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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代理服務合同(精選3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6.16K

遊戲代理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遊戲代理服務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為使甲方____________遊戲產品全面推向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代理產品、期限

1、代理遊戲名稱:____________

2、代理期限:___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負責研發和升級________________遊戲的伺服器端和客戶端軟體及技術,並享有維護上述軟體的權力。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__________遊戲合法總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總代理商。

3、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區域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區域內營銷推廣工作

4、甲方有權按約定獲得來自協議區域的收益。

5、甲方允許乙方按照約定在協議區域內提供產品的服務,營銷,推廣和使用所有商標,標識。

6、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檔案資料等。

7、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8、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優惠措施。

(二)乙方

1、乙方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

4、乙方應當在協議區域內負責產品的運作,推廣,發行,生產,使用,銷售和服務。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6、乙方負責在代理區域內本產品的廣告宣傳及費用,設計光碟由甲方提供,依法辦理產品有關宣傳手續,做到合法經營。

三、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路。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3、簽約後,乙方在______月內必須完成(____%以上)區域內的市場營銷網路建設。

4、不得同時經營其它同檔次品牌的同類產品,不然代理權自動取消。

四、代理費用

乙方承諾本合同簽字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萬元RMB。如不按時付代理費,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五、宣傳、技術支援

1、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碟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提供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六、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七、爭議的解決

如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至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決。

八、附則

1、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2、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3、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可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遊戲代理服務合同 篇2

研發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營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戲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協議雙方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研發公司)

2.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運營公司)

二、協議雙方說明

1.研發公司負責研發和升級中文版________________遊戲的伺服器端和客戶端軟體及技術, 並享有維護上述軟體的權力;

2.研發公司有權按協議約定獲得來自協議區域的收益;

3.運營公司應當在協議區域內負責產品的運作,推廣,發行,生產,使用,銷售和服務;

4.研發公司允許運營公司按照以下協議約定在協議區域內提供產品的服務,營銷,推廣和使用所有商標,標識。

三、術語定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術語含義如下:

1.“內部測試”代表第本協議中的質量認證測試。

2.“商業祕密”代表運營公司的一切商業祕密和資訊,包括(但非全部):

1)運營公司服務的技術與設計。

2)運營公司的人事、政策及商業策略等。

3)運營公司服務對付費使用者的各項規定條款,但不包含已經公開發布的。(否則將視為破壞保密協議)

3.“無形資產”代表研發公司擁有的名稱、商標、圖示、徽章、設計圖案、服務標識以及其他任何特殊的無形資產。

4.“工作日”代表中國除週六、週日及其他法定假日外的工作日。

5.“檔案”代表所有關於遊戲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及伺服器端程式的使用手冊、說明書、使用者指南、網站文件等。

6.“合作伙伴”代表任何由運營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或由運營公司擁有控制權的任何公司、集團公司、合夥公司、合資公司等一切實體。

7.“Alpha版”“Beta版”在本協議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中文版正式上市前由研發公司提供給運營公司的任何版本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和伺服器端程式,以及各種必要的用來幫助進行內部測試的技術說明文件。

8.“交付時間表”代表研發公司將遊戲的Alpha版、Beta版及最終正式版交付給運營公司的時間表。詳見附錄。

9.“終端使用者端程式”代表供遊戲的終極使用者使用來連線到遊戲伺服器的電腦軟體程式,包括任何改進、更正、修訂、升級及內容增加等。詳見附錄。

10.“終端使用者”代表購買遊戲客戶端軟體供自己使用而非再銷售的個人

11.“正式版本”在本協議中代表通過了運營公司內部測試並由運營公司確認可以作為正式版上市銷售給經銷商及終端使用者並使其連線到遊戲服務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和伺服器端程式的版本。

12.“不可抗力因素”代表運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無法預估和支配的各種情況。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情況:自然災害、戰爭、罷工、政府限制、電力中斷或網路設施及伺服器的損壞。

13.“遊戲服務”代表由運營公司開發幷包含於運營公司服務內容的線上遊戲服務。

14.“遊戲”代表此款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多人網路遊戲。

15.“智慧財產權”代表現已存在或將會存在的各種智慧財產權內容,包括:專利、商標、註冊的設計、之前描述過的各種應用程式、版權、商業祕密中涉及的權利,包括但不僅限於創造性的美術設計。

16.“產品”代表與適當檔案包裝在一起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

17.“收入”在本協議中或在本協議中規定今後將執行的賬目、商務及審計過程中代表由運營公司通過銷售產品和提供產品授權獲得的由付費使用者為享受遊戲服務而支付的費用。

18.“分成比例”代表應由運營公司從其收入中支付給研發公司的比例。

19.“伺服器端程式”代表將被安裝於運營公司伺服器上用以使終端使用者能夠享受遊戲服務的電腦軟體程式,包括任何改進、升級及內容增加等。

20.“運營公司服務”由運營公司運營的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內容的服務:寬頻網際網路接入、導航指南、收費內容服務、遊戲及其他相關服務。

21.“付費使用者”代表由運營公司認證並向運營公司付費以通過運營公司服務享受遊戲服務的任何人。

22.“期限”代表________條款中描述的時間期限。

23.“資料記錄”代表所有處理資料或記錄,由遊戲服務處理執行的一切資訊,並且包括所有與付費使用者相關的資訊和通訊。資料記錄是運營公司的商業祕密。

24.“更新內容”代表本協議中規定的應由研發公司提供的本產品或遊戲服務的改進或補充。

25.“URL”代表統一資源定位符,包括域名和二級以及其他任何用來訪問或定位遊戲服務的名稱。

26.本協議中涉及的所有有關本產品的“出售、銷售”都是代表允許使用此產品的授權過程。所有有關本產品“購買”都是代表購買允許使用此產品的授權。

27.協議有效地域:由雙方約定協議有效地域範圍。

四、經雙方協商一致,研發公司與運營公司同意以下條款

1.開發與可交付使用

1.1 遊戲的開發與支援 研發公司應向運營公司提供遊戲的開發與設計、終端使用者程、伺服器端程式以及相關檔案。同時,研發公司還應保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交付時間表進行同步的相關支援。

1.2 未能按時交貨 如果研發公司不能依照交付時間表完成,運營公司有權暫時不支付本協議規定的任何費用,直到交貨的問題得以解決。時間將不會成為本協議的根本問題。

1.3 可交付使用 研發公司應當依照交付時間表同步提供終端使用者端程式、伺服器端程式以及相關檔案,包括所有結果程式碼、文件、列表、庫、資料檔案以及需用於遊戲服務的所有相關程式軟體。(”可交付使用”)

1.4 本地化 研發公司應當負擔遊戲中文簡體版本地化的費用以及遊戲內所有的詳盡文字內容,運營公司應有機會評估本地化的結果,並且提供確認。

2.指定及授權

2.1 唯一指定 研發公司在本協議中提供給運營公司以下獨家的唯一的權利:

(a)再生產、演示及展示本產品;

(b)對中國大陸的使用者直接進行或通過經銷商和分銷商進行本產品的銷售、市場行銷、分銷等活動;

(c)允許中國大陸的終端使用者可以以結果程式碼的形式使用此產品;

(d)提供維護與支援服務,包括但不僅限於:技術支援、軟體支援、客戶服務及線上客戶服務,所有GM將對研發公司的專門GM負責人彙報。所有運營公司的GM必須依照研發公司提出的客戶服務規範對中國大陸的終端使用者進行服務;

(e)安裝、拷貝、儲存、編輯及修改伺服器端程式以便提供必要的遊戲服務。整體統稱“權利”

2.2 網際網路權利 協議各方同意,儘管本協議限定的區域為中國大陸,運營公司仍然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進行本產品的市場行銷及銷售活動,但運營公司應該確定通過網際網路訪問的使用者來自中國大陸。如果通過網際網路對中國大陸以外地區進行的銷售達到或超過了全部產品銷售和收費的10%,將視為運營公司違反了本協議。

2.3 URLs. 研發公司同意所有用於訪問限定區域內的遊戲服務的URL以及其他相關權利都為運營公司獨家擁有。

2.4 進一步的保證 研發公司應當確保運營公司能夠在不侵犯智慧財產權以及不必負擔額外費用的情況下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合法權利。研發公司應當獨自負擔第1子條款中為取得各項權利所須支付的額外費用。運營公司為進行本產品的銷售、市場行銷和分銷所須獲得的其他所有權利和授權費用以及在開發完善本協議規定的遊戲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獲取授權費用也應由研發公司獨自負擔。

2.5 付款義務 運營公司對研發公司唯一的付款義務應與本協議中規定的所獲得權利相對應。運營公司不需要對其他任何一方支付任何費用以獲得本協議中規定其應獲得的權利。

3.更新資料

3.1 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所有關於遊戲的升級資料、補訂 版本升級、伺服器端程式的升級以及終端使用者端程式的升級都將被認為是本產品及伺服器端程式的補充。運營公司將對以上所有更新資料享有獨家使用權而無須支付任何附加費用。

3.2 不定期更新 研發公司保證將建議運營公司在技術、市場法規等其他影響開發的因素下對終端使用者端程式、伺服器端程式、檔案及遊戲服務進行不定期的更新升級(“不定期升級”)。研發公司應當對運營公司提供同步的不定期更新。

4.變更需求

4.1 變更需求 運營公司可能會不定期地要求研發公司對遊戲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伺服器端程式、檔案等任何部分進行必要的更改、修正或刪節(“變更需求”)研發公司應當在要求合理的情況下進行必要的變更工作。研發公司應當對運營公司提交變更的細節內容和所需時間的計劃。一旦計劃被運營公司核准,研發公司即應當開始進行變更需求的實施工作。

5.智慧財產權

5.1 版權通告 運營公司保證每套本產品的拷貝都將會依照本協議的規定進行分銷和銷售,以下為版權通告字樣:

5.2 產品名稱 本產品將在中國大陸以____________________這一英文名稱標識。在中國大陸游戲的中文名稱將在以後由運營公司提出並由研發公司核准。

5.3 研發公司無形資產的使用 “研發公司”這個商標是研發公司的獨享資產“研發公司無形資產”)。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研發公司應當提供運營公司及/或運營公司的合作伙伴以在中國大陸範圍內免費使用 研發公司的無形資產進行此產品和遊戲服務的廣告發布、市場行銷、演示示範以及分銷等活動的權利。所有將用到研發公司無形資產的市場活動都將事先獲得研發公司的核準。發行人應當給研發公司提供合理的機會檢查和監控發行人在協議有效期內依照本協議條款使用研發公司無形資產的行動。發行人不得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以外使用任何研發公司的無形資產。發行人不得采用或者註冊任何與研發公司無形資產相近、容易混淆的產品名稱或符號標記。當本協議終止之時,發行人應當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研發公司無形資產。

5.4 第三方侵權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義務通報其他方由第三方進行的針對本產品或伺服器端程式的任何侵權行為。

5.5 第三方侵權對策行動

(a)由運營公司通報的關於對本產品或伺服器端程式的第三方侵權、非法使用或濫用行為,或者由研發公司瞭解到的類似情況,研發公司有權,但並非義務,採取旨在保護本產品或伺服器端程式免受非法侵害的對策行動。

(b)如果研發公司不採取任何對第三方侵權的對策行動,運營公司有權,但並非義務,採取旨在保護本產品或伺服器端程式免受非法侵害的對策行動。同時運營公司有權對該行動進行評論,但運營公司將保留對行動的完全控制權。

(c)針對各方損失的經濟賠償應在扣除各方發生的實際費用之後,按照所受侵害的損失程度公平地進行分配。

6.內部測試

6.1 當獲得由研發公司提供的遊戲簡體中文版母盤後,運營公司將根據內部測試標準對其中包含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進行由雙方認可的內部測試,內部測試標準與時間雙方應在附錄中約定。

6.2 如果終端使用者端程式不能達到內部測試標準,測試將由研發公司在適當的時間內再次進行,直到終端使用者端程式達到內部測試標準的要求。

6.3 當內部測試結束之後,運營公司必須向研發公司提供確認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和伺服器端程式達到內部測試標準的書面認證。研發公司將不對在本地化過程中由運營公司自己進行的任何改動導致內部測試失敗的後果負責。

7.技術要求

7.1 技術要求 研發公司將保證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及/或伺服器端程式是依照運營公司隨時釋出的各項技術規格完成。

7.2 服務提供 運營公司將擁有提供和進行遊戲服務運營並允許任何經資格認證的第三方代表運營公司提供和進行遊戲服務運營的獨家權利。運營公司或由其認可的第三方在提供和進行遊戲服務的運營過程中不得侵害到研發公司的權利。

8.市場行銷與廣告

8.1 市場行銷工作 運營公司將全力進行本遊戲及產品的市場宣傳,保證將提供足夠的市場預算來確保其市場行銷及銷售工作能夠帶來最大額度的收入。

8.2 研發公司標識 運營公司同意將研發公司的名稱與圖案標誌以與運營公司名稱和圖案標誌以同樣注目的位置標於產品包裝盒上。

8.3 研發公司的協助 如果運營公司提出合理的需求,研發公司應當向其提供所有相關的技術、市場和其他相關此遊戲/或此產品的資訊。同時應當提供相應的素材以幫助運營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工作。

9.支援與維護

9.1 支援與維護 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研發公司將為運營公司免費提供以下的維護及支援:

(a)協助運營公司架設用以提供遊戲服務的伺服器;

(b)協助進行伺服器的維護;

(c)軟體維護;

(d)問題(bug)修正;

(e)協助運營公司防止對遊戲服務的黑客攻擊和非法修改;

(f)協助運營公司進行本遊戲的市場宣傳工作;

(g)完成所有對本遊戲/產品的本地化需求,並且提供所有對於本遊戲/產品的更新、補訂

9.2 支援與維護,在本協議的有效期之內,運營公司應當負責以下事務:

(a)採購所有遊戲服務及本遊戲/產品所必須的所有硬體裝置和頻寬資源;

(b)所有的伺服器維護工作;

(c)架設伺服器並安裝相關的軟體以提供遊戲服務;

(d)運營公司將保留________組測試伺服器,用以在正式釋出前測試任何更新資料;

(e)運營公司將妥善保管任何管理/客服軟體的拷貝,包括GM工具,並且確保這些工具的絕對安全性。

10.付款

10.1 版權金 為獲得以下描述的權利以及研發公司提供的支援與維護,運營公司同意支付給研發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版權金“版權”):

版權金付款時間金額

全部付款全部付款美元

10.2 運營公司保證在協議有效期內本遊戲正式在中國大陸運營後的前________月之內支付給研發公司至少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分成金額。如果運營公司的經營狀況無法達到這一計劃,將視為運營公司違反協議。

10.3 分成比例 除去版權金之外,運營公司將支付給研發公司相當於來源於付費使用者收入的________%,

10.4 運營公司保證盡最大努力來通過付費使用者獲取收入。並保持實際收入不低於市場零售價格的________%。

10.5 分成金額支付 分成金額應於每月支付,最晚不得超過收入發生的當月結束後________天內付清。所有金額支付都應遵循之前條款中的設定。

10.6 支付完成 所有應當支付給研發公司的分成金額應當匯出到研發公司指定專用賬戶,研發公司在每次收到款項後與運營公司書面確認。

10.7 稅金分擔 研發公司與運營公司協商確定稅金分擔方式。

10.8 滯納金 如果運營公司超過 ________工作日仍未支付到期款項,研發公司有權選擇終止協議, 和要求獲得應付款項的每日________%的滯納金。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應由研發公司承擔。

11.擔保

11.1 保證金 運營公司應當在正式收費之前將保證金共計 US$ 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給研發公司指定銀行賬戶。 保證金不包括在版稅內,並抵扣運營公司的到期未付款項。在協議期限內,研發公司可以選擇退還保證金,或者依照雙方商定條款和條件保留保證金。

12.資料記錄

12.1月報 運營公司應當每月向研發公司根據下列約定提供書面報告:

(a)遊戲產品銷售數量;

(b)遊戲點卡,月費卡銷量;

(c)通過傳統渠道和網路渠道出售的遊戲產品的銷售收入;

(d)通過固定電話和行動電話出售的遊戲產品的銷售收入;

(e)其他研發公司應當知道的資訊;

(f)所有上述資訊應當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並同時交遞同樣的書面副本。

12.2 運營公司應提供給研發公司管理人員“Admin” 或最高許可權訪問賬號,供研發公司訪問遊戲計費系統、伺服器、使用者資料庫。 運營公司還應提供2個生效的遊戲管理員賬號。

12.3 運營公司應當正確記錄資料記錄,包括但不限於發生事件、處理日期、處理結果,並允許研發公司提出書面請求________日內訪問使用該日誌。

12.4 運營公司應當在協議終止後繼續維護所有相關記錄、協議、賬戶________年以上,並允許研發公司需要時查閱和複製。

13.5 審計權利在協議生效期間和協議終止________年內,研發公司和運營公司均享有在本協議約定範圍內審計對方財務的權利。

(a)如果研發公司或運營公司賬冊審計顯示有應付而未付款項,未付款一方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的________日內補足該欠款。

(b)如果研發公司或運營公司賬冊審計顯示有應付而未付款項,未付款項達到或超過了10%,未付款一方應當在收到書面通知的________日內補足該欠款並同時支付該次審計費用。

13.協議期限與終止

13.1 期限 本協議應與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於本遊戲正式收費起的第________個月之後終止。

13.2 協議終止 協議任何一方有權在以下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a)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約定,並且未能在接到指出違約行為的通告起________天之內對違約行為進行補救;

(b)如果任何一方破產;

(c)如果運營公司由於任何原因停止了運營公司服務的提供。

13.3 由運營公司終止 運營公司有權在以下情況下終止本協議或協議中的任何部分:

(a)如果研發公司未能按照協議規定的日程向運營公司提供本產品及/或伺服器端程式,或者出現類似的違約行為累計達________天。

14.宣告、擔保及賠償

14.1 研發公司宣告 研發公司宣告並擔保運營公司如下事項:

(a)終端使用者端程式、伺服器端程式及相關檔案應當符合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特點、功能、容量和操作方式;

(b)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及伺服器端程式應當沒有重大的程式錯誤(Bug);

(c)研發公司提供給運營公司銷售和運營的遊戲軟體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司不承擔任何因此產生的費用。

(d)研發公司應當保證運營公司依照協議使用商標,不受第三方的留置,控訴,阻礙。

(e)運營公司依照協議提供遊戲服務,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

(f)研發公司已經獲得所有許可、允許,保證運營公司行使權利。

14.2 違約金 研發公司與運營公司協商違約賠償方式;

15.保密資訊

15.1 雙方因本協議的籤屬而獲得的另一方的商業或活動資訊為保密資訊,雙方應盡最大可能對相關資訊保密。雙方不得將本協議中提及的任何保密資料洩露給第三方。

15.2 雙方應享有同等權利控制及使用資料庫。

16.其他

16.1 完整協議:本協議即為研發公司與運營公司關於本產品的經銷及遊戲服務運營的完整協議。本協議取代所有之前口頭或書面達成的共識或協議,或者其他任何研發公司與運營公司之前進行的溝通內容。

16.2 不可轉讓性:若非與運營公司的事先約定,研發公司或者運營公司不得指派、轉讓、再授權任何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16.3 不可抗力因素:由於不可抗力造成運營公司無法履行協議規定義務的情況,運營公司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在此類情況下,運營公司應當在________天內向研發公司提供書面的免責宣告,說明詳細的原因。同時,運營公司應當積極地進行挽回損失的工作。應付款項結算時間應當按照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時期順延。

16.4 協議各方關係:本協議中的協議雙方不形成合夥關係、領導關係或僱傭關係。

16.5 協議語種:________語應當是本協議的唯一正式語言。本協議的其他語言版本翻譯僅供參考,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6.6 政府法規與爭議解決:本協議受____________地區/國家法律保護。協議各方應向________地區/國家法院提出任何相關本協議爭議的訴訟。(雙方也可約定仲裁)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研發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營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遊戲代理服務合同 篇3

網路遊戲代理協議

研發公司:

運營公司 :

遊戲名稱:

年/月/日

協議雙方:

1、公司名稱,國家,城市,地址,聯絡方式 (以下簡稱研發公司)

2、公司名稱,國家,城市,地址,聯絡方式 (以下簡稱運營公司)

協議雙方說明:

1、 研發公司負責研發和升級中文版遊戲的伺服器端和客戶端軟體及技術, 並享有維護上述軟體的權力;

2、 研發公司有權按協議約定獲得來自協議區域的收益;

3、 運營公司應當在協議區域內負責產品的運作,推廣,發行,生產,使用,銷售和服務;

4、 研發公司允許運營公司按照以下協議約定在協議區域內提供產品的服務,營銷,推廣和使用所有商標,標識;

術語定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術語含義如下:

“內部測試”代表第本協議中的質量認證測試。

“商業祕密”代表運營公司的一切商業祕密和資訊,包括(但非全部):1、運營公司服務的技術與設計。2、運營公司的人事、政策及商業策略等。3、運營公司服務對付費使用者的各項規定條款,但不包含已經公開發布的。(否則將視為破壞保密協議)

“無形資產”代表研發公司擁有的名稱、商標、圖示、徽章、設計圖案、服務標識以及其他任何特殊的無形資產。

“工作日”代表中國除週六、週日及其他法定假日外的工作日。

“檔案”代表所有關於遊戲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及伺服器端程式的使用手冊、說明書、使用者指南、網站文件等。

“合作伙伴”代表任何由運營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或由運營公司擁有控制權的任何公司、集團公司、合夥公司、合資公司等一切實體。

“Alpha版”“Beta版”在本協議中代表””中文版正式上市前由研發公司提供給運營公司的任何版本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和伺服器端程式,以及各種必要的用來幫助進行內部測試的技術說明文件。

“交付時間表”代表研發公司將遊戲的Alpha版、Beta版及最終正式版交付給運營公司的時間表。詳見附錄。

“終端使用者端程式”代表供遊戲的終極使用者使用來連線到遊戲伺服器的電腦軟體程式,包括任何改進、更正、修訂、升級及內容增加等。詳見附錄。

“終端使用者”代表購買遊戲客戶端軟體供自己使用而非再銷售的個人。

“正式版本”在本協議中代表通過了運營公司內部測試並由運營公司確認可以作為正式版上市銷售給經銷商及終端使用者並使其連線到遊戲服務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和伺服器端程式的版本。

“不可抗力因素”代表運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無法預估和支配的各種情況。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情況:自然災害、戰爭、罷工、政府限制、電力中斷或網路設施及伺服器的損壞。

“遊戲服務”代表由運營公司開發幷包含於運營公司服務內容的線上遊戲服務。

“遊戲”代表此款名為””的多人網路遊戲。

“智慧財產權”代表現已存在或將會存在的各種智慧財產權內容,包括:專利、商標、註冊的設計、之前描述過的各種應用程式、版權、商業祕密中涉及的權利,包括但不僅限於創造性的美術設計。

“產品”代表與適當檔案包裝在一起的終端使用者端程式。

“收入”在本協議中或在本協議中規定今後將執行的賬目、商務及審計過程中代表由運營公司通過銷售產品和提供產品授權獲得的由付費使用者為享受遊戲服務而支付的費用。

“分成比例”代表應由運營公司從其收入中支付給研發公司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