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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裝修合同(通用5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6W

國家標準裝修合同 篇1

甲方:

國家標準裝修合同(通用5篇)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裝飾合同法》和《建築裝飾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之規定,並依據本工程現場實際施工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甲方商場專櫃裝修事宜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本工程為包工包料工程。裝修面積為。範圍即圖紙上標明的所有專案。

4、工程期限:日起至日止為乙方施工期,甲方_ 年 _月_ __日可進場

第二條、雙方義務及權利

一、 甲方義務及權利

甲方有義務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辦理前期的相關施工手續,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提供施工用電及其它需要協調的地方。 甲方有權監督施工進度及工期用料,用料不符或質量不達標甲方有權利要求更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義務及權利

1、 嚴格按圖施工,遵循施工原則,認真組織工程施工。 嚴格遵循施工現場勞動紀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有義務主動配合甲方的質量驗收。因違規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 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按時竣工且又無違規行為,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如付款等)。

3、 裝修完工後壹年時間內,只要所裝修專櫃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無條件提供免費維修的義務(人為損壞除外)。

第三條、付款方式

經雙方約定達成如下付款方式:

1、 工程總造價: 簽訂協議時預付款為工程總造價的50%,即元人民幣。

2、 成品貨櫃進場,經甲方初步確認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價款的30%。即 元人民幣。

3、 工程竣工、三天內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付清乙方工程總價款的20%, 即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違約,除採取補救措施達到合約標準外,另可按工程總造價的10%向對方索取損失賠償費。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所引起的延誤工期.甲方自負,並賠償乙方的誤工費。

第五條、其它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事實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後起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家標準裝修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嘉年華商場 裝修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嘉年華商場 裝修工程

(二)工程地點:北市區霖雨路嘉年華商場

二、 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範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預算書所包含的裝飾裝修及安裝全部工程內容。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

三、 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三)工期: 日曆天

(四)當發生下列情況時,工期相應順延:

1.由於甲方對工程作重大變更;

2.非乙方原因每週連續停水、停電超過8小時而影響施工;

3.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

四、 合同價款:人民幣: 元零壹分(¥: 元)合同價款確定方式:

(一) 合同簽訂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編制工程預算書;

(二) 雙方同意工程相關單價按雲建標【20xx】668號《雲南省建築工 程造價計價規則》、《雲南省建築工程消耗定額》、《雲南省建築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雲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雲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為依據,以計價方式進行結算。

(三) 人工按250.00元/工日計算,其中53.23元/工日按定額規定取 費,其餘196.77元/工日按市場差價進行結算。

(四)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必須辦理工程現場變更籤證,經建 設方簽字認可後方可進入結算。

五、 結算方式

(一)乙方按現場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及甲方簽字認可的工程變更籤證、竣工圖紙以及合同規定編制工程結算報告;甲方審定結算報告後,雙方按審定結果進行結算。

六、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合同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並經甲方認可後,甲方於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至合同價款的80%。

(三)乙方在完工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報送工程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 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15天內進行核實,作出確認或修改意見。竣工驗收移交、工程結算等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7日內付至結算款的97%,餘3%作為該工程保脩金。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業主之日起開始計算,兩年保修期滿後甲方將保脩金餘額無息退還乙方。 保修期內,因質量引起維修費用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具體金額以甲乙雙方確認為準。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權追償。

七、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到工程所在地管委會(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施工手續及承擔相關費用;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用水、用電接點,費用由乙方承擔;負責工程質量和進度的監督及驗收;

3.負責協調乙方免費使用商場的貨運電梯;協調需物管公司配合的相關事宜。

4.負責根據合同及時向乙方撥付工程進度款,若延期支付,則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相關責任。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按國家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進行施工。若因乙方的原因出現不合格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無償返工修復,工期不順延。

2.乙方在施工中應接受甲方代表對質量及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

3.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完成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工程內容,對現場出現的技術問題作出及時處理。

4.嚴格按照商場及物管公司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按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工地上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安排人員對施工現成進行保潔,隨時保持現場清潔、衛生。

5.施工中所產生的施工垃圾由乙方進行處理,廢料集中堆放,並及時清運出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保護好已完工成品,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成品損壞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嚴格執行有關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7.負責施工所需材料的採購。由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甲方籤認的規格型號及尺寸採購並得到甲方的認可後方能使用。

八、 工程變更

(一)工程專案或施工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工期。如增加專案或工程量,其價款應由甲方先確認。工程變更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變更單為本合同附件。

(二)工程內容及做法如需變更,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相關費用結算時按規定進行調整;因甲方要求設計變更導致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三)甲方如需取消預算中的某個專案,須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材料已進場或已施工,所產生的費用將由甲方承擔。

九、 工程質量標準與工程驗收

(一) 本工程的施工質量標準為:按《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乙方承諾,工程驗收時工程質量若達不到一次性驗收合格,將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返工或修復直至達到《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並承擔賠償甲方相關的損失。

(二)乙方應做到按施工圖精心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及相關行業標準的要求;若無標準的,以施工圖及施工說明為準。本工程乙方必須保證一次性驗收合格。

(三)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竣工2日內甲方不驗收又不提出書面意見,視為質量驗收合格(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的除外)。未經竣工驗收,甲方單方入駐的視為竣工驗收合格。在工程款結清後,雙方辦理交接手續(如房屋鑰匙等)。

十、 關於材料採購的約定

乙方購買材料必須符合設計及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乙方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甲方驗收認可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若乙方所採購的材料型號、規格、數量、型號有誤,造成的損失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十一、工程保修

工程質保期為兩年,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十二、違約責任

(一)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除負責在甲方規定時限內整改合格外,另承擔工程總造價10%的違約金;

(二)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程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承擔200元違約金,累計計算;

(三) 凡因合同雙方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給雙方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雙方損失。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完成雙方各自的職責、義務和經濟往來後終止。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家標準裝修合同 篇3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住宅裝修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詳細工程專案見預算書及圖紙) 工 期: 150 天,20xx 年 12 月 25 日至20xx年04月 25 日 工程質量:合格。

二.工程單價及總造價

工程單價: 詳見報價清單

硬裝基礎總造價:58000(伍萬捌仟陸百圓整)包含專案詳見報價清單 主材總造價 :1220xx(拾貳萬貳仟圓整) 包含專案詳見報價清單 專案總造價 :180000(拾捌萬圓整)

三.甲方工作

1. 甲方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解決由甲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 施工場地具備水、電等基本設施。

3. 負責與相關單位協調、配合工作。

4. 在乙方進場之前完成場地移交。

四.乙方工作

1. 乙方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設計進行施工,作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經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

4. 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五.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

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付款方式,按報價中單價乘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分為 三次 付款

2.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交工程結算單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7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一週內,支付清乙方工程結尾款。

六.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9)<<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以上標準。

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及中間工程的檢查及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認可。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驗收通知7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6. 表面裝飾保修期為叄年,隱蔽工程保修期為伍年。在保修期間因工程本身發生質量問題,乙方予以免費維修。

七.獎勵和違約責任

1.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3.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4.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5.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乙方負責修理或返工。

八.爭議或糾紛處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協調。

2. 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行爭議,可向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 設計圖紙變更必須經過甲方同意,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施工。

2. .本承包合同內所有材料,若需調整、更換品種時,所產生的價差按 2實增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家標準裝修合同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北京摩卡兒童有限公司辦公室裝修 工程地點: 萬達廣場A座1471室

2、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2.1承包範圍: 室內設計及裝修:地面背景牆 石膏牆等

2.2承包方式為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現場及運輸通道的環境衛生,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小寫)人民幣: 500000

3.1合同價款由包發人和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或雙方協商的造價進行約定。承包人承諾合同價款不低於其成本價。

3.2合同價款是指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人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和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3.3 承包人承諾在簽訂本合同前對本工程的全部招標檔案、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及說明、質量要求、合同檔案、現成條件及周圍環境、承建風險、現場管理要求等已詳細研究並完全明瞭,在合同價款中已予以充分考慮。

3.4 合同價款(總價或單價)中已包括了承包人為完成承建和質量保修責任的人員、材料、機械、運輸包裝、施工技術及措施、管理、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的修建安裝、安全文明施工、水電費等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利潤等。承包人承諾如有錯漏,概由承包人負責。

3.5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按照國家現行稅法和有關部門現行規定,承包人需繳納一切稅金和費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3.6 合同價款確定方式為固定總價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除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的工程變更或按合同約定辦理的有效現場簽證外,結算時一律不予調整。

3.7合同圖紙間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發包人應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為工程變更。

3.8合同價款已充分考慮了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人工、材料、裝置、機械價格的漲跌的可能和相關因素,承包人承諾該市場風險完全由其承擔。

4、 質量

本工程驗收標準為:GB50210-20xx《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要求達到標準。

5、 工期

5.1 開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40 天(雨天均包含在內)。

5.2 如遇到以下情況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順延的簽證要求,經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發包人代表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同意調整工期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發包人書面同意的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以上籤證專案,承包人必須在事件發生後三天內辦理簽證手續,即承包人在事件發生後三天內提出工期順延的書面簽證要求,否則,監理工程師不進行初步審查、發包人代表不予確認,即不予辦理工期順延簽證。

6、發包人責任

6.1有權稽核承包人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月(季)報表。

6.2發包人或其委託的監理單位負責現場的配合管理和協調工作、有權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隱蔽工程的驗收,負責設計問題的處理和工程變更的籤認。

6.3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續。

6.4按合同約定時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和結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責任

7.1承包人負責辦理施工用水、用電手續並承擔相應的費用,發包人給予協助。

7.2 按招標書或甲方要求、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做好自檢工作,確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檔案附件移交發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規範,採取預防事故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負責,並立即書面報告發包人或主管單位備案。承包人不得損壞 場地內或場地臨近的各種管線和構築物,若有任何損壞,須立即通知發包人及有關單位,並由 承包人負責損失及修復費用。

7.5 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有關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組織管理,保證施工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堆放整齊,並即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包括清除施 工過程中產生的餘土及其它堆積物,拆除生產和生活的臨時設施,做到工完場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應由承包人自行負擔。

7.7 所有運抵現場的材料被視為發包人財產,沒有發包人批准不可遷離現場。承包人須對現場所有的材料、裝置、器械等進行保護。

7.8 承包人必須嚴格遵守發包人制定的現場管理規定。

7.9 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據發包人要求應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院和發包人的稽核同意並簽證。

8.2 承包人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配備現場專職質量檢查員、安全檢查員,建立完善的自檢制度,做好自檢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檢查督促,確保工程質量。

8.3 凡隱蔽工程,經承包人自檢後,應填制確切的隱蔽記錄,並提前2天通知監理單位檢查,經檢查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簽字認可後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隱蔽。

8.4 如對已隱蔽工程的複查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質量不合格的,複查費由承包人承擔。若複查結果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合格的,複查費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8.5 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由於施工質量原因給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應視缺陷嚴重程度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返工的費用由承包人負擔,本合同約定的工期不予順延。

9、設計變更

9.1設計變更是指合同簽署後,工程在設計(包括品質和數量)上的改變。設計變更必須以經發包人確認的設計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9.2 發包人如需進行工程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書面通知後,必須按照變更通知的內容和要求實施工程變更。工程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承包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由發包人在10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人方可繼續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9.4《設計變更通知單》(格式由發包人提供)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對發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否則,不能作為結算或工期順延等的依據。

(1)《設計變更通知單》應附有設計單位的變更通知單,該通知單上蓋有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且經設計單位專業負責人和校對人簽字並蓋章;

(2)《設計變更通知單》上有發包人專業工程師、成本工程師、發包人代表簽字;

(3)《設計變更通知單》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

(4)《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附原圖和設計變更圖。

(5)《設計變更通知單》如不能準確反映工程量,必須採用現場簽證單的形式進行計量,方可作為工程價款調整的依據。

9.5《工程現場簽證單》(格式由發包人提供)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對發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否則,不能作為結算或工期順延等的依據。

(1)《工程現場簽證單》上有承包人專案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並蓋章;

(2)《工程現場簽證單》上有發包人專業工程師、成本工程師、發包人代表的簽字;

(3)《工程現場簽證單》須列明具體工程量,必要時附計算算式。

9.6《工程聯絡單》只作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聯絡的用途,不作為計價依據,如承包人認為應計價的,承包人須申請辦理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手續。

9.7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的其他變更,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

10、變更價款的確定

10.1本條款只適用引起工程造價調整的工程變更,因工程變更對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式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含下浮率)變更工程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含下浮率)變更工程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以下約定的計價規則(含下浮率)進行計算。(套用定額、費率、材料價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變更實施完工後7天內,承包人須向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出現場計量要求,對涉及變更部分的現狀、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準確說明,經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核實並按《工程調整造價稽核單》(格式由發包人提供)批准後確定變更工程價款。如涉及到隱蔽工程或拆除工程,應在隱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監理單位和發包人進行現場計量。

10.3在工程變更實施完工後7天內,承包人未向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提出現場計量要求,視為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增加。但對於因變更涉及合同價款減少的,發包人有權在竣工結算前或竣工結算時調減。

10.4在工程變更實施完工後14天內,承包人須向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按《工程調整造價稽核單》(格式由發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後確定的變更工程價款作為竣工結算依據。

10.5承包人不得以變更價款沒得到發包人審批為由拒絕按後續變更指示實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發包人確定的變更工程價款為理由拒絕實施後續工程變更或不完全實施後續工程變更。承包人與發包人就變更工程價款協商不成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先實施工程變更,然後按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進場施工,甲方應付給乙方 ℅工程備料款。

11.2工程進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給乙方 ℅進度款。

11.3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15天內一次性付清餘款。

12、工程驗收

12.1 承包人必須按本合同第5條約定或發包人批准順延的日期竣工並通過驗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內,書面通知發包人作預驗收檢查,發包人應及時配合。

12.3工程竣工時,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記錄資料,竣工圖四套及報告兩套,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報告後應及時組織驗收。

12.4 驗收檢查工程有較大整改時,以整改合格後的日期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經濟糾紛而拒絕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驗收,發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並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發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提前使用日期並不作為竣工日期,但不應影響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則工期相應順延。

12.6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7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 12.7承包人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應在通過竣工驗收日期起5天內全部撤離,並做到工完場清。如工完不清場,每日收取地租為工程結算價款的 %,由發包人在餘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計作已竣工,實際竣工日期以經驗收合格後清場完畢之日起計。

13、竣工結算

13.1 竣工結算是指對合同內涉及的工程造價所有內容的結算,包括工程價款、獎勵和違約、質量、安全、工期等內容。凡是與造價有關的約定應納入結算範圍。

13.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承包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承包人和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按合同約定結算,如竣工結算造價超出合同價款5%的,則超出部分的工程變更下浮率需比投標下浮率高,具體由雙方在竣工結算時商談。

13.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若不按時申報結算資料,則發包人可自行進行結算。

15、 違約

15.1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確認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須向發包人飛、支付合同價款1‰的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上不封頂,發包人損失大於違約金的,承包人還應賠償損失與違金差額部分。

15.2承包人未按設計及規範要求施工,發包人有權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均有承包人負責。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應無條件返工至全部合格,且須向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2%的違約金。

15.3由於承包人違約造成發包人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須支付 由於解除合同而發生的額外費用,包括因此聘請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導致的額外費用。

15.4承包人擅自將本工程轉包或未經發包人同意而將某項工程分包的,須向發包人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10 %的違約金,且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5.5由於承包人責任造成發包人裝置、材料等的丟失或損壞,承包人照價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15.6除上述約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颱風、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及監理單位,並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發包人及監理單位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 16.2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約方的相應責任。

17、 索賠

17.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合理的索賠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資料及相關說明。提出索賠要求的一方應保持用以證明索賠可能需要的有效證據資料,提出索賠要求一方應允許另一方查閱並核實所有資料。

17.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時,承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發包人提出索賠意向通知及索賠報告等有關資料,逾期不提出的,視為放棄索賠。

18、保險

承包人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負責辦理承包人在現場人員的生命財產、現場各種 施工設施、裝置、材料的保險,並支付相應的費用,該費用已含在合同價款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所發生的費用、賠償等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20、合同檔案的組成

下列檔案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彼此互相解釋,互為說明,並以下列順序為優先解釋順序。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標通知書(若有);

3、招標檔案及其附件(若有);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及資料;

5、投標檔案及其附件(若有)。

6、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檔案,這些記錄和檔案主要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指令、工程會議紀要、信件、資料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

22、 其它

22.1 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2.4 其它: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國家標準裝修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專案: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進行居室裝飾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中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址:合肥市望江東路供電南村16幢206室

二、居室規格:房型 單 層(式) 2.5 室 1 廳 1 廚 1 衛

1. 室,計 平方米; 2. 廳,計 平方米; 3. 廚房,計 平方米; 4. 衛生間,計 平方米; 5. 陽臺,計 平方米; 6. 過道,計 平方米; 7. 其他(註明部位) 計 ;

總計:施工面積 30.3+9.45+3.23+1.7+3+1+1.4= 50.08 平方米。

三、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飾裝修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四、委託方式: 包工不包料

五、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 10月 4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 12 月 10日工程總天數: 略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1. 人工費標準

2.其他費用(註明內容)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二、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合肥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驗收標準〉規定。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第四條、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合肥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飾裝修專業委員會。

第五條、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

二、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遲工期的,均需由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四、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章,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隱蔽工程專案施工時,甲方必須到現場察看。

第八條:其他事項

一、甲方

施工中如需要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2、在裝飾裝修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肯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