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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精選17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7.48K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宿遷世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精選17篇)

乙方: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宿遷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為月亮灣商住專案綜合商業地產、住宅專案全權委託乙方:投資顧問、營銷策略、廣告創意、招商及銷售代理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並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月亮灣

2、專案位置:新城區

3、專案用途:商業、住宅綜合房地產專案開發;

4、全案代理範圍:約定委託代理銷售面積:該專案總銷售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物業銷售總面積約 平方米,住宅樓(辦公、公寓)總銷售面積約平方米,其它可銷售面積 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產測繪部門測繪為準)。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投資顧問

本專案投資顧問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研究以及專案開發條件的分析入手,通過對專案競爭力的挖掘,提煉專案的核心賣點體系,形成專案的初步產品競爭策略和產品形象定位,並參與規劃、設計討論和提出產品調整建議,根據相關定位、資料提供專案分析。

2.營銷策略

本專案營銷策略工作,主要是從市場、產品、客群等角度出發,確定專案的主題定位、整體市場競爭策略、形象包裝策略、銷售定價策略及專案整體營銷工作計劃等與營銷相關的策略工作內容並配合開發商實施。

3.廣告創意

本專案廣告創意工作,主要是結合專案的整體定位及競爭策略,確定廣告推行計劃並進行相關文案平面的創意、設計,相關現場的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等,為協助銷售和專案提升形象服務。

4.招商銷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銷售商的身份組建並管理本專案銷售團隊,由該銷售團隊進行本合同所約定銷售範圍內物業的全面招商銷售工作。

第三條:委託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個月,在自動延期期間,本合同所有條款和乙方收費標準不變。在本合同延長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30天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合同。

第四條:工作內容

1.投資顧問

1) 負責與本專案有關的市場調研及市場分析;

2) 負責本專案的客群分析;

3) 參與產品設計討論並提供產品建議或產品修改建議;

2. 營銷策略

1)根據專案的市場定位、客戶定位、產品定位以及開發商目標等基本要素,制定專案營銷策略總綱,包括營銷階段劃分、專案主題定位、市場形象定位、客戶營銷基本策略等;

2) 根據專案的營銷階段劃分後的時間節點,分階段制定專案各階段的營銷工作執行計劃;

3)根據確認的營銷策略總綱及階段性的營銷策略執行計劃,制定專案營銷策略執行方案,包括專案階段性的營銷組合策略、媒體組合策略、重大SP活動策略、價格策略等;

4)根據確定的營銷策略總綱及營銷策略執行方案,結合市場和專案進展中的變化因素,制定每個營銷階段的營銷策略調整與執行計劃,並針對各個營銷階段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如開工、房交會等,制定策略及執行專案;

5) 根據每個營銷階段的銷售特點、去化特徵以及客戶需求特徵,制定短期的銷售策略、價格策略和媒體策略等;

3.廣告創意

1) 制訂合同期內的專案廣告宣傳創意策略,編制專案整體媒介策略、年度媒體策略和月度媒體計劃及廣告費用預算;

2) 負責專案形象定位及LOGO、VI及應用、延展等相關應用設計;

3)根據專案形象與銷售需要,在相關SP活動專案(包括展會、諮詢會、新聞釋出會、大型促銷、客戶聯誼活動及各類典禮)基礎上,進行包裝展示的設計工作;

4) 提供專案現場包裝策略及設計方案(現場看板、指示牌、工地圍牆、現場羅馬旗、大型廣告牌等);

5) 負責相關文案創意和平面設計(包括樓書、宣傳摺頁、戶型冊、客戶通訊、報紙廣告、雜誌廣告、夾報廣告、展板、戶外看板等的設計);

6) 負責電臺宣傳稿的文案創意、電視宣傳片的創意思路、網站的創意思路與文案。

4.招商銷售代理

1) 制訂並提供專案招商銷售策略;

2) 制定並執行銷售價格體系及銷控策略;

3) 派出專職專案經理及銷售員組成本專案銷售團隊進行銷售招商;

4) 負責本專案銷售現場管理;

5) 負責或協助本專案以促銷為目的的SP活動;

6) 根據銷售計劃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執行;

7) 負責本專案相關銷售資料統計、分析(包括銷售日報、週報、月報、促銷分析報告等),並提供銷售報表。

8) 負責派出招商銷售團隊的工作服、工資、佣金、補貼及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提供所委託專案之開發建設法定檔案、所有權法律批文影印件,提供專案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專案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時通報施工計劃、工程進度、預售許可證辦理進度、房屋交付期等與本專案有關的具體情況;在本專案發售前向乙方提供本專案公開銷售所需的預售許可證及各項檔案資料,以確保本專案策劃工作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承諾依本款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完全真實,並承擔因上述資料的承諾所產生的對本專案客戶的一切責任。

2) 對乙方提交的有關工作計劃與工作報告進行審查驗收,並須在乙方提交每一份報告後的3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覆或修改意見;

3) 承擔本專案現場銷售場所及家俬、設施配置費用:即現場銷售接待中心裝修及銷售所需的沙盤模型;

4)甲方承擔本專案的宣傳及廣告推廣費用(推廣費用包括報紙和電視及電臺廣告及廣告片製作、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戶外看板、SP促銷及客戶聯誼活動等);廣告推廣費用由乙方根據推廣要求向甲方申報,批覆後由甲方在費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於乙方。

5) 提供現場辦公裝置(包括但不僅包括空調、飲水機、傳真機、影印機、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洽談桌椅等),並承擔日常水電、維護及房租費用;

6) 保證本專案具備辦理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的條件、保證本專案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預售的法定條件;

7) 專案銷售房號、確認的價格表等銷售檔案資料,甲方於距乙方合同簽訂日3天前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及代理的順利實施;

8) 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9)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負責購房定金及銷售收款、辦理預售登記、合同備案等相關各項購房手續。協助辦理客戶個人購房貸款、解決因購房辦證需提供證件所引發的客戶投訴、並處理關於工程的修改意見及投訴等方面的工作;

10)本專案的房交會的展場租賃與裝修費用、非計劃性的甲方指定的宣傳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若該類費用甲方需乙方代理開支,應在相關費用項發生前一次性提前預支付乙方,具體使用計劃需由乙方提前申報經甲方認可後才能使用;

11) 甲方承擔購買本專案物業的客戶使用信用卡及消費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購房款而產生的銀行之手續費。

12) 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服務費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千分之五計付滯納金。

13) 非乙方之行為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責任。

14)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者委託任何第三方代理銷售本合同所指相關物業。

15) 負責銷售應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車)的日常維護費用及燃油費及駕駛員薪酬等。

2.乙方責任

1) 認真、準確並按計劃及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

2) 若甲方對乙方專案組成員的實際工作不滿意,乙方有義務更換專案組人員;

3) 本專案專案組成員應積極配合雙方確定的營銷策略的具體執行步驟,確保策劃方案順利實施;

4) 依進度向甲方及時通報工作的進展情況,促進雙方保持良好的溝通;

5) 負責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產品建議、營銷策略、銷售策略、招商策略、廣告策略及計劃等,經雙方確認後執行;

6)乙方派駐銷售團隊進駐銷售招商現場開展客戶諮詢、接待、跟蹤、招商、銷售等工作,並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售樓方案進行銷售(甲方在乙方銷售人員進場展開專案諮詢工作前提供蓋章確認的專案200問資料);乙方負責管理銷控表,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調配資源,保證每日有一定數量的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

7)甲、乙雙方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定期與甲方溝通,乙方工作人員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向甲方如實、及時報告銷售狀況,督促客戶按約支付房款,儘量確保房款按期並快速回籠;

8) 按甲方提供的專案資料,如實地對客戶進行介紹,介紹內容包括房型、建築面積、建築標準、付款辦法、交房日期和客戶預售購房合同等;

9) 乙方招商工作必須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綜合素質、品牌實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的工作計劃,經甲方稽核通過後實施;

10)

11) 本合同中止時,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所有有關檔案與資料,並妥善交接好所有相關工作;

12) 乙方有義務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時及時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完稅票據。

第六條:其它相關管理

1、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應以書面的、清晰的、可執行的工作聯絡單或意見書通知乙方執行,通常情況下乙方可以不執行甲方的口頭工作指令;

2、為了保證甲方工作指令下達的清晰與準確,乙方工作僅對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負責。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總經理或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簽字為執行依據和工作標準;

3、 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該負責人的書面認定代表甲方認定;甲方若需重新確定其他指定負責人或變更負責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檔案;

4、 乙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為 ,該聯絡人的書面認定代表乙方認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聯絡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總經理簽字並公司蓋章的書面檔案;

5、 全部銷售資料及廣告均註明“義烏遠大”字樣。

6、 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本專案遇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通知:

1) 購房合同條款變更;

2) 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3) 購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4) 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服務單位的變更;

5) 其它與銷售相關事宜變更。

第七條:銷售價格、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費

1、本合同簽定後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劃費人民幣叄萬元,支付期限為6個月,共計人民幣18萬元整。本合同簽定後在支付期每個月的5號,甲方應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給乙方

2、 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專案銷售正式銷售的約定均價為:公寓人民幣 元/平方米,商鋪人民幣 元/平方米,其它銷售物業以及部分商業租賃費用以附加協議為準

3、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

商業招商銷售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商業物業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3%計算佣金,若存租賃為,收取一季度租金為乙方招商費(兩者可同時產生)

商業考核代理費:按照2.5%、3.0%、3.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3.0%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5%結算

商業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30%=超價提成。

4、 住宅全案銷售代理費

全案代理費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費”與“超價提成”兩部分組成。

考核代理費:按照2.0%、2.5%、3.0%、結算

全案代理費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銷售額的2%結算,另外按照以下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0%,按照2%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61-75%,按照2.5%結算

在合同期限內完成本合同銷售目標的76%(或以上),按照3.0%結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範圍的(車庫、車位)均按其銷售總額3%提取(具體結算方式參照住宅)

全案代理費的“超價提成”的計算方式為:(實際總銷售平均價格減去約定總銷售平均價格)×40%=超價提成。

5、 特殊關係客戶

如遇甲方特殊關係而成交的客戶,需由甲方總經理或甲方總經理指定負責人書面批准,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如遇房產直接抵扣支付廣告、建材等費用,價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時仍須按實際成交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6、 退房原則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戶的全案代理費。由於客戶原因退房,所沒收的客戶定金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客戶退房,則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費。

7、 雙方協定的銷售進度(銷售進度以套數為計量)

正式銷售後完成總銷售週期進行考核。(銷售考核週期,甲、乙雙方根據專案面臨的市場情況、開發商資金要求以及專案工程進度的綜合分析,在正式簽定本合同時另行簽署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8、 有關全案代理費的付款約定:

1) 在合同執行2個月後,甲方開始支付乙方銷售佣金,事後乙方保留1個月的銷售代理佣金作為本合同的保證金。

2)代理費按月結算,每個月代理費的結算日為下個月的5號之前,甲方須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匯票或電匯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個月全案代理費中的“代理費”,乙方收到此款項前應給甲方開具正式完稅發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兩款約定的銷售考核週期進行銷售目標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若乙方在任何一個銷售考核週期內未能完成約定銷售進度的50%,則甲方有權在按銷售額(簽署預售/銷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費的75%結算完之前的代理費後,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但不視為乙方違約。當乙方每完成一個銷售考核週期的約定考核比例,則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代理費”結算,同時當前的“代理費”按上述第七條第6款規定的“代理費”補結,補結的代理費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本專案可銷售物業面積比例達到75%時,甲方應在10天內結算所有“超價提成”。

第八條:保密與商業道德

1.保密條款:

雙方據此專案所確立的所有合同及相應技術檔案均屬保密範圍,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允許不應將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業道德條款:

1)除非雙方均認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職員工或離職未滿兩年的員工;

2)除非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在甲方專案所在縣域範圍為對其他有競爭關係的專案進行全案代理服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對方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已執行本合同應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均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並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1、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由雙方共同約定或補充約定的其他免責條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若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無效,通過訴訟解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公司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署日期:20_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許可權: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資訊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釋出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資訊釋出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宣告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絡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洩。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模板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為 。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專案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專案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釋出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 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 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專案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專案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專案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檔案(影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檔案。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程序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專案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專案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路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0 月 日籤於深圳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3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房地產專案進行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專案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開發的 專案位於通化市 鎮 _ 號;

2、該專案為甲方開發建設的住宅、門市及車庫,為 結構,共計 層,其中住宅 套,門市 套,車庫 套;

3、該專案佔地面積為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為 平方米,門市 平方米,車庫 平方米;

4、該專案的開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所開發建設的 專案進行獨家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託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為保證乙方有效地進行專案的銷售代理工作,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該專案的詳細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具體包括: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及銀行帳戶;

2、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該專案批准的各類證照影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預)售許可證》等;

3、提供銷售代理專案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專案的基礎資料、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配套設施情況、交房標準及其他可向客戶承諾的資料。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負責銷售賣場(售樓中心)的裝修及水、電、暖、通訊、寬頻等設施的供給;

(三)售樓處內辦公耗材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負責辦理交樓的各項事宜,包括辦理質檢合格證書、面積測繪以及產權登記進戶等;

(五)甲方在遵從銷售第一的原則基礎上,和乙方協商具體的價格策略,並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於銷售的各項方案;

(六)甲方負責辦理銀行、稅務、工商、城管及各媒體等部門和單位的關係,為乙方創造寬鬆的經營環境;

(七)為促進該專案在通化地區的銷售,應進行必要的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由乙方制定、設計相應的實施方案,報與甲方稽核後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應及時按本合同中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佣金;

(九)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洩露;

(十)甲方應保證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房源產權明晰,銷售合法。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負責制定該專案的市場銷售單價,制定後的單價必須保證合同均價;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向客戶推薦或承諾;

(三)乙方負責對該專案進行整體包裝及制定各種銷售策略;

(四)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或其他因素調整推廣策略;

(五)凡關於該專案的設計與說明、方案均歸乙方所有,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權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或雙方合作終止後,不得洩漏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合同範圍使用;

(七)乙方負責銷售人員的招聘、任職、解聘、工資、獎金等。

第五條:銷售均價

(一)住宅: 元/㎡;

(二)門市: 元/㎡;

(三)車庫: 元/㎡。

第六條:銷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標準: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為有償服務,即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佣金為每套住宅(門市、車庫)銷售總價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銷售佣金實行“每星期結算一次”的原則。購房客戶交齊規定的款項並簽定購房合同後,視為該房屋已由乙方銷售完畢,即可結算銷售佣金。每個星期一為佣金結算日,由乙方計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銷售佣金,報與甲方後於當日全額支付給乙方(佣金的結算標準詳見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況,甲方為購房客戶打折,則乙方按實際銷售總價的3%提取銷售佣金;

(四)如發展團購客戶,則乙方按團購的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佣金;

(五)如甲方將該專案的部分房屋頂帳,則乙方按頂帳實際總價的3%提取銷售佣金;

(六)如由於工程質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退房,乙方不提取銷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經提取,則應退還甲方;

第七條:關於溢價及溢價部份的分配

(一)銷售單價超過均價以上為溢價部份;

(二)溢價部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餘的40%。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宜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三十日內,將銷售賣場(售樓中心)、樣板房裝修、佈置完畢,由乙方按設計標準驗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夠順利開展銷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類證照、專案資料應真實可靠,如因此產生任何糾紛,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三)在雙方合作期間,如甲方另行委託其他公司、個人或自行銷售,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選擇即時停止銷售工作,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

(四)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給銷售工作帶來不利的影響。

(五)甲方應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時支付,每遲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滯納金,同時乙方有權選擇停止銷售工作,並通過法律程式追討佣金。

(六)乙方不得虛假宣傳欺騙客戶,只能在甲方認可的材料範圍內進行宣傳和承諾,若因此產生的任何糾紛,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工作予以監督,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終止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銷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終止,如需繼續合作,則另行簽定代理銷售合同;

(二)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視為提起終止合同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人民幣。如確有重大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得到同意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變動,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定有效的書面補充協議後方可生效。

第十條:凡發生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應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有關的訴訟程式,敗訴方應根據法律文書履行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年 月乙 方:法定代表人:代 理 人:年 月

日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興建的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6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8

甲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在保證“”品牌的基礎上,本著相互支援、共同發展的目標,並充分認識到雙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進事業為宗旨。乙方作為甲方正式授權的 總代理,雙方就“”等產品的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產品及市場和結算價

甲方授權乙方在 全權代理經營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授權產品”)。

1、 甲方承諾給乙方的價格每套按出廠總價的進行結算,報價見附件。

2、 乙方銷售承諾

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乙方即成為甲方“授權產品”總代理。乙方承諾:

在 20xx 年 2 月 1 日至 20xx 年 1 月 30 日之間對產品銷售,甲方結算價銷售總金額為 整 以上。

3、 乙方銷售獎勵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萬可享有獎勵3%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的部分可享有獎勵5%

4、 特殊醫院在市場與價格的雙重壓力下可向公司申請特殊處理或申請公司直銷,由甲方直接投標,由甲方

開票,醫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賬戶,貨款不計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轉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後直接以現金形式返還合同成交額的10%。算乙方的銷售任務,但不計入獎勵。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1) 經甲方確認,乙方無能力拓展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量;

(2) 乙方在授權地區以外銷售授權產品;

(3) 乙方冒用授權產品的商標;

(4) 乙方進行有損授權產品及商標信譽的活動;

(5) 乙方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損失部分甲方有權在乙方的貨款或獎勵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連續6個月內沒有完成任務。

6、 甲方要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上述第5條中所含情況除外),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須擁有具備初級維修能力及技術人員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對客戶熟練開展售後服務工作,同時甲方

須為乙方提供維修零件、維修技術支援。

三、甲方的義務

1、 不得直接供貨於授權地區內的非授權客戶。

2、 協商代理商處間的市場衝突。

3、 甲方依據乙方出貨情況及市場變化情況,確定調整價格時給予價格保護的範圍。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資料及技術人員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四、乙方的義務

1. 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有損所授品牌信譽的活動。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至其它區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門市顯著位置標示所授品牌的正確標誌。

4.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區產品的每月《市場行情調查表》。

5. 乙方應以甲方產品為主導,開拓該地方市場、增加市場佔有率,聘用銷售該產品所需要的、經過培訓和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

6.乙方於本合約之有效期間內,應尊重甲方建議之各項產品市場價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能唯一代理銷售甲方“內鏡洗消中心”系列產品,不得另行代理銷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經營他方與甲方相同或相類似或有競爭性的產品。

8、乙方如因歇業、停業、組織變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終止合約,應於提前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甲方,並完全履行合約。

9.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業祕密。

10. 乙方有必須派專人到廠家進行正規培訓,售後服務統一由廠家安排,由乙方具體負責執行.

五、乙方跨區銷售罰則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產品銷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權之專業市場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措施:

1. 規定乙方須收回其所銷售到其它區域之產品,或與當地總代理協商,給當地總代理一定的經濟賠償。

2. 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六、價格保護規定

為了適應市場變化,使產品價格更具市場競爭力,以擴大市場佔有率,甲方會依市場狀況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為避免價格上漲及下調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將對乙方已定購及已出貨的產品進行價格保護,具體方法如下:

1. 甲方調價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2. 雙方已簽訂購銷合同但尚未執行的,改按原價格執行,甲方書面通知調價日之後的協議按新價格執行。

七、售後服務

1. 甲方提供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發生故障,實行三包(參照國家有關標準),一年保修。

2. 乙方有義務負責所銷售產品之維修,醫院裝置需進行維修前,將醫院及使用科室的名稱及故障申報情況、

院方有效的聯絡人及電話等填寫好傳真回公司,經公司確認後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後,將《維修記錄登記表》用簽字筆詳細清楚的填寫整潔,經醫院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傳回公司總部備案,若有配件更換的,方可減掉維修配件庫存數量。更換的配件按公司相應的管理制度執行。

3. 並作好<維修記錄表>,定期傳回甲方。

根據各辦事處市場已安裝產品的具體配置情況,公司配備相應的常用維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時間處理裝置故障(具體情況詳見《配件備用制度》)。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負責將所更換下來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維修配件嚴禁挪用到超過保修期後的裝置或私自轉賣給客戶!嚴格按照實際更換並填好維修記錄,若維修配件發回公司發現與相應醫院不相符,公司將按此配件結算價的10倍進行罰款。超過保修期的甲方按維修配件之價格收費。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經驗的技術人員負責維修站的工作,甲方負責該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培訓課程及內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費提供維修人員來廠進修的往返車票以及在公司進修期間的生活、住宿費用,進修完後經公司考核並頒發維修工程師證書和專用維修服裝每人兩套。送回甲方工廠維修的產品及配件,甲方只負責返回之運費。

八、廣告宣傳

1. 乙方刊載廣告或參加展示會前須填妥<<廣告補助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情況資料經甲方稽核通過後,

可辦理廣告補助(標準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2. 媒體廣告、展示會限以甲方授權產品為主,若雜其它非授權產品則不予補助。

3. 乙方應提供廣告報樣一份或展示會照片若干份,以及開立抬頭為甲方的發票原件,核准後,甲方將其補

助從乙方貨款金額中抵扣。

九、產品銷售之支援

1. 為促進乙方推廣銷售甲方產品,甲方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頁。

2. 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甲方應依乙方之請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關產品技術或經銷問題。

3. 甲方得視實際需要,提供各項產品之型號目錄予乙方,以促進其銷售。

4. 供貨與結算:簽訂合同後發貨。

十、交貨與支付貨款

下訂單前須付訂單總額的30%,剩餘70%之貨款到帳後發貨。

十一、智慧財產權

1. 甲方保證其產品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並未侵犯第三人之產標、專利或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2. 於本協議之有效期間內,甲方同意以乙方之於甲方產品銷售、促銷、廣告或宣傳等與產品銷售有關之合

理活動範圍內,使用甲方之商標。

3. 乙方應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刪除、塗改、變更或仿冒產品上之商標,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產品智慧財產權。

十二、保密責任

1. 雙方對於雙方之交易價格及其它營業上應視為機密之活動,負保密之責任;雙方保證不給第三方透露在

進行合作的過程中可獲得的任何具體資訊(如:圖紙規格、技術引數、價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內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洩露或交付第三人。這一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後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的損失費及相關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2. 雙方應要求其員工遵守本條之規定,若一人違反本條約者,視為該方違反本條之規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 年 2月 1 日起至 20xx年1 月 30 日止。屆時如需續約,雙方需提前一個月協

商確定。有效期屆滿後雙方若未簽訂新的協議,則仍延用本協議書條款。

十四、其它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並隨時補充。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電 話:0571-82877755 電 話:

傳 真:0571-82865568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9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0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建設的大廈(花園、別墅、公寓等)事宜達成一致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

2.提供所委託銷售專案的有關批文,包括物業名稱證明、立項批覆、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檔案的影印件。

3.提供上述專案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及技術指標檔案,提供上述專案周圍環境及土地使用情況、建設情況及交通狀況等資料和檔案。

二、乙方責任

1.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時間表。

2.在甲方幫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當地環境。

3.乙方與客戶接洽之後,以傳真方式與甲方聯絡,確認客戶。凡經甲方確認後的客戶,成交後均視為乙方成交。

4.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與客戶簽署有關認購意向書,並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

三、銷售價格

本物業第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雙方同意代理佣金為房價的2%,佣金在客戶與甲方正式簽署買賣合同時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與銷售面積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半年,從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在代理期間,乙方須售出平方米。

六、違約責任

如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未按合同規定銷售出平方米的物業即構成違約,雙方另行確定對違約行為的處理。

七、廣告宣傳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與銷售有關的廣告費用,廣告分為三期,分別在報和報上刊出。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代理協議產生的'一切糾紛,均採用友好協商的方法予以解決,如果協商的方法不能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到北京仲裁委員會予以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代表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專案,該專案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新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專案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迴圈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裝置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路、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3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二○○一年十二月印製

房地產代理合同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字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迴圈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裝置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路、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5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字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6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貼上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字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字,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字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位於衡水市棗強縣和平路東側(人民路南側)的住宅樓“學府苑”(暫定名)專案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本專案在棗強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服務商,銷售面積以最終房管局核定面積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該專案獨家銷售代理。

2、甲方負責提供已裝修銷售場地(門頭、圍檔等)。

3、 所有對外市場推廣方案、銷售計劃、宣傳資料的最終決定權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為準。對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資料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稽核批准本專案的市場推廣方案,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稽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銷售計劃。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專案銷售所需的有關批准檔案;

(2)關於代售該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

● 立面圖、平面圖、規劃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及標準等;

● 本專案整體工程進度表,包括不限於結構工程、道路工程、景觀工程、物業進場及各項工作到位時間、交房時間、電話、煤氣、正式用電開通時間等;

● 本專案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費標準。

(3)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銷售合同、交房兩書由甲方免費提供,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4)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正式開盤銷售前向乙方交付齊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發客戶糾紛、工程進度無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銷售限制,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免責。

5、甲方指定工作人員負責銷售現場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

1、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 提出銷售方案,設計銷售推廣資料,制定銷售計劃;

(2)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簽署房屋認購書和簽約意向書。

(3) 負責代理期間配合的專案營銷推廣及廣告費用(大型廣告及圍擋等由甲方負責)、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提成、銷售管理費用及銷售現場所發生的日常費用。

(4) 負責辦理業主確權手續並辦理房產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除業主自理費用以外由甲方負責。

2、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該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底價,專案銷售價格不低於銷售底價。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提出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四條 合作期限及銷售目標

乙方承諾代理銷售期限自甲方工程達到正負零時開始,準備期1個月,銷售期限為___個月,收尾期___個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銷售。乙方提供月度銷售計劃,雙方認可後執行。

第五條 銷售價格和銷售確認

銷售底價為該專案按建築面積計價的每平米的平均價格(以下稱為銷售底價)。

1、地上部分建築面積(住宅部分)為,銷售底價為:/平方米(詳見附表1);商業銷售雙方另行約定。

2、 乙方在銷售房屋時銷售價格不低於雙方約定的房屋銷售底價時,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報經甲方認可後,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3、 由於甲方建設內容變更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雙方另行商定銷售底價。

4、 房屋銷售的確認以該套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足應繳購房款為準(貸款為不低於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為全款到帳)。

5、 房屋售出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正常提取,該房屋再次銷售時仍繼續提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該房屋的銷售代理服務費應予扣除。

第六條 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代理服務費一:銷售底價部分按 1.5 %計算。

(2)代理服務費二: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底價部分(以下簡稱超價部分),雙方同意超價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務費:

(1) 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繳納房款(貸款為不低於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為全款到帳)後即可提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按套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

(2) 支付時間

甲方應即時結算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約定於每月的1日作為結算日向乙方結算上個月應計提的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務費後應開具收據。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時而無正當理由,則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造成之經濟損失。

2、乙方按期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足額給付乙方代理費用並按約定全額退還保證金後,合同終止。

3、 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專案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雙方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2、 按照乙方的銷售計劃,月末累計銷售任務完成情況不足原計劃的50%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組織銷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委託他人代理銷售或自身原因專案停建超過一年,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於乙方市場調查失誤,造成銷售價格低於銷售底價時,乙方補償甲方低於銷售底價部分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鑑於甲方在本案中所對應的物業的產權手續正在辦理之中,甲方保證產權登記的任何變更都不會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2、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約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時,甲、乙雙方免責。

3、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尋求司法解決。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河北紅狐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