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託人):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絡方式:
乙方(受託人):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絡方式:
鑑於:
1.乙方是一家依法設立的企業,具備專業設計人員、設計專用工具裝置。
2.本合同簽署前,乙方及設計人員已通過甲方介紹等方式瞭解了設計的要求,並確認乙方指定創作人具備為藝術品設計的條件、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及甲方的需要承擔本合同約定藝術品設計任務。
經雙方協商一致,於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區簽署本合同,由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以下專案進行設計:
備註:設計包含藝術品外形、顏色、質感。
除此之外如生產用料不包含在設計服務內。
第二條委託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後兩個自然日內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 )作為定金,乙方確認收到費用後開始設計工作。
3.2 甲方應於設計方案最終認可驗收後的兩個自然日內,將設計費尾款即人民幣(大寫) 元(¥ )支付給乙方。
3.3 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名稱: 。
開戶銀行: 。
賬戶號碼: 。
第四條作品的交付
4.1 乙方需在定金到賬後按照本協議第一款委託事項進行設計,並在 個工作日內交付所有產品設計初稿。
4.2 每個專案的設計初稿必須有2-3個設計方案供甲方參考,甲方收到初稿之後3個工作日之內給予修改意見或確定方案。
4.3 交付標準:
(1)格式要求: 。
(2)精度要求: 。
(3)風格要求: 。
(4)交付方式: 。
4.4 甲方指定接收設計成果郵箱: 。
4.5 乙方指定設計團隊成員: 。
乙方指定電子郵箱: 。
第五條智慧財產權約定
5.1 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的全部智慧財產權( 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5.2 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5.3 乙方在設計過程中,不能剽竊、盜用其他既有的外觀專利或者享有著作權的圖示、圖案;
5.4 乙方保證最終提供的設計方案不涉及侵犯其他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並保證甲方免於因其向甲方提交之作品違反法律規定或侵犯第三方權益而遭受的任何索賠、責任、處罰和判決。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需要;
6.2 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設計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見,乙方按照甲方的合理意見進行3次以內含3次的小範圍修改;
6.3 甲方有義務遵照最初雙方協同決定後的專案目的、風格、標準來評斷乙方專案是否合格。如果乙方的設計經三次修改仍無法達到甲方要求,則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6.4 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6.5 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資料給乙方和積極回答乙方的諮詢。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7.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或有權向甲方諮詢,甲方必須配合;
7.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7.3 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7.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在約定範圍內的合理要求及時修改;
7.5 乙方需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作品;
7.6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對於甲方的設計要求、檔案資料、甲方的商業資訊,防止任何第三者知悉和使用;
7.7 乙方承諾不再向同類企業提供類似設計作品或自行設計生產類似產品。
7.8 本合同簽署後至乙方指定設計人員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前,乙方不得承接任何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相沖突的活動或從事任何影響其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活動。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雙方均承諾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條和第四百一十一條的任意解除權。
8.2 合同簽訂和支付預付款後,乙方交付了產品設計初稿後,甲方此時解除合同的,甲方需支付已完成初稿的產品總設計費用 %的金額。
8.3 合同簽訂和支付預付款後,乙方交付了第二稿(或最終稿),甲方此時解除合同,甲方需支付該款產品的全部設計費用。
8.4 如果乙方未按時交付設計成果,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8.5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並需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8.6 如甲方未支付完全部款項,擅自使用作品的,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8.7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和第七條第6、7款有關智慧財產權和保密義務,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8.8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立即改正,並要求一方按照因其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的 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為甲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甲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10.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年 ____月 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存貨方和保管方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藝術品品名: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 ;
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
2.藝術品品名: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 ;
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
3.藝術品品名:__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 ;
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
第二條 貨物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風險告知:保管方的正當驗收專案為: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以及無須開 箱拆捆直觀可見可
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 數量, 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 記為準; 外包裝或貨物上無標的,
以供貨方提供的驗收資料為準。 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 定或合同規定驗收。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30天, 國外到貨不超過 ________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都除外。 貨物驗收期限, 是指自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 至驗收報 告送出之日止。
第三條 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貨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計費專案、標準和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保管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 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 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 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 違約金____ 元。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 並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5其它約定責任。
風險告知:損耗標準是指貨物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因素(如干燥、風化、散失、 揮發、粘結等) 和
貨物本身的性質和度量衡的誤差等原因, 不可避免地要發生一定數量的減 少、破損或計量誤差。 有關主管部
門對此作出規定或者由合同當事人商定貨物自然減量標準 和合理磅差(一般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 ,統稱
為損耗標準。損耗的處理是指實際發生的 損耗,超過標準或者沒有超過標準規定時,如何劃分經濟責任,以及
對實物如何進行處理。 比如一, 在貨物驗收過程中, 咻在途損耗不超過貨物自然減量標準和損耗在規定磅差
範圍內 的,倉庫可按實際驗收數驗收入庫, 如果超過規定的,應核實作出驗收記錄,按照凳規定處 理。
存貨方的責任
(1 )由於存貨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 存貨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 ________% (或 _____%) 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 存貨方除交納保管費外, 還應向保管方償 付違約金 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合同 中註明, 並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 倉庫毀損或人身 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5)存貨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 期出庫, 存貨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 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 元。由於出庫憑 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 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7)其它約定責任。
第八條 保管期限
從______ 年___ 月__ 日至 _______年 ___月 ___日止。
第九條 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 遇有不可抗力 事故的一方, 應
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 並應在 ______天內, 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 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 此項證明檔案應 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 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 由雙方協商解 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風險告知: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 有殘值的,應扣;除殘值部份或殘值歸賠償方 不負責賠償實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貨物的保管期限,存貨 方過期不取走貨物,應承擔違約任。 但有的儲存保管合同也可以不規定期限, 雙方約定只 要存貨方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費用, 即可繼續存放。 變更和解除合同期限: 保管方或存貨方 如需要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以便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因此, 倉儲 保管凳中應當明確規定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 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 成,雙方同意由 仲
裁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 事 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
訴) 。
第十一條 貨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 《倉儲保管合同 實施細則》執行。
存貨方_________(章)保管方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 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 碼:__________ 郵政編 碼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 年 ___月 ____日至 ______ 年 ___月 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___
甲方(存貨人) :_______________製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倉儲人)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充分協商,就花畫工藝品倉儲倉儲保管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倉儲貨物基本情況名稱:花畫工藝品;型別:花泥畫、十字繡工藝品;數量: _______張花泥畫、_______幅十字繡;
二、貨物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專案、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三、貨物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
1.保管方應當保持倉庫的乾燥、無漏水、滲水的情況。
2.不能將本貨物與易腐蝕性和產生化學方應的物品堆放在一起,否則造成物品腐蝕的由保管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貨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
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存貨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2.貨物出庫是由存貨人負責辦理託運手續。
3.入庫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4.出庫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5.倉儲地點:北京市東城區三里屯_______號。
五、計費標準和結算方式
1.保管期限: _______年。
2.計費標準: 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3.結算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簽訂日首付60%,合同到期日付剩餘40%。
六、違約責任
1.保管方(乙方)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貨物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
(3)由於保管方(乙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甲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2.存貨方(甲方)的責任
(1)由於存貨方(甲方)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方(甲方)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10%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方(甲方)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方(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方(乙方)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甲方)承擔。
(3)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由存貨方(甲方)負責。
(4)存貨方(甲方)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方(甲方)(含使用者)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方(甲方)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甲方)負責。
(5)按合同規定由保管方(乙方)代運的貨物,存貨方(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七、保管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八、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十、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15天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檔案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商業祕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資訊(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等)均為甲方的商業祕密;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三、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執行。
十四、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五、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 人(簽字):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