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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合同範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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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稅務合同範本稅務顧問聘請合同常年稅務顧問聘用合同範本《稅務系統檢查證印製專案》合同

客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合同範本4篇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______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聘請合同稅務合同範本(2) | 返回目錄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註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註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註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並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屬於稅收服務範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範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諮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資訊。(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資訊,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諮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祕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 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定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託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 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常年稅務顧問聘用合同範本稅務合同範本(3) | 返回目錄

常年稅務顧問聘用合同範本

甲 方(聘請單位):

乙 方(受聘單位):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之律師擔任常年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稅務律師 擔任甲方的常年稅務顧問。

二、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一) 日常顧問服務

1、財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資訊的諮詢;

2、稅收優惠政策應用的指導;

3、指導合同涉稅條款的訂立,修改、審定合同;

4、指導涉稅法律文書製作,修改、審定涉稅法律文書;

5、協助企業對其員工進行財稅法律培訓;

6、根據授權,在媒體發表律師宣告,針對特定物件發表律師函告。

(二)專項顧問服務

1、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

2、協助及指導企業進行稅收健康檢查,就特定問題、特定專案出具法律諮詢意見書、合法性論證分析報告;

3、代表企業參與涉稅談判;

4、制定稅收籌劃方案,輔導方案實施;

5、參與制定年度納稅計劃、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風險防範系統。

三、甲方就上述“專項顧問服務”事項委託乙方,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按顧問標準收取費用(標準價八折優惠)。

四、乙方律師在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時,甲方應給予方便,配合工作,提供有關資料等。

五、乙方律師因履行稅務顧問職責以及為甲方辦理其他事務所必須支出的調查費用以及合理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七、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律師受聘擔任甲方常年稅務顧問的收費標準為:全年每一工作周顧問時間標準為 小時(不含專項顧問時間),每年顧問費為人民幣 元,於每一顧問年度開始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起始顧問年度自簽約之日起算。

每一顧問年度屆滿,如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須於一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稅務系統檢查證印製專案》合同稅務合同範本(4) | 返回目錄

甲方:____________稅務局

乙方:______印刷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稅務局(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稅務系統檢查證印製專案>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合同檔案

本合同所附下列檔案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條款;

(2)貨物清單;

(3)報價表;

(4)《稅務檢查證》樣本檢驗報告;

(5)《“稅務檢查證”產品質量標準》;

(6)中標通知書;

(7)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系統檢查證印製專案》採購合同。

2.貨物及數量

本合同提供稅務系統稽查類檢查證__________本。

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要求,滿足甲方_____年內合同貨物的續購需求。

3.交貨時間及地點

本合同交貨時間:自合同簽署後二十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__________稅務局。

4.合同金額

本合同中稽查檢查證的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 )。

5.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籤和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印刷有限公司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__________________ 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合同條款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甲方:指____________稅務局。

(2)乙方:指______印刷有限公司。

(3)招標人:指國家稅務總局。

(4)合同:指甲乙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甲乙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檔案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5)合同價: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資金。

(6)貨物:指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須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產品。

(7)服務:指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

(8)天:指日曆天數。

2.標準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及服務應符合招標檔案技術要求中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釋出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2.2 除非技術要求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3.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3.1 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洩露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檔案、資料、資料及其它資訊。

4.專利權

4.1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智慧財產權的起訴。

5.履約保證金

5.1 乙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____(____)天內,向招標人提交人民幣____元(¥________)履約保證金。

5.2 履約保證金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5.3 履約保證金應採用本合同貨幣,以銀行匯票、轉賬支票提交。

5.4 履約保證金在甲方到貨驗收合格二十四個月後;乙方在提交合同影印件、各使用單位出具的《“稅務檢查證”驗收單》及付款申請後招標人在十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6.包裝

6.1 乙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運輸中損壞或變質。

6.2 包裝應採取防潮、防晒、防腐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裝卸及長途運輸。

6.3 乙方應承擔由於其包裝或防護措施不當而引起的貨物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和費用。

6.4 “稅務檢查證”每____本一札,____本(____札)裝一盒,____盒裝一箱(共____本)。包裝箱上須註明:檢查證名稱、裝箱人、質檢人員工號、傳送日期、收貨單位。

7.運輸

7.1 乙方負責將印製完畢的“稅務檢查證”運送到甲方的指定地點。

7.2 送達後,必須填寫《“稅務檢查證”驗收單》(一式兩份),並經甲方驗收人籤、單位蓋章,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

7.3 不論用何種方式運輸,所有運保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檢驗和測試

8.1 乙方在中標後,甲方有權按照招標人提供的檢查證樣本對乙方提供的檢查證進行比對與檢測。

8.2 在交貨前,乙方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

8.3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檔案的技術要求,按照乙方在投標時提交的樣本檢測指標資料(皮革檢測和紙張檢測兩部分)進行抽查檢測,以確保貨物的合格性。

9.質量保證

9.1 乙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提供貨物是全新的,同時以投標時提供的樣本檢測指標資料為合同標準,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不低於此標準。

9.2 乙方應保證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質量在合同貨物驗收合格後____個月內有效,並保證在正常情況下使用五年。

9.3 對達不到合同規格要求的貨物,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在____日內免費更換有缺陷的貨物,被更換貨物的保質期為自更換之日起____個月。

9.4 如果乙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0.索賠

10.1 甲方有權根據8.3條之規定在使用前對乙方提交的貨物進行抽查檢測。如果被抽查的樣本有一項指標檢測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所提交貨物進行更換。

10.2 乙方對合同貨物質量偏差負有責任,如在質保期內,乙方所提供貨物的損壞率達到30%,甲方有權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應用符合合同標準的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貨物,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該貨物的價格。

(3)乙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____(____)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____(____)天內或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招標人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乙方須在五日內將扣除的履約保證金部分補足。

11.付款

11.1 本合同以人民幣付款。

11.2 付款分兩次進行,第一次付款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憑付款申請及發票支付給乙方合同價格的________(____%);第二次付款在產品到貨驗收合格後,甲方憑《“稅務檢查證”驗收單》、付款申請及發票支付給乙方合同價格的____(____%)。

12.價格

12.1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的價格應按中標價格執行。

13.合同變更

13.1 任何對合同條款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修改書。

14.賣方履約延誤

14.1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

14.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礙按時交貨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

14.3 除了不可抗力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規定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乙方延誤交貨,將按合同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15.誤期賠償費

15.1 除14.3所述情形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通知招標人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誤期賠償費。

15.2 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____(____%)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____(____%)。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16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16.違約終止合同

16.1 在甲方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能實施的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16.2 如果甲方根據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承擔甲方購買類似貨物的額外費用。

17.不可抗力

17.1 儘管合同條款有關於違約處罰的規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7.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持續超過____(____)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的協議。

18.破產終止合同

18.1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

18.2 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19.爭端的解決

19.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____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19.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及程式在北京進行。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中文。

19.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9.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19.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20.合同語言

20.1 本合同語言為中文。

20.2 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檔案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21.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2.稅費

22.1 合同貨物及服務的所有稅費均已包含於合同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籤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