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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精選13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5W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1

為保護客戶的通訊權利,維護中國網路通訊集團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訊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專案,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精選13篇)

一、 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1) 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國家保護。

(2) 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訊服務業務。

(3) 有權對本公司通訊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 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 申請輸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需發生變更時,應在一週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 應使用國家批准的已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使用者終端裝置。

(7) 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使用者終端裝置,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9) 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 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

(2) 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範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 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對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並進行再分配。

(4) 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它固定電話服務專案。

(5) 為便於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戶資料。

(6)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標準》為客戶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 在營業場所公佈固定電話的服務專案、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電話業務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免費向客戶提供長途電話詳細清單,並保留半年話費資訊。

(9) 本公司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戶本人提出申請。

(10) 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10日告知客戶。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30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 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 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並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 客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 本公司發現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不真實的;

(2) 未經本公司同意,客戶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裝置及複用裝置(室內移機除外)或轉讓電話租用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

(3) 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戶有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已經喪失或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 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戶,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 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 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證金或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等擔保方式取得電話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如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違約責任

1、 客戶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後,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戶,客戶接到通知後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為止。

3、 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後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戶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後為止。

四、 證明材料

1、 個人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軍官證或賀照);單位或商業客戶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 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委託書。

3、 客戶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使用者續費,話費用完後用戶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 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採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網際網路等方式。信函通知於寄出後(以郵戳為準)72小時即視為使用者已經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15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並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 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 請求當地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 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牴觸,從其規定。

九、 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網路通訊集團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 附則:

1、“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固定電話服務專案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行簽定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戶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電信集*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國內長途ddn、fr/atm電路、2m數位電路租用業務、mpls/vpn電路。

本協議專案下的sla服務是指:乙方為甲方指定的電路提供在電路可用率、電路誤位元速率、故障受理時間、電路開通時限等指標方面的承諾;為甲方提供高品質的電路及服務,並以協議的形式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內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數位電路、mpls/vpn等電路,組建內部傳輸多媒體資料網路,並要求乙方對以下電路提供sla服務。(詳見附件二:提供sla服務的電路清單)。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數位電路mpls/vpn等電路的服務水平協議。(以下簡稱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務的通訊線路和裝置範圍為由乙方產權所有的通訊線路和裝置。

二、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及賠付標準

詳見附件一: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賠付標準。

三、費用及付費方式

乙方對甲方租用的電路收費按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收費如下:

1.月租費(含sla收費)等詳細電路收費情況見附件一。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遇資費標準進行調整,自調整之月起,3.1專案的“資費標準”按照新的資費標準收取月租費。

3.根據本協議附件一第7條“賠付的款額”,經過雙方確認後,乙方將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和方式下支付給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收電路月租費;電路月租費按自然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費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5.甲方租用乙方電路,乙方將依照協議,按期向甲方依時收費。甲方指定付款的銀行帳號支付月租費,由銀行根據委託收費協議進行託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務當月25日前將本月租用電路的費用付清。甲方有責任在租用電路期滿前,付清全部租用費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費用前,乙方無責任繼續向甲方提供服務。

7.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果產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務的電路需求時,乙方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收取電路月租費(含sla收費),並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單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單,該付款通知單視為本協議的附件,受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用乙方的資料電路轉讓、轉租、轉賣給第三方使用;或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電路中斷等後果。

2.甲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付費。

3.甲方保證其連線到租用電路的有關通訊裝置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達到sla條款的承諾指標的各項要求。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電路標準提供給甲方,依協議規定賠付。

2.全天候服務響應。乙方7*24小時響應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為專業維護服務經理。名單為:

五、違約及賠償條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責任。

2.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必須照常支付剩餘租期電路租費的40%,直到協議期滿。以上費用,甲方必須在終止本協議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甲方需要賠償乙方為實現sla承諾所付出的工程費等成本費用支出(相關工程費用在施工前須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

4.甲方按本協議書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資料電路的費用。如不按時支付,每延遲1天,甲方按遲付金額的0.3%支付滯納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項為止並繼續履行合約。超過2個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一切後果。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專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商議。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與本協議內容有關的資料和資訊。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之日起開始生效。協議期屆滿後,若協議任何一方無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協議,則本協議期限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受限制。

2.在協議期限內,甲方若提出終止,必須按照5.1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賃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費。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不按時交納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終止。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未能繼續提供通訊服務,在甲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終止。

八、爭議解決

1.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28天內仍不能解決,則應提請仲裁。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仲裁。仲裁應由簽約地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於火災、輻射、地震、颱風、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政策變遷、罷工、政變、暴亂、貿易禁止等超出業務提供者自身控制範圍和能力的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十、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開戶行:

帳戶名稱:

銀行帳號:

200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電信集團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國內長途ddn、fr/atm電路、2m數位電路租用業務、mpls/vpn電路。

本協議專案下的sla服務是指:乙方為甲方指定的電路提供在電路可用率、電路誤位元速率、故障受理時間、電路開通時限等指標方面的承諾;為甲方提供高品質的電路及服務,並以協議的形式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內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數位電路、mpls/vpn等電路,組建內部傳輸多媒體資料網路,並要求乙方對以下電路提供sla服務。

(詳見附件二:提供sla服務的電路清單)。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數位電路mpls/vpn等電路的服務水平協議。

(以下簡稱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務的通訊線路和裝置範圍為由乙方產權所有的通訊線路和裝置。

二、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及賠付標準

詳見附件一: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賠付標準。

三、費用及付費方式

乙方對甲方租用的電路收費按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收費如下:

1.月租費(含sla收費)等詳細電路收費情況見附件一。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遇資費標準進行調整,自調整之月起,3.1專案的“資費標準”按照新的資費標準收取月租費。

3.根據本協議附件一第7條“賠付的款額”?,經過雙方確認後,乙方將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和方式下支付給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收電路月租費;電路月租費按自然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費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5.甲方租用乙方電路,乙方將依照協議,按期向甲方依時收費。

甲方指定付款的銀行帳號支付月租費,由銀行根據委託收費協議進行託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務當月25日前將本月租用電路的費用付清。

甲方有責任在租用電路期滿前,付清全部租用費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費用前,乙方無責任繼續向甲方提供服務。

7.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果產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務的電路需求時,乙方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收取電路月租費(含sla收費),並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單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單,該付款通知單視為本協議的附件,受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用乙方的資料電路轉讓、轉租、轉賣給第三方使用;或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電路中斷等後果。

2.甲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付費。

3.甲方保證其連線到租用電路的有關通訊裝置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達到sla條款的承諾指標的各項要求。

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電路標準提供給甲方,依協議規定賠付。

2.全天候服務響應。

乙方7*24小時響應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為專業維護服務經理。

名單為:

五、違約及賠償條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

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責任。

2.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必須照常支付剩餘租期電路租費的40%,直到協議期滿。

以上費用,甲方必須在終止本協議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甲方需要賠償乙方為實現sla承諾所付出的工程費等成本費用支出(相關工程費用在施工前須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

4.甲方按本協議書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資料電路的費用。

如不按時支付,每延遲1天,甲方按遲付金額的0.3%支付滯納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項為止並繼續履行合約。

超過2個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一切後果。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專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商議。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與本協議內容有關的資料和資訊。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之日起開始生效。

協議期屆滿後,若協議任何一方無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協議,則本協議期限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受限制。

2.在協議期限內,甲方若提出終止,必須按照5.1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賃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費。

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不按時交納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終止。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未能繼續提供通訊服務,在甲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終止。

八、爭議解決

1.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從協商開始28天內仍不能解決,則應提請仲裁。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仲裁。

仲裁應由簽約地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於火災、輻射、地震、颱風、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政策變遷、罷工、政變、暴亂、貿易禁止等超出業務提供者自身控制範圍和能力的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

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十、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開戶行: 帳戶名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鑑於:

甲方與阿里巴巴(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巴巴公司”)於 年 月 日簽署阿里巴巴國際站《中國供應商服務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服務合同”),約定由甲方購買阿里巴巴公司提供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元整的中國供應商服務(“__出口通_”版)和增值服務(關鍵詞搜尋排名 線上黃金展位 首頁熱點 熱門產品推薦 另增櫥窗展示 第三方視訊拍攝)(請在所購買的增值服務前的方框內打勾;如未購買增值服務,無需打勾)。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服務合同的轉讓事宜(以下簡稱“合同轉讓”)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在服務合同下未履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服務合同內容保持不變。

二. 本協議自合同轉讓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且乙方通過阿里巴巴公司委託的第三方主體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認證”)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通過認證,則服務合同仍由甲方履行。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向阿里巴巴公司提交合同轉讓申請並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

四.合同轉讓所產生的再次認證等費用(如有)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另行約定雙方因合同轉讓引起的費用支付等事宜。

六.因合同轉讓發生的任何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如因合同轉讓或因合同轉讓引起的任何糾紛給阿里巴巴公司造成任何損失的,甲乙雙方應共同連帶地向阿里巴巴公司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七.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服務合同下甲方未履行的權利義務由乙方繼受,甲方同意阿里巴巴公司有權刪除甲方在阿里巴巴國際站上可能保留的任何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資訊等)。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阿里巴巴公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__月 _日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電信集團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國內長途ddn、fr/atm電路、2m數位電路租用業務、mpls/vpn電路。

本協議專案下的sla服務是指:乙方為甲方指定的電路提供在電路可用率、電路誤位元速率、故障受理時間、電路開通時限等指標方面的承諾;為甲方提供高品質的電路及服務,並以協議的形式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內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數位電路、mpls/vpn等電路,組建內部傳輸多媒體資料網路,並要求乙方對以下電路提供sla服務。(詳見附件二:提供sla服務的電路清單)。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數位電路mpls/vpn等電路的服務水平協議。(以下簡稱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務的通訊線路和裝置範圍為由乙方產權所有的通訊線路和裝置。

二、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及賠付標準

詳見附件一: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賠付標準。

三、費用及付費方式

乙方對甲方租用的電路收費按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收費如下:

1.月租費(含sla收費)等詳細電路收費情況見附件一。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遇資費標準進行調整,自調整之月起,3.1專案的“資費標準”按照新的資費標準收取月租費。

3.根據本協議附件一第7條“賠付的款額”?,經過雙方確認後,乙方將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和方式下支付給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收電路月租費;電路月租費按自然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費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5.甲方租用乙方電路,乙方將依照協議,按期向甲方依時收費。甲方指定付款的銀行帳號支付月租費,由銀行根據委託收費協議進行託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務當月25日前將本月租用電路的費用付清。甲方有責任在租用電路期滿前,付清全部租用費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費用前,乙方無責任繼續向甲方提供服務。

7.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果產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務的電路需求時,乙方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收取電路月租費(含sla收費),並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單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單,該付款通知單視為本協議的附件,受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用乙方的資料電路轉讓、轉租、轉賣給第三方使用;或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電路中斷等後果。

2.甲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付費。

3.甲方保證其連線到租用電路的有關通訊裝置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達到sla條款的承諾指標的各項要求。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電路標準提供給甲方,依協議規定賠付。

2.全天候服務響應。乙方7*24小時響應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為專業維護服務經理。名單為:

五、違約及賠償條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責任。

2.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必須照常支付剩餘租期電路租費的40%,直到協議期滿。以上費用,甲方必須在終止本協議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甲方需要賠償乙方為實現sla承諾所付出的工程費等成本費用支出(相關工程費用在施工前須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

4.甲方按本協議書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資料電路的費用。如不按時支付,每延遲1天,甲方按遲付金額的0.3%支付滯納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項為止並繼續履行合約。超過2個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一切後果。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專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商議。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與本協議內容有關的資料和資訊。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之日起開始生效。協議期屆滿後,若協議任何一方無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協議,則本協議期限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受限制。

2.在協議期限內,甲方若提出終止,必須按照5.1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賃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費。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不按時交納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終止。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未能繼續提供通訊服務,在甲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終止。

八、爭議解決

1.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28天內仍不能解決,則應提請仲裁。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仲裁。仲裁應由簽約地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於火災、輻射、地震、颱風、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政策變遷、罷工、政變、暴亂、貿易禁止等超出業務提供者自身控制範圍和能力的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十、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開戶行:

帳戶名稱:

銀行帳號: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為向甲乙雙方客戶提供更便捷優質的服務,實現雙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目地,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保險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就雙方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共同努力合作,實現互惠共贏、資源共享。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代理銷售機動車輛保險產品,並指定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維修合作單位;乙方應嚴格按照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兼業代理相關規定,為甲方代理銷售保險產品,甲方推薦甲方保險事故車輛到乙方維修,乙方應當對保險事故車輛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

2、甲、乙雙方共同建立客戶資訊平臺,每月互通投保資料和送修資料。雙方共同建立車輛配件價格資訊平臺,定期互通配件價格資訊。

3、甲方的________保險服務專線和乙方的售後服務熱線共同建立二十四小時事故和困境救援網路,為雙方客戶提供全天候服務。

4、甲方為乙方提供與機動車輛保險相關的業務知識培訓,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損失的確認提供技術和資料支援。

5、雙方相互提供長久穩定的宣傳渠道,維護雙方的客戶資源、企業形象和信譽。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國家保監會及行業協會相關規定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並按規定標準範圍內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乙方應開具兼業代理髮票。

2、甲方負責對乙方銷售等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每年不低於4次培訓,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隨時進行培訓。

3、甲方有權調整業務的承保條件及業務政策,但必須及時向乙方書面通報,並在通報後次日生效。

4、甲方應及時、完整的向乙方提供開展業務所必須的保險條款、費率、實務手續說明、管理規定等。

5、甲方有權向乙方定期收集車輛配件價格資訊,建立相應配件價格資料庫,對雙方配件價格出現差異的情況,及時與乙方溝通達成一致。如果乙方未能按時提供配件價格資訊或為甲方提供不真實的配件價格資訊,所產生配件價格爭議給客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通過乙方代理投保的客戶出險時,甲方保證100%推薦客戶到乙方修理廠定損維修,並確保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以便於乙方進行救援和協助處理事故。

7、甲方為了保證雙方互惠共贏,除乙方銷售保險車輛外,凡甲方承保的同品牌車輛(含本省其它地區及外省在______出險的事故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時,優先推薦給乙方維修。

8、甲方每月彙總乙方代理保險業務資料及推薦事故車輛資料,雙方進行核實。對於合作中存在的問題,雙方應及時溝通解決,以實現互惠共贏。

9、甲方設立專人負責協調客戶的保險理賠服務、疑難案件處理、事故車輛送修等問題。

10、甲方利用自身的經營服務網路,對乙方的企業形象、維修及服務質量、優勢服務專案等情況協助做好客戶宣傳、介紹工作。

1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配件價格下浮一定的百分比進行事故車輛配件報價,各車型的下浮比例為:車型:配件價格下浮比例x____%車型。

12、甲方應按照協議約定的維修價格標準及時合理核定事故車輛維修價格,協議中未約定維修價格的車型,應按照有價有市、適當給付管理費的原則,及時核定維修價格。

13、甲方可根據乙方需求,為乙方客戶提供個性化的保險產品組合,滿足客戶的保險需求。

14、自簽約之日起,甲方每年按照乙方業務完成量對乙方進行合作星級評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務標準隨乙方的星級不同而有所區別。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代理銷售機動車輛交強險、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產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乙方建立業務臺賬,臺賬應逐筆列明保單流水號、代理險種、保險金額、保險費、代理手續費等內容。業務臺賬應指定專人登記,並在月末彙總核對一次,以此核對確認的臺賬資訊作為手續費用結算的依據。乙方向甲方索取代理手續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甲方已稽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中介行為符合《保險法》及本合同各項約定;

4)乙方中介的保險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根據保險費減少數額相應調整甲方的中介手續費。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承保規定執行,所承保的車輛資訊必須完整、準確,服從甲方核保規定。乙方應正確引導投保人填寫投保單,確保投保人本人在投保單上簽字、對公客戶(單位為投保人的客戶)蓋章,認真稽核其投保單所載資訊的真實性、客觀性、合理性,並向投保人明確說明保險條款特別是免責條款的內容及含義。承擔因投保人未簽字蓋章、未履行說明義務而產生的法律後果。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規的要求,認真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證明資料及交易記錄的核對、登記、留存工作,認真填寫《客戶身份基本資訊補充單》,留存客戶身份證明資料的影印件。

3、乙方承諾全年為甲方代理保費不低於______萬元,並認可甲方的考核辦法。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銷售、維修車輛的客戶資訊,在此基礎上建立、維護客戶救援網路。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真實的配件價格資訊,如果乙方配件價格做出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配件報價收取客戶的配件費用,包含甲方推薦的事故車輛及甲方賠付的三責車輛,乙方一定按照協商配件價格下浮的百分比收取費用,如發現不按照雙方協商配件價格下浮比例收取,乙方應向甲方客戶(含三責車)退回差價。

7、乙方應恪守誠信,不得有自己或協助客戶偽造現場、擴大損失等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一經甲方發現,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乙方售後救援車輛應配合甲方_______保險服務專線24小時全天候的救援排程。

9、甲方根據乙方投保車輛賠付率水平的高低,調整本協議第二條第十一款規定的配件價格,如乙方當年賠付率較低,甲方次年給予乙方更優厚的價格,如有乙方當年賠付率過高,甲方有權提出次年降低配件價格或代理手續費,相應減少對乙方事故車輛的送修。

四、保險費的劃繳方式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保監會“見費出單”相關要求執行,即“先交納保險費、再出具保險單”。乙方應要求其投保人通過轉賬或刷卡方式將其保險費交納至甲方的保費收入賬戶,甲方在確認保險費到達甲方賬戶上後,再簽發列印保險單證。乙方在甲方簽發列印保險單證之前,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承諾保險合同成立、生效的任何意思表示。保險合同的成立、生效以甲方簽發的保險合同約定為準。

五、退保說明

1、投保人自保單生效後退保,投保人應提供其身份證明資料,填寫《保險事項變更申請書》,說明退保的理由,經甲方稽核對符合條件的及時依據保險合同約定辦理手續,並扣除相關費用。對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告知投保人。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除法律規定情況外,不得退保。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按法院最終確定的數額進行賠償。

七、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期間,應加強工作聯絡,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完成合作目標。

2、甲乙雙方按照《保險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各自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開展業務。

3、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全面、認真地履行雙方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嚴守商業祕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將雙方業務合作的重要資料及事項透露給第三方。

4、本合作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一方如要變更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才能變更或終止。

5、本協議簽訂後,上年度合作協議自行終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定此會務服務合同,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一、此次活動所需提供會務服務專案的時間及會務費:

1、裝置清單及費用明細:

2、甲方會場佈置使用時間為 日。

3、金額總計(含稅):人民幣小寫:¥ 元。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裝置安裝地點及配合乙方順利進入場地並順利展開工作所需的基本條件(如:乙方進入的工作場地的出入相關證件,工作時間的安排等)。

(2)提供所需製作的電子檔案確認。

(3)保證會務合同款項按時支付。

2、乙方責任:

(1)某年某月某日某時進入現場佈置,下午某時之前完成佈置。現場實際效果與效果圖要基本一致。

(2)負責所簽定合同專案按時完成並保證裝置的正常工作。

(3)負責裝置的運輸、安裝、拆卸等相關工作。

(4)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本次活動,不出現因技術問題帶來的意外情況。

(5)不破壞損壞會場硬體設施、裝置。

(6)負責佈置會場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各自責任同時,全力配合對方工作確保本次活動順利完成。

(2)甲乙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變動資訊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根據變動提供詳細資訊及建議可行性解決方案。

(3)由於政治,軍事,經濟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均可免除責任;但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後,雙方應友好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義務。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紀守法,如有違法行為則由違法方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此會務合同。若甲方無故終止本協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無故終止本協議或沒有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責任,除退還甲方支付的押金外,乙方還需將本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就不足部分補足賠償;

3、若乙方破壞損壞會場硬體設施、裝置,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1.會務費合同全款(含稅)共計人民幣元整。甲方應於簽署此會務費合同合同當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押金,乙方在收到該押金後應向甲方出具相應金額的收據。在活動結束後乙方同時開具發票,經甲方確認無誤,在收到發票後20日內以銀行電匯形式支付全額款項共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收到款項後[2]日內,全額退還甲方押金 元整。

2.結算方式:銀行電匯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此會務服務合同如出現合同糾紛,雙方需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進行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此會務服務合同原件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自儲存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日期: 日期: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8

聘任方: (簡稱“甲方”)

受聘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住址:

根據甲方 年第 次股東大會的選舉結果,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第 屆監事,任期 年。任期滿後進行重新選舉,其中第一屆任期須滿3年,方可參加第二次選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監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遵照執行。

第一條 聘任依據

甲方根據 年第 次股東大會的選舉結果,聘任乙方為甲方第 屆監事,乙方同意並接受受聘為甲方第屆監事。

第三條 聘任承諾

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並確保符合聘用條件。

第四條 監事職責

乙方擔任監事期間,應當誠實守信地履行職責:

(一)忠誠於公司和股東利益,在職權範圍內以公司利益為出發點行使權力,嚴格避免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衝突。

(二)勤勉盡責,以作為監事理應具備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積極努力地履行職責,督促公司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本所規則和公司章程,盡力保護公司及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權益。

第五條 職責保證

乙方在接受聘任前應當確保在任職期間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於監事事務,切實履行監事應履行的各項職責。

第六條 監事的權利義務

董事的權利:

1、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2、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3、有權建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對有疑問的財務報表可以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進行復審。

5、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董事的義務:

1、監督董事、總經理、副總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2、檢查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和查閱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

3、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4、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5、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6、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 監事法律責任

1、監事負有對公司的善管義務,承擔因違反義務而應負的責任。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2、監事不得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洩露公司祕密。公司監事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

3、監事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競業禁止。監事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依公司法規定,監事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

5、私人交易限制。監事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第九條 待遇安排

監事在任期內,公司將提供每年xx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日 月

附:承諾函

承諾函

本人最近5年內均未受過與證券市場有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亦未發生過任何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特此承諾。

(簽字): 年 月 日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9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為保護客戶的通訊權利,維護中國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訊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專案,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1)?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國家保護。

(2)?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訊服務業務。

(3)?有權對本公司通訊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申請輸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需發生變更時,應在一週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應使用國家批准的已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使用者終端裝置。

(7)?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使用者終端裝置,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9)?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

(2)?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範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對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並進行再分配。

(4)?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它固定電話服務專案。

(5)?為便於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戶資料。

(6)?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標準》為客戶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在營業場所公佈固定電話的服務專案、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9)?本公司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戶本人提出申請。

(10)?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10日告知客戶。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30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並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本公司發現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不真實的;

(2)?未經本公司同意,客戶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裝置及複用裝置(室內移機除外)或轉讓電話租用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

(3)?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戶有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已經喪失或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戶,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證金或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等擔保方式取得電話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如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違約責任

1、?客戶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後,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戶,客戶接到通知後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為止。

3、?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後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戶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後為止。

四、?證明材料

1、?個人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軍官證或賀照);單位或商業客戶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委託書。

3、?客戶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使用者續費,話費用完後用戶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採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網際網路等方式。信函通知於寄出後(以郵戳為準)72小時即視為使用者已經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15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並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當地_____委員會依照其_____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牴觸,從其規定。

九、?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XX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附則:

1、“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固定電話服務專案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行簽定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戶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

建議在設立公司時,一定要簽訂書面的出資協議,進一步明確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預防潛在的不確定法律風險。

因為,公司的出資人因較少考慮公司出資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往往不重視出資協議的簽訂或根本不簽訂此協議。

導致出資人之間缺少出資協議的約束,權利和義務的邊界相對模糊,當公司出資活動出現與出資人預期相悖的情況時,糾紛和訴訟的可能性增加。

第一條 出資方

1、本協議中出資方是指承認公司章程、認繳出資額,公司設立後持有經公司登記、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出資證明書者。

第二條 公司設立方式及法定事項

1、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擬註冊名稱:

3、註冊地址、營業地址、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職務:

5、註冊資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經營範圍:

8、公司經營方式:

(上述事項,在工商登記時如有變更,以工商登記為準。

)

第三條 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風險提示:

由於現在時常會出現股東出資不實或拖延出資的情況,所以,在簽訂出資協議時,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因為股東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的義務。

以及要明確約定貨幣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財產權的轉移問題,如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若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則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需要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的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並且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1、甲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以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共計佔____公司註冊資本%。

2、乙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以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共計佔____公司註冊資本%。

甲、乙公司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自應繳納的貨幣出資打入_____公司籌委會賬戶(賬戶由負責監管),其餘資產的轉移事宜,按本協議第五條辦理。

第四條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_____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3、責任

(1)出資人違反本協議,不按規定繳納出資,應向已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其應出資額的%承擔違約責任。

出資人不按規定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應出資額的%向其他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手續辦理

經股東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由甲公司具體負責辦理設立公司的有關手續和起草有關檔案,並負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其他具體事務。

第六條 協議的退出

股東退出本協議,放棄股東資格,或者增加新的股東,都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股東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但退出協議的股東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由董事會負責召集。

2、股東會的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八條 董事會

1、董事會是公司日常經營決策機構,由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名。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控股股東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

2、董事每屆任期______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3、董事會下設發展戰略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祕書辦協助以上各委員會和董事會工作。

4、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九條 總經理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行使。

公司總經理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提出其薪酬建議。

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人員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並決定其薪酬事項。

第十條 監事會

_____公司設名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監事職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行使。

董事、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______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利潤的分配

公司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利潤的____%列入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潤的___%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暫按利潤的____%提取列入任意公積金,可以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經股東會同意後予以調整。

5、支付股東股利。

6、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十二條 公司未能設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設立:

(1)該協議未獲得批准。

(2)出資人一致決議不設立公司。

(3)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設立的。

2、公司不能設立時,出資人已經出資的,應予以返還。

對公司不能設立負有責任的出資人,必須承擔完相應法律責任的,才能獲得返還的出資。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發起人、發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並經批准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今後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每股東各持____份。

第十五條 本協議簽訂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六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為:

風險提示:

1、對外責任。

原則上,公司設立不能,股東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2、內部責任。

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如何分擔的問題;

3、對由於股東個人的過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設立致使其他股東利益受到損害的責任。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11

甲方(服務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乙方(客戶):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證件型別及編碼:

為保護客戶的通訊權利,維護 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訊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專案,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 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1) 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國家保護。

(2) 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訊服務業務。

(3) 有權對本公司通訊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 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 申請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需要變更時,應在一週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 應使用國家批准的已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使用者終端裝置。

(7) 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使用者終端裝置,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9) 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 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

(2) 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範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 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對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並進行再分配。

(4) 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他固定電話服務專案。

(5) 為便於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戶資料。

(6)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範》為客戶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 在營業場所公佈固定電話的服務專案、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電話業務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免費向客戶提供長途電話詳細清單,並保留半年話費資訊。

(9) 本公司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碼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戶本人提出申請。

(10) 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 日告知客戶。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 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 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 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並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 客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 本公司發現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不真實的;

(2) 未經本公司同意,客戶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裝置及複用裝置(室內移機除外)或轉讓電話租用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

(3) 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戶有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已經喪失或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 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 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戶,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 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 逾期 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證金或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等擔保方式取得電話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如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違約責任

1、 客戶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後,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戶,客戶接到通知後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為止。

3、 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後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戶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後為止。

四、 證明材料

1、 個人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或駕照);單位或商業客戶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 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委託書。

3、 客戶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使用者續費,話費用完後用戶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 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採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網際網路等方式。信函通知於寄出後(以郵戳為準) 小時即視為使用者已經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 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並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 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 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牴觸,從其規定。

九、 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網路通訊集團公司 分公司。

十、 附則

1、 “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 變更固定電話服務專案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行簽訂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 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客戶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 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戶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12

僱用(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於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1)乙方母嬰護理員到指定服務地點為甲方提供每日24小時母嬰護理服務,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服務時間每月為30天,無休息日。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__ __元(大寫__X仟元整__)。其中:合同簽訂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元;在正常情況下,服務費按週薪進行支付,即每工作七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七天服務費,第一週扣除定金_ _元。

3.服務內容:

(1)產婦:

a.負責產婦營養膳食,合理調劑飯菜花樣,注意產婦的飲食營養,所需食材由甲方提供;b.指導產婦進行產後乳房按摩及乳房護理,幫產婦掌握母乳餵養的方法及嬰兒餵哺常識;

c.給產婦洗衣服(不洗內褲、襪子,以防細菌感染);

d.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傷口護理及產期常見病的預防;

e.教產婦做產婦操,產婦形體恢復指導,以利於產婦的宮頸復位;

f.產婦的室內環境指導和協助刷牙、梳頭、沐浴等;

g.做好產婦的心理指導,舒解產婦產後的焦慮、恐懼、煩躁等情況。

(2)嬰兒:

a.科學合理為嬰兒配奶、餵奶 ,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為嬰兒按摩,安撫哭鬧,及時更換尿布、衣服,呵護入眠,使產婦減輕操勞,儘快恢復健康。

c.為嬰兒洗澡、游泳、清洗晾晒嬰兒尿布、衣服,拆洗嬰兒被褥及做好新生兒護理,如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等;

d. 提供育兒常識及為嬰兒用品的消毒等;

e. 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f. 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督促甲方按本合同提供服務。

(3)當乙方不按照有關條款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終止護理服務,乙方按服務天數折算退回未服務的服務費。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甲方應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設施,並對護理員進行水、電、防火、防盜等安全指導和檢查。

(4)甲方應尊重護理員的勞動和人格,不能對乙方進行虐待、毆打及任何有辱人格的行為。

3.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時得到工資;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要求的工作安排;

(3)乙方有權保護自己人身和名譽不受侵犯,有權追求因甲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4)乙方有權與有侵權行為或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的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

4.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信守合同,不無故違約,嚴格按本合同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應實事求是的向甲方提供個人的詳細資料;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導,應尊重甲方的生活習俗,工作要認真負責,要勤儉節約。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4)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亦不得在合同期內找其他人員代替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與甲方家庭及鄰里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數折算費用給乙方。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或對甲方家人態度蠻橫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具備相應的產婦嬰兒護理知識或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7.擅自帶外人去甲方住處的;

8.其他侵害產婦、嬰兒及甲方家人權益的行為。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資訊不實;

2.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3.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4.甲方要求乙方與異性同住一室;

5.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工作;

6.其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其他約定: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

2.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5.甲、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7天通知合同另一方,並獲得另一方的同意,甲方按服務天數折算退回未服務的服務費。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通訊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書 篇13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乙方:

代表人:

電話:

為了拓展商貿模式,共同開發海外市場,甲乙雙方在優勢互補,互惠雙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訂購協作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1、貿易資訊:

風險提示:

要求商家在訂購合同上註明產品的品牌、型號、單價、數量,品牌型號必須是標準用名,不能產生歧義,前後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在標註產品的數量時,最好將產品的平米數和片數都標註清楚,方便驗貨時核對產品的數量。

另外,標的物必須是合法物品,違法則合同無效。

(1)優先獲得高質量的意向貿易訂單資訊(圖紙和樣品),並提供與訂單配套的專業的工程、外貿、後勤、倉儲等服務;

(2)優先獲得貿易訂單報價,貿易撮合服務等權利。

2、專案管理:

(1)獲得供應鏈訂單管理系統使用許可權(密碼1套),以利於與乙方及時操作接收更多訂單資訊(含圖紙);

(2)定期獲得對企業在專案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訓,促進與國外客戶的合作程序。

3、網路推廣:

(1)獲得乙方為甲方製作的中英文雙語形式的企業標準網站一個(含企業概況、產品圖片、生產能力、質量認證、新聞釋出、資訊反饋等標準格式頁面共8套),供海外買家及國內其它企業參考,以便於更好地推廣宣傳甲方,從而為甲方帶來更多的訂單機會;

(2)獲得在《_________網》,《_________網》等商務平臺首頁上推廣一年的服務;

(3)獲得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上開設電子郵箱1個。

4、市場服務:

可以以優惠價格參加_________組織的各項活動,如國內外參展、國內外考察、培訓和管理講座等。

5、推薦服務:

(1)甲方可獲得乙方在相關重要展覽會上的重點推薦(介紹甲方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代為收集訂購資訊等);

(2)優先獲得乙方在e-bi客戶中重點推薦,集中重點甲方企業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獲得由乙方外商評審的優秀供應商榮譽稱號,則在第二次簽訂指定供應商合作協議時,其服務費可享受八折優惠。

甲方的義務:

1、保密條款: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訂購商務資訊嚴格保密,包括市場、技術、加工工藝、設計等體現有形和無形價值的資料,形式包含書面合同、信函、傳真、電話記錄、電子郵件、圖片等;

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轉讓及其它形式的轉發;

2、樣品:甲方按來樣樣品或圖紙的要求提供樣品,或能反映生產企業加工能力和水平的類似樣品,並努力提供訂購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統和技術。

3、企業資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真實的企業資料、產品圖片、技術水準及質量管理手冊、生產工藝控制要求等有關證書,甲方應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負責,並在企業資料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更正;

甲方所提供的企業資料將作為日後參與貿易訂單撮合等各項商貿活動的依據。

4、履行合同: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訂購商務資訊進行生產製作、保證質量、數量及按時交貨,並協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產工藝及過程控制:甲方確保用甲方最先進的,行之有效的生產流程和工藝,使所供應的產品具有國際競爭力,以達到質優價廉的訂購目標和續約生產。

6、產品價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務必為乙方提供最具國際競爭力的價格,縮短談判時間;

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並與乙方的貿易形式銜接。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市場開發:乙方為甲方進行多種形式的規範的市場開發,重點在美國市場;

2、市場服務: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場中增加價值等方面的資訊,並將就具體問題提出解決和建議方案;

3、專案管理:乙方為甲方提供專案管理服務,使甲方的產品順利進入美國市場並與之接軌;

4、服務平臺:乙方提供並輔助甲方使用其專案管理平臺系統;

5、國際貿易服務:乙方為甲方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提供諮詢及推薦服務,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薦服務:乙方優先向訂購商推薦甲方的產品,介紹甲方的服務及技術,並及時反饋給甲方,最大限度地促進撮合成交;

7、網路推廣:為快速及時地向訂購商提供甲方的產品資訊及企業狀況,乙方為甲方製作標準宣傳網頁一套,網頁上載至_________網和_________網的網站平臺上。

8、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各種網路資訊及商務服務。

9、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網站伺服器空間及線路、設計、製作網頁,上網並維護網站的正常執行。

乙方所設計的網頁要經過甲方確認,才能上傳至乙方的網站上。

10、乙方有權對甲方(成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應商)的服務資格做相應調查:

(1)研究及評估供應商提供的生產裝置,生產能力及質量認證標準等介紹資料;

(2)實地考察供應商並與其管理層,生產技術人員等進行正面接觸和洽談。

三、指定供應商商務服務費為: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簽約成為乙方指定供應商,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使用轉帳支票,匯款的方式先預付指定供應商服務總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必須於五個工作日內開始為指定供應商提供正式的商務服務;

甲方須確保向乙方及時提供正確的合法的企業資料。

五、甲乙雙方互不競爭彼此的業務渠道及客戶,以保證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礎;

如有一方毀約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肇事方承擔經濟責任。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必須約定清楚。

若是沒有約定,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就很難追究其違約責任,風險又要飆升。

注意,的數額太高,可能會有被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但也不能太低,否則無法產生約束。

這種情況建議還是諮詢律師。

六、甲方應確保產品及服務的質量,並按中國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履行與訂購商的合同。

甲方與訂購商履行合同過程中所出現產品質量和貿易合同的糾紛,則與乙方無關。

如果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與訂購商簽訂合同、出口、貨運、翻譯、商檢等手續,則費用另行協商並在合同中註明或另簽訂相應合同。

風險提示: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並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於沒有約定。

七、本合同檔案由合同文字組成,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書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並在_________國和_________國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能解決爭議時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決,則按發生地所在國法律為準。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