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二○○一年十二月印製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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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字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委託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為:
房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層_________ 、附屬設施__________。
3.該房產擬售價格為¥_________(大寫) 。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應按照《____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則(試行)》的要求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後,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過_______萬的部分以_______%累計,低於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聯絡,包括互留聯絡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發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於代理佣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並給予補償。
七、委託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託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託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蓋章)
住址(單位):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碼:___ 受託人(簡稱乙方): 房屋置換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委託出售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出售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委託出售的房屋坐落於成都市 區 。
2、房屋套型為 室 廳 衛;總建築面積__ _m2;公攤建築面積___ m2;套內建築面積__ m2;建築結構為 ;樓層位於 層(共 層);規劃設計用途為 。(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3、房屋權屬情況: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 】未設定抵押 【 】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它項權利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4、一併出售的附屬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現狀為準)。
第二條 委託期限與方式
本協議委託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期間受託人為委託人的
【 】獨家【 】非獨家委託服務提供者。
獨家委託服務:委託人僅委託受託人為其本次委託銷售房屋的唯一受託人。
非獨家委託服務:委託人除可委託受託人為其本次委託銷售房屋的受託人外,還可委託其它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代為銷售。
第三條 服務內容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提供下列服務(可多選):
(一)提供與上述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諮詢。【 】
(二)尋找房屋買受人。【 】
(三)在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內協助管理上述房屋。【 】
(四)協助並撮合委託人與買受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
(五)代辦稅費繳納事務。【 】
(六)代辦上述房屋抵押注銷手續。【 】
(七)代辦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及附屬設施過戶手續。【 】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屬設施及傢俱裝置等。【 】
(九)其他(請註明) 。
第四條 委託房屋出售價格
委託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總價不低於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 ____元)。
第五條 佣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在委託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受託人不收取委託人任何費用。
2、委託人在同受託人提供的購房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按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及本協議約定向受託人支付相關費用。標準如下:
乙方佣金:雙方約定為售房款的_____%;甲方應於交易合同簽訂後___ _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1、委託人向受託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證件及詳細資料,作為受託人提供委託服務的依據;
2、委託人保證其出售的房屋具備合法出售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已徵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開展的正常經紀活動,因甲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費;
4、委託人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佣金,並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和變更本協議;
5、委託期限內或委託期滿六個月內不得與受託人介紹過的客戶自行成交;
6、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串通,撇開乙方私下籤訂合同的,仍應當支付約定的佣金;
7、甲方如為獨家委託的,不得將該售房資訊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代為銷售;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就房屋交易程式、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等方面為委託人提供諮詢服務;
2、乙方應積極主動為甲方提供經紀服務,不得擅自單方終止本協議;
3、乙方應按與甲方約定的委託事項要求開展經紀活動,委託事項變化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諮詢,解答相關問題及相關手續的協助辦理;
5、乙方充分利用自身所擁有的推廣途徑,對甲方房屋進行推介,並協助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協助交易雙方辦理相關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6、除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託事項轉委託其它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託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
9、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資訊、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10、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違約責任:
1、委託人故意提供虛假的上述房屋證件和資料的,受託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委託人洩露由受託人提供的購房人資料,給受託人、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委託人在委託期限內或委託期滿六個月內自行與第三人達成交易的,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向受託人支付佣金。但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中約定為非獨家委託,並能證明該項交易與受託人的服務沒有直接因果關係的除外;
二、受託方違約責任:
1、受託人違背執業保密義務,不當洩露委託人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給委託人造成損害的,應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約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委託人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補充賠償;
2、在委託代辦事項中,受託人因工作疏漏,遺失委託人的證件、檔案、資料、發票等,應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3、 。
第九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協議變更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應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協議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 爭議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房屋置換有限公司
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委託人(出售方): (簡稱甲方)
受託人(中介方):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委託出售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出售房屋概情及價格
1、甲方委託出售的房地產坐落;
2、產權人
3、房屋號碼:;公攤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 ;
4、價格不低於人民幣萬元整;
5、一併出售的附屬物包括準)。
第二條 甲方委託事項為下列第1.2.3項(可選擇)
1、介紹購房人並促成簽訂交易合同;
2、代收轉交購房款;
3、委託乙方辦理房屋轉讓後的轉移登記手續。
第三條 委託方式與期限為下列第1項(可選擇)
1、甲方僅委託乙方出售上述房產;
2、甲方可以委託其他人出售上述房產;
3、乙方應當於60日內完成第二條第1事項,逾期本合同終止。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乙方要求查驗房地產權屬證書、身份證件及相關檔案或核實房屋狀況的,甲方不得拒絕、隱瞞,並保證委託出售的房屋無權利瑕疵。
2、委託方式為第三條第1項的,則不得再委託他人出售。
3、委託方式為第三條第2項的,委託他人時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對乙方的中介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60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洽談並簽約。
6、委託乙方辦理第二條第3項事宜的,甲方應當另行出具經公證或律師見證的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簽訂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檔案。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3項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1項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預付費用。
4、如實報告房價,不賺取差價。
5、收取費用開具合法規範的發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7、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各人資訊、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第六條 佣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1事項的,乙方的佣金為售房款的 %,甲方應於交易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給乙方;
2、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3事項的,按人民幣 元收取代理服務費,甲方應於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受理登記申請後 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費;
2、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串通,撇開乙方私下籤訂合同的,仍應當支付約定的佣金;
3、承諾僅委託乙方,又委託他人售房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約定佣金 %的違約金;
4、未承諾僅委託乙方,但委託他人售房未及時告知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約定佣金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期限支付佣金或代理費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約定佣金或代理費 %的違約金;
6、無正當理由怠於履行協助義務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對於約定佣金 %的違約金;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對於約定佣金代理費的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擅自提高委託出售的房價,導致在約定期限內未能出售房屋的,按房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不如實報告房價,擅自賺取差價的,以賺取差價的一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第五條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 個月。順延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1項進行解決:
1、 由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收執壹份,乙方收執壹份。
甲方: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委託代理人: 資質證書編號: 聯絡電話:
住址:
郵編:
執業經紀人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售房合同
委託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3、該房產擬售價格為¥_________(大寫)?。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應按照《_________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則(試行)》的要求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後,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超過____萬的部分以____%累計,低於____元的按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聯絡,包括互留聯絡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發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於代理佣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並給予補償。
七、委託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託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託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市_____委員會提出_____。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住址(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認購方(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碼: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經過對珠海市(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 m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 元/m2,總價(小寫)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條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即 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 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 成 年即人民幣 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認購方(甲方):-------地址:
身份證號碼:--------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珠海正順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檸溪香溪路62號
電話: 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珠海市 (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m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元/m2,總價(小寫)--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即:¥-元(大寫)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
A、買方全包-B、賣方全包-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元,並於-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即--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元,並於-年-月-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成-年即人民幣-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 經 辦 人:
合同於20--年-月-日在珠海訂立
委託人(出售方): (簡稱甲方) 受託人(中介方): (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委託出售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出售房屋概情及價格
1、甲方委託出售的房地產坐落;
2、產權人
3、房屋號碼:;公攤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 ;
4、價格不低於人民幣萬元整;
5、一併出售的附屬物包括準)。
第二條 甲方委託事項為下列第1.2.3項(可選擇)
1、介紹購房人並促成簽訂交易合同;
2、代收轉交購房款;
3、委託乙方辦理房屋轉讓後的轉移登記手續。
第三條 委託方式與期限為下列第1項(可選擇)
1、甲方僅委託乙方出售上述房產;
2、甲方可以委託其他人出售上述房產;
3、乙方應當於60日內完成第二條第1事項,逾期本合同終止。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乙方要求查驗房地產權屬證書、身份證件及相關檔案或核實房屋狀況的,甲方不得拒絕、隱瞞,並保證委託出售的房屋無權利瑕疵。
2、委託方式為第三條第1項的,則不得再委託他人出售。
3、委託方式為第三條第2項的,委託他人時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對乙方的中介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5、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60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洽談並簽約。
6、委託乙方辦理第二條第3項事宜的,甲方應當另行出具經公證或律師見證的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簽訂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檔案。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3項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費用。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1項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預付費用。
4、如實報告房價,不賺取差價。
5、收取費用開具合法規範的發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7、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各人資訊、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第六條 佣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1事項的,乙方的佣金為售房款的 %,甲方應於交易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給乙方;
2、乙方依約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第3事項的,按人民幣 元收取代理服務費,甲方應於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受理登記申請後 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費;
2、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串通,撇開乙方私下籤訂合同的,仍應當支付約定的佣金;
3、承諾僅委託乙方,又委託他人售房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約定佣金 %的違約金;
4、未承諾僅委託乙方,但委託他人售房未及時告知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約定佣金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期限支付佣金或代理費的,每逾期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約定佣金或代理費 %的違約金;
6、無正當理由怠於履行協助義務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對於約定佣金%的違約金;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相對於約定佣金代理費的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擅自提高委託出售的房價,導致在約定期限內未能出售房屋的,按房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不如實報告房價,擅自賺取差價的,以賺取差價的一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第五條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委託期限
此委託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 個月。順延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1項進行解決:
1、 由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收執壹份,乙方收執壹份。
甲方: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委託代理人: 資質證書編號: 聯絡電話:
住址:
郵編:
執業經紀人:蔣信用 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人: ,性別,出生日期: ,住址: ,公民身份證號碼: 。 受託人: ,性別,出生日期: ,住址: ,公民身份證號碼: 。
我是位於_地址的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__)及位於__地址的使用權人(土地證號:__),由於我工作繁忙無法親自前往辦理相關手續,現自願委託__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並以我的名義全權辦理以下事項:
1. 到上述房產貸款的銀行償還貸款餘額、抵押借款,領取相關票據證明的相關手續;
2. 到__房屋產權交易中心或__房產檔案館對上述房產進行查檔;
3. 到__房屋產權交易中心辦理上述房屋的登出抵押登記和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相關證件資料;
4.到房產契稅徵收點辦理上述房產交易有關遺失查詢和申報交稅的相關手續,代為簽署相關檔案和資料,代為繳納房屋買賣相關的稅費,並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5.到上述房產管轄的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申報及個人住房交易減免稅申請的相關手續,代為簽署相關檔案和資料,代為繳納房屋買賣相關的稅費,並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6.到__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等有關單位辦理上述房產轉讓、過戶的一切相關手續,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交割宣告》、繳納相關稅費、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7. 代為收取出售上述房屋所得房款。
8. 到上述房產的物業管理單位辦理相關的交割手續。
9. 到__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證以及土地轉讓、過戶的一切相關手續,簽署相關檔案,繳納相關稅費,領取相關證件和資料。
受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中所簽署的一切有關檔案,委託人均予以承認,並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受託人無轉委託權。
此委託書有效期從簽署之日起至委託事宜完成為止。
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