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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23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5W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23篇)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產買賣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頻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資訊;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_____》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提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諮詢。

二、在福州市範圍內,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字。

三、合同文字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並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四、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各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五、本合同文字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六、本合同文字未盡事宜各方當事人可另訂補充協議。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頻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

合同後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

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資訊;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費用承擔方式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_________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

約處理時限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諮詢。

二、在福州市區範圍內,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

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字。

三、合同文字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並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_________區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附屬間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詳見榕房權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土地使用證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產買賣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細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為乙方辦理_________(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頻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______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手續。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資訊;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_________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_______;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_______);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前,各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各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相關主管部門諮詢。

二、在福州市區範圍內,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轉讓適用本合同文字。

三、合同文字空格中選擇內容,可由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並應將選擇事項的序號大寫(壹、貳……)填入;對不選擇的內容,用橫線將其劃除。

四、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各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除。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各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五、本合同文字中涉及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優先。

六、本合同文字未盡事宜各方當事人可另訂補充協議。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資訊,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資訊,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閱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檔案;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利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後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_________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託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註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     區

2、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    、附屬間面積為    )(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   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

2)、家電:

3)、傢俱: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選擇下列第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                                 。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資訊,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  身份證影印件;

(2)  房屋權屬證書;

(3)  土地使用權證;

(4)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   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閱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檔案;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力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後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  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  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過程中有提供虛假資訊或誤導等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託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告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   ;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項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條款: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           乙房(承租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編:                郵編:

丙方(中介服務方):

簽約代表: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聯絡 電 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民法典關於雙倍工資的規定

《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解讀】本條是關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的規定。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1994年,我國制定出臺了勞動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實踐中,絕大多數的用人單位能夠遵守勞動法的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因此,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往往因為拿不出勞動合同,而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切實貫徹勞動合同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民法典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時,民法典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裡包括三層含義: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如果在一個月的時間內訂立的是口頭的勞動合同,則也是違法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三是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直接適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

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根據本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前,我國勞務就業市場上出現了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對勞動關係的穩定和諧、收入分配制度及職工相關權益落實都產生了消極影響,從長遠的觀點來看,對企業、勞動者,對政府而言都是不利的,最終將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持續、協調、穩定、健康的發展。因此,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在民法典中採取措施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是非常必要的。本法第十四條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出了明確規定。本條中“違反本法規定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主要就是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情形:(一)續延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籤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對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本條規定了一種懲罰性的民事賠償責任即: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一)懲罰性的民事賠償責任

懲罰性賠償,又叫做懲戒性賠償,它指的是對受害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補償性賠償之外的賠償,通常是因為侵權方的一些特殊的不當行為所致。懲罰性賠償是一項很古老的制度,它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國家,如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廣泛的適用。實施懲罰性賠償,是為了懲罰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為,特別是故意或惡意所致的行為。此外,懲罰性賠償還可以疏導受害人的憤慨情緒,防止受害一方因為侵權方的惡意侵權而採取一些以牙還牙的報復行為,全面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失。

懲罰性賠償雖然在普通法系國家得到了廣泛的運用,但在大多數大陸法系國家卻沒有得到承認。大多數的大陸法系國家對民事案件的損失賠償額被限定在一定範圍內,使受害人一方回覆到沒有受損時的狀態。

我國一直以來採用大陸法系的立場,堅持賠償採用實際損失原則,即只賠償受害者因為侵權行為而實際受到的損失。但在1993年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借鑑了英美法系的懲罰性賠償制度,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這一規定第一次採用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以制裁消費領域中的欺詐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次,民法典為了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拖延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故意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規定了“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樣一個懲罰性的賠償制度,用於懲罰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是督促用人單位儘快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而保護作為弱者一方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例如:某一勞動者於某年10月8日起到某一企業工作,約定工資為每月700元,如果到了當年的11月15日,企業還沒有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依據本條的規定應支付勞動者勞動應得報酬二倍的月工資,即雖然該勞動者只幹了一個月的工作,用人單位也要支援勞動者1400元的工資。

對於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本條規定: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這裡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應當理解為民法典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四種情形到來之日:包括:(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之日的次日。如某一勞動者1998年6月1日進入某一企業工作,到20__年6月1日已在該企業連續工作十年,如果該勞動者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則20__年6月2日即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2)在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日子。如某一職工已在某一企業連續工作十年,此時他53歲,距60歲的退休年齡不足10年,在此情況下,如果其所在的用人單位進行改制,確定於20__年3月1日重新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則這一天即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3)勞動者與企業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該勞動者沒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在此情況下,雙方續訂勞動合同的日子。(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滿一年後的第一天為“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如某一勞動者於20__年5月8日進入某一企業工作,到了20__年5月25日該企業還沒有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視為企業與勞動者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為工作滿一年後的第一天,即20__年5月9日。

(二)追究賠償責任的途徑

對於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以及違反本法規定不予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追究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一)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民法典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同時,民法典還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於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受理勞動違法行為舉報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勞動者就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行為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受理並立案查處。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依法對勞動者予以賠償。

(二)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依法進行裁決的活動。勞動爭議仲裁既是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爭議訴訟前的必經程式,也是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一種基本形式。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下達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將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對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賠償。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一項權利,是勞動者追究用人單位違反民法典的賠償責任、解決賠償責任爭議的一種重要方式,也是最後的方式。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審判程式對案件進行審理、裁判和執行,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包括獲得法定賠償的權利得以實現。

●《民法典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單位不籤合同員工可討雙倍工資

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全文

■相關知識:

●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規定:用人單位須在用工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所以,應自20__年2月1日起主張。?全文

●雙倍工資計算基數

律師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閱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全文

●雙倍工資如何進行計算

律師解答:

你雙倍工資計算的具體方法是指

加班工資還是不籤合同情況下的2雙倍工資?

計算方法一般是雙方事後約定的工資的兩倍,如果沒簽合同,是同工種職工工資的兩倍。?全文

■相關案例:

●索賠雙倍工資 勿超一年時效

仲裁:時效從職工知道侵權起算 如索賠應儘早主張

趙某被一家服裝廠錄取從事製版工作。出於考察趙某的目的,服裝廠並沒有按照規定與他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年後,趙某提出與服裝廠簽訂無固定期合同。簽訂合同一年後,趙某離職,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其入職後至離職時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由於其訴求已超過仲裁時效,遭到仲裁委駁回。?全文

不籤合同要付雙倍工資

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案例解讀:有了這些法規條文,用人單位就不敢不與所招用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以勞動部門剛剛受理的案件為例,大學生小劉應聘到一家廣告公司已經超過半年時間,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他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要求單位補籤勞動合同、補繳社會保險,而如果小劉的事情發生在明年,那麼他不僅可以要求補籤合同、補繳保險,還能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單位違規在先,勞動者辭職有補償

法規: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案例解讀:很多勞動者在發現單位不信守承諾,拖欠工資或是不辦保險,就想著早點離開,換個工作,實際上,他們還可以向單位索賠。某物業公司保潔人員張女士辭職後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物業公司支付的工資一直達不到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在的工資還只有620元,而最低工資已經漲到了850元,她要求單位將這6年的工資補足到當時的最低工資標準。張女士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她還可以追加一條訴求,要求單位再支付6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單位違法解除合同需雙倍補償

法規: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案例解讀:單位想隨隨便便辭退員工沒那麼容易了,《民法典》實施後,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嚴格按照程式辦,並且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得辭退員工。以勞動仲裁部門日前調解的一個案件為例,一家外貿公司的職工陳某被單位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單位卻拿不出充足的證據,陳某不服便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最後經過雙方調解達成一致,單位給予了陳某1500元補償。如果依照《民法典》,單位認為職工嚴重違紀,必須要提供所有職工都知道的書面的單位規章制度,以及相應的證據證明陳某存在違紀行為,否則嚴重違紀的說法不成立,單位應恢復與他的勞動關係,如果陳某不想在這家單位繼續幹下去,那麼單位要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他的工資標準和工作年限,經濟補償將在8000元左右。

雙倍工資,就是兩倍工資、二倍工資的意思,是《民法典》第82條規定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主要是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的規定。

《民法典》對雙倍工資的規定: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律師提醒:關於雙倍工資的法律問題

一、適用“雙倍工資”的範圍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適用民法典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範圍在《民法典》第2條“適用範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二、 如何定義勞動合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裡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後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禁止協議,畢業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三、“雙倍工資”支援多長時間

民法典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援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援多餘11個月的,西城區法院就是如此,那麼多餘11個月未籤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後直接到法院起訴。

四、“雙倍工資”該怎麼計算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

五、“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 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 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 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檔案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資訊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資訊,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影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閱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檔案;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利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後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____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過程中有提供虛假資訊或誤導等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託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上海市_____區_____縣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於上海

備註欄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 (編號: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房 地 產 項 目

營銷策劃及招商銷售代理

合 同 書

甲方:宿遷世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為月亮灣商住專案綜合商業地產、住宅專案全權委託乙方:投資顧問、營銷策略、廣告創意、招商及銷售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並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月亮灣

2、專案位置:新城區

3、專案用途:商業、住宅綜合房地產專案開發;

4、全案代理範圍:約定委託代理銷售面積:該專案總銷售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物業銷售總面積約 平方米,住宅樓(辦公、公寓)總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它可銷售面積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測繪為準)。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投資顧問

本專案投資顧問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研究以及專案開發條件的分析入手,通過對專案競爭力的挖掘,提煉專案的核心賣點體系,形成專案的初步產品競爭策略和產品形象定位,並參與規劃、設計討論和提出產品調整建議,根據相關定位、資料提供專案分析。

2.營銷策略

本專案營銷策略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群等角度出發,確定專案的主題定位、整體市場競爭策略、形象包裝策略、銷售定價策略及專案整體營銷工作計劃等與營銷相關的策略工作內容並配合開發商實施。

3.廣告創意

本專案廣告創意工作,主要是結合專案的整體定位及競爭策略,確定廣告推行計劃並進行相關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相關現場的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等,為協助銷售和專案提升形象服務。

4.招商銷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並管理本專案銷售團隊,由該銷售團隊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範圍內物業的全面招商銷售工作。

第三條:委託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在自動延期期間,本合同所有條款和乙方收費標準不變。在本合同延長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30天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合同。

第四條:工作內容

1.投資顧問

1) 負責與本專案有關的市場調研及市場分析;

2) 負責本專案的客群分析;

3) 參與產品設計討論並提供產品建議或產品修改建議;

2. 營銷策略

1)根據專案的市場定位、客戶定位、產品定位以及開發商目標等基本要素,制定專案營銷策略總綱,包括營銷階段劃分、專案主題定位、市場形象定位、客戶營銷基本策略等;

2) 根據專案的營銷階段劃分後的時間節點,分階段制定專案各階段的營銷工作執行計劃;

3)根據確認的營銷策略總綱及階段性的營銷策略執行計劃,制定專案營銷策略執行方案,包括專案階段性的營銷組合策略、媒體組合策略、重大SP活動策略、價格策略等;

4)根據確定的營銷策略總綱及營銷策略執行方案,結合市場和專案進展中的變化因素,制定每個營銷階段的營銷策略調整與執行計劃,並針對各個營銷階段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如開工、房交會等,制定策略及執行專案;

5) 根據每個營銷階段的銷售特點、去化特徵以及客戶需求特徵,制定短期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和媒體策略等;

3.廣告創意

1) 制訂合同期內的專案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專案整體媒介策略、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2) 負責專案形象定位及LOGO、VI及應用、延展等相關應用設計;

3)根據專案形象與銷售需要,在相關SP活動專案(包括展會、諮詢會、新聞釋出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基礎上,進行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

4) 提供專案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牆、現場羅馬旗、大型廣告牌等);

5) 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誌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

6) 負責電臺宣傳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網站的創意思路與文案。

4.招商銷售代理

1) 制訂並提供專案招商銷售策略;

2) 制定並執行銷售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 派出專職專案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專案銷售團隊進行銷售招商;

4) 負責本專案銷售現場管理;

5) 負責或協助本專案以促銷為目的的SP活動;

6) 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執行;

7) 負責本專案相關銷售資料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週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並提供銷售報表。

8) 負責派出招商銷售團隊的工作服、工資、佣金、補貼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提供所委託專案之開發建設法定檔案、所有權法律批文影印件,提供專案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專案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專案有關的具體情況;在本專案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專案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檔案資料,以確保本專案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並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專案客戶的一切責任。

2) 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工作計劃與工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並須在乙方提交每一份報告後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

3) 承擔本專案現場銷售場所及家俬、設施配置費用:即現場銷售接待中心裝修及銷售所需的沙盤模型;

4)甲方承擔本專案的宣傳及廣告推廣費用(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和電視及電臺廣告及廣告片製作、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戶外看板、SP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廣告推廣費用由乙方根據推廣要求向甲方申報,批覆後由甲方在費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5) 提供現場辦公裝置(包括但不僅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影印機、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並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房租費用;

6) 保證本專案具備辦理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的條件、保證本專案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預售的法定條件;

7) 專案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檔案資料,甲方於距乙方合同簽訂日3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8) 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9)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合同備案等相關各項購房手續。協助辦理客戶個人購房貸款、解決因購房辦證需提供證件所引發的客戶投訴、並處理關於工程的修改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0)本專案的房交會的展場租賃與裝修費用、非計劃性的甲方指定的宣傳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若該類費用甲方需乙方代理開支,應在相關費用項發生前一次性提前預支付乙方,具體使用計劃需由乙方提前申報經甲方認可後才能使用;

11) 甲方承擔購買本專案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12) 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服務費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

13)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4)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15) 負責銷售應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車)的日常維護費用及燃油費及駕駛員薪酬等。

2.乙方責任

1) 認真、準確並按計劃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2) 若甲方對乙方專案組成員的實際工作不滿意,乙方有義務更換專案組人員;

3) 本專案專案組成員應積極配合雙方確定的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4) 依進度向甲方及時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促進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

5) 負責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產品建議、營銷策略、銷售策略、招商策略、廣告策略及計劃等,經雙方確認後執行;

6)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招商現場開展客戶諮詢、接待、跟蹤、招商、銷售等工作,並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場展開專案諮詢工作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專案200問資料);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向甲方如實、及時報告銷售狀況,督促客戶按約支付房款,儘量確保房款按期並快速回籠;

8) 按甲方提供的專案資料,如實地對客戶進行介紹,介紹內容包括房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辦法、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等;

9) 乙方招商工作必須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綜合素質、品牌實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的工作計劃,經甲方稽核通過後實施;

10)

11) 本合同中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所有有關檔案與資料,並妥善交接好所有相關工作;

12) 乙方有義務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時及時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完稅票據。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為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簽字為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3、 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甲方若需重新確定其他指定負責人或變更負責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檔案;

4、 乙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 ,該聯絡人的書面認定代表乙方認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聯絡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檔案;

5、 全部銷售資料及廣告均註明“義烏遠大”字樣。

6、 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專案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通知:

1) 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 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 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 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服務單位的變更;

5) 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價格、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費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劃費人民幣叄萬元,支付期限為6個月,共計人民幣18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後在支付期每個月的5號,甲方應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給乙方

2、 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專案銷售正式銷售的約定均價為:公寓人民幣 元/平方米,商鋪人民幣 元/平方米,其它銷售物業以及部分商業租賃費用以附加協議為準

3、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商業物業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3%計算佣金,若存租賃為,收取一季度租金為乙方招商費(兩者可同時產生)

商業考核代理費:按照2.5%、3.0%、3.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3.0%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5%結算

商業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30%=超價提成。

4、 住宅全案銷售代理費

全案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

考核代理費:按照2.0%、2.5%、3.0%、結算

全案代理費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銷售額的2%結算,另外按照以下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0%結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範圍的(車庫、車位)均按其銷售總額3%提取(具體結算方式參照住宅)

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40%=超價提成。

5、 特殊關係客戶

如遇甲方特殊關係而成交的客戶,需由甲方總經理或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書面批准,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如遇房產直接抵扣支付廣告、建材等費用,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6、 退房原則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全案代理費。由於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費。

7、 雙方協定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套數為計量)

正式銷售後完成總銷售週期進行考核。(銷售考核週期,甲、乙雙方根據專案面臨的市場情況、開發商資金要求以及專案工程進度的綜合分析,在正式簽定本合同時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8、 有關全案代理費的付款約定:

1) 在合同執行2個月後,甲方開始支付乙方銷售佣金,事後乙方保留1個月的銷售代理佣金作為本合同的保證金。

2)代理費按月結算,每個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為下個月的5號之前,甲方須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個月全案代理費中的“代理費”,乙方收到此款項前應給甲方開具正式完稅發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兩款約定的銷售考核週期進行銷售目標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若乙方在任何一個銷售考核週期內未能完成約定銷售進度的5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後,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為乙方違約。當乙方每完成一個銷售考核週期的約定考核比例,則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代理費”結算,同時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6款規定的“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本專案可銷售物業面積比例達到75%時,甲方應在10天內結算所有“超價提成”。

第八條:保密與商業道德

1.保密條款:

雙方據此專案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檔案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業道德條款:

1)除非雙方均認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職員工或離職未滿兩年的員工;

2)除非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在甲方專案所在縣域範圍為對其他有競爭關係的專案進行全案代理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已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均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並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公司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20_年 月 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開發建設事宜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專案概況(以下簡稱本專案或專案)

1.1專案名稱: ;

1.2專案位置: ;

1.3專案用地:規劃總佔地 畝;

1.4建設規模: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委託的內容和方式

2.1本專案所有政府批准檔案及徵地手續均由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資料及相關檔案;

2.2甲方全面委託乙方代為開發本專案,乙方同意接受委託,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專案(包括土地變性、拆遷、勘探、設計、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等)的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所有政府批准檔案及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協助;

3.2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專案領導組,並確定具體專案聯絡人員;

3.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3.4參加本專案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本專案建設過程中,需明確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3.6審批已完工程量,根據事實情況支付相應的委託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負責辦理本專案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4.2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審及招投標;

4.3乙方需就本專案建立專門專案管理隊伍,並配備技術負責人,人員數應滿足本專案開發管理需要;

4.4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於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4.5負責在本專案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築、市政設施配套;

4.6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4.7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新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

4.8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5.1本專案開發進度為 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建議以某項工作完成雙方確認後為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根據正常施工慣例雙方商討決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6.1.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6.1.2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6.1.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6.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7.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工程受損或者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結束_14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費用損失明細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解決或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通知

8.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8.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8.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72_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面法院起訴。

第十條補充與附件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敘述主要以技術部分為主,商務部分以補充協議為主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 )房買賣契字 號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

三、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滯納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字適用於房地產買賣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縣__路、道、街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執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執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執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實現專案經營協作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 專案名稱 廣告平面設計等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 ”平面廣告設計。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暫定一年,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取費方式

設計費、文案年總計為:3萬人民幣(大寫:叄萬元整),其中包括文案與設計費用。(設計明目詳見附表,具體根據甲方實際情況確定詳細設計物料明目)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委託設計總費用的20%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讓乙方積極開展設計工作及廣告文案的撰寫。

2、到設計中期即完成5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餘款的50%,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 。

3、設計後期甲方需付清餘款30%,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

四、乙方的任務

(一)該專案平面設計有關的內容均屬於乙方任務,(後附詳細的設計清單,如需增減,根據專案的實際情況,雙方自行協商),乙方有義務及時認真地完成。

(二)甲方給乙方下工作任務單下達設計任務(因時間問題電話通知的,事後也要補發設計任務單,詳見附件1),乙方應積極響應。

(三)乙方設計時必須認真思考前後設計風格與專案風格一致,並且保證設計思想所表達的內容明確化和藝術化。

(四)乙方設計的作品必須被甲方認可,甲方有權對設計提出參考意見和修改意見,直到設計作品雙方滿意。

四、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設計作品不按甲方要求而簡單敷衍,甲方有權給予乙方100—200元/次的罰款。

(二)若甲方付款不及時,乙方除有權追回欠款外,從欠款的第三十一個工作日起,甲方每天賠償欠款本金的千分之三。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5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座落於上海市黃浦區外灘號的**專案(暫定推廣名)的廣告策劃、廣告創意、設計工作,

第一條、服務內容

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負責專案準備期及專案實操期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建議貴司根據各期間、各階段乙方負責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工作內容。

1、推廣策略擬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廣策略建議書;

3)階段性推廣策略建議書;

4)公關活動提綱及宣傳提綱。

2、VI系統建設:

1)標識、標準字、標準色、標準組合形式及延展、變異等設計;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紙、傳真等)。

3、售樓處、專案現場的平面設計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統;

3)專案現場圍檔。

4、廣告設計(含創意、文案、設計):

1)樓書;

2)戶型單頁;

3)摺頁、DM;

4)客戶通訊;

5)戶外廣告;

6)報紙、雜誌等平面媒體廣告;

7)廣播(電視)廣告文字創意;

8)網站平面設計框架及網路媒體平面設計;

9)展會布展平面設計。

第二條、服務形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供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甲方應在收到該方案和進度表後五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甲方確認後,該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即作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意見在三日內提交修改後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見或逾期未提交經修改的實施方案和工作進度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需為此支付費用。

3、該實施方案及《工作進度表》所確定的日期,甲方有權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乙方應當無條件予以服從,甲方並無需對該調整增加費用。

4、乙方應當根據經甲方確認的《工作進度表》中的階段期限計劃或甲方調整後的期限計劃履行,各項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該工作服務成果的書面報告之日為實際完成之日。

第三條、服務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內容均須以文字、圖紙、圖片或其它形式的載體體現,各服務成果具體載體均應當為至少提供書面文字三套及電子文件一套;

2、乙方應對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進行充分的說明,達到甲方工作人員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員有提出異議,乙方應當負責給予充分解釋。

3、乙方不負責廣告的製作、印刷、具體活動的承辦和拍攝、租片、廣告發布事宜。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宜,則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書。

4、乙方應當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務月報,其中應當包括當月計劃、當月已完成的專案、計劃履行情況、下月計劃以及對已履行情況的分析、建議。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須經甲方簽字同意。如甲方對其內容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甲方意見限期修改,直至滿足甲方要求。對於緊急事項,甲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通知確認,並在確認後24小時內以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書面確認。經甲方確認工作成果,乙方對其檔案承擔責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種策劃、創意、設計、報告等檔案,均應加蓋乙方公章及設計人員、起草人員以及審定人員的名稱,並應當通過直接提交或特快專遞郵寄的方式送達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達。

(2)以上文字、圖片、載體均為設計圖紙及樣稿,該設計圖紙應當清楚明晰,並註明其適用使用的媒體,其相應的電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廣告公司、媒體或印刷企業等用於製作菲林(底片)。

第四條、廣告服務流程

1、甲方應就具體服務內容向乙方下達工作單,乙方按工作單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關廣告創意設計及合作範圍其它服務。甲方工作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雙方須確定各自的工作聯絡人。甲方的聯絡人為,該人無權作出任何承諾、確認,無權減少本合同項下的乙方義務或甲方權利,無權增加乙方權利、費用或甲方義務,任何承諾、確認等均須以甲方加蓋公章的方式確認。

3、乙方的工作聯絡人為,負責整個服務專案的安排、執行和與甲方的溝通、聯絡。該負責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諾、保證、函件、簽字、確認等均視為乙方的行為,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甲、乙雙方以週報形式進行每週工作的討論交流,時間為每週一進行,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完成,乙方專案組長和甲方溝通商議專案執行情況,乙方須提供已完成的專案、計劃履行情況及分析、建議、預期執行計劃和工作進度表等,交由甲方確認,甲方可根據需要予以增減或要求推遲、提前設計,並由乙方根據共識撰寫溝通記錄,雙方簽字確認。乙方專案組長鬚按照甲乙雙方共同確定之工作計劃對每週工作程序嚴格把關。

5、根據專案需要,乙方針對本專案組成的專案組核心成員在以下重要時間節點根據甲方要求進駐本專案現場辦公:

1)入市前

2)開盤中

3)開盤後

4)其它時間:如突發事件

備註:進駐時間、進駐期限及進駐人員組成根據專案實際需求及甲方要求確定。

第五條、合同期限

1、專案準備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7個月。

2、專案實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12個月。

3、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第六條、服務報酬及付款方式

1、服務報酬:

1)專案準備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為¥*萬元整,合計為**萬元。

2)專案實操期(即從*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務報酬為¥*萬元整,合計為**萬元。

3)該價款包括策劃、設計、創意、編制、監控、建議、培訓、人工、材料、辦公費、差旅費、稅費、利潤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並經甲方確認合格所需的一切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專案準備期第一個月的服務報酬*萬元。

除專案準備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2)甲方應於進入專案實操期的第一個月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專案實操期服務報酬*萬元。

除專案實操期第一個月之外,以後各月的服務報酬,乙方按工作進度表、工作計劃、及甲方工作單完成當月全部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月服務報酬。

3)費用以電匯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等額發票。

3、其它:乙方由於專案需要進駐本專案上海現場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須另行支付。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應由甲方提出的相關文字及圖片等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完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提交所需資料明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於七日內提供。

2、甲方下發工作任務單時,應充分考慮到乙方為保證創作質量的合理時間。

3、按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推進計劃,並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和成果及時進行稽核或確認。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成果有異議時,甲方需書面通知乙方,並應詳細、明確地表明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修改和調整完畢,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過的方案和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5、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指定以下人員組成本案廣告專案工作組:

1)指導層:

專案總監:

創作總監:

2)執行層:

專案組長:

創意策劃:

創意文案:

資深設計:

設計製作:

客戶服務:

2、乙方保證該廣告專案工作組應當由從事過二個以上與本專案同規模、同類型專案的房產廣告創作、策劃、設計等專業人員組成。甲方有權對該廣告專案工作組人員的工作表現或業務水平提出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內予以更換。

3、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為:,,,該廣告專案工作組的核心成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4、按照雙方確認限定的時間及方案、計劃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所擔負的各項工作。

5、嚴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6、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動甲方提供的文字資料及相關圖紙,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所提供的各種創意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乙方需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策劃、創意、設計、方案等服務和作品的內容,包括所使用的圖片、標誌、用語、音樂、肖像、表現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證有權使用並可用於甲方專案的使用和廣告發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版權)、肖像權等權利。如侵犯他人權利或違反相關規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費用和行政處罰。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並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如甲方為繼續使用而支付使用費的,該費用由乙方承擔。

8、對於每一項設計,乙方應當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設計(包括方案、說明和草圖),各項設計應當明確其製作所需的材質、顏色等具體要求。由甲方選擇或提出意見,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意見並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修改完畢,經甲方確認設計後出具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設計方案進行修改或重新設計。

9、乙方不直接與甲方的各外協公司介面,與所有外協執行公司的介面工作,由甲方全權負責。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範圍內的所有平面表現設計稿中,乙方可附註其商標。

11、本合同項下服務內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託第三方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宣告及保證

1、甲、乙雙方依據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並在合同履行中嚴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保證在此專案半徑10公里區域內不再承接其它同類型專案或與甲方直接競爭的服務專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本合同的簽訂及合同中所確定的各服務專案,並不視為由乙方獨家服務,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內根據需要將部分或全部服務專案委託其他人,甲方亦有權通知乙方而減少服務專案,服務費用按比例相應減少。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內如本專案發生重大調整或出現停建、緩建的,甲方有權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暫停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追索違約金直到付清為止。

3、乙方未按計劃期限或甲方通知調整後的程序時間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劃、設計等或有其它遲延提供服務的行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二的違約賠償,並承擔因乙方遲延交付工作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達七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務內容非因甲方原因發生三次以上遲延交付情況,乙方應承擔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賠償金,發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據乙方前一階段工作完成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如甲方決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5、合同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損害甲方商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的,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20%的違約賠償金,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可隨時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雙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約定的月費用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賠償等。

第十一條、智慧財產權

乙方依據本協議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劃、創意、設計等工作成果,一經由甲方稽核、確認並採用,其使用權、著作權(版權)、載體所有權等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用於廣告發布、對外宣傳以及再轉讓等,而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二條、保密責任

為履行本協議,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經營、業務、產品、技術等有關的檔案、資訊、圖紙及軟體等,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資料負有無償保密義務,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複製、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協議項下之廣告業務,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甲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次日內向乙方提供所發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及解釋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的附件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的修改及補充

本協議條款系由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的,未經雙方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對本協議條款做出修改或補充。一方提出變更並向對方發出書面文字,在雙方沒有簽訂補充協議之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協議。

第十七條、其它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由中文製成,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的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由雙方日後協商決定。

甲方:上海*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圖文傳真:021- 圖文傳真:010-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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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6

委託估價方(甲方):

受理估價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對 產權名下的坐落於 的房地產於估價時點的價值進行評估。

二、估價目的:

三、估價時點: 年 月 日

四、估價報告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如有約定,從其約定)。

五、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提交乙方,甲方提交的資料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 ( )

5、房地產權證 ( )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 )

6、身份證 ( )

3、集體土地使用權證 ( )

7、其它資料 ( )

4、營業執照 ( )

六、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必須陪同並提供方便。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

八、甲方應在乙方交付報告之日按國家有關收費標準,一次性交清評估費。

九、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常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報告。

十、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估價所需的有關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的交付日期。

十一、乙方在交付估價報告收取評估費甲方未應用該估價報告,乙方概不退還評估費。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對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7

當戶(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絡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程式碼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並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自願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稽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絕當後,甲方自願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並自願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權證影印件),房產絕當後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佔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佔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於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的手續。

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並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檔案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並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一、合作背景

1、應乙方的合作要求,為了更好地整合甲方和乙方的社會資源,共同把 業務做強做大,甲方願意與乙方合作。乙方在雲南省(市、自治區)昭通市(地區)綏江縣(區)開展房地產評估業務。

3、乙方為表明與甲方合作的誠意,乙方同意在簽字本合作協議後, 支付誠意金貳萬元給甲方留存。合作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甲方無意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二、合作期限

暫定壹年,即從 年日起至 月日止。合作到期,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的,可續簽。

三、合作務件

1、甲方以評估資質和已在區級相關銀行評估准入及其它社會資源為合作基礎。

2、乙方以現有經營平臺和在–轄管理部門和銀行及周邊縣市的人脈關係和其他社會資原作為合作條件。由於乙方與甲方合作前與廣西國聯評估公司存在合作關係,且已設定有辦公室場所、做有廣告牌和購置有辦公裝置等,為了明釋雙方合作關係的獨立性及乙方之前的債權債務,經雙方商定:

①乙方在量 月 日前終止合作關係,結清所有債權、債務。

②乙方在日前租用的辦公場地和已製作安裝分公司使用,乙方不得抽離,但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分公司不計入財務折舊和攤銷。 月 日後,經甲、乙雙方認可的日常開支費用,依規在財務中列支、計入成本核算。

四、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①負責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乙方辦好–分公司的工商註冊,稅務登記、資質備案等工作。

②負責理順–分公司與 分公司、—總公司的業務關係,確保各項業務的正常開展。

③負責監管分公司的財務管理,檢查稽核各項費用收支和賬務處理的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按合同、按約定要求及時劃付各項費用和分利。指導分公司財務人員做好建賬、核算、報稅、年檢等工作。

④利用自身關係和資源,協助乙方拓展–及周邊縣市評估業務。

⑤根據總公司的規範要求,檢查、督促、指導分公司的各項工作。

⑥行使股東職權,參與分公司業務發展、內部管理、費用配置、利益分配及其它重大事宜的決定。

2、乙方的責任

①由乙方負責–轄區範圍內評估業務市場的客戶拓展和關係維護。

②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在甲方的監管和指導下進行,賬務做到日清月結,透明度高,不弄虛作假,儘可能規避財務風險。

③分公司接洽的轄區內的評估業務,原則上有–分公司派員工進行核收相關資料和進行現場勘察及取證,並按總公司質量控制要求,撰寫評估預報告,之後,報請 分公司領取報告編號,並將報告初稿上傳 分公司(或總公司),按授權要求逐級稽核、簽發。

④乙方評估員必須按甲方及總公司的業務流程及評估規範開展評估業務,不得弄虛作假和參與惡性競爭,損害公司形象。特殊情況需提前與甲方請示,經報總公司協調同意後再運作,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業務受理區域界定

實行抵押登記屬地受理原則。但如果是–屬地客戶自主上門尋求 或—總公司評估的,則尊重客戶的選擇,需要協調時,–要無條件幫忙;反之,如果–分公司拓展到(或受理到)轄區範圍外的客戶時, 分公司或總公司也應尊重客戶的選擇。如果受理到非屬地客戶而推薦給屬地分公司(總公司)辦理的,如成功,受理公司應適當給予推薦公司適當的返點,具體比例由雙方協商。嚴禁惡性跨區域挖掘潛在客戶(遊蕩客除外),否則,甲方按屬地原則處置所得。

六、隸屬關係

1、行政及業務:–分公司隸屬 分公司、—總公司管理,上傳下達逐級傳遞,嚴禁越級操辦。

2、財務核算:既接受上級的監管指導、規避風險,又相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七、財務處理及核算

1、評估收費及結算標準。原則上按總公司評估收費標準收取“評估費不低於區標五折”計收,低於五折的收費應經甲方報請總公司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收入按五折計提結算。

2、在–分公司沒有找到自有國家註冊評估師前,暫借用總公司的註冊評估師簽發報告,乙方需依合同按業務收入的2%向總公司支付簽發風險金。

3、由於–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其受理業務撰寫的評估報告,全部由總公司派駐 分公司的專職負責人進行審定和報批,並由評估助理協助做好初審、修整、跟蹤、資訊反饋、裝訂合本、報告收發等工作。據此,乙方應按行規給予派駐負責人及評估助理按收入的4%支付材料費、崗位加班費。

4、如果分公司受理的大單(特殊)業務,總公司需派人現場復察的, 分公司每出車一次,–分公司給予出車人 如需用餐,–分公司則儘可能由委託評估人安排。

5、費用開支原則:各項費用總額控制,上頭封頂、下不保底,平衡使用,據實列支,超出自負。

6、結算時間。原則上每月一小結,年底總結算。在結算當期,已出報告,但未收齊評估費的,由乙方負責追收並墊付。

八、收入分配

為鼓勵雙方各自嚴格成本控制,“睇菜吃飯”,快定收入分配按以下原則進行:每月經雙方確認的營業收入總額,在減去營業稅5.65%後的餘額,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甲方所得除繳清總公司的20%管理費,還應支付總公司評估師的簽字費和助理評估員的加班費,結餘為利潤。乙方的70%的分成,除給外圍經辦人員獎勵外,還應支付員工工資,房租及水電費,公關招待費、差旅費,電話網路費及日常辦公用品費用等一切。結餘為利潤。即按比例分成,各自包乾,盈虧自理。

九、其他

1、協議簽定,各自履行,如有違約,承擔責任,終止合作。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9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 )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0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 專案的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估價內容、估價目的、估價時點

1、估價內容:

2、估價目的:甲方因的需要,委託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的價值進行評估。

3、估價時點

二、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

1、甲方應將委估房地產的權屬證書等有關資料提供給乙方,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配合乙方實地勘察委估房是產的狀況。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洩露給他人。

4、乙方力求估價結果客觀、公正、合理,自資料齊全、實地勘察後,在個工作日內每宗房地產向甲方出具一式份房地產估價報告書,並對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書負責。

三、估價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產估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支付評估費用,具體協商確定按( )方式收費。收費方式分別如下:

(1)按累進費率計:

(2)、按物價部門規定,經協商確定:本項業務按

2、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時,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產估價報告書時,甲方支付全額評估費(已支付定金予以抵衝)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前,甲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乙方有權不退還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斷估價請求的,甲方有權要求雙倍返還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後,無論甲方是否提出中斷估價請求,乙方均不退還已去付的定金,並有權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額評估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書之日起5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複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甲方出具複核意見書。甲方如對乙方出具的複核意見書仍有異議的,可以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 法院起訴。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乙方完成委估房地產估價報告書10日後,甲方仍未支付評估費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 )種方式處理。

3、在履行本公司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按以上第( )種方式處理。

六、其它約定事項 。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託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附近的[住宅][商業用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託人選擇)

(一)提供訂約資訊;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戶口轉移][水錶過戶][煤氣過戶][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擬[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擬[買受][承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m2;

(二)經交易雙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二)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影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乙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乙方提供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並據實介紹房地產資訊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七)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八)丙方應告知乙方:房地產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稅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九)丙方應協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託事項後,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並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 人(丙方)簽章: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內附屬裝置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屬設施:_________ 裝置:_________

室內裝飾:_________

二、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

二、本合同使用範圍

1、在合肥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當事人商定後如實填寫;[ ]內容為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當事人應按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委託人在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時,應向經紀人如實告知以下問題: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關係。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如系共有,轉讓房地產或出租房屋時需全體共有人簽字。

3、房屋租賃情況。轉讓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房地產抵押情況。指房地產所有權人為擔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將房地產抵押給債權人,辦理了抵押登記。在轉讓前,應先辦理他項權利登出手續或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在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時,房地產經紀人(丙方)應將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條款告知合同委託人(甲方、乙方)。

六、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所有條款,知悉其含義。若需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委託書。

七、本合同條款由監製單位負責解釋。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根據合肥市物價合價房[_]375號《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取成交價格總額的1%-2%(買賣雙方交);房屋租賃: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額的40%-50%一次性計收;非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計收。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2

簽訂合同雙方:

委託估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理估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茲就房地產估價事宜訂立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__的需要,委託乙方對下列房地產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價值進行評估,估價範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估價需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上列房地產之價值予以客觀、公正地估價,最後出具該委估房地產的估價報告書,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給甲方。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將委估房地產的產權、經營狀況、稅務或建造費用等估所必要的資料提交給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查閱、抄錄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

甲方應提交給乙方的資料具體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價期間需要到現場勘察,甲方須派其熟悉情況的人員配合。

四、乙方對甲方委估房地產的檔案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之責,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洩露給他人。

五、甲方應付給乙方的估價服務費依甲乙雙方認同的下列收費辦法計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價服務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美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美元),餘款待乙方將估價報告書交付甲方後________日內付清。

六、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當理由,不得遲於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估價報告書,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價報告書應賠償甲方估價服務費____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前述有關檔案、圖紙、憑證等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書的交付時間。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託估價請求,乙方工作已經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的_________%,或已付的估價服務費不予退還,上述兩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捉交的估價報告書次日起________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請復估或重估書,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申請復估或重估書次日起_______日內完成委估房地產的復估或重估報告書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價費用。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者,視作甲方已認可估價成果,估價報告書即可生效。

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執一份。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簽訂。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

公 證 員:_____________

公證日期:_____________

注:委託方可以是經濟活動的一方,也可以是雙方(如在組建合資企業時,合資雙方可能共同委託某中介機構,這種情況下,兩個委託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應分別註明)。

福州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3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

本契約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地號土地內定名“______名宮”,經暫編號A區______棟______樓的房屋一戶。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______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為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為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為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為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裝置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為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為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裝置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______市政府______局核准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為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專案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

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

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整。

(二) 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

本契約房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仟元整,分為自備款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 貸款辦法

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願自通知交款日後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於補交其應付款時一併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託書,代管印章委託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係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為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並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為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為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並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為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佈禁建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房屋已登記於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於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後,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託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檔案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託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 建築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 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 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質押貸款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 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抬頭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 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

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於本房屋完工並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抬頭為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一) 本戶水電基本費用。

(二) 本房屋自領得使用執照日起的房屋稅。

(三) 屬於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 屬於本建築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裝置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五) 本房屋有關公共管理費用的分擔。

第十八條 本契約房屋於建築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後,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並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 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 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

甲乙雙方所為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為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送達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委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為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為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甲方絕無異議。

(二) 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 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 本契約附件視為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規定的,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

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