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精選22篇)

欄目: 房地產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7W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精選22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利用各自優勢互補,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專案

1.合作專案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

2.專案地址為:____市____路____號。

第二條 合作專案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專案佔地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

2.該土地目前使用權人為甲方。

第三條 合作開發專案規模

在本合同所述地塊上,擬建工程為商住樓,規劃佔地____平方米,建築總面積____平方米。

第四條 合作開發方式及投資安排

1.甲方提供建設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設資金,專案工程完成後按本合同約定分配出售房產所得,甲方分得____%,乙方分得____%。

2.合作開發專案總投資預計為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專案佔地得拆遷、安置、補償、辦理專案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房產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總投資資金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總投資資金數額的變化為由要求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後由乙方安排於下列時間付款: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內含定金____萬元,合計____萬元;

(2)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再向甲方支付總投資剩餘的____%,合計____萬元。

第五條 保證

1.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對用於本合同約定專案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已依法交清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費用,並保證對該土地的使用權不受其他任何第三者的權益限制;

(2)甲方是合法成立的具有開發本合同約定房地產專案資格的企業,有權對本合同約定專案進行開發。

2.乙方保證

乙方保證擁有承擔合作專案全部投資的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投資款。

第六條 合作開發專案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專案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將合作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變更至甲乙雙方公司的名下。

2.落實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專案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負責合作專案的整體供水、汙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5.負責合作專案開工手續的辦理,負責在專案正式開工建設前,辦妥全部開工必備的報批手續,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專案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以上工作在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組成的專案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為專案辦公室)成立後由專案辦公室負責,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七條 合作專案管理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專案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專案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等問題。

2.甲方委派人員擔任專案辦公室經理、財務,乙方擔任副經理、出納,專案辦公室負責對雙方共同決定的落實。

第八條 合作專案的建設承發包工作安排

1.合作專案由有資質的第三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開發建設。

2.專案辦公室負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任施工單位,並負責選任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

3.合作專案房產均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

第九條 雙方在專案開發中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並以甲方名義與監理單位、勘察、設計等單位簽訂合同。

2.雙方共同決定由專案辦公室代表雙方負責工程建設中與各方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收益分配

1.合作房產的出售由專案辦公室代表雙方進行,自合作房產具備銷售條件並進行銷售時以月為單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分配,有關規定限制的除外。

2.分配導致應承擔的稅費由各方自行承擔。

3.房產銷售所得必須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賬號,該賬號由專案辦公室使用,款項分配須經合作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名,此後才能劃入本合同所附賬號。

4.合作一方若購買專案開發房產,應按照經另一方同意的當月市場價定價,並於當月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將應支付給另一方的款項支付給另一方。

第十一條 房產竣工及交付

1.甲乙雙方均應配合各方進行竣工驗收。

2.合作開發房產應於竣工後交付購房者使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出資義務,每日按應交未交部分的萬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任何一筆款項超過____日仍未足額支付的,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所交定金。

第十三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因房地產合作開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1.1條 本合同的雙方為

中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外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2.1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以中外合資經營方式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名稱為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2.2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的規定。其合法經營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2.3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雙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和虧損,但合營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遵從特殊約定。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3.1條 宗旨:本著經濟合作和優勢互補的原則,採用先進經營模式和科學管理方法,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3.2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

第3.3條 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合營公司可以調整經營範圍。

第3.4條 專案概況

甲乙雙方成立合營公司,並以合營公司名義共同開發以下專案:

1、專案;

2、專案。

上述專案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一切有關本合資合同及上述專案的資料都被視為機密資料。除非甲方或乙方應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披露上述資訊,否則,雙方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均須嚴守祕密,不得洩露上述任何資料。

第四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4.1條 投資總額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__________¥)。

第4.2條 註冊資本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如下:

甲方認繳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佔__________%;

乙方認繳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佔__________%。

雙方將以下列方式出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4.3條 轉賬與匯款

自合營公司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內,甲方將全部出資額即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戶,同時乙方將全部出資額即 (小寫:__________¥),(或等值外幣),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戶。

第4.4條 追加投資

合營公司若因經營需要,在甲乙雙方完成註冊資本認繳及甲方負責的土地費用和乙方的投資款全部到位後,須進一步追加投資時,可以以合營公司名義向境內外金融機構融資。若合營公司無法獲得金融機構融資款項的,則甲乙雙方應當按照1:1的比例以股東貸款方式追加投資。

第4.5條 股權轉讓

合營一方轉讓其於合營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營另一方在取得擬轉讓一方有書面通知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為該優先權先使的期限,合營另一方如果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則轉讓一方可向第三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但向第三者轉讓股權的條件,下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4.6條 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所放繳的出資是自有資金。

合營公司任何一方不得以合營公司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裝置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為自己的註冊資本。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如須向金融或非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應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由合營雙方根據其在合營公司的股權比例提供擔保,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融資。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若因宣傳、營銷等經營需要,合營公司可用甲方或乙方的商標及品牌作推廣之用。

甲乙雙方保證任何一方最終持股方保持不變,除非得到對方書面同意。

第五章 合營雙方責任

第5.1條 工作交接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成立合營公司籌備聯絡小組,負責合營公司設立等有關事宜,該聯絡小組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頒發後即終止工作,相關工作轉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

第5.2條 合營雙方責任:

5.2.1 甲方責任

(1)作為合營公司的中方投資者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等手續;

(2)按照雙方約定按時繳納註冊資本;

(3)負責 專案的動遷、拆遷工作;若上述專案在設計建設工作過程中,合營公司受到第三方的投訴、索賠或訴訟,如因設計、建築質量、工程工期延期問題而引起的,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拆遷合同引發的投訴、索賠或訴訟,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4)負責辦理 專案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土地出讓等相關手續及落實 專案土地拆遷工作,使合營公司在取得營業執照後的 個月內取得 專案的開發權及以合營公司為權利人的 專案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5)負責承擔 專案土地使用權有關的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安置補助費、土地出讓金、收購專案用地上現有房屋的費用,居民補償費用,舊屋拆除及材料清理費用,但不包括雙方約定的回遷面積對應的費用);

(6)派出管理人員,與乙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經營業務。

5.2.2 乙方責任:

(1)派出聯絡人員,配合甲方辦理合營公司設立有關事宜;

(2)甲方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過程中如需乙方協助,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3)按照雙方按時繳納註冊資本;

(4)負責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月內,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5)在以甲乙雙方的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專案土地上使用證一個月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6)合營公司成立後,雙方同意以合營公司名義由乙方另行再墊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作為 專案(二期)的部分拆遷費用,以取得該二期專案的土地開發權,甲方保證乙方作為本專案的唯一合作伙伴,在合營公司取得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前,甲方以 專案的股權作抵押或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其他方式的擔保,如合營公司最終未能在乙方墊付款項後 個月內取得二期專案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應歸還乙方已墊付的全部資金;

(8)協助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國際市場上採購裝置和原材料等有關事宜;

(9)派出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業務。

5.2.3監管機制

雙方一致同意對乙方根據本合同第5.3條和第6.2.2條第(4)項的規定投入的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建立監管機制,甲乙雙方或合營公司僅可以在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後方可運用上述資金中的相應金額,否則均不得擅自運用;

(1)合營公司用於 專案除本合同條6.2.1第(5)項以外的日常管理及開發費用,但可運用的金額最多不得超過乙方投資的註冊資金總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__________¥)。

(2)以甲乙雙方共同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專案土地使用證後,合營公司可以運用上述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

本條款提及的監管機制,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營公司除設立基本賬戶外,另外設立一個監管賬戶;

(2)乙方投入的 元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先存放於上述監管賬戶內;

(3)監管賬戶的私章由乙方保管。

第六章 裝置、原材料購買、建設施工及物業管理

第6.1條 購買材料

合營公司在批准的經營範圍內,所需原材料,燃料等物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在中國境內購買。經董事會決議確須在國際市場購買的,造型、採購、質量、價格由董事會會議確定。

第6.2條 檢驗

合營公司從國外購買的裝置,原輔材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條例》的規定,必須通過中國商檢機構檢驗,符合規定才能進口。

第6.3條 建設施工

專案的建設施工及採購必須採取招標方式,由董事會確定招標方案,除得到董事會同意外,各工程的中標準則 是以最低迴標價及招標檔案確定的相關條件兩方面來確定建設施工承包商。合營甲、乙方同意地符合投標單位條件的前提下給予甲、乙方或甲、乙方的關聯公司都有權行使優先承包權時,雙方應當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

該專案聘用之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測量單位、銷售代理單位、公關宣傳單位(包括工作內容、開支及報酬等),應經董事會認定並通過。

第6.4條 物業管理

甲乙雙方同意給予甲乙雙方各佔50%權益的合資物業管理公司,就承接 專案物業管理工作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權。

第七章 董事會

第7.1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

委派 名,董事會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 名由乙方委派。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雙方如更換董事,應於 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合營公司,其繼任者的任期為前任者未任完的日期。

第7.2條 董事會的職責及召開

(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2)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副董事長代理,或副董事長不能代理的,董事長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理。

(3)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 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董事會決議方能生效。

(5)或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委託其中一名董事代為出席,該被委託董事擁有代為投標及表決的權利,且具有與未出席董事親自投票及表決同等的法律效力。

(6)對於下列重大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才可做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3、合營公司的中止、解散、延長;

4、合營公司的合併、分立;

5、合營公司對外提供擔保;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7)經所有董事共同簽署做成的書面決議與召開董事會會議做出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8.1條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下設若干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副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總裁和副總裁由董事會聘請。總裁的具體許可權由董事會決定。

第8.2條 總裁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合營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務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共同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合營公司重要事務的範圍由董事會決定),重大問題應報董事會同意後決定。

第8.3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其任、免由總裁提請董事會通過,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裁和副總裁交辦的事項,並按分管的工作範圍對總裁和副總裁負責。

第九章 勞動管理、工會組成

第9.1條 合營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獎勵及福利待遇,參照當地同性質、同行業水平執行。有關招聘、辭退、勞動保護、保險、勞動紀律等,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甲已雙方推薦的總裁和副總裁及高階技術、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9.2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企業應當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

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型別

第四條 公司名稱:

第五條 公司住所: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 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 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其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 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資本分二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於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於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佔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

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

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傳送,並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

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

(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

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風險提示:

由於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於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

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麼可以對股份的繼承做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 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

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 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可做如下規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第三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 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

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但中應載明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第四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四十七條 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

董事任期年,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 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並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

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風險提示:

公司法只規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定。

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定:

“董事、監事、經理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於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因訴訟而發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該會計年度終了後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餘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工會

第六十條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並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 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

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建設位於市區地塊房地產專案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及其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雙方本次合作開發的專案暫定名稱為“________”,最終名稱以政府主管部門核准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專案”。)

2、專案位置

本專案佔用的土地位於省市區,土地使用權證號碼為________市字第________號和市字第________號,四至座標見《土地使用權界址座標表》。

4、專案規劃內容

本專案用地規劃指標根據市規劃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為準,作為雙方合作專案建設指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內容的商品房專案建設用地,參與專案開發建設和監督經營管理。

2、乙方提供本專案除土地地價之外的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負責本專案的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本專案所需的全部建築、設施裝置及安裝資金,本專案的勘察、規劃設計、環境、綠化、消防、環保、人防、小區道路等報建及建設費用,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承擔專案銷售費用。銷售費用包括廣告費用、委託銷售代理費及其他為銷售房屋而支出的費用。

4、本專案以雙方的名義共同開發建設,並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房屋銷售收入及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雙方所付稅費從雙方應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從共管賬戶中統一支

付),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約定比例分配未銷售完畢的房屋。

第三條、合作利益分配和稅費承擔

1、合作專案銷售期間,按照甲方佔%、乙方佔%的比例分配房屋銷售收入,按同樣比例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

2、乙方銷售房屋時,銷售款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專門賬戶,在預留應向政府繳納的各項稅費後按實際發生的銷售收入定期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時間另行約定)。銷售期滿後,雙方進行統一結算。

3、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約定比例分配的在銷售期內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銷售面積甲方佔%,乙方佔%進行利益分配。對於不可銷售部份按以上約定比例享有權益和承擔建成後的執行成本。分配房屋時,雙方須無條件給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本專案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證明,保證本專案《土地使用權證》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專案用地的全部地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有關手續,協助乙方辦妥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有關消防、環保、人防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3、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確保專案順利完成開發建設。

4、甲方為處理徵地遺留問題、搬遷及安置補償問題的責任主體,乙方負責具體實施,以確保本專案順利開發。

5、甲方負責辦理本專案合作開發的政府審批及登記手續,甲方應為所售房屋辦理房屋產權證提供相關手續和便利。

6、甲方應為購房者申請按揭貸款提供銀行認可的階段性擔保責任。

7、在雙方經協商一致分配未銷售的房屋後,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銷售所分得的房屋,併為辦證提供一切便利,因此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專案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2、乙方負責場地清理,場地平整等。

3、乙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後90天內本專案方案的設計,並承擔設計費用。方案設計須經甲方確認後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獲得批准後應儘快完成施工設計。在施工期間,專案規劃若需調整及變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負責組織工程的各項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對於存在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解決,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保修責任。

6、乙方應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本專案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結算並按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

7、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確定的交房標準按質按量按時建設完工。

第五條、開發計劃和週期

1、本專案計劃分期開發。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向甲方報送專案工作計劃,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六、協調組織

為了協調雙方合作關係,保障雙方適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作專案的順利開發,雙方同意組成專案協調小組”,甲方指派專職成員名,乙方指派專職成員名,專門負責雙方的協調工作。

七、交房標準

1、小區內單位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砌築工程、屋面保溫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滲工程等,以設計院的施工圖紙為準。

2、單位工程的室內外裝修工程、門窗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設計和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外裝修採用高階塗料(市政有統一要求的以市政規劃為主),區域性可由設計單位選擇其它材料。

(2):採用白玻噴塗鋁合金窗,噴塗色由設計院確定。

(3):分戶門裝豪華防火防盜門,地面水泥砂漿找平,起居室、臥室等處牆面、頂棚完成批擋。

(4):樓房的入口門廳、電梯廳等公共部分採用中高極裝修;頂棚吊頂、牆面及地面,根據設計選用石應英漆材料。

(5):防火樓梯採用水泥地面、牆面作石英塗料。

3、單位工程內的水電安裝、電視電話系統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設計及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給排水系統僅安裝管道部分,廚、衛潔具均由買房客戶自行採購安裝。

(2):電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戶內根據設計圖紙施工,用電器(包括燈具)由買房客戶自行採購安裝。

(3):電視系統根據設計入戶,電視接收天線的標準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4);電話線入戶、寬頻網路線入戶,安裝智慧對講機。

4、電梯工程採用合資電梯。

5、小區內的環境綠化工程,委託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設計(須滿足園林綠化的規劃指標),標準經甲方確認並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執行。

6、小區內的消防系統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8、防盜系統工程,委託專業公司進行設計並施工,小區內的電視監控防盜系統標準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9、小區內的游泳池、會館及商業用房由甲、乙雙方確定幷包含在小區的建設內容之中,但不包括會館及商業用房的室內二次裝修。

10、變配電工程,按設計圖紙執行。

11、屋頂露臺地面,水泥沙漿找平(含防水)。

12、樓梯:水泥沙漿抹面,防滑耐磨塗料面層,鐵藝欄杆、木扶手;複式單元的樓梯水泥沙漿找平。

13、陽臺地面、圍護為結構地板、鐵藝欄杆,均須符合設計標準。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專案如涉及有線電視、管道煤氣、防盜報警、寬頻網路等系統的初裝及開戶費用由乙方墊付,在客戶辦理入夥時直接向客戶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給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時按面積及相關標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協商約定的建設標準建設,不得降低交房標準。本專案交房標準如有提高,所增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影響銷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的除外。

3、本專案的所有對外營銷廣告由乙方設計、製作和釋出,但所設計的方案必須報經甲方備案後,方可對外發布。

4、本專案的前期物業管理由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組建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選定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礎上也可由另一方單獨組建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5、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佰萬元(¥:萬元),作為乙方履約定金,不計利息。本專案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書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如數返還定金。

6、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本專案用地及其建設工程設定擔保物權或成立租賃權。任何一方應保證本專案或共管賬戶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債權債務糾紛等法律風險的影響,以致本專案或共管賬戶出現法院查封等法律後果;若出現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糾紛的一方應在本專案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資產解決自身的有關法律糾紛,不得影響本專案的順利進行,否則按第九條第3、4項的約定處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簽訂本合同之後,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

6項約定的,乙方有權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內,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投資的全部投資本息,並按照乙方已實際投資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投資是指乙方前期發生的各種委託設計費用、報建費用及臨建已建工程和與專案工程建設直接有關的其它費用,經評估機構鑑定後確認)。

3、在本專案合作開發審批之後,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按照實際投資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專案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在建工程經雙方進行結算後由甲方及時退還實際投資給乙方。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的約定,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定金及違約金不足補償守約方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乙方除在規定時限內補救完成外,還需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7、在本專案總體規劃通過之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終止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款不少於以下金額:未開發建築面積(違約時未開發土地面積×容積率)×【銷售單價(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50%如本條與本合同其他條款有衝突,以本條約定為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順延履行合同。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其餘交有關部門備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於________市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關於啟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號)

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各自管房單位、各房產經營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賃秩序,適應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並決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範圍內予以啟用,請各單位在1995年房改調租時,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字。

特此通知。  一九_年四月五日

┌──────────────────────────────────┐│公有住宅租賃合同│

├──────────────────────────────────┤

│為保護住宅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法律│

│和本市的有關法規及政策,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

│出租方(甲方):經辦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

│住│小區樓│

│宅│區(縣)街號房號│

│座│衚衕│

│落││

├─┼────────────────────────────────┤

│住│樓間│

│宅│結構總使用面積平方米其中居室│

│狀││

│況│平平方米│

├─┼────────────────────────────────┤

│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期││

├─┼────────────────────────────────┤

│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

│雙方議定事項如下:│

│一、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住宅租賃憑證。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

│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的租金標準、房屋條件和有關規定核定乙│

│方承租住宅應交納的租金。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予以調整│

│。│

│三、甲方負責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

│常使用。因甲方負責致使房屋倒塌、毀損造成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

│責賠償。│

│四、乙方應於當月交納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補交欠租外,須另交所欠租│

│金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

│條處理。│

│五、乙方與第三者換房,符合有關規定的,甲方應予辦理有關手續。│

│六、租期內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又需要繼續承租的│

│,甲方應繼續出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內乙方有違約行為,又尚未改│

│正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緩籤或拒籤新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限內,乙方同一戶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

│員願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可以辦理更名手續。│

│八、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須愛護使用,並負責保管,因乙│

│方責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樓梯間、門道、走廊、屋頂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佔用。電梯、電視││共用天線等公用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公用部位損壞│

│,由責任者賠償。│

│甲方檢查、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

│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築結構及裝置,如確屬必需,須事先取得甲│

│方同意並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

│償。│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當甲方變更時,本合同同時中止,變更後的甲│

│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設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須騰讓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私自交換使用、出賣或變相出│

│賣使用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進行非法活動的;│

│4.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六個月以上的;│

│5.房屋無故空閒連續六個月以上的;│

│6.全家遷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於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時,雙方│

│須辦理以下手續:│

│1.按租賃合同清點房屋及裝置;│

│2.結清房屋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有關費用。│

│3.交清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糾紛時,甲乙方均有權訴請人民│

│法院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

│力。原簽定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同時廢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變動事項以及單位另有規定的,應在雙方合│

│同附記欄中寫明,並由雙方簽字蓋章,註明日期。│

││

│簽訂合同者│

││

│甲方:乙方:│

│(單位及經辦人簽字蓋章)(簽字或蓋章)│

││

│附記:│

││

││

││

││

│年月日│

││

└──────────────────────────────────┘

┌──────────────────────────────────┐

│裝修和裝置保管單│

├───────┬───┬───┬──────────────────┤

│名稱│單位│數量│備註│

├───────┼───┼───┼──────────────────┤

│門窗玻璃│塊│││

├───────┼───┼───┼──────────────────┤

│水錶│塊│││

├───────┼───┼───┼──────────────────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 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經營方式:

第三條 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利潤分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該專案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甲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乙方願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專案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專案四至範圍:本專案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規劃路。

2.專案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第三條 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專案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 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專案通知書”。

____.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專案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專案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專案)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著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專案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專案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著“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專案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專案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專案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專案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協議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xx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專案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專案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專案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的本專案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影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專案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4.負責將本專案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5.在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為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 乙方將______街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 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協議》,甲方同意承接該協議中為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專案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xx街專案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協議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檔案、資料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為本專案運作而使用這些檔案、資料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協議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專案為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瀋陽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許可權: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合同範本《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資訊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釋出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資訊釋出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

效證件的影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___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宣告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絡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洩。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9

立合同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專案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 萬元(其中:徵地費 萬元,開發費 萬元,建築安裝費 萬元)。投入資金規模 萬元,甲方出資 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萬元,預收款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萬元。

合作方式:

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經營方式: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 ‰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 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

2.決算編制:

3.財產清償:

利潤分配:

違約責任:

其他:

1.該專案資金在 行開戶管理。

2. 方經濟責任由 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 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 方願以 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時, 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合同副本 份,報送 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專案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專案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專案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檔案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專案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專案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專案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專案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專案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專案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專案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專案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專案的整體供水、汙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專案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專案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專案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專案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專案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專案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專案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_(合作專案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專案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保證

1.該專案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型別

第四條 公司名稱:

第五條 公司住所: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 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 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 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公司註冊資本分二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於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傳送,並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 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 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 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但委託書中應載明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第四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四十七條 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任期年,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 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並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該會計年度終了後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餘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工會

第六十條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並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 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公司型別

第四條?公司名稱:

第五條?公司住所: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_____,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公司註冊資本分二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於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傳送,並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_____三年,_____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_____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_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但委託書中應載明被委託人的許可權。

第四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四十七條?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_____年,_____後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_____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並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_____每屆3年,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____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_____後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該會計年度終了後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餘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工會

第六十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並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茲甲方有經出讓方式取得可供開發的土地一宗,乙方有開發建設管理、技術能力及相應資質,經雙方協商達成共同開發 小區專案的協議,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開發專案位置、內容及規模

(一)位置:

(二)內容:該區內所有單體工程、小區配套設施的開發建設與經營。

(三)土地面積經商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用房面積 平方米,總投資約計 萬元(其中土地費 萬元,開發手續費 萬元,綜合配套費用 萬元)。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以土地作價入股,同時負擔開發手續費、配套費、建安費,乙方持營業執照及開發資質,投入相應管理及技術人員,聯合開發經營。

三、 各方責任

甲方:負責土地、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專案完工後接收物業管理。

乙方:負責開發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以及策劃營銷,保證專案建設質量達國家合格以上標準、住房售價 元/平方米以上、經商房售價 元/平方米以上、 時間內完成開發計劃。

四、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 比例對利潤進行分配。

五、 違約責任

(一)因開發建設存在違章違法、建設質量低劣、配套不完善造成專案收益損失的,扣除乙方利潤直至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二)甲方不及時撥付開發款項或專案驗收合格後不接收物業管理的,扣罰利潤。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服從文登市建設局調解。

七、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文登市建設局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4

立合同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專案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 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5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 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專案,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 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專案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援、資訊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專案。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 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專案提供技術顧問、資訊諮詢等服務,包括專案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 融通及籌措,專案的推介及招商,為專案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資訊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 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 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 合作專案服務的資料證明檔案。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專案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 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並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檔案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 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專案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檔案資料,併為 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 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檔案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專案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專案 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專案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專案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援。

4.2.2、負責取得專案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專案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 作開發的專案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專案資訊為單位,按每 個專案總投資額的 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 7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 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 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 廣告費用、 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 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資訊、資料、檔案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 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 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 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援,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專案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 後終止,若合作專案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 發的專案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專案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 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 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 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檔案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專案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 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 15 日內, 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 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 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 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 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

自爭議發生 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 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 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檔案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年月日在中國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第六條?其他

1.該專案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方願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專案  專案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專案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專案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檔案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 專案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專案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專案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專案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專案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專案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專案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專案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專案的整體供水、汙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專案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專案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專案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專案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專案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專案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專案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合作專案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專案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專案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39;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內容及規模:

原北京軍區613團營房區開發,建設中高檔住宅小區。小區總佔地面積62928平米,基地面積18000平米,住宅面積87892平米,營業房面積6500平米,綠地佔36%。

第二條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 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 萬元,開發費____ 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 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 萬元,甲方出資____ 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 萬元,預收款____ 萬元;乙方出資____ 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各方負責: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建設用地,乙方承擔整個專案的開發建設。 各方負責: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立項、報建等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該專案開發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協助乙方搞好工程建設工作。並承諾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負責整個專案的開發建設,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組織招標、工程管理、銷售及售後服務等;負責資金的準時到位,保證工程進度。並承諾其是一家依法

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開發成本,施工費住宅每平米700元,合計61524400;營業房每平米1300元,合計8450000。城市配套費、稅金、人防費等每平米250元,合計23598000元。綠化、硬化、美化費每平米80元,合計3594240元。合計成本97166640。

2.利潤分配:擬定售房價格為營業房每平米3000元,住宅每平米平均1333元。甲方按20%提成(其中住宅17578平米×1333元=23431474元;營業房1300平米×3000=3900000元)。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並由違約方負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 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專案

專案名稱:

地址:

第二條專案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小區工程,規劃佔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條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佔40%股份、其餘股東各佔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專案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裝置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裝置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專案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專案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專案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專案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專案的整體供水、汙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專案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專案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專案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後,甲方組織合作專案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專案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專案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群(合作專案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專案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保證

1、該專案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50年。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從事房地產開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阿巴嘎旗蘇伊拉平改樓專案開發。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 元,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收回資質管理費不予歸還。

2、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影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專案。 並可刻制專案部公章一枚用於日常工作。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裝置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專案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專案,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專案,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專案中所發生的稅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因銷售房屋到甲方處辦理相關手續時,甲方有權確認相關稅費是否已經結清,並有權要求其先行繳付所有稅費後,或暫扣部分稅款。

第五條 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宣告。

第六條 乙方應獨立承擔該專案開發對外所產生的債務及其他責任。若因乙方未及時償付對外債務,造成甲方代償的,由甲方代為承擔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該專案所有工程,用於彌補自己的損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協議期定為 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樓房銷售可延用本協議)協議有效期滿後如專案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經雙方協商。

第八條 乙方應將房屋銷售款的 %交由甲方作為 保證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後無質量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為 年。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轉讓標的為甲方從____公司受讓的與____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籤《合同協議書》的合同地位,《合作協議書》約定____有限公司擁有合作專案____%權益,甲方從____有限公司處取得了該《合作協議書》的合同地位。

2.《合作協議書》所指的合作專案即____合作專案,位於____市____路____號,佔地____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房地字第____號,合作專案以____名義持有。

第二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上述之合同地位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2.支付方式

(1)籤立本協議書時,乙方即時支付甲方首期轉讓價款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2)餘款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保證____公司已履行《合作協議書》的義務,其中包括____有限公司向合作方支付了合作投資款合計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2.甲方保證____公司從未將《合作協議書》中所屬權益質押或轉讓給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保證其已按與____公司簽訂的《合同地位轉讓協議書》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給____公司並取得了本協議所指的《合作協議書》的合同地位,且亦未將《合作協議書》及或《合同地位轉讓協議書》的權益、地位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保證於乙方付清轉讓價款後,通知____公司或甲方本身,及時知會合作方____公司由乙方行使《合作協議書》中的權利及履行《合作協議書》中的義務。

5.保證於上述之合同地位轉讓交易完成後,向乙方提供《合作協議書》、投資款收據及有關合作專案的請示、報告及往來函件等資料。

6.甲方宣告,《合作協議書》已訂明有關股份比例或股份持有人如有變更(包括全部或部分退股、轉讓股權、增資、接納第三者參股等)應取得____公司同意,但不妨礙第四條第9款之規定。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清楚瞭解《合作協議書》的內容及甲方在《合作協議書》和與____公司《合同地位轉讓協議書》中的權利和義務。

2.清楚瞭解____公司佔合作專案____%權益,並且已投入合作專案資金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給____公司而取得了《合作協議書》的合同地位,並清楚瞭解____公司以____方式持有____的100%的所有權,亦清楚瞭解____公司及甲方同意維持繼續由____公司名義擁有該地段的發展權。

3.清楚瞭解專案的合作方____公司的經營狀況、股權結構及其與____的關係。

4.清楚瞭解《合作協議書》之保證人____公司的狀況、股權結構,

5.清楚瞭解____的企業性質、主管單位(部門)、股權結構及債權債務狀況。

6.清楚瞭解受讓____公司或甲方合同權益後可能面臨的政策、法律風險及經營風險,並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7.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之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8.保證承擔本次合同地位轉讓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稅費。

9.乙方同意並負責自行就上述第三條第6款所列條款與____公司直接洽商處理,以便取得____公司對本協議地位轉讓作出的同意,並保證無論結果如何,均按本《合同地位轉讓協議書》條文及時限繳付轉讓價款進行交易,對已繳付予甲方之部分或全部交易款項,亦不得因此而要求返還。

第五條 合同地位轉讓基準日

以本次合同地位轉讓價款付清之日為合同地位轉讓基準日,轉讓基準日之後的《合作協議書》中本協議甲方的相關權利和義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未來乙方在____所佔權益比例的法律確認、合作專案的經營運作等等一概由乙方和____公司協商解決,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被認為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不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支付轉讓價款,逾期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及將乙方所交來之首期轉讓價款盡歸甲方所有。

3.乙方付清轉讓價款,本次合同地位轉讓交易即告完成,此後,乙方不得因其在《合作協議書》中權益無法完全實現或基於《合作協議書》所可能遭受之任何損害而要求甲方返還轉讓價款又或向甲方要求任何賠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但因轉讓標的的不存在、不真實引起的損失、責任除外。

第七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合同地位轉讓事宜及所涉及的一切有關甲方、乙方和合作專案的任何資訊予以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洩露或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但必須向專案合作方、法律顧問、財務顧問披露的除外。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市

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合作專案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於市路號,共計約__________畝(以下簡稱為“專案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築物需拆除。

上述專案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專案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專案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專案暫定名稱為___________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覆檔案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專案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_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專案投資總額”)。

第二條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專案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專案開發管理支援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專案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援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援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援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將合作專案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專案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專案公司

3-1、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專案的開發公司。甲方佔專案公司%股權,乙方佔專案公司

%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後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專案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及專案公司經營專案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專案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專案公司股權變更後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專案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專案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專案公司名下,使專案公司取得合作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專案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______日內。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專案公司承擔: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專案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專案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專案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專案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專案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專案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_________________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