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 諮詢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
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專案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字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字為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
第十三條、
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洩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
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諮詢人提供與本專案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
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絡。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
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
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
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
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____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
最後____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稽核及專案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稽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稽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訊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託人應在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專案造價諮詢委託,委託人和諮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專案特點和條件,由委託人和諮詢人協商一致後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諮詢業務範圍”時
首先應明確專案範圍如工程專案、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諮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範圍相一致。
其次應明確專案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諮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諮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託人委託的建設工程專案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_______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_______元,剩餘部分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於委託人及
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諮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並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後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資訊的諮詢服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資訊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為準;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華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資訊的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資訊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為準;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經辦人
聯絡方式
乙方:
經辦人
聯絡方式
甲方:上海龍運之星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凌旺商務資訊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資訊釋出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20_年9月25日至20_年9月31日期間在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釋出有償資訊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資訊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資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釋出的經濟資訊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有償資訊服務單價及報價:
1.首頁通欄圖片資訊:2SWF/GIF□3500元/月;
2.標準橫幅圖文資訊:1SWF/GIF□ 20_元/月;
3.首頁圖示圖文資訊: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連線20_個字以內文字□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頻道廣告10000字以內文字□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欄目圖示廣告3月。
六、甲方應在雙方簽約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費用付給乙方,付款方式:□轉賬;□現金。乙方收款後,應在10工作日內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償資訊服務期間可以修改期內容,修改頻率不得超過10次/月,如超過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費用,金額由雙方約定。
八、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在15個工作日內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雙方約定賠償金額以付款總額的20%為準。
九、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和影響期限內中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於政府或主管單位管制、電信部門中止網際網路服務等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在進行終局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客戶):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資訊釋出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在_________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釋出有償資訊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資訊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資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釋出的經濟資訊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有償資訊服務單價及報價
1.首頁通欄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2.標準橫幅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3.首頁圖示圖文資訊:_________swf/gif□_________元/月;
4.文字連線_________個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
5._________招聘頻道廣告_________字以內文字□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篇,送招聘欄目圖示_______月。
六、甲方應在雙方簽約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費用付給乙方,付款方式:□電匯(市外)□轉帳(市內)。乙方收款後,應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償資訊服務期間可以修改其內容,修改頻率不得超過_________次/月。如超過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費用,金額由雙方約定。
八、任何一方違 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雙方約定賠償金額以付款總額_________%為準。
九、因不可抗力導致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和影響期限內中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系指由於政府或主管單位管制、電信部門中止網際網路服務等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在_________________進行終局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
包機人: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運人作為包機人指定的包機及相關服務的承接單位,為包機人提供有償的包機及相關服務。雙方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在同等條件下,承運人應優先為包機人提供服務。
第二章 付款與對賬
第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確認的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條 包機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承運人支付包機預存款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則視為包機人違約,合同終止。
第四條 使用美金支付預存款的客戶,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進行人民幣換算。直至合同終止之日,根據餘款結算方式(詳見附件二)完成結算後,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換算回美金,退還客戶。
第五條 包機人在合同到期時,未能使用完的預存款,按承運人餘款結算方式中的餘款結算方法結算。
第六條 包機人預定飛行時,需另行與承運人簽訂預存款大客戶包機服務對賬單,執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內容和價格原則。包機款根據每次飛行的包機對賬單在包機人支付的預存款中扣除。預存款大客戶包機服務對賬單及其傳真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條 客戶每次飛行前,需保證其預存款餘額足夠支付該次飛行的包機款。如不足,需先續存預存款,不允許欠款飛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客戶可續存預存款,續存不限定金額。續存後,客戶仍享受原合同中籤訂的優惠條款。當客戶預存款餘額為零或欠款時,客戶需在10個工作日內續存預存款,以保證預存款大於零,否則該大客戶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章 包機收費內容與標準
第九條 包機收費
包機收費由飛行小時費、常規附加費、特殊附加費構成:
(一) 飛行小時費
(1) 任務小時費和調機小時費:承運人按雙方約定優惠價格為包機人提供包機服務(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三);
(2)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新增機型,則包機人按承運人新機型對應價格政策計價;
(3)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因承運人下調其價格,使包機人享受的大客戶價格高於承運人對應的適時大客戶價格時,則包機人可使用承運人對應的大客戶價格計價;如承運人上調其大客戶價格,則包機人享受的優惠價格不變;
(4) 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增加各機型基地設定,則包機人可按照承運人適時的基地計價;如承運人減少各機型基地設定,則包機人享有的基地數量保持不變。
(二) 特殊附加費
航段變更費、時刻變更費、額外機組費、加急費、特殊機場費,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三) 其他費用
如通訊費、除冰費、機庫使用費、特殊餐食費、氧氣瓶費用等,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第四章 包機服務預定與執行
第十條 包機人與承運人簽訂包機合同後,可享受承運人提供的標準服務;如包機人需承運人提供額外服務,則包機人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向承運人付費(詳見“規定”)。
第十一條 包機人在預定包機時應遵守民航及空管單位的相關規定,以及各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詳見“規定”)。
第十二條 包機人在預定國際包機時,應符合對應航線的申請時限規定,如不符合航線申請時限而包機人堅持申請,應先簽訂並履行國際航線申請協議(詳見“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指定責任人負責處理由包機產生的相關事宜,原則上僅由雙方指定的責任人就包機相關事宜進行聯絡。
第五章 包機服務合同的變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不得變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時,任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 未經承運人同意,包機人將飛機轉租;
(二) 包機人或承運人將本合同涉及的服務、價格、旅客資料或其他內容向外洩漏;
(三)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調整,或發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就合同變更取得一致意見,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實際履行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在承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中未涉及的條款以《包機運輸規定-SMD-P-20xx03-00001》(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的內容為準,《規定》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傳真件與本合同內容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及《規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項,按國家與民航有關法律法規辦理,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或因此合同產生爭議的,在承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因包機人原因造成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運人免責。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承運人免費贈送包機乘客每人每航段價值人民幣200萬元的保險(詳見規定)。若包機人提出額外增加保險額度,承運人可協助辦理,但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包機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免費贈送保險注意事項
包機方需在航班起飛前1個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運方及保險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詳細資訊,以便承運方為包機旅客申請辦理保險。如因包機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詳細資訊或起飛前增加或者變更旅客名單,承運方將不承諾提供免費贈送保險,且由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由包機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乘機人出入境攜帶行李物品應嚴格遵照相關法律規定,尤其是進境時應嚴格遵守海關驗放標準,詳細內容請參照《規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條。
第二十三條 包機人在使用包機服務時,應遵守相應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應機場的規定,由於包機人或旅客違反上述法律法規造成的不良後果,承運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機人和承運人各執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此預存款計費折扣按照20xx年500萬級別優惠折扣來計算,即按照散客任務飛行單價的9.5折來計算。
承運人賬戶資訊
人民幣款項:(¥)
北京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美金款項($)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專案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專案情況。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至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資訊科技諮詢報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專案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專案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資訊科技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資訊的諮詢服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資訊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為準;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專案
1、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辦理所需證照,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選中的標記為‘√’)
□ 辦理企業名稱核准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辦理資本驗證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辦理營業執照的諮詢及代理服務,註冊資金供 萬;
□ 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諮詢;
□ 辦理稅務證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代理刻章(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公章);
□ 辦理各種資質的諮詢及代理服務;
□ 辦理變更
二、服務報價
乙方向甲方收取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三、承諾時期
各部門所需要的工作日(因特殊情況立即通知甲方)。
四、雙方權責
1、 應明確對各項服務的要求,以免發生理解上的偏差,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 甲方及時提供有關申報資料(包括涉及前置行政資質許可證),並給予乙方人員必要的配合,甲方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3、 甲方應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甲方所委託的業務,不得擅自改動內容或條款,若上級部門要求改動的,乙方通知甲方說明原因。
5、 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專業意見,在代辦許可權內進行代辦服務。
6、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備資料的情況下,按時完成代辦服務。
7、 乙方應為甲方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合法商業祕密。
五、其他
1、 乙方完成代辦服務後,有關證照、資料的儲存期為一個星期,甲方逾期不取或不付款,乙方有權另行處理,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承擔。
2、 乙方完成代辦服務後,甲乙雙方做移交手續,甲方要依法、合法經營,移交手續後
甲方一切事務與乙方無關。
3、 雙方若有違約情況發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所規定的條款追究違約責任。
4、 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5、 乙方收甲方定金共計人民幣6、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 其他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公司
乙方:x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專案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專案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資訊科技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專案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專案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資訊科技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合同編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諮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服務範圍
對甲方向丙方 專案的可行性、實際操作及風險等相關事宜提供商業諮詢服務。
二、甲方和丙方責任
為保證乙方有效提供諮詢服務:
1、甲、丙方應當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進行所需資料的收集和聯絡工作,並保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提供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和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責任
1、針對甲、丙方提出的專案相關事宜的諮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實際操作程式、風險性等,通過電話、郵件或傳真等形式提供諮詢服務;
2、乙方對辦理甲、丙方事項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丙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四、費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專案未成功的,無需支付諮詢服務費;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專案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業諮詢服務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並按照以下方式第 種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雙方專案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合同各方應本著友好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 。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叄份,三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變更合同條款,須經三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先生/女士)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資訊洩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7_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戶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諮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套餐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300,000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計元。
(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元。
(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合同終止:
(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資訊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資訊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專案
乙方為甲方提供就下列專案的資訊諮詢服務:對甲方所銷售產品進行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的選擇等。
二、 專案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服務專案收費共計人民幣 31800 ,簽約後預付全部費用的70%,為人民幣 31800 ,在專案完成時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資訊諮詢服務,並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專案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共2頁 第1頁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年
會員: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託乙方提供投資諮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諮詢服務的範圍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合同規定的諮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簡訊、傳真、e-mail)。
於營業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諮詢。
第二條?諮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1.簡訊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2.金卡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3.貴賓會員_______/季?送_______個月,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造_______倍於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為該筆操作諮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後再行提成。
第三條?乙方及其從業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託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釋出的相關法律、法規外,並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託關係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祕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並瞭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於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係。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資訊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執行,有效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個月。
第六條?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諮詢時間成本後剩餘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諮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諮詢費,並出具收據。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股市行情波動起伏,為確保會員利益,提高股務質量,請所有會員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務必開啟手機,因為我們可能通知您買賣股票。如果執行完我們的操作指令後,請儘快回覆簡訊或來電告知我們具體的操作結果以便我們能及時跟蹤服務,確保您的利益。
匯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匯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商務資訊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及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商務資訊調查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具有承接乙方委託進行商務資訊諮詢的法律資質和條件,因乙方不具有相應的法律資質而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根據客戶需求組成專業調查小組,為甲方展開商務資訊調查服務;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服務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調查成果。
(4)確保各階段的調查和諮詢工作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5)乙方不得將為家方調查的商務資訊洩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作為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指派專人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開展商務資訊調查諮詢工作;
(2)為甲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相關資訊;
(3)對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或修改意見,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對委託調查諮詢的專案內容、期限做出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第三條: 收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商務資訊諮詢費用總計為【 】元人民幣。
2.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式發票。
3.以上費用由甲方通過現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資訊和智慧財產權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或者訴訟行為導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將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由此對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授權人簽字:
乙方(蓋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授權人簽字:
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專案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專案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年4月20日至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資訊科技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專案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專案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資訊科技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