖各一張)

(3)功能分割槽圖

(4)交通分析圖

(5)景觀示意圖

(6)建築方案選型

(8)總體鳥瞰圖(不超過2張)

(9)主要人視點效果圖(不超過4張)?注:中期以草圖形式深入溝通,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最終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設計成果1式3份,裝訂成冊(A3)。

第四條?設計週期

1.概念性規劃方案: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

注:1.以上設計週期不包括政府審批及甲方確認成果時間。

2.如在乙方開始設計後甲方變更設計任務書內容,則設計週期需由雙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圖形式深入溝通,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最終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條?設計取費

1.本合同總價為:?(即人民幣:萬元)

2.付款進度:

注:1.乙方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甲方應支付相應階段設計費,若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

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則乙方有權暫停下一階段的設計工作,此後設計成果的提交時間則根據付款時間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設計費萬元。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內容、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設計費、返工費,相關費用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甲方關於本專案的所有設計指令必須由指定的專案負責人簽字後以正式傳真形式下達給乙方,並及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政府批件及附圖;乙方據此開展各階段設計工作並以此作為相應階段設計工作開始時間。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時,須由指定的專案負責人簽署圖紙簽收單。

甲方指定的本專案負責人為?(手籤)。如甲方中途更換本專案負責人,需提前1周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各階段圖紙後3日內給乙方回覆成果確認單或修改意見單,否則乙方下一階段設計工作時間根據實際確認時間相應順延。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成果,並對其負責。

(2)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嚴格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法律法規執行。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4)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成果。

(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6)乙方應與甲方指定的專案負責人及時聯絡,積極合作。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修改變更指令應儘快做出迴應(最多不超過3日)。具體修改或變更的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8)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則乙方應配合修改,並不再收取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該階段應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超過3個月,甲方應按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相應設計費。

3.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人員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負責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設計成果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

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已收定金。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費用中不包含乙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

2.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份數時,甲方自付費用。

3.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需另行支付費用。

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洪水、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可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

5.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後,在設計過程中任何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對設計的修改意見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雙方專案負責人簽字且加蓋雙方公司公章確認。

(以下無正文)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北京建築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