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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協方總書(精選3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73W

代理協方總書 篇1

代理協方總書

代理協方總書(精選3篇)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書於__年__月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法律登記註冊的ABC有限公司,其他地址______(以下稱“委託人"),與根據_____法律登記註冊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以下稱“總代理人")。

鑑於:

委託人欲從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稱賣方)引進委託人及總代理人雙方同意,由委託人指定的其總代理人系獨家全權代表,委託人授權其代表可根據本協議所理的條款和條件,與賣方洽淡欲引進技術的價格及其他有關事項。

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定義

1.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2.“佣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委託人按照6.1條款支付給總代理人的佣金;“許可證協議"係指委託人與賣方所簽訂的技術轉讓或許可證協議,包括與技術有關的於任何時候所作的補充、修改和增補的技術,的賣方出售,轉讓該技術並向委託方予以報價。“價格"係指委託人為引進該項技術而支付給賣方的款額。

2.1各條款所列的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總代理

3.1委託人指定其總代理人,係為獨家全權總代理並代表委託人與賣方洽談引進該項技術應付的價款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並代表委託人聯絡一切有關事項。為此,總代理人願意接受此委託。

3.2在協議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指定其它任何人為其代理人洽談引進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許可證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或代表委託人聯絡有關任何事項。

3.3根據協議總代理人作為委託的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談本許可證協議為引進該專案,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認並生效,委託人與賣方洽談該項技術的價格及其它條款和條件,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許可證協議及總代理取得佣金,其總代理終止。

3.4委託人指定總代理人係為獨家全權代理,代表委託人洽談許可證協議及引進該項技術事宜,本協議的委託人與總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關係,亦不因此獲得本協議指定範圍外的代理權。

第四條總代理人的職責

4.1於本協議期內總代理人:

(1)必須努力與賣方洽談,向賣方取得最好的價格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委託人獲得該項技術的轉讓並儘速簽訂許可證協議。(2)在洽談轉讓及引進該項技術的過程年,總代理人和與賣方洽談中若出現任何爭議、分歧或僵局,應立刻向委託人提供有關爭議、分歧或僵局之詳情並就此事與委託人磋商。

(3)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委託人取得該項技術並簽定許可證協議。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總代理人不得:

(1)除委託人指定的全權代理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委託人代理任何事項;或:

(2)以委託人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委託人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委託人作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委託人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或:

(3)與賣方議定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的價格及有關條款和條件;或:

(4)不論以任何方式從委託人處所獲得的資訊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為引進技術用,不得洩露。

第五條委託人的職責

5.1代理人當代表其委託人與賣方商定價格、條款和條件時,或將轉讓技術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書就許可證協議時,或就有關問題提出要求時,委託人須立即向總代理人給予指示。

5.2委託人應及時滿足代理人的要求,向總代理人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資訊,便於總代理人與賣方洽商轉讓和獲得該項技術。

第六條佣金

6.1委託人同意支付給總代理人價格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的佣金,佣金於許可證簽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協議雙方同意賣方與委託方簽訂轉讓技術價格條款及條件時,委託方的義務應根據6.1條規定支付佣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定有權利收取佣金,同時總代理人按照第6.1條規定有權利收取佣金,屆時不得以任何藉口延遲,應即時支付。

第七條終止協議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條件或情況時,委託人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總代理人:按協議規定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或當收到委託人就總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的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仍置之不理,立刻終止本協議對代理人的委託。

7.2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3當屆滿和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時,按下述條款辦理:

(1)總代理人應立即將持有與委託人業務有關的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或其他檔案交還給委託人。

(2)按照本協議規定,於終止對總代理人委託的五(5)天內,委託人將佣金(按6.1條規定應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給代理人。

7.4按本協議規定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屆滿或終止對總代理人的委託,本協議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條款,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並付之實施。

第八條分代理或轉讓

8.1非經委託人預先書面同意們總代理人不得將協議之任何義務或責任轉讓或轉移給非經指定的分代理。不論經委託人如何同意的由總代理人委託的分代理,根據協議的規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

8.2非經總代理人預先書面同意,委託人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或責任予以轉讓或者轉移給他人。

8.3本協議對委託人、總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繼承大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並確保實施。

第九條修改

委託人與總代理人簽訂的引進技術協議書,包括整個協議書和備忘錄;並將取代委託人與總代理人對該項引進技術以往的全部協議和安排,且後者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即告終止。除非經本協議當事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協議不得作任何修改和變更。

第十條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是根據簽字時___現行的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然而,在協議生效後,由於___頒佈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委託人和總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的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委託人和總代理人友好協商解決。

11.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以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式仲裁。

11.3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問題外,委託人和總代理人都必須按本協議的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1.4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委託人和總代理人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各聘請律師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二條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字。

第十三條通知

13.1凡有本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採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傳遞。

13.2凡有關通知、請求或其他書信往來,可用書信、電傳、電報方式按對方所列地址寄至對方。

本協議的雙方於首頁所列日期簽署,立此為據。

委託人總代理人

ABC有限公司DEF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__代表簽字:__

代表姓名:__代表姓名:__

職務:__職務:__

代理協方總書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專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 _________網路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路機構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網路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_網路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_________網路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路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

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

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

1.2 甲方辦理

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____網路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

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

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

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

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後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

1.4 依照乙方規定就

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  

3.

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

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

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_網路網路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路”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路”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

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

1.9 與_________網路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

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

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

1.12 甲方如非c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網路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網路相應損失。  

3.

1.13 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使用者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線上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使用者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

2.1 鑑於

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

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

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

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

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

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

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

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

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____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和《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 對代理的獎懲  

4.1 依據規範和(_________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 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網際網路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絡,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

6.1、

6.2和

6.3情形給

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

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代理協方總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振興地方經濟,促進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招商引資代理服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負責提供當地的投資環境,基本情況,優惠政策等有關文字,圖片資料(中英文對照)給乙方,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有效性。

負責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資專案資料供乙方有針對性的選擇及向外商推薦專案。

諾在與乙方介紹的外商談判中,若涉及其他專案,也屬本協議管轄範圍,按本協議經濟條款執行。

甲方必須保守乙方提供的資訊,資料的祕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擴散。

甲方負責外方有關考察費用,並按協議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應及時向外方推薦專案,或將符合當地產業特點的外商投資資訊傳遞給甲方,並負責做好甲方與外商的溝通和協調工作。

2.應充分利用與外商交往多,接觸直接的有利條件,積極介紹促成外商來當地考察專案,投資環境及專案洽談。

3.承諾在協議期間,乙方每年有針對性的邀請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達成至少不低於_________美元的投資專案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關國際慣例和投資法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協調甲方與外商談判;協調甲方辦理設立境外辦事處機構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與甲方的合作專案超過_________個以上,乙方可以組織外商在當地或_________舉辦對口專案洽談及簽約活動(費用另定)。

三、經濟條款

1.代理費用:每年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可衝抵佣金),自協議簽定後一週內付50%,餘款在至少與外商達成一個專案協議後即付清。

2.考察費:乙方安排經甲乙雙方均認可的投資外商赴當地考察,由甲方承擔外商在國內發生的考察差旅費用。

3.佣金:本協議約定的招商引資專案代理佣金為引進資金的0.8%-8%(具體標準個案處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時間:本著“不成功不收費”的原則,佣金對支付以引進資金到位後30日內付給乙方(佣金數額和付款方式個案處理)。若資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資金數額按比例分批付給乙方。

四、附則

1.自甲方提供資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將甲方的資料向外商推薦,並將外商的投資資訊傳給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協議之外的服務專案,雙方可另定補充協議。

3.在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尚未為甲方尋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則應還50%的代理費給甲方。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一年,期滿雙方無異議可續延。

5.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一經簽訂立即生效,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6.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內部協議,對外不能作為授權委託書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年____月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