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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精選13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6.61K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1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精選13篇)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訊之用,乙方以綜合網路經營者或提供國際通訊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為限。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以甲方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服務為範圍,並涵蓋甲方國際海纜電路業務所接續的國家暨城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訊服務專案為國際資料電路出租服務。甲方為改進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後,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專案。乙方得於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訊服務,並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收費標準,繳交各項費用。

第二章 裝置維護與管理

第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須與甲方之內陸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裝置及(或)裝置場所與電力等設施,可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若由使用者自備者,得由使用者自行維護。

第六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裝置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乙方自備裝置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或他人擅自將本業務之電

信終端裝置加大傳輸功率,變更頻率設定,偽造,變造或仿造電信終端裝置序號,或改裝成其他通訊器材者,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覆原狀或辦理更換終端裝置手續,逾期未辦理者,除暫停提供本業務,俟其回覆原狀或換妥終端裝置後予以恢復使用外,並得由

甲方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三章 申請程式

第八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檔案與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檔案,及下列檔案之一以供核對:

一、固定通訊綜合網路業務特許執照。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許可執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許可執照,得先檢附《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證明》,俟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後,補提該許可執照供核對。如乙方未於許可證明有效期間內補提許可執照,經甲方催告經一個月仍

未補正者,即視為提前解約,並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乙方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檔案,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並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屬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之供租物件。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未繳者。

三、乙方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得於六日內向甲方申請複查。甲方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複查結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備之介接裝置及(或)裝置場所與電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遲施工時,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順延施工日期達三十天以上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遲施工而造成甲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

第十一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為一年。

二、長期租用:租用期間連續達五年以上,且預付全額租金。

第十二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於雙方之同意日期內使其開通。雙方之同意開通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機線裝置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於原定開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開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該日期,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提出者,視為同意該日期。

第四章 異動程式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得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檔案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五條 乙方欲終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時,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甲方於受理申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並終止服務,或依實際情況與乙方另行協議終止服務日期。

第五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雙方約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述詳細收費標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七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納接線費,其後視乙方租用情況應按期繳納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使用者與本公司之內陸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裝置及(或)裝置場所與電力等設施,若由本公司供租與服務者,需另行支付相關機房共置費。

第十八條 乙方申請變更電路傳輸速率時,應補,減收第十六條相關費用之差額。

第十九條 若乙方將本業務交由他人使用時,其應繳費用仍由該乙方負責繳付。

第二十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裝置,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裝置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業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終止提供本業務,並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繳費而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乙方因

未繳費致被暫停服務,甲方應儘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並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訊。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該出租電路之通訊。

第二十三條 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乙方同意各項通訊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四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二十五條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訊,其停止使用期間,仍應繳付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因電信機線裝置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訊期間,費用之扣減按下列規定辦理,最多以扣減當月應繳月租費或該月份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為限:_________。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七條 使用者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本協議第二十六之規定。

第二十八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相關法令規定,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七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 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乙方租用期如為長期租用者,因其費率較一般租用為優惠,其已一次繳付之費用及分期繳付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不予退還。乙方租用期如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間未滿原約定之租期

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補繳未滿租期之費用,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者,免予繳納。

一、乙方於未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

1.終止時至最短租用期之間各項月租費。

2.最短租用期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二、乙方於已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終止時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協議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條 甲方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無利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並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依本協議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提供本業務,俟乙方依本協議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服務,暫停服務期間之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仍應繳納。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身分變更致不符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供租物件時,由甲方以書面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乙方即視為提前解約,並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於乙方將本業服務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九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章 申訴服務

第四十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服務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因本協議涉訟時,係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2

網上銀行業務個人客戶服務協議書

甲方(網上銀行客戶): 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 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線上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戶。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業務個人客戶註冊申請表》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銀行登入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洩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辦妥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線上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戶。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戶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戶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專案,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95588'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戶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銀行蓋章):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彩鈴服務相關事宜特簽定本協議,供雙方信守。

二、定義

1.“彩鈴(個性化回鈴音)業務”是一項由被叫客戶定製,為主叫客戶提供一段音樂歌曲、其它特別的聲音或其他錄音來替代普通回鈴音的業務。當客戶申請開通彩鈴業務之後,可以自行設定個性化回鈴音,在其做被叫時,為主叫客戶播放定製的個人鈴音,來代替普通的回鈴音。

2.彩鈴有效期:每首彩鈴的有效期為內容提供商自相關權人處所獲得的該個人鈴音作品的有效許可使用期限。在當前試用階段,我們不對鈴音的有效期做承諾。

3.帳期:每月1日0時至當月末最後一日24時。

三、業務開通範圍

甲方本地_________網路行動電話使用者。

四、試用期和試用規模

當前為試用期,試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關資訊費,試用使用者總規模為_________戶,每天開戶限制為__________戶,暫定試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請及時關注本網站的公佈資訊。

五、資費

1.月租費:乙方申請開通彩鈴業務後,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鈴業務月功能費(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整月收取該月月租費。

3.乙方撥打特服號碼(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現行網內通話費標準收取通話費。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訂製彩鈴業務的行動電話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並向該行動電話機主收取相關費用。

2.乙方位於甲方_________網路覆蓋範圍且不處於關機、不在服務區、客戶忙、來電轉駁、呼叫等待、以及其它無法接通的狀態時,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滿足下述條件之一,主叫方可聽到乙方定製的個人鈴音:

(1)撥打乙方行動電話時處在甲方行動網路覆蓋範圍內的甲方行動電話客戶;

(2)位於_________行政區域範圍,使用_________其他電信運營商號碼撥打乙方行動電話的主叫方。

在當前試用階段,我們不對鈴音的有效期做承諾。試用期結束,使用視內容提供商與甲方之間的續約情況,以及與相關權人之間的續約情況而定。如續約後乙方擬繼續使用已訂製的個人鈴音,是否重新收取資訊費以內容提供商規定為準,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乙方月租費。

4.在特定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網路資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統可能不播放個人鈴音,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充分知悉並自願接受。

5.如因甲方難以避免、難以排除的技術或網路故障造成甲方無法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乙方同意不視為違約。但甲方將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

6.乙方承諾於甲方規定的每月交費期內向甲方足額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

7.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申請停機或因發生欠費被停機滿一個自然月時,免收乙方當月的彩鈴業務月租費;乙方停機、開機當月,按整月收取彩鈴業務月租費。停機期間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

8.本協議如有變更,甲方將在甲方網站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甲方協商,否則將視為乙方已知悉並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9.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_____等)及政府行為而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保密與安全

1.為確認業務使用者的真實身份,彩鈴業務在網站受理時採用相關認證鑑權,甲方已採取現行有效的技術手段保障乙方資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並未承諾網路的絕對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碼洩漏、他人盜用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甲方免責條款

本協議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鈴服務限於通訊服務,彩鈴業務中所有個人鈴音內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權由相應的個人鈴音內容提供商提供,內容提供商負責其提供的個人鈴音內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鈴音的質量。因個人鈴音提供商提供的鈴音內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權利或存在質量瑕疵而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九、協議變更終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鈴業務服務內容有擴充或其他變動,以甲方網站所發相關業務公告為準。

2.在提前30日於甲方網站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協議約定之彩鈴業務的前提下,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此協議試用於彩鈴業務試用期,對彩鈴業務商用僅有參考價值。

4.中國_________公司對本協議保留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的解釋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4

編號:_________

甲方(網上銀行客戶):?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XX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線上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戶。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B2C線上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戶。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戶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戶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專案,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95588'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_____機構提請_____。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戶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銀行蓋章):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並經雙方合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其業務範圍為_________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訊之用,乙方必須為第一類或第二類電信事業始可申請。

第三條 本業務現行可提供之營業區域為_________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訊服務專案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請程式

第五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下列檔案:

一、申請書表。

二、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檔案與商業登記證明檔案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檔案。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附交通部核發之特許執照,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檢附電信總局核發之許可執照,以供核對。

第六條 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時,除需檢附前條證明檔案外,該代理人並應出示身分證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權之資料或檔案供甲方核對。代理人代辦之行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負履行契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應於_________日內使其通訊。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通訊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同意延期。

第八條 甲方與乙方之責任介接點如下:1.甲方頭端機房與乙方自備裝置介接處;2.乙方分接器以下與乙方自備裝置介接處。

第十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裝置正常運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租用之全段電路遇有障礙時,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應儘速修復,或通知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儘速修復。乙方自備裝置部份,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一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間連續滿一個月以上者。

二、臨時租用:乙方為展示,測試,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間不滿一個月者。

第十二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裝置,應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按照甲方所訂價格賠償。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裝置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十三條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並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類電信事業或第二類電信事業者。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不繳者。

三、申請人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第三章 異動程式

第十四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除依甲方營業規章所訂之各項規定辦理外,得以電話申請,乙方如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甲方得詢問其原登記資料,確認無誤後即可辦理。

第十五條 乙方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通訊,俟乙方依甲方營業規章規定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通訊,暫停通訊期間之月租費仍應照繳。

第十六條 乙方欲申請暫停通訊及辦理恢復通訊服務時,應以電話或書面向甲方申辦。但暫停通訊期間,乙方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十七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檔案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項詳細收費標準資料,應依_________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時,需繳納接線費,其後每月月初應按期繳納月租費。乙方租用光纖同軸混合網路(HFC)頻寬,應於繳納月租費之同時繳納維護費。

異動費於乙方申請變更已租用之電路,光節點或資料機時收取。乙方自備終端裝置障礙檢查費於乙方申告障礙,經甲方現場查明系乙方自備終端裝置障礙時向乙方收取。

第二十條 乙方租用光纖同軸混合網路(HFC)頻寬之業務,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維護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以甲方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電路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電路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訊,其停止通訊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應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四條 乙方租用之本業務,倘因甲方機線裝置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訊期間,電路或光纖連續阻斷滿一小時以上,每滿一小時扣減一日應付租費之十二分之一,未滿一小時,不予扣減,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應繳月租費為限。

停止通訊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依第三十四條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訊,經再限期催繳,或逾原繳費通知單所規定之繳費期限兩個月,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即逕行終止提供其通訊服務,並得暫停該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業務其他電路之通訊。乙方因未繳費致被停止通訊,甲方應儘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內小時恢復通訊。

第二十七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蓋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五章 契約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欲終止本契約之服務時,應親自向甲方或委託代理人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並繳清所有費用。

第二十九條 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契約之一部份。

第三十條 本契約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契約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一條 甲方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請乙方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公告,並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四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通訊。

第三十五條 乙方之名稱及其證照如有不實致生任何糾紛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契約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八章 申訴服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甲方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因本契約涉訟時,係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三十九條 本契約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6

甲方(網上______客戶):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______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線上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戶。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必須填寫______國____________網上______業務個人客戶註冊申請表》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______國____________網上______章程》和______國____________個人網上____________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______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______登入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洩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______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辦妥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線上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戶。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XX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戶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______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戶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______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______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______的服務專案,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______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______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______書面銷戶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7

編號:_________

甲方(網上銀行客戶):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_________信用卡、_________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線上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戶。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_________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_________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b2c線上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戶。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戶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戶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專案,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_________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_____機構提請_____。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戶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8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是通過_________網路中心為客戶提供的一項服務。客戶須完全同意此服務條款並完成業務受理程式,才能正式成為_________網使用者。為維護客戶及_________網路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權利,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

(1)客戶在交納相應費用後,可享受服務;

(2)客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資訊保安保密;

(3)客戶不得利用為其提供的服務釋出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資訊。

(4)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2.本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執行;

(2)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包括由於線路問題導致的虛擬主機無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一經發現客戶利用其網站,信箱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色情等資訊的,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其網站的使用。

二、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本服務為收費服務,客戶必須為其使用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

2.本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受理費為年費用;

4.本業務適合單位及個人,單位辦理需蓋單位公章;個人辦理需本人執身份證前來,並留下影印件一份。

三、業務續費

1.客戶必須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續交費用。若客戶在服務期滿後30日內仍未續費,則暫停對其服務;_________日內仍未續費的,將進行銷戶,並有        權刪除客戶儲存在伺服器上的所有資料;

2.本中心有權判定客戶的行為是否符合此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客戶違背了此服務條款的規定,本中心有權中斷對客戶提供服務,或者採取其他合適的措施。

四、違約責任

1.客戶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的行為給本中心造成損失,客戶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客戶在其主頁上釋出的任何資訊如發生糾紛,後果均由客戶自己負責,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通過其網站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經濟糾紛與本中心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須保證伺服器正常執行。因停止執行而給客戶造成損失,本中向客戶按本協議規定的年服務費折算出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

五、協議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權隨時根據網際網路的發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修改,完善此服務條款。客戶有必要對最新的_________業務服務條款進行仔細閱讀和重新確認,當發生有關爭議時,以最新的服務條款為準。

六、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本協議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七、其他

1.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網路中心所有;

2.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戶與本中心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網路中心(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使用者(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網上查詢業務服務協議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電信和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基於客戶在本登記單中確認的服務專案,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電信業務的相關服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依法使用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本公司已開辦的電信業務;

(3)有權對通訊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二)義務

(1)應當在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地交納電信費用;

(2)申請辦理電信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變更時應在一週內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

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3)應使用國家批准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使用者終端裝置;

(4)應配合本公司實施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和功能調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電信業務“業務密碼”及使用者終端裝置,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6)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定電信業務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保留對電信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的權利,以確保電信業務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回收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並進行再分配;

(4)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拒絕其申請其他電信業務服務專案;

(5)為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涉及的客戶資料;

(二)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範》為客戶提供電信服務;

(2)在營業場所公佈電信業務的服務專案、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規定,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3)提供電信業務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在電信客戶要求提供長途話費清單時,予以免費提供(根據國家關於電話交換裝置總技術規範書、國家計委及資訊產業部的電信資費計費政策,固定網本地電話只記錄用戶通話次數,無法提供詳細話單),並保留話費資訊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客戶本人提出申請外。

(5)因電信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而引起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是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應至少連續20天免費播放改號提示音;若是選號被更改的,將以同檔次的號碼替換(不含局碼)。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客戶在交清所有費用後可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選擇按年(或季度)包乾的電信業務有效期內不能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客戶交清所有費用後可申請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如不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本公司視同客戶繼續使用,並按月收取相應的月使用費(通訊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1)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擅自在已裝的通訊線路上裝、移各種無進網許可的終端裝置及複用裝置(室內移機除外)的;擅自改變電信業務使用性質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業務服務非法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3)逾期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未繳納電信服務費用的;

4、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終止提供服務並中止本協議:

(1)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交電信業務服務費用的;

(3)以保證金、擔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消保證的;

(4)依照法律規定符合中止服務的其它情形。

三、違約責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訊,阻斷時間連續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個月的基本月租費;阻斷時間連續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當月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一個月以上以此類推。

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訊時為止。

2、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費用的3‰收取違約金,對超過規定時限的,做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處理。

暫停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

客戶因欠費終止服務的,本公司不退回相應電信業務的安裝費或移裝費,月租費不計,但繼續累計客戶所欠費用的違約金,並依法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3、客戶擁有本公司多項電信服務的,其中一項電信服務欠費經催繳仍不繳納費用的,本公司可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暫停其它的電信服務。

四、證明資料

1、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護照、軍官證、工商客戶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本人委託書或單位證明。

3、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或法定所在地(營業執照上單位註冊地)不在本地的客戶,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同時由擔保人簽字認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證,辦理費用預付,預付的最低額度根據不同業務而定。

如果擔保人要求撤消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本公司可以採取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告、張貼、信函、報紙或因特網等方式通知。

信函通知在寄出後48小時(以郵戳為準)即視為客戶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發出後24小時即視為客戶已收到。

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視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並同意協議條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八、附則

1、“電信業務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電信業務服務專案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籤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定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定的變更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電信業務租用權的協議,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10

有限公司:

貴單位所發商票及工商銀行濟寧城東支行保函跟單樣本收悉,經我單位聯絡貼現銀主前期工作已完成函知如下:

一、每單商票3000萬元整,總額度8億元人民幣。

二、時間三年(每半年換票一次)。

三、一次性貼息為24%。

四、每半年到期前十天(工作日)換票交割,並付利息427%。

五、請你單位帶齊相關手續,前往資方所在地,辦理此筆業務一切事宜。

六、資方單位帶齊放款手續,前往山東濟寧工商銀行城東支行現場核行、開票、方款交割工作。

七、往返路費及住宿費由貴方按排負責。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11

甲方(網上銀行客戶): 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 ___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線上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戶。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業務個人客戶註冊申請表》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銀行登入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洩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辦妥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線上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戶。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戶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戶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專案,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95588'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戶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銀行蓋章):____________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12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伺服器維護事宜達成本協議。

注: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詳細審閱過合同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 合同標的:

受甲方委託,乙方將於期間,負責 的維護工作。

二、 服務範圍

1.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負責對伺服器進行管理,具體包括:

a) Windows 伺服器系統的安裝、更新和維護,安全設定

b) 根據微軟的安全公告及時打補丁

c) Web伺服器IIS的安裝和安全配置

d) SQL伺服器的安裝和安全配置

e) 防病毒軟體的安裝和配置,定時更新防毒引擎和病毒庫,以及在發現病毒感染後提供防毒服務(使用者需自購防病毒軟體)

f)防火牆的安裝、配置以防止網際網路上的攻擊

g) 伺服器軟體系統故障的排除

h) 提供資料庫硬碟備份(每天提供一個備份,保留前2個月的備份) 服務不包括:

a) 相關的帳號管理(Windows,SQL,FTP等)

b) 伺服器端業務系統本身引起的故障修復

2.電話支援

a) 針對伺服器執行中的一般問題,乙方提供電話技術支援,乙方電話服務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的9:00至18:00時間內(法定假日除外)。熱線電話為 b) 如甲方有特殊需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應急服務:

a) 根據甲方的通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的緊急服務,內容不超出合同約定的範圍。

b) 正常工作時間內接通知後小時內到現場.

c) 收費: 每小時收取100元費用,不足1小時部分按1小時計算。

三、 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

a) 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b) 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明確的需求,以便乙方能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服務。

c)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商業資料(包括技術、報價等資料)進行保密,在未經乙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洩漏。

2.乙方:

a)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服務。

b) 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商業資料(包括客戶資料、業務流程等資料)進行保密,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洩漏。

c)由於伺服器託管方(第三方)責任引起的伺服器故障、網路故障等,乙方不承擔連帶的責任。但乙方應該積極與第三方溝通解決。

四、 費用和支付方式

1. 2.費用:本合同的總費用為元(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項分 次付清。

a) 第一期:付款日期,金額為 元整)

b) 第二期:付款日期, 金額為 元整)

c)第三期:付款日期, 金額為 元整)

d) 第四期:付款日期,金額為 元整)

五、 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違反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有責任按期支付乙方費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時支付,則乙方在此期間(以費用到帳日期為準)對出現的事故及造成的損失不承擔相關的責任。

2.乙方有責任提供合同所約定的服務。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與本合同範圍相關的損失,應當由乙方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注:由於電子資料的易丟失性,甲方需要事先指明需保護的資料、安全級別和乙方的賠償責任。乙方據此收取一定的費用。未指明的情況,乙方僅承擔損壞硬體的賠償責任。

3.責任免除: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a) 自然因素:如火災、颱風、洪水等

b) 不可抗拒的人為因素:諸如罷工、戰爭、爆炸等突發情況。

c) 如遇雙方均認可的、需要購置新裝置方能解決的故障,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未予購置,從而導致故障不能修復的,則責任不在乙方。

六、 合同中止

甲乙任意一方如要中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對方。 服務費用按日均費用(總協議金額/總工作日)累計清算。

七、 其他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日期:

國際海纜電路通訊出租業務服務協議 篇13

編號:

甲方:

乙方: 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線上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戶。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服務,必須填寫國網上業務個人客戶註冊申請表》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國網上章程》和國X個人網上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登入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洩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XX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辦妥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線上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戶。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XX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資訊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戶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戶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XX個人客戶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戶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服務專案,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資訊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書面銷戶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有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