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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20篇)

欄目: 房地產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4W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20篇)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 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經紀人(乙方):_________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

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

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裝置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裝置、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檔案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檔案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裝置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為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為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14.乙方除按時繳付該合同及本協議規定之樓價款外,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及在接收該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門和甲方及大廈管理公司之要求繳清契稅、交易費及管理費、保證金等應付之費用。

15.乙方在接收該商品房後,須承擔該商品房的一切風險及負責支付該商品房的一切稅費及/或其他費用。

16.乙方使用該商品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乙方所購商品房只可作附錄所列用途使用,並確認和遵守該大廈管理公約。乙方在使用期間未得該大廈的管理人及責制市有關的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

(1)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結構;

(2)改變使用功能;

(3)設定工場;

(4)儲存任何違禁品;

(5)在該商品房內加建任何部分和上蓋。

如確需改變,乙方應取得設計之有關部門和房產管理之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相應的手續,且該商品房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因裝修而影響該大廈的整體觀瞻,甲方有權提議改變或終止乙方裝修。因乙方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或結構而損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17.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乙方或其承讓人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該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應繳之費用及稅項。

18.該商品房建成後乙方享有該商品房之房產權及相當於該商品房建築面積佔大廈總面積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該大廈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保留以下絕對權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規定製定大廈管理公約,決定大廈管理人、管理費用的分攤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改變為該大廈之公共部分,及隨時收回該部分歸甲方所有;

(3)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賣出或交還政府;

(4)有權更改該大廈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稱及編號,無須向業主負責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損失、費用或開支。

19.乙方在轉讓該商品房時,應於有關轉讓檔案簽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負責該商品房應支付的管理費用)。

20.該商品房於交付後,由甲方委託之公司負責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理解並同意由甲方擬訂的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為該合同及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乙方必須在簽署該合同及本協議之同時,與甲方簽署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乙方的承讓人必須簽署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承諾書,同意無條件嚴格遵守所有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條款、規定及分擔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一切費用和稅項而不得提出異議。

21.乙方出租、轉讓、繼承或抵押該商品房時,必須向房管部門辦妥合法手續。出租、轉讓、繼承及/或抵押合約中必須載明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抵押權人應當無條件接受大廈管理公約。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必須在和該大廈管理人簽訂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後,方可佔用該商品房。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向管理人簽訂承諾書之前的一切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及其承讓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有關的法律及政令按時繳交應繳付的地稅及其他市政通訊、水、電費用。同時乙方及其承讓人於入住時必須償還甲方代墊付之水、電力、煤氣、電話等之開戶費、按金、表費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以書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據該合同及/或本協議發出通知書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根據其記錄之乙方最後通訊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時後,甲方可當作乙方已收到通知書處理。

25.本協議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及訴訟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7.本協議的附錄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寫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直接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起訴。

29.該合同及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於*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專案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託期限由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專案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第三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專案所有相關證明檔案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並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專案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築景觀及戶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製作、派發及釋出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裝置的租用、佈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專案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製作費:本專案的廣告製作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專案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釋出合同,由甲方直接向釋出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專案可銷售總額的1%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確認後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專案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專案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或視專案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縣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縣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戶市場調查分析。

(二)專案定位

1、專案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專案產品定位。

3、專案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戶市場定位

5、專案定價範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專案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築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戶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專案營銷總體策略;

(二)專案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專案推廣口號

(二)專案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專案形象策劃

1、專案基本形象設計:

(1)標誌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專案標誌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籤、識別卡、檔案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戶外應用:工地圍牆、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摺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範圍內執行銷售行為

(二)銷售檔案及管理檔案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式

(七)客戶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後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專案成立專案組,並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專案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專案經理主持本專案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專案組人員構成:專案經理(兼現場經理)壹名、策劃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設計壹名、現場主管壹名、文件管理專員壹名、置業顧問數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專案所在地,並根據專案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專案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專案的“”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 本專案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專案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檔案,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專案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為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幣10000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專案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專案正式開盤銷售後,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即視為乙方銷售代理成功,並計入銷售目標考核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於合同總額的30%)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專案可銷售面積(不含二層商鋪)的90%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鉤: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二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專案開盤後45天內 可售面積的30%

第二階段 專案結構封頂30天內 可售面積的50%

第三階段 專案交付使用後90天內 可售面積的90%

2、 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50%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51-89%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90%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核,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5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戶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50%作為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複計算該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劃代理佣金)。

三、溢價款(不含二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並作為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專案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於底價出售,可視為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專案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為實際成交金額)視為溢價。

(四)本專案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五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 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的許可下不 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檔案,需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專案負責人為 ,乙方指定專案負責人為 。甲、乙雙方指令性檔案均需專案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檔案負責。雙方專案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 “專案工作計劃”,“專案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專案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專案工作計劃”進行核准確認,並由本專案負責人簽字後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專案工作計劃” 開展工作。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檔案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覆。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致使本專案工作產生延誤,並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專案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築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釋出、製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釋出及廣告工具製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專案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乙方作為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於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佔、排它的本專案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託期限完結前14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專案的總平圖、建材裝置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6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縣__路、道、街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執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執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執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築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後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於簽約當日付 %,剩餘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於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檔案: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檔案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後,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檔案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瀋陽市房產管理局、瀋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說明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經紀(居間),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居間介紹,促使當事人進行存量房地產各類交易的經營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後。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內有多項供選擇內容的,按其交易行為只在該括弧前的空格處先填其中一項。

5、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6、在簽訂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7、本合同條款由瀋陽市房產管理局和瀋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經紀(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   )

經紀機構或經紀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資格證書號: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資格證書號:                  電話:

委託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人(丙方)

名稱或姓名: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和中介服務,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條 具體事項條款:

(1)乙方自願將坐落於瀋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載明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地產        (轉讓、出租、交換)給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轉讓總價款(大寫)                     人民幣。

(2)租賃:丙方承租前項坐落位置房屋,期限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寫)               人民幣。

(3)交換: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產坐落於瀋陽市         區(縣)    街(路)     巷     號樓    單元     層     號,權屬證明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所有權、使用權)的房地產交換給乙方。該房朝向      ,      (所有權證、租賃證)號碼      。

(4)丙方向乙方預付定金(大寫)          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無權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額雙倍返還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幣,丙方交付         元人民幣。此項中介服務費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與丙方保證提供的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爭議,未被查封、抵押,沒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情況。

第三條 甲方、乙方、丙方約定的以上事項,如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有損乙方、丙方的利益,則不得收取報酬,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人民幣,損失超大型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轉讓、出租、交換)的房地產必須真實準確,若因其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五條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讓、承租、交換)房地產的承諾應真實況現,中途反悔,給甲、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由方負責辦理(轉讓、租賃、交換)手續。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

(2)                                         ;

(3)                                          。

第八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約定採取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瀋陽仲裁委員會依法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用具裝置

二、承建專案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體房屋三層、單獨兩間院內平房、院牆、大門樓。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後。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築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總施工費____%。

四、

五、承包價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_,建築面積按竣工後實際測量為準。

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____%,預留___%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費中扣除。

房屋建成後一年內,若出現屋頂、牆體炸裂;牆體傾斜等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並且甲方不再付給乙方全部質量保證金。

七、安全生產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故意長期停工或多加工錢,如果違反本條款,乙方必須賠嘗違約金____萬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錢,本合同終止。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受託方):

鑑於:

1.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 】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 】房地產專案的開發權。

2.專案概況:【 】房地產專案規劃佔地面積約【 】畝,建設用地面積約【 】畝,代徵地面積約【 】畝,容積率約【 】.

3.根據乙方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 】房地產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 】房地產專案的所有政府批准檔案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 】房地產專案的所有政府檔案的批覆及專案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 】房地產專案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 】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產專案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建設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 】向【 】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房地產專案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專案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稽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專案的利潤已經超過【 】萬元(不含【 】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專案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簽訂日期:

乙方: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4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了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乙方預定甲方開發建設的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 樓盤: 號樓 單元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用建築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單價 元(美元)/平方米, 總房款為(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戶型為 。

二、認購期間:甲方承諾為乙方所預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小寫) 元(美元),(大寫) 元(美元)。乙方須在上述房號保留期限內,攜本協議到甲方售樓處,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有關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由甲方退還乙方或抵作該房屋的購房價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選擇下列 種付款方式,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後向甲方支付購房價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於簽約當日付 %,剩餘房款在 日內分 次付清;

3、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於簽約當日付清房屋總價 %的首付款。

五、證明檔案:甲方應向乙方出示下列證件及其附屬材料,甲方保證以下資格認證檔案真實無瑕疵。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證號:

2、政府立項證明 證號: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證號: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證號: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 證號: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證號:

7、施工許可證 證號:

8、房屋銷售許可證 證號:

六、甲方承諾:

1、具備商品房銷售(預售)條件,如果甲方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導致此協議無效,甲方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乙方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2、在本協議簽訂後,須為乙方保留該房屋至保留期屆滿之日止,且不得與第三方簽訂該房屋之《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或《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乙方攜本協議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甲方將完全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七、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並承諾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時,乙方將完全遵循本協議中約定的房屋位置、面積、價款、戶型等條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書確定的義務,視為乙方自行放棄該房屋的房號保留權,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將該房屋另行出售,同時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八、其他:甲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返還定金。

1、甲方依本協議第五條向乙方提供的證明檔案不完整、不真實或有瑕疵,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雙方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的;

3、甲、乙雙方經協商未能就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受到諸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其他雙方認可的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響,或無法按照原協議條款執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傳真通知對方,並且在此以後5天內將發生事故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事故證明寄給對方。

2、因政府產業政策發生變化而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一、合作背景

1、應乙方的合作要求,為了更好地整合甲方和乙方的社會資源,共同把 業務做強做大,甲方願意與乙方合作。乙方在雲南省(市、自治區)昭通市(地區)綏江縣(區)開展房地產評估業務。

3、乙方為表明與甲方合作的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字本合作協議後, 支付誠意金貳萬元給甲方留存。合作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甲方無意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二、合作期限

暫定壹年,即從 年日起至 月日止。合作到期,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的,可續簽。

三、合作務件

1、甲方以評估資質和已在區級相關銀行評估准入及其它社會資源為合作基礎。

2、乙方以現有經營平臺和在–轄管理部門和銀行及周邊縣市的人脈關係和其他社會資原作為合作條件。由於乙方與甲方合作前與廣西國聯評估公司存在合作關係,且已設定有辦公室場所、做有廣告牌和購置有辦公裝置等,為了明釋雙方合作關係的獨立性及乙方之前的債權債務,經雙方商定:

①乙方在量 月 日前終止合作關係,結清所有債權、債務。

②乙方在日前租用的辦公場地和已製作安裝分公司使用,乙方不得抽離,但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分公司不計入財務折舊和攤銷。 月 日後,經甲、乙雙方認可的日常開支費用,依規在財務中列支、計入成本核算。

四、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①負責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乙方辦好–分公司的工商註冊,稅務登記、資質備案等工作。

②負責理順–分公司與 分公司、—總公司的業務關係,確保各項業務的正常開展。

③負責監管分公司的財務管理,檢查稽核各項費用收支和賬務處理的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按合同、按約定要求及時劃付各項費用和分利。指導分公司財務人員做好建賬、核算、報稅、年檢等工作。

④利用自身關係和資源,協助乙方拓展–及周邊縣市評估業務。

⑤根據總公司的規範要求,檢查、督促、指導分公司的各項工作。

⑥行使股東職權,參與分公司業務發展、內部管理、費用配置、利益分配及其它重大事宜的決定。

2、乙方的責任

①由乙方負責–轄區範圍內評估業務市場的客戶拓展和關係維護。

②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甲方的監管和指導下進行,賬務做到日清月結,透明度高,不弄虛作假,儘可能規避財務風險。

③分公司接洽的轄區內的評估業務,原則上有–分公司派員工進行核收相關資料和進行現場勘察及取證,並按總公司質量控制要求,撰寫評估預報告,之後,報請 分公司領取報告編號,並將報告初稿上傳 分公司(或總公司),按授權要求逐級稽核、簽發。

④乙方評估員必須按甲方及總公司的業務流程及評估規範開展評估業務,不得弄虛作假和參與惡性競爭,損害公司形象。特殊情況需提前與甲方請示,經報總公司協調同意後再運作,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業務受理區域界定

實行抵押登記屬地受理原則。但如果是–屬地客戶自主上門尋求 或—總公司評估的,則尊重客戶的選擇,需要協調時,–要無條件幫忙;反之,如果–分公司拓展到(或受理到)轄區範圍外的客戶時, 分公司或總公司也應尊重客戶的選擇。如果受理到非屬地客戶而推薦給屬地分公司(總公司)辦理的,如成功,受理公司應適當給予推薦公司適當的返點,具體比例由雙方協商。嚴禁惡性跨區域挖掘潛在客戶(遊蕩客除外),否則,甲方按屬地原則處置所得。

六、隸屬關係

1、行政及業務:–分公司隸屬 分公司、—總公司管理,上傳下達逐級傳遞,嚴禁越級操辦。

2、財務核算:既接受上級的監管指導、規避風險,又相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七、財務處理及核算

1、評估收費及結算標準。原則上按總公司評估收費標準收取“評估費不低於區標五折”計收,低於五折的收費應經甲方報請總公司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收入按五折計提結算。

2、在–分公司沒有找到自有國家註冊評估師前,暫借用總公司的註冊評估師簽發報告,乙方需依合同按業務收入的2%向總公司支付簽發風險金。

3、由於–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其受理業務撰寫的評估報告,全部由總公司派駐 分公司的專職負責人進行審定和報批,並由評估助理協助做好初審、修整、跟蹤、資訊反饋、裝訂合本、報告收發等工作。據此,乙方應按行規給予派駐負責人及評估助理按收入的4%支付材料費、崗位加班費。

4、如果分公司受理的大單(特殊)業務,總公司需派人現場復察的, 分公司每出車一次,–分公司給予出車人 如需用餐,–分公司則儘可能由委託評估人安排。

5、費用開支原則:各項費用總額控制,上頭封頂、下不保底,平衡使用,據實列支,超出自負。

6、結算時間。原則上每月一小結,年底總結算。在結算當期,已出報告,但未收齊評估費的,由乙方負責追收並墊付。

八、收入分配

為鼓勵雙方各自嚴格成本控制,“睇菜吃飯”,快定收入分配按以下原則進行:每月經雙方確認的營業收入總額,在減去營業稅5.65%後的餘額,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甲方所得除繳清總公司的20%管理費,還應支付總公司評估師的簽字費和助理評估員的加班費,結餘為利潤。乙方的70%的分成,除給外圍經辦人員獎勵外,還應支付員工工資,房租及水電費,公關招待費、差旅費,電話網路費及日常辦公用品費用等一切。結餘為利潤。即按比例分成,各自包乾,盈虧自理。

九、其他

1、協議簽定,各自履行,如有違約,承擔責任,終止合作。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郵 編: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 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 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 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 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 大寫: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遵守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 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 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 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表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 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 ,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 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 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 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   天(    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裝置嚴重損壞 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   天(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 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 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 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 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分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市街巷號的房屋棟間,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元;其餘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共人,委託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單位,代表人是。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9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茲就 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評估目的: 提供依據。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評估需要,保證對上列房地產予以客觀、公正地評估,最後出具該委託專案的評估報告書,於甲方提供全部所需資料並完成實勘後 日內交付甲方徵求意見稿, 無異議後, 日內交付正式報告書。

三、甲方應於____20xx___年 月 日以前將委託專案的房地產的產權、經營狀況、稅務或成本費用等評估所必要的資料提交給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查閱,抄錄委託專案的評估所必要的資料。

四、乙方在評估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須陪同並應提供方便和配合。

五、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洩露給他人。

六、甲方應付給乙方的評估服務費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聯合發文(計價格第971號文)的房地產評估收費標準計算: 元(大寫: 整)計費。

七、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當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評估報告書,因乙方原因每逾期一日未交付評估報告書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評估服務費3%。

八、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前述有關檔案、圖紙、憑證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評估報告書的交付時間。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託評估請求,乙方工作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評估服務費的 %,或已預付的評估服務費不予退還,上述兩者之中取其高者。

九、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評估報告書次日起10日內,如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經雙方協商,可向乙方提出申請重新分析,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申請重新分析書次日起再次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委託專案評估報告書,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評估報告書生效。

十、其他: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於_20xx_年 月_ 日正式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0

賣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方、賣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賣方與_________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_________號補充協議,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賣方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興建商品房,定名為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本房地產專案地價款已繳清,所售房地產未設定抵押,也無其他權利限制。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已批准本房地產專案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第三條買方購買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棟_________座_________號房,位於_________層,用途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具體分攤專案和不分攤專案見附表。

具體樓層和位置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賣方出售的房地產所位於宗地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範圍內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賣方承諾在本合同所售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時,本專案的土地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公共設施,也一併建成交付使用,否則買方可以拒絕收樓(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買賣雙方約定前條所述房地產按下面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購房款:

(一)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三)按套計算,總金額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賣方委託_________為購房款的代收和監管機構,_________為本專案的工程監理機構。

雙方約定:買方不直接將購房款交給賣方,而是按照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匯入代收機構,以便於監管。

賣方在代收機構的帳戶名稱是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買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給付購房款的,應當承擔遲延支付的違約責任:

(一)買方給付的價款達到應付總價款_________%以上的,買方應就房價欠付額向賣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債務履行期間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滯納金標準執行)。

(二)買方給付的金額不足應付價款_________%的,賣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欠付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_________%)。

賣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買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