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名稱:__________
委託單位:(公章)__________
代理單位:(公章)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代理單位(乙方):海口x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託方將__________專案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託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託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託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__________(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
委託單位:(公章)__________
代理單位:(公章)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代理單位(乙方):海口x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委託方將__________專案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託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託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託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__________(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
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
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
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
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智慧財產權,委託人,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專案,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
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
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
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
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
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
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8)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
(7)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洩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委託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工程建設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l.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智慧財產權,委託人,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專案,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中標人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5.1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5.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招標工作的程式寫明每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時間)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應由受託人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
(8)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
(7)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金額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幣種:______________匯率: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額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洩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12.爭議
12.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失效。
委託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 程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 擬定招標方案;
□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 編制招標檔案;
□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編制標底;
□ 組織開標、評標;
□ 參與開標、評標;
□ 草擬工程合同;
□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稽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絡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 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 不含甲方繳納的釋出媒體資訊服務費
□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
十、委託方指定聯絡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託 書
茲委託 代理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的(□設計 □監理 □施工 □裝置 )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
。
□ 擬定招標方案。
□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委託方:__市體育局
受託方:__市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並結合__省__市有關建設法規,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______工程招標代理。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甲方自願將委託乙方招標代理。委託招標範圍及代理費用等均在本協議書中明確。
二、委託招標範圍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招標型別:工程類概況:
1、專案名稱:____工程
2、地址:______
3、現場情況:已具備條件
4、工程總預算:____萬元
三、委託內容
㈠組織報名、稽核投標單位資質
㈡編制發放資格審查及招標檔案、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㈢收投標書、組織開標、評標、定標㈣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四、委託代理期限:至工程開工之日止
五、委託代理事項及職責
㈠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一名專案負責人,負責與乙方的聯絡與溝通;
2、甲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不得進行違章建設,不得指使投標人串標、圍標。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負責提供專案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4、甲方提出招標範圍、工期、質量等技術條款;5、甲方提出對投標人資格的合理條件;
6、甲方稽核乙方編制的評標檔案及招標工作日安排;
7、協助乙方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市或區招標中心的評委庫專家組成,其中評委庫中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的代表應具備工程建設及管理即技術或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招標人的代表也可委託乙方的專家評委,如招標人出評委必須出具委託書和評委的相應職稱證明,評委必須具備技術或經濟方面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8、在乙方根據評委會意見完成評標報告及選出中標侯選人後,確認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不允許洩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違反,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㈡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一名專案聯絡員,負責與甲方的聯絡與溝通;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三公”原則,為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關;
3、組織投標單位報名、對投標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4、提出招標工作日程安排及整體招標計劃;
5、編制招標檔案,組織現場勘察,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經甲方確認後發有關單位;
6、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確定評委比例模式;
7、簽收投標檔案,組織開標、評標、定標;8、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9、整理招標代理期間的各種資料,並裝訂成冊,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個招標過程中嚴格保密,不洩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有違反,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處罰。
六、代理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按計價格[20__]1980號文標準的__﹪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2、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甲方還可追究乙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3、甲方無故延期或不按約支付代理費,除須支付相應代理費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標,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標發生的費用。非乙方原因,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以法律途徑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招標代理費用結清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2、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人:受託方:__市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月_日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濟南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要求
物業管理資質________級。
三、價款支付方式
中標人向受託人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五、本協議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和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報酬。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委託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招標代理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委託合同。
1.2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訂立,通用於各類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 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 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和支付代理費用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7 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代理費用: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人用以支付受託人的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總額。
1.9 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委託人支付受託人代理費的方式和方法。
1.10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 (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在內容的形式。
1.12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所應承擔的責任。
1.13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其他的要求。
1.14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5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限的最後一天。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專案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四百七十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 委託人將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的全部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 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求,否則受託人有權拒絕這類要求。
4.4 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得到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5 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4.6 確定受託人提供的有關資料。
5.受託人的義務
5.1 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的工作範圍,選擇有足夠經驗的物業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前期物業招標代理工作。
5.2 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 受託人應對其招標工作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5.4 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物業管理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 受託人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6 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7 受託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標人的獎品、宴請和賄賂,不得洩漏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5.8 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 委託人擁有以下權利
(1)向受託人詢問本次物業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2)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3)要求受託人提交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4)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5)依法選舉中標人;
(6)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的原因,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1)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有權提出建議;
(2)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答覆;
(3)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4)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5)對於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6)依法享有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 按照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金額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8.2 受託人對所承接的前期物業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在預算範圍內由委託人實報實銷。
8.3 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受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受託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9.委託人代理費用的支付
9.1 本合同簽訂後,委託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費用_____%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額外工作,需支付的費用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9.3 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自應支付之日起,向受託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應支付之日起計算。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4 委託人在雙方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用,除支付滯納金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費用的利息。
9.5 支付代理費的幣種、匯率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6 委託代理費用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人不得轉嫁支付責任。
四、違約、賠償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為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提出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專案有關的物業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6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漏了與本合同前期物業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1.索賠
11.1 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賠。
11.2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3 受託人向委託人提出索賠,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提出補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未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作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4 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12.爭議
12.1 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爭議解決的方式。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日通知受託人。
13.2 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變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對方,應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賠償方法或金額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3.3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條件時雙方在協議書內約定。
15.合同終止
15.1 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後,委託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費用(含增加額外工作的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15.2 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費用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 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適用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 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或相關資料情況的時間: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業務其它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的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物業招標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6.委託人的權利
6.1 委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 受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 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代理費用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方法
9.1 預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受託人完成額外工作,委託人需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
9.3 滯納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支付代理費用的幣種:______________;匯率: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本合同關於委託人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合同後,中途不得再與其他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合同,若違反此規定則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中標價代理費的雙倍違約金。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 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約定的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前期物業招標工作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
11.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2.合同份數
12.1 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就_________(工程名稱)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
2、工程專案審批檔案: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總投資額: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有委託的在□中打√,並說明具體內容,無委託的在□中打×):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_________
□施工,具體包括:_________
□監理,具體包括:_________
□裝置,具體包括:_________
□材料,具體包括:_________
2、委託代理範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_________
3、委託代理的事項(有委託的在□中打√,無委託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釋出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檔案;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檔案;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_________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專案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_____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檔案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專案組,並任命_________為專案組組長,負責該專案招標代理工作。專案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_________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採用以下_________方式。
(1)由委託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採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檔案必須寫明,幷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_________
八、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____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_________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_________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約定向___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份數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_________。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 代理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以下專案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招標範圍:_____服務專案_____ 地 點:__________ 總投資額: 約_____ 萬元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公司的汽車車輛定點保險服務的採購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公
司的汽車車輛定點保險服務的採購招標代理工作。
三、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並依法選擇中標人;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3.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 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 責任;
5.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6.委託人在本合同簽訂後的5日內向受託人提供具體招標專案的內容、要求等相關資料, 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7.委託人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姓名:_____ 職務:_____甲方代表_____電話:_____
8.委託人根據需要,做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9.委託人監督中標人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中標人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由委託人先行代為支付,再找中標人追償。
0.委託人在開標前,不得自行開標,否則責任自負。
四、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受託人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並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但要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 的 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 姓名:_____ 職務:_____電話:_____
6.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6. 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6.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6.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7.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 確性負責;
8.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9.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 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0.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 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 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2.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招標代理諮詢費壹萬元,由中標單位在確定中標後的7日內支付。
六、若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以書面文字簽署補充協議解決。
七、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 依法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二份,受託人一份。
委託人(蓋章): 受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單位:
代理單位:
委託方將專案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範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付款方式為____(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迴避的人員。
4、委託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託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式並經確認,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專案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作為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代理諮詢專案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託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6、委託人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並在簽訂合同後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於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託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託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辦理委託專案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託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檔案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洩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資訊。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資料引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專案組,並任命____為專案組組長,負責該專案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譭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報招標管理機構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協議書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 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
工程建設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
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 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 為 專案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託人實際委託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 代理報酬費用為 。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 年 __月 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專案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 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 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 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 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 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智慧財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洩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智慧財產權,委託人僅有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專案,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 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託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於任何後續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招標代理業務,且委託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 貳 份,副本 肆 份,其中:委託人 肆 份,受託人 貳 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檔案如內容存在衝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後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檔案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採用的文字為: 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專案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3.1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 。
3.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託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專案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9
4.2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託人認可的招標檔案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託人組織實施:
1、 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檔案、評標辦法、招標程式;
2、 釋出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檔案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 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 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 接收投標檔案、主持開標會議;
6、 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 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
5、委託人的權利
5.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1)委託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檔案或招標檔案等招標過程檔案中的全部條款,如專案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託人指定分包的專案;專案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脩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2) 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①招標工作的組織;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託人應作的階段性彙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並有權要求受託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3)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託人彙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無約定 。
6、受託人的權利
6.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 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
6.2受託人擁有的其他權利: 受託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檔案或者招標檔案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託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託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
代理報酬的幣種;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後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託代理費用為__/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託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無約定 ;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託人向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招標諮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託人損失,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託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託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諮詢公司或者下屬諮詢公司,委託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託該諮詢公司承擔相關諮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託人全部承擔,並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洩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洩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1、受託人未按委託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託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託人應賠償委託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2、受託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託人應承擔責任,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3、由於受託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託人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賠償;4、受託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檔案或者招標檔案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託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5、其他受託方違約責任,受託方應賠償委託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 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 貳 份,副本 肆 份,其中:委託人 肆 份,受託人 貳 份。
1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