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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途公話代理協議(通用3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1W

長途公話代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長途公話代理協議(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方便廣大使用者使用中國____________公話業務,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乙方代理甲方長途公話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長途公話業務的宣傳方案並對乙方的市場宣傳口徑進行監督,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業務指導。

2.甲方提供sim卡,並保證其運營正常。

3.甲方提供乙方使用“_______長途電話”字樣,並對無線公話運營進行宣傳。

4.甲方根據“誰先布點優先保護誰”的原則對現有代理商提供代理點保護。

5.甲方負責將乙方所發展的使用者資料及時錄入系統,就乙方對公話使用者續費時提供服務,並根據使用者的需要向乙方提供話費詳單。

6.甲方在每月的20日前把上一個月的代辦費結算給乙方。

7.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客戶服務工作,使用者對乙方的投訴,甲方有權處理。

8.如乙方在市場行為中有損甲方形象及利益,甲方有權作出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

9.甲方應根據市場情況及時進行資費調整,一般情況下不應高於市場上同類產品的價格,如果由於資費高於市場上其它產品而引起的市場萎縮情況,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10.由於技術及網路原因,甲方保留隨時調整公話分佈的權利。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自願代理甲方ip商務電話業務,並同意在合同履行期間根據甲方上級公司政策對業務進行調整,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允許的區域內開展甲方所提供的長途公話業務,並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2.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以甲方授權代理商的名義與其發展的商戶簽訂有關使用ip公話電話業務的協議,並應將該協議的影印件以及商戶的詳細書面資訊提交甲方登記備案。

3.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承擔運營所需要的無線公話裝置成本費用及維護、維修費用。

4.乙方所取得的代理權只供乙方單獨行使,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權轉交其他單位。

6.乙方發展的公話使用者如發生欠費,乙方承擔全部欠費金額。如果由於甲方的計費系統出現故障導致乙方的損失,甲方須對乙方的直接損失進行賠償。

7.乙方發展的ip公話如發生欠費或話費餘額不足,甲方有權停止該號碼的通訊直至乙方向該專用號卡中存入足夠的話費資金後予以恢復。因餘額不足或欠費停機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如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或其管理的商戶出現違反甲方業務管理規定或其他違約行為且未主動承擔責任,甲方有權扣留部分或全部代辦酬金用於賠償。

9.為開展本代理業務,乙方應自行籌備ip商務電話終端及附屬裝置,並確保其終端及其附屬裝置符合相關技術質量標準,確保其能夠穩定使用、準確計費、安全鎖卡鎖網、預埋17951和具備網管功能,否則,甲方有許可權期乙方更換符合條件的終端裝置。

10.乙方在甲方管轄的業務區內,不得與其他電信運營商進行同類業務的合作專案。一經發現,並經核實為真後,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壹個月的代辦酬金,並立即終止該代理協議。

11.在授權範圍內對商戶的裝置、卡號、宣傳標識等營銷資源進行統一管理、調配。

12.乙方在發展ip公話業務時,應用後四位帶四的號碼,提高號碼利用率,所用的sim不計入乙方每月放號總數,不享受對乙方支付的獎勵酬金和基礎酬金。

13.乙方所發展的ip公話業務終端所產生的通話費用以甲方帳務中心提供的清單為準。

14.乙方負責市場競爭資訊的蒐集、整理,及時彙總上報甲方。

三、帶機運營及佣金

1.甲方提供長途公話網路;乙方向使用者提供長途公話終端裝置(話機和計價器),並在協議期內擁有裝置的所有權,在使用中出現故障乙方保證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2.甲乙雙方根據互惠互利的分配原則,對業主優惠________%後的部分,甲方按實際出帳話費的所得支付乙方代辦費,在網第一年按_____%;第二年按_____%、第三年按_____%提取,甲方代乙方交納的營業稅在返還時扣除。

3.當甲方解除、中止乙方的業務代理資格,或乙方因經營不善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代理戶的交接事宜,包括客戶名稱、地址、所用號碼、話費是否結清等。

4.酬金的結算由甲方在計算週期結束後的次月20日前完成並結算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時,乙方需向甲方開據符合規定的發票。乙方應要求發展的客戶按時交納通話費,如形成欠費,則由乙方按月補足,補足後甲方再如實向乙方發放酬金。

5.乙方代理甲方發展ip公話業務,從維護雙方利益角度出發,應嚴格控制ip公話電話收入,發展3個月以後累計發展使用者的月平均話費不得低於50元。

四、其他

1.協議雙方不得向第三方洩漏本協議短短的相關內容及雙方的商業祕密。

2.如在協議期內遇上級資費政策等重大調整,按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

4.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訂補充協議解決。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雙方對於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交濟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長途公話代理協議 篇2

有限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

第1條 中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英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

第3條 經營有關船用裝置(以下簡稱船用裝置):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等船舶專用裝置專案,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裝置(以下簡稱非船用裝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船用裝置外,還代理非船用裝置。

註冊資本

第4條 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元,實收資本為U.S.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 甲方擁有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專案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絡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第11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貪汙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 乙方負責開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置代理權,因專案訂單、售後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於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使用者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置的適合專案於國內訂貨單位,可採用公司與使用者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裝置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係為日曆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於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專案和非船用產品專案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後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佔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佔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專案,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專案,凡各自負責專案的純利超過 _______ 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 _______ %的款額授予超額專案的一方,餘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第16條 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 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 公司檔案、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20條 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 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 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 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

清算

第26條 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佈公司解散。

第27條 清算後,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後,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籌建工作

第28條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於第30個日曆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的公司賬戶,而餘下的總金額之50%應於90個日曆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賬戶。

第29條 本合同簽署後,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並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 董事會成立後,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並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為準。

第32條 合資的雙方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 若調解於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5條 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 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採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 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 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 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檔案、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並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 方

乙方

日期: 

長途公話代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股東帳號: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經過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配售新股申購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據自己深、滬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許的最高申購額分別向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申報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兩隻或兩隻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發行。而甲方證券賬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能申購的限額小於該交易所當日所有發行股票允許的最高申購之和時,甲方必須在t-1(t日為認購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申購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申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三、每次配售後,t+2日由甲方自行到營業部查詢中籤結果,若中籤,甲方同意乙方凍結購新股所需資金並代理購股。若滬深股中籤,應於t+3日下午13:00時前存夠資金。如甲方未及時存夠資金,導致不能購買新股,視為自動放棄。

四、若甲方同時有數只新股中籤,而繳款日甲方資金賬戶的資金餘額不能全部繳付新股認購款的,甲方須在t+2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繳款的確認手續,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收款,未繳付新股認購款的新股放棄認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五、甲方承諾由於不可預見、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項因素,導致不能申報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變,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