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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範本(精選3篇)

欄目: 房地產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86K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1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範本(精選3篇)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座落於上海市黃浦區外灘號的**專案(暫定推廣名)的廣告策劃、廣告創意、設計工作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服務內容

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負責專案準備期及專案實操期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建議貴司根據各期間、各階段乙方負責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工作內容。

1、推廣策略擬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廣策略建議書;

3)階段性推廣策略建議書;

4)公關活動提綱及宣傳提綱。

2、VI系統建設:

1)標識、標準字、標準色、標準組合形式及延展、變異等設計;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紙、傳真等)。

3、售樓處、專案現場的平面設計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統;

3)專案現場圍檔。

4、廣告設計(含創意、文案、設計):

1)樓書;

2)戶型單頁;

3)摺頁、DM;

4)客戶通訊;

5)戶外廣告;

6)報紙、雜誌等平面媒體廣告;

7)廣播(電視)廣告文字創意;

8)網站平面設計框架及網路媒體平面設計;

9)展會布展平面設計。

第二條、服務形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供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甲方應在收到該方案和進度表後五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甲方確認後,該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即作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意見在三日內提交修改後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見或逾期未提交經修改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需為此支付費用。

3、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所確定的日期,甲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乙方應當無條件予以服從,甲方並無需對該調整增加費用。

4、乙方應當根據經甲方確認的《工作進度表》中的階段期限計劃或甲方調整後的期限計劃履行,各項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該工作服務成果的書面報告之日為實際完成之日。

第三條、服務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內容均須以文字、圖紙、圖片或其它形式的載體體現,各服務成果具體載體均應當為至少提供書面文字三套及電子文件一套;

2、乙方應對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進行充分的說明,達到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員有提出異議,乙方應當負責給予充分解釋。

3、乙方不負責廣告的製作、印刷、具體活動的承辦和拍攝、租片、廣告發布事宜。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宜,則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書。

4、乙方應當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務月報,其中應當包括當月計劃、當月已完成的專案、計劃履行情況、下月計劃以及對已履行情況的分析、建議。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須經甲方簽字同意。如甲方對其內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甲方意見限期修改,直至滿足甲方要求。對於緊急事項,甲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通知確認,並在確認後24小時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書面確認。經甲方確認工作成果,乙方對其檔案承擔責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種策劃、創意、設計、報告等檔案,均應加蓋乙方公章及設計人員、起草人員以及審定人員的名稱,並應當通過直接提交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送達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達。

(2)以上文字、圖片、載體均為設計圖紙及樣稿,該設計圖紙應當清楚明晰,並註明其適用使用的媒體,其相應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廣告公司、媒體或印刷企業等用於製作菲林(底片)。

第四條、廣告服務流程

1、甲方應就具體服務內容向乙方下達工作單,乙方按工作單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關廣告創意設計及合作範圍其它服務。甲方工作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雙方須確定各自的工作聯絡人。甲方的聯絡人為,該人無權作出任何承諾、確認,無權減少本合同項下的乙方義務或甲方權利,無權增加乙方權利、費用或甲方義務,任何承諾、確認等均須以甲方加蓋公章的方式確認。

3、乙方的工作聯絡人為,負責整個服務專案的安排、執行和與甲方的溝通、聯絡。該負責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以週報形式進行每週工作的討論交流,時間為每週一進行,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完成,乙方專案組長和甲方溝通商議專案執行情況,乙方須提供已完成的專案、計劃履行情況及分析、建議、預期執行計劃和工作進度表等,交由甲方確認,甲方可根據需要予以增減或要求推遲、提前設計,並由乙方根據共識撰寫溝通記錄,雙方簽字確認。乙方專案組長鬚按照甲乙雙方共同確定之工作計劃對每週工作程序嚴格把關。

5、根據專案需要,乙方針對本專案組成的專案組核心成員在以下重要時間節點根據甲方要求進駐本專案現場辦公:

1)入市前

2)開盤中

3)開盤後

4)其它時間:如突發事件

備註:進駐時間、進駐期限及進駐人員組成根據專案實際需求及甲方要求確定。

第五條、合同期限

1、專案準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7個月。

2、專案實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12個月。

3、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第六條、服務報酬及付款方式

1、服務報酬:

1)專案準備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為¥*萬元整,合計為**萬元。

2)專案實操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為¥*萬元整,合計為**萬元。

3)該價款包括策劃、設計、創意、編制、監控、建議、培訓、人工、材料、辦公費、差旅費、稅費、利潤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並經甲方確認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

合同範本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專案準備期第一個月的服務報酬*萬元。

除專案準備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2)甲方應於進入專案實操期的第一個月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專案實操期服務報酬*萬元。

除專案實操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3)費用以電匯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等額發票。

3、其它:乙方由於專案需要進駐本專案上海現場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須另行支付。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應由甲方提出的相關文字及圖片等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完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提交所需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七日內提供。

2、甲方下發工作任務單時,應充分考慮到乙方為保證創作質量的合理時間。

3、按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推進計劃,並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成果及時進行稽核或確認。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有異議時,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並應詳細、明確地表明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修改和調整完畢,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過的方案和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5、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指定以下人員組成本案廣告專案工作組:

1)指導層:

專案總監:

創作總監:

2)執行層:

專案組長:

創意策劃:

創意文案:

資深設計:

設計製作:

客戶服務:

2、乙方保證該廣告專案工作組應當由從事過二個以上與本專案同規模、同類型專案的房產廣告創作、策劃、設計等專業人員組成。甲方有權對該廣告專案工作組人員的工作表現或業務水平提出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內予以更換。

3、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為:,,,該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4、按照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及方案、計劃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所擔負的各項工作。

5、嚴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6、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動甲方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圖紙,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所提供的各種創意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乙方需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策劃、創意、設計、方案等服務和作品的內容,包括所使用的圖片、標誌、用語、音樂、肖像、表現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證有權使用並可用於甲方專案的使用和廣告發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版權)、肖像權等權利。如侵犯他人權利或違反相關規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費用和行政處罰。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並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如甲方為繼續使用而支付使用費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8、對於每一項設計,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設計(包括方案、說明和草圖),各項設計應當明確其製作所需的材質、顏色等具體要求。由甲方選擇或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意見並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畢,經甲方確認設計後出具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修改或重新設計。

9、乙方不直接與甲方的各外協公司介面,與所有外協執行公司的介面工作,由甲方全權負責。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範圍內的所有平面表現設計稿中,乙方可附註其商標。

11、本合同項下服務內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託第三方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宣告及保證

1、甲、乙雙方依據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並在合同履行中嚴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保證在此專案半徑10公里區域內不再承接其它同類型專案或與甲方直接競爭的服務專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本合同的簽訂及合同中所確定的各服務專案,並不視為由乙方獨家服務,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內根據需要將部分或全部服務專案委託其他人,甲方亦有權通知乙方而減少服務專案,服務費用按比例相應減少。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內如本專案發生重大調整或出現停建、緩建的,甲方有權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暫停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追索違約金直到付清為止。

3、乙方未按計劃期限或甲方通知調整後的程序時間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劃、設計等或有其它遲延提供服務的行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賠償,並承擔因乙方遲延交付工作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達七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務內容非因甲方原因發生三次以上遲延交付情況,乙方應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賠償金,發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據乙方前一階段工作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如甲方決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5、合同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害甲方商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的,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20%的違約賠償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可隨時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第十一條、智慧財產權

乙方依據本協議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劃、創意、設計等工作成果,一經由甲方稽核、確認並採用,其使用權、著作權(版權)、載體所有權等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用於廣告發布、對外宣傳以及再轉讓等,而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二條、保密責任

為履行本協議,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經營、業務、產品、技術等有關的檔案、資訊、圖紙及軟體等,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資料負有無償保密義務,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複製、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協議項下之廣告業務,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甲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乙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及解釋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的附件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的修改及補充

本協議條款系由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的,未經雙方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協議條款做出修改或補充。一方提出變更並向對方發出書面文字,在雙方沒有簽訂補充協議之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協議。

第十七條、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由中文製成,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的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由雙方日後協商決定。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圖文傳真:021- 圖文傳真:010-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2

根據《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為加快商品房預售,回收資金。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正式聘請乙方為甲方開發的專案進行全程策劃之事宜,特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範圍及內容

(一)整合推廣策略服務範圍:

1、專案整合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2、專案整體宣傳包裝設計

3、分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廣策略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整合營銷推廣策略

第二部分:基礎vi

第三部分:現場包裝

第四部分:賣場包裝

第五部分:宣傳廣告

第六部分:階段營銷推廣方案

二、工作時間計劃

本合同共分五個階段工作。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為合同簽定至開盤前一個星期。具體遞交及執行時間如下:

ø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的遞交;

ø專案基本包裝設計(標誌、現場、賣場、樓書、單張)的遞交。注:自專案定位及名稱確定後起;

ø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的(自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確定後)遞交;

ø專案第一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確定及專案基本包裝設計完成後開始,預計在合同簽定後月展開,即月旬開始執行。

2、第二階段開盤開始至開盤後一月

ø專案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一月遞交;

ø第二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一個半月遞交;

ø專案第二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後一月內執行。

3、第三階段開盤一月後至裙樓封頂

ø專案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開盤前後遞交;

ø第三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後遞交;

ø專案第三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後一月開始執行。

4、第四階段自主體封頂起一月

ø專案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專案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第四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專案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專案第四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前一週開始執行。

5、第五階段自專案主體封頂後一月開始

ø專案推廣設計(活動現場、廣告)自專案主體封頂後遞交;

ø第五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專案主體封頂後遞交;

ø專案第五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一月後執行。

三、關於成果的界定

1、關於整體策劃報告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2、關於設計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3、關於廣告、活動的界定:以入線率、到場率為標準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體營銷推廣策劃服務費為專案總標底的3‰。其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ø合同簽定後,乙方即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3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專案第一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專案第二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專案第三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20,即萬元(萬元整);

ø在完成專案第四階段工作後,乙方向甲方收取策劃服務費總額的10,即萬元(萬元整)。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該專案合法的售樓詳細圖紙資料(包括專案鳥瞰圖、沙盤等)、檔案,並承擔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的合法性與準確性的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的所有提案具有否決權、審定權、修改權,並有權要求乙方修正。

3、雙方商定認可的任何方案,甲乙雙方均不得有單方擅自改動,否則引起的問題由改動方負責。

4、甲方採納的乙方方案或設計都應簽字認可並嚴格執行,如執行中需要修改也應相互通報,經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5、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企劃所需的合理資料,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資料進行保密。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系列設計策劃方案,並收取策劃設計費,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付費。

2.乙方負責該專案的整合營銷策劃及廣告設計。

3.乙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根據工作進展,及甲方要求,經雙方協商後提供相應文字和服務。

4.乙方應及時提供完整的市場分析及市場推廣建議。

七、違約責任

1.當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不力,或雙方意見難以溝通與協調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2.當乙方發現甲方因產品質量或銷售管理等方面出現問題時,乙方屢次建議,甲方不予以配合,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

八、其它

3.本合同所涉及服務內容的服務時間為一年,具體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雙方各持兩份。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

6.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否則,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地產廣告策劃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後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於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後,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傳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發布後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後釋出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釋出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釋出費,餘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 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