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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精選13篇)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05W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精選13篇)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第七條 建築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牆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汙、排水系統等建築體系保修;保修期後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並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範體系並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範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採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佔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裝置,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稽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託,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資訊釋出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絡和訊息釋出。。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執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並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並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裝置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檔案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並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群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僱傭、培訓、解僱職員並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裝置材料的採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築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稽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範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築物.裝飾和裝修,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專案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範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專案(並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專案),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頻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並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資訊渠道予以公佈,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徵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於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合理利潤;

14、乙方用於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願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覆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註明的面積計算,批覆之後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築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後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後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後,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後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後公佈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後,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佔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佈,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築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執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後,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專案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裝置(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築(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於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裝置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築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採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檔案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關於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託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3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裝置執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4

委託方(甲方,業主委員會):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

為加強____州____小區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省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將專用基金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____用房____平方米,____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工作,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的實施,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_____、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和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天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及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 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守。

第一章 定義

本合同中:

1. [甲方]指委託方,即[ ]。

2. [乙方]指受託方,即[ ]。

3. [該物業]指 ,為一住宅專案,位於 ,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4. [物業管理顧問]指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在合同期內為 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5.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指本合同。

第二章 甲、乙雙方職責

(一) 甲方職責

1. 根據本合同中的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 的物業管理顧問。

2. 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酬金。

3. 在履行合同期內,監督並稽核乙方的工作內容和成果。

4、如乙方需要派專人到甲方處工作,由甲方安排場地。人員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 乙方職責

在履行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在下列職責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並應物業管理作業週期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顧問服務:

1. 物業交付使用前

1.1. 在工程方面的服務內容

(1) 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協助甲方審閱物業的設計方案及施工圖紙等方案,對物業的總體規劃、建築設計、規劃佈置等方面向甲方提供有利於促進房產銷售、節約投資及方便管理的顧問意見和書面方案;

(2) 從使用者及管理之角度,協助甲方審閱專案中各系統圖紙,含一切必須改善及改良之工程,並提供專業的意見和書面方案;

(3) 從節約能源費用、從物業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協助甲方對機電裝置的配置和設計,於用量、型號、預見的潛在問題及有利於節約執行成本和日後的維修保養等問題提出專業意見和書面方案;

(4) 根據物業市場定位和管理需要,就智慧化系統的功能及裝置布點等配置提供有利於促進銷售、控制成本的意見和書面方案;

(5) 對物業的交收樓和接管驗收方面提供專業的顧問意見;

(6) 對道路交通、人流、車輛進出線路、環境的和諧美化等提供合理的建議和書面方案;

(7) 對給排水系統、弱電系統、供電工程設計等提供顧問意見和書面方案;

(8) 對物業設施的配置和執行提供節能方案,並對照明的編制及使用提出建議和改良方案;

(9) 對消防設施佈置、保安監控系統等提供顧問意見及方案;

(10) 從管理之角度,分析物業建造之選料及安裝方法等,以確保物業於交付時遺漏工程能減至最少;

(11) 協助甲方檢查專案相關係統及各項機電裝置,並列舉該系統之優劣及改良意見,以避免於物業落成後重復需要加裝裝置而影響其它設施之運作、整個物業之外觀和形象,以及有關維修檢查通道之位置;

(12) 為物業提供有關長遠維修建議和制定有關預防或維修方案;

(13) 提供遺漏工程及尚未符合工程標準之專案的改良方案;

(14) 對物業管理工程方面所需工具及物料提供配置意見及方案;

(15) 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管理工作體系的管理制度、規程及工作程式,包括日常執行檢修的制度、程式及應用表格等;

(16)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之工程及管理人員參與物業工程會議,從物業管理的角度協助甲方提供工程管理的專業意見和建議方案;

(17) 協助甲方對物業及其裝置設施之驗收工作,以使工程和裝置質量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並提供處理有關遺漏工程之方法。

1.2. 配合銷售方面的服務內容

(1) 在物業銷售階段,就物業管理的宣傳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包括制定專案的物業服務的文字宣傳內容和活動策劃;

(2) 對銷售中心的裝飾佈置及周邊環境提供顧問建議,並制定銷售中心的管理方案;

(3) 協助制定示範單位的管理方案;

(4) 對銷售人員進行物業管理知識/銷售技巧的培訓;

(5) 協助招聘銷售中心及樣板房的保安員、清潔工等人員;

(6) 協助確定保安員、清潔工的制服樣式;

(7) 對保安員、清潔工等進行服務意識等專業培訓;

(8) 制定銷售中心保安員及清潔工作標準和工作程式,並定期對有關工作進行檢定,將日後的物業管理素質提前體現在銷售中心;

(9) 應甲方要求,開售日當天應當派員到現場提供有關物業管理諮詢服務;

(10) 編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等檔案;

(11) 協助確定業主入夥一次性收費專案內容及表格;

(12) 與甲方協商確定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業主公佈。

1.3. 物業管理方面的服務內容

(1) 制定整體物業服務方案;

(2)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協助草擬及制訂該物業之詳細管理財務預算,計算物業服務費、開辦費具體金額,供甲方審批;

(3) 協助甲方組建物業服務公司,制定物業服務公司人員編制方案,包括人員架構、薪酬標準等,並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

(4) 協助招聘物業服務公司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各級物業管理人員之培訓,灌輸有關之物業管理知識及服務精神,力求管理之服務水平達到甲方要求;

(5) 向甲方之物業服務公司分階段提供一套完整的物業管理所需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客服、財務、行政、保安、工程、清潔、綠化、會所等方面)、規範、工作程式及表格,以便將來控制和管理;

(6) 對保安崗位設定、保安亭設計、保安裝置、用具配置等提出建議,制定適合的保安制度,如編制各區域的巡查路線圖等;

(7) 協助對會所的功能設定方面提供顧問意見;

(8) 制定垃圾處理等管理辦法;

(9) 制定物業交接的手續和流程;

(10) 編制物業交收方案,物業交收的管理程式及常用表格,並安排模擬交收樓培訓;

(11) 就專案整體VI 系統(各類標識牌、公告欄等)的設計方案提供顧問建議和方案;

(12) 協助園林綠化,並針對日後的維護和合理搭配的原則向甲方提出意見,向甲方提供提供園藝招標檔案;

(13) 就物業服務公司物業管理軟體及財務軟體的選用方面提供建議;

(14) 乙方須於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彙報籌備期間之工作進展情況,並須就甲方之意見在 日內迴應。

2. 物業交付使用後

(1) 協助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各員工之工作表現及行為操守;

(2) 協助監督該物業的環境清潔、衛生及美觀;

(3) 協助監督該物業內保安及消防工作,保障各業戶之人身及財產安全;

(4) 協助監督該物業內消防設施之保養,並使其符合政府有關法律、法規之要求;

(5) 協助定期檢修該物業內之各項設施,使各項裝置經常保持最佳狀態;

(6) 協助物業服務公司監管有關物業管理之財務管理及帳務處理;

(7) 為確定各業主應付的物業服務費用,乙方在每年十月底前為下一年度準備一份管理預算,該預算應顯示該物業總體上在管理及維護方面的預計開支(包括管理者酬金及員工借調費)和預計收入;

(8) 根據發展商確認的裝修守則,配合監管有關該物業之單位的內部裝修工作,審查業戶內部裝修圖紙,對業主要求的裝修增改,提供建議及意見,以保障物業結構安全及各類系統的正常運作;

(9) 協助處理各業主之查詢或投訴,統計業主投訴,幫助建立業主投訴制度和處理制度;

(10) 定期到該專案進行檢定,並提交檢定報告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報告,加強甲、乙雙

(11) 就該物業之日常管理,向甲方之物業服務公司提供改善方案的意見;

(12) 制定在職人員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水平及推動其它與該物業之有關管理工作。

第三章 雙方同意的條款

根據上述的職責及下列條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出任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乙方願意接受甲方聘用出任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同時甲方願意支付乙方有關的物業管理顧問費用。

(一) 合同期限

此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署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為 年。期滿前,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可再續約,續約期另行商定。

如雙方在本合同屆滿前未能達成續約協議,並且雙方並未有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六)節的條款,本合同將於合同期的最後一天終止。

(二) 管理顧問酬金

甲方同意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RMB )作為當月的管理顧問酬金。

付款方式

(1) 甲方於合同生效日起計七天內預支付首期三個月的管理顧問酬金,合計人民幣 元整(RMB );

(2) 甲方於合同生效後第四個月開始每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管理顧問酬金為人民幣 元整(RMB )。

(三) 其它支出

因應物業的實際需要,甲方之物業管理人員到物業所在地以外進行培訓、實習或參觀,所產生之差旅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賬戶資訊: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特別約定

1. 合同期內,應甲方或物業工程進度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階段性不需要乙方提供顧問服務,但仍需繼續使用乙方的品牌在該物業作宣傳之用。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品牌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RMB ),甲方於每季度的首月十號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RMB30,000),使用品牌的約定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期限不超過12個月。

2. 合同期內,應甲方及物業的需要,乙方應當每月一次(每次不少於三個工作日)安排一至兩名專業人士到物業現場提供特別顧問服務(該服務不含第二章所約定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參加會議、培訓和現場指導工作等,上述人員的往來機票、住宿費用由甲方負責。

3. 合作期內,應甲方或物業的需要,乙方可甄選並推薦一名駐場物業經理給甲方於專案現場開展物業管理工作,該名駐場經理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派駐。

(六) 使用乙方公司標誌

本合同生效期間,甲、乙雙方都有權向社會各界宣佈合作的事實,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標誌或在對外宣傳時使用註明 為該物業的物業管理顧問公司;終止本合同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使用乙方名稱及標誌。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應依據本合同依時將物業管理顧問酬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境內銀行賬戶。如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上述物業管理顧問酬金,甲方應按拖欠金額以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計付滯納金。同時,乙方保留任何權利,包括暫停本合同內乙方之義務及服務,直至甲方將有關拖欠款項繳清予乙方為止。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因有疏忽而未履行本合同中所列服務條款,甲方可書面發出整改或改進通知書,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沒有作出回覆,並在二十天內沒有作出修正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終止,並停止支付所有費用,直至乙方作出修正,修正期間不計入正常的計費期間。如因乙方的原因至甲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3. 任何一方破產或者成為清盤或者解散程式的物件時,雙方均可提前三十日向對方發出終止合同書面通知。

(八) 合同修改與變更

1. 對本合同的修改與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署有效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2. 在本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書面簽署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衍生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應提交該專案所在地並擁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進行有關之訴訟程式。

(十) 文字及其它

1.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2. 合同中任何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報告須以書面形式,並以掛號信件的形式發出。

3.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有任何改變,須在改變後48小時內通知對方有關之改變。

4. 在下列情況下,通知將被認為有效:a).如果由專人送到各方通知的地址,在遞送時;b).如果使用掛號信或保證遞送的郵件,在寄出七日後。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及其代表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_____空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_____行駛及停泊(不包括_____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七)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裝置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使用者滿意度調查,使用者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______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______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______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______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______房屋及裝置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通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______%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收款_____專案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______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______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_____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______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訊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8

委託方:

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

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 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裝置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執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汙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執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 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使用者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使用者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儲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裝置,保證消防裝置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9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合同模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協助社群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_____。

第十四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稽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_____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_____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_____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更好地完成與事業部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保證物業管理合同所轄區域內的服務更加完善,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中旗、達爾其、桑和、錫林浩來的物業管理中所涉及到得水、電等維護工作及環境改善工作達成如下條款:

一、 甲方將物業管理合同所轄區域內的中旗、達爾其、桑和、錫林浩來的物業管理中所涉及到得水、電等維護工作及環境改善(清沙、清雪、打掃衛生、下水道清理)工作委託乙方進行,乙方必須保證上述區域內水、電等維護工作及時到位,以確保物業管理工作考核結算。及時清除達爾其、桑和、巴音杭蓋、錫林浩來四個轄區域內的堆沙及積雪,保證上述區域內環境衛生清潔。

二、 合同有效時間: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三、 結算價格及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確定全年服務

費用為壹拾萬元(¥),乙方憑發票結算服務費用。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

合同有關條款,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 方 籤 字:

年 月 日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1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字(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字(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裝置。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字(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字(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字(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型別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型別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檔案。

8.本示範文字(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執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裝置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梯轎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_________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資訊、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資訊、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並將其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裝置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裝置,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衛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_________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_________、_________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群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專案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除前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內與甲方作為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

附件二: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

附件三:物業服務力量情況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1);(2);(3)。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釋出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其它費用:;。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車位: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車庫車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無償使用;(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1);(2)。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專案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新小區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市人民政府年第次和第次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為了加強我市小區樓房的物業管理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 市房產物業管理公司,對我市小區物業實行規範化統一管理。

為了給住宅樓房的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將位於__路__街的__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管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 年 月 日起甲方正式將建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全面管理。

二、從 年 月 日起乙方按著《物業管理手冊》中指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和管理。

三、為了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業辦公室指導下,組建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使物業工作依法進行。

四、物業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設施、裝置產權不變,但歸乙方無償使用、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將 年 月 日以前的物業管理工作中所發生的費用(僱用人員工資、電費、維修費等)結清,沒有結清的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物業管理資料:

1、住宅小區規劃平面圖。

2、工程竣工總平面圖。

3、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

4、公用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

6、有關設施、裝置安裝竣工圖及使用和維修技術資料。

七、關於大、中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問題:使用者專項維修資金按有關規定應由市物業辦公室收取,由於該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已由甲方收繳,並存入專用賬戶,待今後發生大、中型維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甲方進行稽核,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負責出資,資金從維修基金中扣除,因資金不到位影響維修由甲方負責。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費用,乙方管理費用依靠收取住戶的服務費解決,物業服務收費由乙方收繳,服務標準與收費情況無關,收費標準由乙方確定,但不得超出有關規定。

九、乙方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十、乙方的服務應按指定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執行(具體內容見附頁1)。

乙方如違約或不按承諾實現,甲方有權通過法律渠道向乙方進行索賠,同時,業主無理拒交服務費,物業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在物業公司管理該小區之前,甲方應向業主通知乙方進入管理及服務情況,經得業主的同意。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簽字蓋章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負法律責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暫定為一年,期滿後視情況可以續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