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擔保合同

擔保協議書 集合(通用3篇)

欄目: 擔保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W

擔保協議書 集合 篇1

甲方(貸款人):

擔保協議書 集合(通用3篇)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方):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乙方委託丙方對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月。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____‰。

第四條:(如乙方提前還款,應據實按月結算利息。)

第五條: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甲方委託丙方代轉本息。

第六條: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___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公章):

簽約日期: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 集合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 地址:_____

電話:_ 電話:_____

傳真:_ 傳真: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 集合 篇3

債權人______簡稱甲方

連帶保證人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與甲方間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訂合同,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9

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鑑於擔保人與 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鑑於擔保人與 銀行 分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 ,(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 ,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並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願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 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 反擔保人完全瞭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於自願,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 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並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 反擔保人願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割槽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 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並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 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 (幣種) 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 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 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範圍

4、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5、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反擔保人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後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 反擔保人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後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 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合法性。

6、4 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6、5 對擔保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檔案,反擔保人保證簽收並在簽收後3日內寄出回執,若反擔保人不回覆,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檔案。

6、6 反擔保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6、6、1 反擔保人發生隸屬關係的變更、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 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6、6、3 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6、6、4 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 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 反擔保人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

經擔保人審查後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並且書面同意之後,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 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託管;

6、7、2 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併、兼併、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註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 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6、7、5 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6、7、6 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0 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後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1 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徵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宣告,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後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 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於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 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7、3、1 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7、3、2 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提供擔保;

7、3、3 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定,擔保人有權採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於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並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地方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文字

10、1 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擔 保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10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 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 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 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 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 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個人借款擔保合同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 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 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

2、製造廠家: 。

3、型號: 。

4、件數: 。

5、單件: 。

6、置放地點: 。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

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 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 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 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 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 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 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 ,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11

貸款方:,身份證號碼為: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資金週轉向貸款方借款,並提供保證方作為保證人,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條款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RMB1530000(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叄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止。貸款方 必須在20xx年2月4日前將借款金額一次性償清。

第三條款項交付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部分將由貸款方以現金轉賬方式匯入借款方下列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叄萬元部分將在本合同簽署同時,由貸款方直接以現金方式交付借款方。

本合同三方一致確認:一旦貸款方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款項匯入借款方上述賬戶,及將人民幣叄萬元交付借款方,即視為貸款方已經全面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並承諾在借款期限屆滿前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向貸款方償還借款,貸款方賬戶資訊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一併告知。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並承諾若改變以上還款方式的,則除借款款項外,另行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金額千分之三的手續費。

第五條擔保條款

保證方同意並承諾作為本借款合同中借款方的保證人,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對借款本金以及違約金、律師費、其他 費用等一併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方同時承諾在本合同簽署時,其將向借款方出具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章程影印件及董事會同意擔保的決議。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 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借款。;

3、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由保證方先行向貸款方承擔借款連帶償還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 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四倍收 取罰息。

2、若借款方逾期償還借款的的,則每逾期一日,按日千分之二計算違約金,向貸款方承擔違約責任。

3、借款方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有權提前追回貸款。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

一致同意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提前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違約金等,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經三方簽署,即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

電話號碼:

借款方: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

地址: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20xx年1月5日 簽約地點:上海

借款擔保合同12

債權人:

被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為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基於對債務人借款行為的全面慎重瞭解,以及對擔保責任的準確認識,願意為 向債權人 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證人宣告:

當債務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有權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承諾:

1、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保證範圍:上述借款、借款發生的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2、如債務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本人自願為借款人清償所有債務。保證期間,債務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監督,保證人應如實提供其財務、個人信用等有關資料。

3、保證期間內:如債權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其清償義務。

三、債權人確認、債務人確認,債權、債務人已閱讀以上內容,並對以上內容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 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為《個人借款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證人,債權人各執一分。

借款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被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債權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13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週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後,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____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鑑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押財產清單

出質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質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15

借款人(全稱): 地址:聯絡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絡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絡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絡電話: 貸款人(全稱): 地址:聯絡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

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