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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報稅合同範本(通用4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W

代理報稅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代理報稅合同範本(通用4篇)

乙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記賬,報稅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服務的專案和內容;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完成,並能為甲方提供一些合理建議。

2、若對乙方的服務不滿意時,可以向乙方最高責任人反映,乙方應儘快解決。

3、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及時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會計原始憑證是甲方的責任,如果由於甲方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不真實或其它原因導致稅務部門處罰,乙方不承擔責任。

4、每月服務代理費用: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 ),具體工作包括:每月正常記賬和報稅。如因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或工作量較大變動時,致使乙方實際花費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情後,酌情調增代理服務費,超出此範圍的服務專案,經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報價並確定。

5、甲方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代理服務費及時支付給乙方,或者雙方協商按季收繳,不得拖延付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通知甲方將每月發生的會計憑證、單據、相關資料和會計資料等送達並進行整理彙總。

2、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費用類票據,不代甲方蒐集票據,甲方提供什麼樣的會計憑證單據,乙方就根據實際情況做什麼樣的賬目,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其做假賬。

3、每月甲方按期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4、乙方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採用財政部批准的財務軟體進行記賬,對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單據,包括銷售發票、購貨發票、費用發票、銀行收支單據,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進行稽核,填制記賬憑證並彙總,為甲方進行會計核算,按月編制報表。

5、及時向企業傳遞相關的財務知識和稅務知識、資訊,使企業意識到財務的重要性,為企業的財務管理做好服務,並按時按質提供納稅申報服務。

6、每年6月30日前甲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年檢手續,年檢的費用憑政府有關的部門收費的發票或實報實銷,即由甲方負擔(執照年檢時如遇辦公場所等問題未能通過,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如規定需審計報告等其他手續才能辦理工商執照年檢時雙方另行協商收取服務費。

7、如果因為乙方報稅延遲,賬務處理錯誤造成甲方的罰款及滯納金,則乙方全額承擔。

8、乙方為甲方保密,不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和財務資訊與狀況。

三、如甲乙雙方需要繼續保持合同期滿後的合作,則雙方須於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通過協商簽訂新的協議或續約。

四、合同期暫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盡事宜由雙發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報稅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記賬、代理報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 甲方對本單位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原始憑證。

三、 甲方應當配備出納員(可兼職)負責日常現金、銀行存款的收入和支出。 甲方出納員負責購買和開具發票、保管原始憑證並解釋其內容,於每月月底前(每月的23日至28日之間)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原始憑證和其它相關資料,使原始憑證達到會計記賬的要求。對於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甲方應當及時更正、補充。

四、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五、 甲方指定專人定期向乙方報送原始憑證,或乙方到甲方辦公地點索取原始憑證。

六、 乙方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據實向甲方所屬轄區的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納稅申報之前,甲方出納人員必須及時向納稅銀行帳戶足額繳存本期應納稅款。

七、 乙方保管甲方當年度的賬簿。為了保持財務工作的穩定性,乙方保留甲方納稅申報月份記賬憑證和上年末、上季度末報稅資料,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憑證和資料由甲方保管。

八、 甲方的工商年檢、稅務年檢以及稅務局稽查,乙方可以派人協助甲方進行接洽和協調處理。

九、 乙方收費標準:記賬報稅費用每月 元,每季度取一次,於每季度末收取下期的費用。乙方每年年初為甲方建立年度新帳收取建帳費二百元,及當年的賬簿、憑證、報表、納稅申報表等資料費二百元。

十、 協議有效期 月,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後開始生效。該協議自 年月份開始執行。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如有爭議事項或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報稅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託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

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⒈ 委託期間:乙方接受委託對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記賬業務進行代理。 ⒉ 委託業務範圍:代理記賬。具體包括①初始建賬;②取票及整理原始票據;③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記賬;④編制會計報表;⑤根據本月賬面結果及稅務部門規定申報納稅;⑥登記賬簿;⑦裝訂及儲存賬務資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⒈ 建立完備的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及時、準確,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為乙方提供完整的財務資料,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的,由甲方負責。甲方須對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負責。

2. 甲方須確保稅戶餘額足以支付稅款。

3. 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4.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費用,乙方不代墊任何費用。委託業務範圍之外的事項由甲方自行處理並負責。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和鄭州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申報納稅業務。

2.妥善保管由我方保管的會計資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應由乙方負責。

3.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4.乙方只在雙方約定的範圍內從事代理活動,不參與甲方任何經營管理及財務管理。

5.向甲方提供免費的財稅諮詢。

6.向甲方提供免費辦理免稅事宜,但甲方應符合稅局各項政策規定的免稅條件。否則因此產生的一些必要費用支出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四、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每月代理費用 元(大寫: ),每 個月一次性(事前)支付。 付款金額以乙方開具的正規收據為準。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協議最短委託期為一年,如果協議未滿任何一方終止協議,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過期一週不付服務費,甲方應按所欠費用的二倍賠償乙方損失,同時本協議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的聯絡方式,在報稅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相應資料,如果與甲方聯絡不上,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及時進行稅務申報,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共2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籤

字: 代表簽字: 聯絡電

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報稅合同範本 篇4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範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登出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製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諮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複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註冊會計師、註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20xx年以上,並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4.受託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託人同意並由委託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5.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託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託人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受託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託人去委託人現場辦公或為委託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託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託人負擔。

8.委託人如委託受託人提供不屬於本協議的服務範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受託人優先辦理,並予以收費優惠。

五、委託人義務及責任

1.委託人應積極配合受託人工作,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託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託人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託人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託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託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委託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託人不得授意受託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託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於委託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託人承擔責任。

六、受託人義務及責任

1.受託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檔案,檢視業務現場和設施。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託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託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託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後,都不得洩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祕密。

5.受託人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託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託人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託事項,保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人代理事項。

9.受託人應根據委託事項的複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託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託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託人提供的情況、資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受託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託事項實施完畢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資料、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工作報告

13.受託人應當為委託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託人不得對委託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託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

16.受託人不得自立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費。

17.受託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費專案、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8.受託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

七、違約責任

(一)受託人違約責任

1.超越許可權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託的責任。受託人違反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未經委託人同意而擅自轉委託,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託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責任。委託人違反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託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託人經委託人同意而轉委託的,如果對次受託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對次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受託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託人,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託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如果委託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終止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委託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九、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係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登出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託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託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託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託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宣告及保證

委託人:

1.委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託人:

1.受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合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稅務代理委託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並受法律保護。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