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新疆萬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協商,在乙方成立銷售公司前,甲方委託乙方為“萬泰陽光城”(暫定名)專案開發顧問並代理銷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專業的市場研究及營銷推廣,並代理銷售房屋。
第二條:委託時間
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雙方約定之銷售任務止,雙方約定銷售週期為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至所售房屋辦理完入住。
第三條:代理銷售範圍
“萬泰陽光城”第一期開發房屋面積約 平方米(含商業面積),其中乙方承銷 平方米。
第四條:銷售價格
根據雙方市場調研協商樓房銷售價格,根據每棟樓、各樓層位置、每套房獨立定價,分別細化銷售底價及優惠方案,並最終以甲方公佈的銷售價格為準(詳見銷售價格明細表)
第五條:雙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逐步提供關於該專案儘可能詳細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建築施工圖紙,整體規劃設計圖,工程進度表,裝修及入住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等,為乙方提供房源情況:面積、位置、戶型等資料。
2、甲方承擔沙盤、工地圍牆、戶外廣告、戶型模型、輸出性廣告費用
3、甲方負責辦理《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的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等相關工作。
4、專案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規劃或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5、負責協調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以保證銷售的順利展開。
6、委託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工作,負責與乙方對賬,及時辦理房產證等產權手續。
7、甲方負責收取客戶交納的各項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及客戶交付的其他費用等。
8、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票據、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等。
9、甲方有權隨時調閱銷售情況的相關資訊,有權對乙方銷售人員的配備及提供的資料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
10、甲方負責管理銷控表,做銷售登記工作,並根據銷售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二 )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有核心專業人員組成專案銷售執行小組,營銷人員不多於10人,專業人員的個人簡歷需經甲方稽核確認。
2、乙方負責進行市場調研,根據市場情況、負責提供各階段的銷售思路、銷售方案,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供甲方參考。
3、根據專案實際情況,以雙方商定的工作目標為導向,合理組織和實施銷售工作。
4、負責客戶接待,根據甲方簽字認可的專案資料,如實向客戶介紹專案的法定手續、戶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條約等情況:運用相應的銷售技巧、充分調動客戶的購房積極性,實現客戶順利訂房,簽訂購房合同向客戶收取貸款手續,催收購房款。
5、乙方銷售上述房產時,不得向用戶做任何虛假承諾,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戶任何費用及簽署各類合同,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約定履行期間,乙方負責派出銷售人員及聘用人員的培訓、工資及相應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如因勞務或其他因素而與銷售人員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提成款中扣除。
7、乙方代理期限內,根據甲方要求填寫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並負責現場稽核,保證各種房屋銷售合同(協議)文字內容無誤。
8、負責收集貸款客戶資料,協助完成按揭貸款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乙方服務內容:
(一)市場調查
1、本城市整體房地產狀況調研。
2、本城市及周邊城市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調研。
3、目標客戶群體的調研與劃分。
4、本區域競爭樓盤調研(價格、目標客群、產品)。
(二)銷售組織
1、客戶接待及銷售執行。
2、認購書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填寫。
3、催收房款。
4、催收貸款資料,幫助客戶辦理按揭貸款。
5、銷售控制。
6、促銷活動執行。
7、價格控制。
第七條:代理佣金
1、該專案委託期限內代理佣金為底價佣金。
雙方制定銷售任務(詳見銷售任務責任書),如按約定完成,甲方付給乙方的提成佣金比例為銷售回款金額的0.7%【其中乙方個人提成佣金為0.1%(包含底薪2500元),乙方聘用的銷售業務人員提成佣金為0.6%(包含底薪1000元及提成佣金0.5%)】。
第八條:佣金核算方式
1、佣金的發放標準
依據第七條銷售任務責任書的約定,作為核算乙方提成佣金的標準,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在101%-110%區間內,增加佣金的0.01%,111-119%區間增加佣金0.02%,在120-129區間內,增加擁金0.03%,在130%-139%區間,增加擁金0.04%,在140%以
上最高按增加擁金0.05%計算。
如乙方沒有按雙方約定的銷售額回款,在90%-99%區間內,扣減佣金的0.02%,80-89%區間扣減佣金0.04%。,在70-79區間內,扣減擁金0.06%,在69%以下,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銷售合同。乙方未提取的佣金甲方分期分批結算,並扣除後續為其客戶服務的其他銷售人員的應得服務費用0.2%。
在雙方約定的銷售週期內,乙方如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任務,並且未按期主動離崗,超過2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的10%作為對甲方補償,超過4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佣金20%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補償,超過60天,甲方有權將未發放給乙方的佣金全部扣除以補償甲方的經濟補償。
2、結算方式:
(1)每個月的月底以甲方的財務扎帳日為佣金結算日,結算時由乙方上報銷售回款明細表及佣金情況明細表,經甲方稽核後,在10日內將佣金結算給乙方。
(2)在乙方獨立成立銷售公司前,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銷售合同未簽定前,開始預收的房款提成佣金低於乙方及業務員的底薪總和時,底薪暫由甲方墊付,在銷售合同簽定後從乙方相應提成佣金中分批扣減。
(3)在銷售合同未簽定前,對於一次性付款及首付款超過30%的房屋,甲方向乙方結算該套房屋實收款銷售佣金的50%。如遇退房的在下月扣減乙方相應提成佣金。
(4)銷售合同簽訂後,每月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總提成佣金預留15%,作為保證金,在乙方協助所售的房屋辦理完入住手續後,雙方核算後10日內支付。
(5)乙方收到佣金應按實收佣金數給甲方開據相應數額的發票。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補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約定部分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附件1:銷售房屋確認表
附件2:銷售底價明細表及優惠措施明細表
附件3:銷售任務明細表(責任書)
(二)營銷策劃
1、制定專案總體營銷思路與營銷策略。
2、專案定位(目標客群定位及分析、形象定位、價格定位、廣告定位)。
3、確定專案主推語、售樓部形象、樓體外立面形象。
4、案場定位與整合包裝(售樓部整體形象包裝、內部佈置、外部形象展示)。
5、構建專案核心競爭力(整合專案優勢,挖掘專案賣點,形成專案對外輸出的主要推廣點)。
6、制定營銷推廣策略及執行方案(專案的營銷入市時間策略、營銷階段劃分、各階段營銷策略執行)。
7、制定整體價格策略(入市價格策略、各銷售節點價格調控策略)及執行方案。
8、促銷活動策劃與組織實施(促銷活動的思路、活動方案、活動組織、活動效果評估)。
9、媒體優化與整合(媒體選擇、媒體組合、媒體排期、投放頻次制定)。
10、制定各銷售階段廣告推廣方案。
11、各節點營銷執行策略(預熱方案、開盤方案、熱銷期方案、強銷期方案)。
(三)視覺創意
1、負責為專案設計LOGO(專案標識)、VI應用系統(專案整體的視覺系統)、SLOGAV等設計及優化(專案的推廣語、廣告語)。
2、負責提供該專案平面廣告(包括:報紙、印刷品、戶外、網路、DM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3、負責該專案各類銷售道具(樓書、海報、宣傳單頁、價目表、售樓中心及會所的宣傳招貼、展示展板、工地形象圍板、條幅等)的平面設計及方案。
4、負責提供該專案售樓中心內部包裝道具(宣傳招貼、弔旗、展示展板、視窗表、公示牌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5、專案工地外圍形象包裝(工地圍檔、工地大牌、指示系統等)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6、負責該專案新聞稿、軟性新聞、銷售說辭類(來電、來訪、促銷活動等)的撰寫。
7、負責促銷活動中所需宣傳物料及道具的平面設計及文案。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通訊地址: 電話: 手機: 傳真: 郵箱:為共同開闢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昌茂.中潤溫泉水城”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區域
甲方專案位於_省__大道東側,專案名稱為__x,總佔地面積__,總建築面積:_x㎡,(以上面積最終以政府批准和實測的檔案為準)。現委託乙方在如下區域進行市場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工作。
本協議的代理區域為:海南省地區(以下簡稱“該區域”),乙方是該地區非獨家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為10個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滿後,雙方另行協商合作事宜。
第三條 代理費用標準及成交確認
1、代理費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戶成交總額的2%作為乙方代理費(包括代理佣金、稅費及其他費用)。成交總額為乙方客戶與甲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總房款。
2、成交確認
2.1銀行按揭付款客戶: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足額交納首期房款,且客戶按揭手續經銀行確認,併發放貸款至甲方,滿足本項條件方能確認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戶成交確認: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並交納100%的購房款,滿足本項條件方能確認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戶成交確認: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並付清各期購房款,滿足本項條件方能確認成交。
2.4成交確認後,客戶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費應退還,甲方可直接從下一筆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內,乙方客戶與甲方簽訂了《認購書》並支付定金,但於合作期限屆滿後確認成交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
第四條 結算方式
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按照雙方約定比例,待客戶購房材料及手續準備齊全後,乙方按結算額及費用名稱開具正式合法的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後於10日內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外,其他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五條 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代理銷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據銷售情況的變化進行調整),在客戶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甲方進行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房源不予銷售。
2、乙方銷售價格和甲方現場銷售報價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銷售價目表、付款方式、折扣為準。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專案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的房產存在權屬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絡。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銷售資料的電子版。
4、甲方應及時透明地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中的各項配合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監督,以保證專案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戶透露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及合作內容,應避免一切可能損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負責制定本專案營銷方案和客戶推廣。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購房團到達甲方專案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傳真的方式確認購房團名單和人數。看房人與購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簽訂認購書時應明確為乙方客戶,以便結算代理費用。
3、在委託期內,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營銷推廣活動,並承擔日常的推廣費用。
4、在代理期間,乙方推廣本專案時統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傳資料,不能在網路等其他銷售渠道釋出與本專案不相符的價格及專案內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派專人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絡,並協助甲方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洩露,甲方有權拒付銷售代理費用。
7、乙方不得串通現場銷售人員舞弊,損害公司利益,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不支付剩餘的銷售佣金,並要求乙方支付2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八條 銷售業績歸屬界定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業績歸屬在有效期限內以首次來電、來訪接待登記購房人(或購房委託人)並由甲方簽字確認為準,經簽字確認並簽約成交的,應視為乙方的業績;雙方以第一時間傳真客戶名單相互確定為核定依據。有效期限指:經甲方簽字認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紹購房客戶或購房團名單、人數之日起三十日內視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內成交的,業績歸屬為乙方。若已簽定認購書的客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更名,不因更名而影響乙方業績的認定。
2、誠意登記期間,若乙方客戶更名,則視為無效介紹客戶。
第九條 銷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戶至案場看房前,需傳真發《客戶看房確認函》(詳見附件1)至甲方,並經甲方確認。以確定客戶的歸屬及甲方落實客戶現場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戶成功簽訂認購書後,由甲方發《客戶成交確認單》(詳見附件2)給乙方確認。
3、乙方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相關房款後,由乙方發《代理費用結算清單》(詳見附件3)給甲方確認。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雙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終止。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相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2、若乙方連續3個月沒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規定,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違反合同約定,故意隱瞞、延滯行為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約定費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應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4、如果乙方在銷售接待中,對客戶進行盲目誇大或其他虛假介紹,因此而引起法律糾紛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雙倍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將代理權再轉授給其他分銷機構,一旦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支付剩餘的銷售佣金,並要求乙方支付2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及其他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全權代理銷售甲方專案事業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標的
1、 代理專案名稱:
專案位置:
2、 代理標的相關檔案:
(1) 立項批准檔案影印件;
(2) 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
(3)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影印件;
(4)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影印件;
(5) 施工許可證影印件;
(6)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影印件;
二、 甲方責任
1、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專案“五證”影印件,甲方保證相關檔案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實,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2、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進場後3天內,甲方應將樓盤配套設施標準、裝修標準及所用全部材料明細、物業服務專案及擬收費標準和依據書面告知乙方,作為乙方與購房戶簽訂合同的附件。
3、 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3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供乙方參照其與客戶簽訂。銷售價目祥見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簽訂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標準售樓處(含裝修)、專案沙盤、來電顯示電話4部、飲水機3臺、談判座椅4套、辦公座椅3套、辦公電腦4臺,沙發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接收單,如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上述物品歸還甲方,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折舊後)賠償;售房部水、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
5、 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按揭貸款手續及房屋產權登記的相關工作,並負責與相關各部門的關係協調。
6、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房兩賣的誤訂情況。
7、 所有售房款,必須存入甲方指定賬戶,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由乙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8、 在銷售過程中,如甲方該專案相關手續及證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9、 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的有關與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門的對外協調工作,雙方應配合處理好相關稅務事宜。
10、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利於房屋銷售的其他相關工作。
11、 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以防止對乙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三、 乙方責任
1、保證代理過程中各項商務活動完全貫徹甲方的銷售政策(前提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符合合同相關規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負責甲方所交給乙方的財產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為損壞乙方按照折舊後價格賠償。
3、 負責客戶電話諮詢及上門諮詢客戶的電話追訪以及相鄰樓盤市場走勢的分析等。
4、 負責售房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和辭退,並負責人員工資和獎金及相關福利。
5、 負責該專案全程策劃、推廣,策劃費由乙方承擔,但策劃內容需交甲方審閱批准後方可釋出。
6、 有義務做好本和同的保密,以防止對甲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7、 本專案所有廣告費用由甲方承擔,廣告宣傳由乙方決定甲方審閱。
四、 代理內容
1、 代理週期:本樓盤代理週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五、 代理銷售提成(佣金)費用事宜
1、 顧客繳納定金並簽訂購房協議均視為銷售成功(根據市場代理範圍: 情況乙方可收取客戶保留金20_元及20_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
2、 佣金提成:乙方按售房款2%提取佣金。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乙方實際銷售的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4、 甲、乙雙方同意客戶購房有三種方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 分期付款,以付清總房款的50%。
(3) 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為首期款。
(4)結算標準:以該套房屋實際付款金額結算,銀行貸款部分只需客戶在銀行簽字後,甲方給乙方結算該套貸款部分代理銷售佣金,如不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銷售佣金,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最後一日起收取客戶房款,補足乙方上月代理銷售佣金。每月結算代理銷售佣金1次(即每月28日為結算日,3日內付清)。
5、如有客戶退房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退房,若甲方單方面同意客戶退房,甲方須支付乙方該套房屋全額代理銷售佣金,乙方有權在對該套房屋進行銷售,並按約定提取代理銷售佣金。
6、凡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所銷售房源業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負責,乙方結算的代理銷售佣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結算的代理銷售佣金中扣除。扣取客戶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與當月代理銷售佣金一併結算。
六、 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
(1) 因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及手續問題造成客戶與公司糾紛,由此產生的客戶退房,由甲方獨自承擔。
(2)甲方如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佣金,甲方每天須按應付代理銷售佣金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如一月為支付代理銷售佣金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銷售工作並通過收取客戶購房款彌補乙方合同約定所得。
(3) 甲方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銷售或自己銷售,否則甲方違約並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4)甲方保證若購買的房產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 乙方:
(1)不得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戶,只有在甲方同意的書面宣傳資料範圍內對客戶進行銷售承諾,若私自進行上述承諾以外的書面承諾,視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客戶與公司的糾紛費用及退房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2)銷售款項由甲方收取,乙方無權收取定金及購房款,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銷售權,追回挪用款項,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為確認雙方間的義務,甲方應出具相應依據給乙方。
(3)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商業銷售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 其他事宜
1、 乙方在稅務部門開出代理銷售佣金發票向甲方結賬,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稅收和其他費用。
2、 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終止時結算付清相關款項後自動失效。
3、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房源明細清單,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名稱: 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專案:商業專案(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專案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專案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專案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資料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專案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專案進行全案策劃、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專案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 元,每本 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專案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檔案)。
(二)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專案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專案,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專案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專案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絡,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專案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專案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援,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專案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檔案;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釋出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釋出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三)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專案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絡,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專案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專案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專案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專案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檔案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檔案;書面檔案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域性,對專案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專案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專案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專案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專案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專案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專案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專案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釋出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檔案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專案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專案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程序:
1.2.1.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專案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四)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專案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專案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xx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專案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專案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專案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專案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檔案一份(注:影印檔案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專案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專案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專案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專案中最高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專案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五)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專案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專案招商原則,專案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並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檔案,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資訊及利於本專案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援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援;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專案,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專案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檔案,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專案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六)
3、銷售費用的確定
專案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專案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檔案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檔案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智慧財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專案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資料、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資訊擅自洩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專案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專案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專案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專案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檔案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援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七)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專案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 “商業專案(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檔案批准,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元,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付款: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
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1、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2、萬元(RMB)作為代理銷售保證金(甲方需開具收款收據作為憑證);甲方在兩個月內將合約金全額無息返還給乙方(第一個月返還 %,第二個月返還 %),如甲方(保證金)不按時間返還乙方,甲方自願把房屋銷售額收款作為保證金款項或乙方自動將房屋基價銷售降低50%銷售,銷售額將作為保證金扣除,有乙方自行收款。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
_______個月,可迴圈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承擔
1.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及辦公費用(包括電視廣告、戶外廣告、宣傳單印刷材料、儀式活動、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費用和日常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本專案代理個樓層面的平均價或甲方附樓層銷售價格表),由甲乙雙方確定為元平方米。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雙方五五分。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按15個工作日為一個迴圈週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裝置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6)甲方提供乙方交通工具;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4.如超出銷售以外的事項,只有甲方(法人)人簽字有效,否則乙方拒絕接收,但不能影響乙方在正常合同之內的提成。
5.甲方有權在履行開發合同時返還拆遷戶房屋和自用房的數額納入乙方提點範圍內(2%)。
6.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在十日內必須提供一切乙方進駐條件,乙方將在十五日之內進入正常的銷售工作(包括宣傳、活動儀式等)。
7.在乙方銷售期間若發生外界干擾或所發生的費用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路、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
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甲 方: 房地產有限公司_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島市嶗山區同安路882-1號鴻泰大廈B座901-902室_
郵碼:_266000_
電話: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吳雲海_ 職務:_總經理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專案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1.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 **專案 專案的獨家銷售代理方,專案位於 ,總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共計 套,以上面積均為暫測,以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面積為準。
2. 若乙方在委託期內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職責,並按時完成銷售任務,無重大過失,則甲方對該專案在委託期內不再委託其他公司銷售代理。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投放費用、印製宣傳物料、售樓書、製作沙盤、樣板房售樓部樣板展示區等設計施工等)由甲方負責支付,相關方案甲方審定後執行。
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銷售場所,保證並繳納銷售期間水、電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費用。
由於專案展示銷售需要的電話費、辦公裝置、樣板房內所有費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負責銷售期間其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保證銷售環境的
整潔;乙方策劃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以及工作裝置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員來往於本專案的所有差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 雙方同意,專案的銷售均價為 元/平米,乙方根據此銷售均價制定銷售底價表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銷售底價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之後執行;低於此底價表成交的單元必須得到甲
方簽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價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對外銷售價格表,必須經甲方簽字後
執行;
4. 乙方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銷售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價格進行銷售。
第五條 代理進度、代理過程的約定
(一)代理進度
1.銷售進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樣板展示區、樣板房等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竣工為準。
2.代理進度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和專案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批准的銷售計劃為準),調整進度經協商後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一樣合法有效。
(二)代理過程
甲乙雙方在房屋銷售過程需要按照以下條款約定執行:
1.甲方應在開盤前確定《房屋定購書》、《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樣本,乙方提供參考意見,銷售過程中與樣本有出入的條款需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確認。
2.甲乙雙方分別任命一名負責人(乙方為 ,甲方為 ),負責銷售資訊的及時溝通和問題處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銷售規範進行銷售,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3.購房付款以及進款的約定
(1)客戶定購房屋需簽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購書》,並於《房屋定購書》簽定後七日
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戶須於簽定合同日交齊房款的60%,餘款應於房屋交付之前繳清。
(3)辦理按揭手續的客戶,簽定合同時需要交齊首付款(不低於總房款60%)並於7日
內辦理完剩餘房款的貸款手續,貸款款項進款時限根據銀行規定。
第六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銷售總額的 %;(2)超出銷售底價表的溢價部分的30%作為獎勵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買方正式簽定《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支付首期款後,乙方即可
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
(2)對於乙方已簽署《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已繳納首期款項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細單報甲方稽核。甲方於收到清款明細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額的合法票據。。
3.因客戶違約而沒收的定金和收取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收款帳戶。
(2)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專案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證)和銷售本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青島市房地產專案開發經營權證,以及《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影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關於代售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總體效果圖、沙盤、樓座標示、區域性效果圖、樓層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配套設施、樓層高度、銷售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功能等(書面形式確認)。
(4)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專案_專案銷售代理的委託書,並現場公示;
2.甲方負責保證該專案的銷售合法性,申辦有關售樓之法律批文,併為該專案之成交客戶以政府部門認可之程式辦理買賣手續。
3.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該物業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委派財務負責收取定金和房款並出具相關收據發票。
5.甲方負責確定按揭銀行並聯系撤押手續等。
6.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7.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示範單位、售樓處、看房車等對外銷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誤而給銷售帶來影響,由甲方負責。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時,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妥之處,隨時提出整改及調整意見,雙方協調一致。
10.銷售過程中,專案如有變動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簽字確認,對於乙方提出的書面問題,應三日內給予書面答覆。
11.甲方在銷售期內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見時,應在要求時限內就乙方意見作出答覆,並以甲方簽字或簽章形式認可為準。
12.本專案的總體規劃、單體建築戶型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樣板示範區設計施工、交房裝修標準及樣板房施工、營銷推廣策略等,應充分尊重並參考乙方的建議,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專案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戶外廣告牌、媒體廣告及專項活動等的落款中均體現乙方作為獨家銷售代理的角色,以利於銷售工作的開展,內容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產”。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專案廣告推廣計劃,並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2)主動挖掘客戶,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3)在甲方的協助下,帶領客戶參觀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4)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行銷活動;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6)乙方應遵守甲方在售樓現場的公示規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義與客戶簽定有關甲方委託房屋的相關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認購書、定購書、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義收取客戶任何款項。
2.乙方負責專案的營銷策劃以及宣傳執行的組織工作,乙方在對外營銷推廣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各項規定, 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對專案各種有關宣傳的計劃及費用,經甲方同意後實施,並須配合建設和售房進度。
3.乙方協助甲方簽署該專案之定購書及其購房合同,負責督促購房者及時按照合同繳納各期房款,並督促購房者及時到銀行辦理有關按揭手續,並於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簽定彙總表》進行核對。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戶交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團購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6.在專案正常銷售期內,乙方負責安排銷售團隊工作人員不少於 名(案場經理1名、祕書 名,置業顧問 名),如因銷售人員辭職情況,乙方須在一個月之內調整完畢,保證專案銷售小組人員數量穩定。
7.乙方應避免案場經理、銷售人員的頻繁更換。
8.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銷售方案,所有銷售方案及銷售資料的準備必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準備和對外公佈。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為該專案下列銷售工具製作過程中提供參考意見,並積極配合,保證及時、準確、符合要求:專案模型效果、視訊、廣告公司的選定、展銷板、樓書、戶外廣告等的製作、邀請函、平面圖、價目表、銷售檔案、報紙廣告及電視廣告設計拍攝。
10.乙方配合甲方的專案營銷推廣和宣傳執行工作,並向甲方提交工作進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須按照《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與客戶達成一致後,簽定買賣合同。乙方對客戶予以的任何書面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引起客戶退房的,乙方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雙方商定,凡購房客戶一經簽署購房合同後,因故無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甲方處理。
13.乙方協助甲方協調與客戶的關係,使甲方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係。
14.乙方在銷售推廣管理過程中,定期(每週一次)向甲方彙報銷售情況,反映存在問題、一週來人來電分析和市場資訊反饋。並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銷售月分析報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項,並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銷售資料統計報表,包括但不限於不同形式的日報表、週報表、月報表以及專案的整體銷售資訊資料統計報表。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2.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法按照約定進度完成銷售任務,或出現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包括不按規範簽署銷售合同、不按照約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權逾權代理、私收客戶錢財等以甲方名義與外界發生的一切欺騙、違法現象,給甲方帶來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均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約定由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甲方調整意見無法達成共識,或對於甲方出現的違約行為,損害乙方名譽和利益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幣伍拾萬元違約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佣金、溢價結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的,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總金額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過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權停止銷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關費用止。
3.如甲乙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乙方撤場前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價佣金。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員工因故離職或被解聘後,合同他方在委託服務期限內及期後6個月內,不得與該員工有任何形式的僱用或合作,否則視為對合同他方的違約並承擔法律責任,應賠償對方罰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 房地產有限公司_ 乙方:青島合建行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吳雲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本站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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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金額(詳見附件1)
第二條 租賃期限:儀器的租賃期限為20xx年11月23日至20xx年11月23日,租賃結束後乙方將儀器歸還給甲方。以上租賃時間為預估租賃時間,實際費用的計取按照實際租賃天數計算(含路途時間)。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實際租用天數每月結算一次租賃費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係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體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於法。
第七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使翰林國際尾盤商鋪運作更為專業、科學和實效。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公司(下稱甲方)自20xx年5月15日起,正式委託新鄉市豐寧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稱乙方)代理甲方翰林國際專案尾盤商鋪全程推廣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為明確雙方責、權、利特簽定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專案基本概況:
雙方合作專案:翰林國際專案尾盤商鋪
專案地址:位於新鄉市健康路與和平路交匯處西南角
專案建築面積:商鋪共 間,分別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第二條:委託方工作內容:
尾盤商鋪全程推廣策劃、銷售代理(含招商執行)
第三條: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保證專案的銷售合法性。
2、提供售樓部搬遷、裝修、裝飾及辦公用品給乙方至代理期滿。
3、負責專案辦理房產證、貸款等手續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一切有關專案之其他合同檔案 均須甲方簽訂蓋章,乙方及其他任何個或單位簽訂蓋章均無效。
第五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負責專案的整體策劃、宣傳和銷售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地方、部門法規。
2、乙方負責專案全程策劃和銷售代理。
3、乙方負責承擔在此期間專案招商、銷售廣告及推廣活動的廣告費用和營銷人員工資費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簽署該專案商鋪的招商租賃協議,及協助甲方收取商鋪租賃保證金和租賃租金。
5、乙方有權在甲方審定的單價的基礎上上浮單價,並適當打折,但打折後以不低於甲方認定的單價為限,除甲方特別許可外。
第六條:乙方全程策劃及銷售代理佣金收取約定
1、乙方的銷售佣金以溢價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銷售商鋪的基本底價為/㎡,超出底價部分扣除營業稅/㎡後歸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間商鋪一個月租金。
3、以上資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後轉給甲方
4、乙方在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目標後七個工作日內,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按乙方應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及合同的終止
第八條:若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簽約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均具同等法律約束力,合同內容如有修改,經雙方友好協商後,另行補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 簽約地: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公司食品產品代理、
一、基本條件約定
1、甲方基本條件
甲方應具備合法的食品產品生產條件和與之相適應的產品生產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貨合法有效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證明覆印檔案。
2、乙方基本條件
乙方應對甲方產品品牌有足夠的瞭解和認可度,且在合同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品牌產品,有義務向甲方及時提供真實有效地客戶資訊和銷售情況的資料報表。
二、乙方所選擇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與銷售基數約定
1、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為省市(區)鄉鎮的地區中,乙方在下列銷售渠道內自主註明“√”符號的銷售渠道如下:
□土特產專賣店□機關單位禮品市場□超市□商鋪批發市場□學校□農貿市場□車站□旅遊市場□賓館□一般餐館□其他
2、銷售基數:依據乙方所選擇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結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銷售基數,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基數總額為仟佰拾萬元整。
附: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年度代理銷售基數標準金額單位:萬元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
1、甲方儘量保證在乙方所屬銷售區域中選定的銷售渠道內部不出現甲方其它代理商經營甲方產品的行為發生,如一旦出現,甲方應積極給予協調。
2、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實的甲方產品銷售增值稅發票,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24小時內及時發貨,並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產品或者貼牌產品。
4、乙方所屬代理區域內的未來潛在客戶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棄的銷售渠道內客戶,在甲方為委派他人銷售的前提下,原則上由乙方經營管理,但乙方在經營時必須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撤銷乙方對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業務的經營權。
5、乙方如不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甲方產品銷售在本合同約定銷售區域外的業務,已經發現,甲方有權按其銷售價款金額的30%給予乙方經濟處罰,並責令其限期收回貨物。
6、甲方對乙方實行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現金、支票、電匯、銀行匯票等多種方式。但乙方對旺季暢銷量大的產品需在提貨15天前通知甲方備貨,如甲方因供電、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貨物暫缺,乙方應當給予諒解。
7、因原材料價格或者生產原因,甲方需對出廠價格上調或者下調時,甲方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給予配合支援。
8、因乙方自身保管、運輸、儲存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損害、經濟損失和賠償事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乙方在自行提貨時,應當面清點產品數量和檢查產品質量,乙方提貨離開倉庫或者配送人員離開倉庫,甲方不再對產品的非質量問題和數量缺失負責。
10、乙方在接到貨物的5天內發現甲方產品有批次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無條件負責退換。
11、乙方由於滯銷原因所導致的貨物積壓和由於包裝原因影響正常銷售的產品,甲方允許乙方在產品質量完好和且在保質期內的前提下退換貨,但由此產生的生產費用和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維護保證金和返點獎勵與處罰
1、為確保甲方產品在銷售過程中不發生品牌信譽損害和銷售網路安全
損害,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是按本合同約定銷售基數總額的10%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合同維護保證金(以甲方財務室收款出示收據為準)。
2、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之日後15天內將本金全額返還給乙方,並同時按年息10%標準給予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3、甲方承諾付給乙方的返點獎勵與處罰。
①獎勵:乙方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在本合同約定期內完成銷售基數的,甲方按銷售基數總額的1%給予乙方現金返點獎勵;乙方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在本合同約定期內超額完成銷售基數的,甲方在對銷售基數總額內的按1%給予現金返點獎勵同時,對超過基數的數量部分按2%給予現金返點獎勵。
②處罰:對在本合同期滿之日,仍不能完成約定銷售基數的甲方在不給予乙方返點獎勵的同時,對未完成銷售基數總額的部分按1%標準在合同維護保證金中扣除;對因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嚴重背離本合同約定或者因採取消極、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內完不成本合同約定銷售基數總額50%的甲方在對乙方未完成部分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期內,對於乙方經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開展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業務,可用有償轉讓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繼續保留,但在續訂下一年代理合同時,乙方應無條件將所保留的銷售渠道業務按標準計入乙方年度銷售基數。
2、對於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代理權之前,他人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取得的業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明確告知,乙方對此應予諒解。
3、對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業務,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進行,但甲方應在確定另委派他人進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代理權利。
4、甲方有義務主動幫助乙方協調客情關係,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優化的銷售方案,享有對乙方經營行為的監督指導權。
5、乙方有義務主動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銷售網路安全,有義務向甲方及時反饋市場綜合資訊和客情動態,有義務嚴守甲方產品的內部價格、銷售計劃、銷售數量等商業祕密。如因洩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和信譽損害(含無形資產)的法律責任。
6、本合同有效期從月合同期滿,雙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條款或者續訂合作合同,同等條件下,甲方給予乙方優先代理權。
7、因乙方違約中途中止合同,雙方應將本合同約定費用及貨款在15天內結清,乙方所繳納的合同維護保證金在扣除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處罰後,甲方應將其剩餘的本金部分一併退還給乙方。如因甲方違約原因中途中止合同,雙方在15日內結清合同約定費用及貨款同時,甲方還應將乙方所繳納的合同維護保證金及其按年息20%標準計息的補償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六、附則
1、甲乙雙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書面形式且手續齊全的補充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均可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內無塗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單位存檔備查,自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開戶行:
賬號:________賬號:________
郵編:________郵編: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為 。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專案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專案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釋出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專案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專案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專案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檔案(影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檔案。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程序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專案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2、負責專案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資格、區域
1.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產品“特約批銷商”。
2.乙方________________特約批銷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批發物件為:________________; 零售物件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提供
4.甲方免費提供:甲方直屬營業廳內長一米以上的展銷櫃檯一節,供乙方展銷_________相關產品。
5.甲方免費提供安全的倉庫,可存放_________相關產品、辦公裝置;供乙方授權的員工存取_________相關產品及辦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屬經銷商所享有的一切優惠政策,包括_________話費卡、各種優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網上(.________________)的批發價格加上_________比例的售後服務費向甲方提供_________手機。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手機均為行貨。
8.乙方提供:市場部、售後部、營銷部等相應的人員;員工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從甲方的員工管理制度。
第三條 利益
9.甲方確保乙方在特約批銷區域內的批發價不低於如下價格:“_________網”_______________)上每日的“批發價”+“批發價”乘以_________%的售後服務費。
10.乙方展銷櫃在甲方的支援和配合下實行獨立運營、獨立核算。
第四條 售後服務
11.乙方在展銷櫃上所零售的乙方_________相關產品售後,保證按國家規定的三包服務執行。
12.乙方在特約批銷區域內批發給經銷商的_________產品必須遵從與經銷商之間的協議(詳見“經銷商協議”);乙方承諾對所售出產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務保證。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3.本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過雙方協商,依法另立協議。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後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章及蓋雙方合同用章後生效。補充協議與本本協議具有同等效應。
16.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將銷售代理甲方_________產品的相關的事宜,訂立了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區域
1、乙方的代理的區域為:_________地區。
2、代理區域的擴大或縮小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產品
1、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產品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種類增減的條件及方法:_________
3、約定新產品(是/否)包括在內:_________
三、代理許可權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經銷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為負無限連帶責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2、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續約:
(1)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2)已經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銷售額
乙方承諾每月向甲方的訂貨量為_________,乙方保證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六、代理商品價格
1、配送價格:甲方向乙方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乙方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如果甲方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傭。
2、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稅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稅等應另開發票。
3、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應向乙方說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甲方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甲方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乙方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乙方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甲方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八、商情報告
1、乙方有權接受客戶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關注甲方的切身利益為宜。
2、乙方應盡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資訊,每_________個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報告。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檔案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資訊。甲方還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
九、推銷、宣傳與廣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資訊,爭取客戶,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
2、乙方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代理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3、甲方通過制定總體廣告計劃及其他規定,實施產品的廣告計劃和釋出廣告;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區域內釋出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4、乙方應當執行甲方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釋出廣告。
5、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代理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十、購貨與銷售
1、乙方需貨時,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一般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達下一月度訂單,並在提貨前全額支付貨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貨款後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發貨,乙方承擔鐵路貨運或汽運費,航空貨運費等,發貨方式由乙方確定。
(3)甲方將在發貨後將貨運單據傳真或寄至乙方。貨運時間以貨運單據上標明的時間為準。
2、乙方須在收到貨物後_________日內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甲方予以換貨或退貨。
十一、監督、培訓及售後服務
1、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2、乙方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承擔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業務培訓。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
6、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7、當乙方發生售後服務要求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服務要求和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時內給予答覆,確認服務內容和時間,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熱線聯絡服務。
十二、智慧財產權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標誌)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等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僅限於銷售代理經營的目的;
(2)甲方許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3)《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或《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5、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年內,乙方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年內,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6、所有產品設計和說明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甲方。
十三、合同轉讓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代理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代理銷售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規定製作的資訊披露檔案等情況報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2)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3)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代理銷售合同。
十四、合同變更
1、為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甲方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2、甲方應當將合同變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關事項,在規定的變更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在代理區域內實行變更,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甲方有權以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制定的銷售代理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全部的代理銷售商。
十五、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為要求代理商終止營業;
(9)_________.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智慧財產權。
3、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複製品。
4、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_________.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1)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代理商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2)在簽訂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規規定提供代理相關資訊或提供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3)在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張相關權利的;
(4)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5)無故停止向乙方供應代理產品;
(6)公開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業祕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書面通知其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_________.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1)擅自代理銷售其他產品或服務;
(2)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甲方經營體系的商譽;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的;
(5)故意向甲方報告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6)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7)連續_________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受到甲方_________次以上處罰,屢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仍不改正的;
(9)_________.
十七、宣告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
3、乙方應經常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乙方應據實向甲方報告。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甲方的指示,幫助甲方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甲方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4、乙方不應與甲方或幫助他人與甲方競爭,乙方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甲方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乙方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二十二、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二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