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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設計合同範本(精選5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6W

管道設計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管道設計合同範本(精選5篇)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珠海鳳凰谷 專案的燃氣管道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設計依據

1、甲方給乙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3.1.《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20xx

3.2.《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JJ33-20xx

3.3.《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5-97

3.4.《工業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GBJ231-87

3.5.《石油化工裝置與管道塗料防腐蝕技術規範》SHJ3022-99

3.6.《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94-20xx

第三條、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名稱:珠海鳳凰谷專案燃氣工程設計 工程地點為珠海市拱北聯安路

專案規模:共62戶,其中平層44戶,複式17戶,樓王(三層)1戶,為精裝修標準交樓 設計內容:庭院小區平面圖、每棟入戶燃氣管道平面圖和流程圖、系統圖、大樣圖、設計說明書、廚房、 熱水器控制閥前的輸氣管道工程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1、提供專案電子版建築水電總平面佈置圖、各層平面佈置圖以及建築立面圖,室內裝修平面、立面圖。

2、甲方專案特殊要求資料(廚櫃平面圖)。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1、施工圖紙為經過珠海市政府相關部門審查合格的8套完整施工設計圖。.

2、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檔案,設計資料及收到甲方首次支付設計費之日起20 日曆天內,交一套施工圖紙(白圖)給甲方確認,並在甲方確認後 20日曆天內出藍圖。

3、審圖流程及時間:乙方出藍後,送市防雷所審圖(審圖需要約2個工作日),再送審圖中心(審圖需要約5個工作日),完成繳納審圖費後,取得審圖合格證書。以上審圖工作由乙方代為辦理,並保證稽核通過。

第六條、費用

1、設計費為:平層為 75元/戶,複式房 150元/戶,樓王為225元/戶,合計:6075元(大寫人民幣:陸仟零柒拾伍元整)。

2、稽核圖費用:本專案施工圖的送審工作由乙方負責辦理,報送審圖公司稽核費用每戶費用為:10元/戶,共 62戶,合計:620元(大寫人民幣:陸佰貳拾元整)。

3、以上兩項設計費及審圖費合計為:6695元(大寫/人民幣)陸仟陸佰玖拾伍元整。

4、以上設計費用為含稅金價格。

第七條、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後七天內,甲方即支付設計總額的10%人民幣(¥669.5元),給乙方作為設計預付款;

2、經審圖公司稽核合格後的施工設計圖全部交付甲方,甲方於15天內支付設計總額的80%人民幣(¥5356.00元).

3、餘額10%人民幣(¥669.5元),在燃氣工程施工安裝完成10個工作內付清(無息)。

4、以上每筆款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稅務部門開具的有效等額發票。

第八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1.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1.4、簽訂本合同作為乙方設計開工的標誌。

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

1.6、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責任

2.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有關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2.3、負責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2.4、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5、由於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的合同設計費金額。

2.7、乙方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有關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2.8、乙方必要時參加設計討論會、設計評審會和工程例會。

2.9、乙方必須參加燃氣工程施工招標會議,並對投標方提出的問題作相應的答覆。

2.10、乙方負責向業主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並對施工方提出的問題作相應的答覆。

2.11、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乙方負責解決。

第九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仲裁

本專案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竣工驗收備案為止。

2、本工程專案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5、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6、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年月日:

管道設計合同範本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華新(南京)置業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江蘇省郵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承擔 小區駐地網通訊管道工程設計任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 合同訂立依據

1、 合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通訊行業有關合同管理規定。

2、 設計依據

(1) 立項檔案;

(2) 甲方提供的工程勘察設計委託;

(3) 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圖紙;

(4) 乙方現場勘察得到的相關資料及資料。

1、 根據“設計委託書”中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

2、 設計檔案交付時間:20xx年 5 月 1 日前。

四、 質量要求

乙方應嚴格執行部、省、集團等相關通訊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範及甲方對工程設計的特殊要求。

五、 合同價款

1、 合同設計費根據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

在江蘇通訊協會20xx年共建管道設計投標中報價,勘察設計費的收費為計價格20xx(10)號文標準收費。

六、 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 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工程設計所需圖紙和資料。

(2) 監督協調設計單位工作,及時組織設計會審。

(3) 在設計過程中,甲方如需變更工程設計要求,應提前通知乙方,並給予乙方變更設計的必要時間。

(4) 提供固定資產分類目錄表一份。

2、 乙方責任

(1) 根據設計任務委託書、部頒設計檔案編制辦法、概預算定額等建設標準和批准檔案進行設計,按期交付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裝置材料清單、施工圖紙等),並對設計質量負責。

(2) 根據工程設計委託範圍和設計會審後的審查意見,及時修改設計檔案。

(3) 按照甲方提供的固定資產分類目錄表編制裝置器材概(預)算表。

(4) 配合工程專案的建設施工,進行現場設計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工程設計會審、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

(5) 為甲方工程保守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工程設計檔案和甲方提供的工程資料洩露給第三方、如因乙方洩密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應支付違約金,每延遲一週付款,甲方應按設計費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總金額的5%。

2、 乙方未按期交付設計檔案、設計質量不符合相關要求或拖延工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繼續完善設計,減收或免受設計費,並賠償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交付設計,每延遲一週乙方按設計費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超過總金額的5%。

3、 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 設計檔案數量

乙方提供給甲方設計檔案4份,全套電子文件(說明、預算、圖紙)1份(要求可讀可寫檔案)

九、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由於發生戰爭、嚴重的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其他公認的不可抗拒的災害,受災方應在災害發生後七日內,儘快以傳真或掛號信的形式,將由相關單位簽發的災害證明通知對方。合同履行時間可以合理的延長。當災害終止後,受災放應儘快通知對方。如果災害延續發生超過120日,雙方應友好協商決定是否決出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 爭議的解決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先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宿遷市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生效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代理費由敗訴方承擔。

2、 除正在仲裁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合同項下的其餘權利,並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十一、 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管道設計合同範本 篇3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道路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重慶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2.3.1 按國家現行的技術規範標準執行;

2.3.2 按城市勘察設計規範標準執行;

2.3.3 按現行定額標準執行。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 根據雙方商定,設計費按如下方式計算: 7.1.1本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不再另行計算;

7.1.2本專案方案設計費不再另行計算;工程設計費(包含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按國家計委、建設部《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收費標準下浮30%計取。

7.2 本專案設計費用總額為: )。最終設計費以最後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建安費按7.1條結算,其包含(但不限於)人工費、差旅費、材料費、儀器使用費、管理費、會務費、評審費、諮詢費、稅金等所有的費用,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

7.3初步設計及其概算檔案在上報前必須經發包人審查並同意後方可上報。初步設計及其概算檔案經審批後,以審定批覆的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築安裝費用做諮詢費和設計費計價基數,並按《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 )》第1.0.8條的規定,來確定最終設計費用(審定的總設計費)。

7.4 本合同為含稅合同,價格為包乾價格。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設計費支付方式見下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檔案時間順延。

9.1.2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按國家現行技術標準進行設計。

9.2.3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等設計人的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設計費的100%。

9.2.4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設計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設計費總額的千分之二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個環節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延誤達到15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取的設計費和預算費應返還(其中定金應當雙倍返還),並且賠償發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9.2.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使其符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設計審查要求。設計人須安排專人協助發包人完善各種手續,並提供相關服務。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專案開始施工時,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及時現場服務(通知後兩小時內到達施工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若非因發包方原因,導致包括但不限於政策變更等變化影響專案施工時,設計人仍應當負責有關設計問題及參加竣工驗收。

9.2.7在本專案工程竣工時配合發包人接受審計並負責本合同專案的設計及審查聯絡工作。

9.2.8負責本專案設計期間的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若在設計期間因設計人責任發生任何人員傷亡、裝置損壞等事故,設計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發包人概不負責。為防範風險,設計人應為參與工作的人員購買相應的保險。

9.2.9設計人確保自身和參與設計人員具備設計資質、資格有能力履行合同專案,在設計過程中和其設計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的權益之情況,否則設計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2.11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與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或為本專案之外的目的使用、許可他人使用發包人提交的各項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設計人應提供優質的服務,設計人應至少派一名業務素質強的能勝任的現場服務設計代表常駐工地,時間每週不低於一次,協助配合發包人解決施工中的技術問題,參與現場相關技術問題的處理和隱蔽工程驗收,在施工過程中對發包人的要求在兩個小時內做出包括

但不限於現場指導、電話解答的迴應。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驗收合格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6任何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對本合同的修改無效。

12.7 本合同一式玖份,發包人陸份,設計人叄份。

12.8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管道設計合同範本 篇4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邵武市城南新區古山溪左岸生態城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邵武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規模及設計內容如下:

2. 1工程名稱: 邵武市城南新區古山溪左岸生態城市政配套工程

2. 2專案規模:(見下表)

上表中數量僅為初步估算,市政道路、橋涵估算2.4億元,土石方1.4億元,共計3.8億元。最終雙方以施工圖預算為準。

2. 3設計內容:

方案設計:市政(含道路、橋涵、交通、給排水、電力電信及燃氣、照

明、管線綜合及估算)、場地平整(土石方,防護)、防洪堤

初步設計:市政(含道路、橋涵、交通、給排水、電力電信及燃氣、照明、管線綜合及概算)、場地平整(土石方,防護)、防洪堤

施工圖設計:市政(含道路、橋涵、交通、給排水、電力電信及燃氣、照明、管線綜合)、場地平整(土石方,防護)、防洪堤

第三條 設計依據:

3.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3.2發包人提交的的基礎資料

3.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城市道路設計規範》 (CJJ37—20xx )

2、《城鎮道路路面設計規範》 (CJJ169—20xx )

3、《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範》 (JTJ D50-20xx )

4、《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範》(JTG D60-20xx)

5、《公路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涵設計規範》(JTG D62-20xx)

6、《室外給水設計規範》(GB 50013-20xx)

7、《室外排水設計規範》(GB 50014-20xx 20xx版)

8、《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範》(GB 50289-98)

9、《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GJJ45-20xx)

3. 3. 1 按國家及地方現行的技術規範標準執行 ;

3. 3. 2 按城市勘察設計規範標準執行

3. 3. 3 按現行定額標準執行

第四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4. 1 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批准的檔案或設計任務書;

4. 2 規劃方案設計檔案及有關資料;

4. 3 符合設計要求的 1:1000 地形測量圖(光碟一份);

4. 4符合設計要求的現狀及前期規劃綜合管網資料,道路規劃資料;

4. 5經雙方商定,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的上述檔案資料,應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4. 6 設計人員應認真核對、研究包發包人提供的資料和檔案,若有任何問題及疑問應接收後三日內提出。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5. 1 方案設計:本合同生效後25個日曆天內完成,達到國標要求設計深度並滿足當地報批要求,並提交方案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於8份(含文字、圖紙),並提供相應電子文件一份;

5. 2 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審定後25個日曆天內完成,並提交初步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於8份(含文字、圖紙、初設概算),並提供相應電子文件一份;

5. 3 施工圖設計:取得初設批覆後40個日曆天內完成,光碟內容需包含紙質檔案的全部內容並與紙質檔案內容完全一致,提交施工圖設計成果根據當地報批需要,不少於8套,並附設計成果電子文件光碟一份。

5. 4 測量勘察:方案設計審定後25個日曆天內完成,勘察測量資料、成果的內容應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勘察資料、成果應提供完整文字和圖件不少於15套,並附包括全部資料電子文件的光碟一份。(測量選用的基準點及座標高程系統應與甲方提供的1:500地形圖一致)。

5. 5 以上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成果均需達到國標要求的設計深度並滿足當地報批要求。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6. 1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本合同勘察設計費為市政工程部分以國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為依據進行優惠後按照工程總投資的1.05%計取;場地平整部分按照¥70萬元包乾;防洪堤部分按照工程總投資的

1.5%計取。其中市政道路設計費計算暫按投資額2.5億元計取,防洪堤設計費計費計算暫按1000萬元計取,最終結算金額按照施工圖預算金額計算。。

6. 2本合同的勘察設計費總額暫定為¥ 萬(大寫:人民幣 元整)。 上述費用為估算金額,實際勘察設計費用以最終核定的施工圖預算檔案為結算依據。

6. 3勘察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6. 5 上述勘察設計費等均為含稅金額;

6. 6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各階段款項前,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提供等額正規發票。

第七條 雙方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7.1.2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圖紙資料、資料、計算機軟體和專利技術。

7.1.3 發包人指派 為該專案負責人。負責圖紙稽核、設計意見交流等事宜。如有變更發包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人。

7.2 設計人責任:

7.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7.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7.2.3設計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7.2.4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人洩露、 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7.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

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無償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7.2.6在正式提交階段設計成果前根據發包人要求所進行的所有調整,其 費用均已包括在本階段設計收費中,設計人無權要求發包人增付設計費。

7.2.7 因設計人原因造成各專業圖紙錯漏碰缺等矛盾之處,設計人應及 時糾正。

7.2.8 所有設計變更(含發包人提出)均應及時列入圖紙目錄。

7.2.9 設計人指派 為聯絡人,負責就該專案不同設計階段與發包人進行交流及解決相關技術問題。聯絡人如有變更設計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7.2.10 設計人在勘察測量時應通知發包人,勘察測量的資料應經過發包人認可才有效,否則不作為結算依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8.2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無償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償付賠償金,賠償金金額以不超過設計費總額為準。

8.3 由於設計人的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逾期達 30 日以上,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並有權要求設計人賠償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8.4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8.5 由於設計人洩露發包人的商業祕密所造成的損失,設計人應負責賠償。

8.6 如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紙未能通過發包人的稽核,設計人應負責無償修改至通過發包人稽核為止,並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8.7凡屬設計人設計範疇內的設計內容,設計人均有義務及時到現場服務解決。所有現場工程問題的有效回覆為兩天,逾期不予回覆,將按合同總金額的

萬分之五/次給予罰款。

第九條 其他

9.1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3設計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取得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發包人。

9.4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其中發包人須同時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私人印鑑,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9.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9.7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9.8 合同雙方之通知、信函等檔案的收件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載之單位地址為準,一方的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按本合同所載地址發出通知、信函等檔案均視為已實際送達。

9.9其他約定事項:

9.9.1 設計人負有準確及時完成現場服務的責任,應指派專門的路橋設計工程師或專案負責人負責本專案,道路施工期間,設計人應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協助發包人解決問題直至問題得以解決,雙方不再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也不加收費用。

9.9.2 在施工全階段,設計人相關人員應到現場參加每週的工程協調例會,並於會後48小時內完成圖紙及施工說明的修改,及時交付發包人。

9. 9. 3該合同價格包括設計人所有人員費用、聘請的顧問人員、印刷列印、通訊、差旅費用、設計人及其設計人所有人員應繳納的稅費等類似所有在設計人執行本合同所述的服務中發生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無義務再向設計人支付任何款項。

9. 9. 4後附設計團隊及技術支援人員名單。非不可抗力及發包人同意,專案設計負責人不得更換且設計彙報須由專案設計負責人親自參加。非主要設計人員變更的,乙方應在變更後即時書面通知甲方。

9. 9. 5本合同附件見附頁資料。

發包人: 設計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開戶銀行:日期: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日期:

管道設計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機構程式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接甲方室內裝飾裝修工程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設計概況

1.1工程地址:

1.2工程面積: 平方米

1.3設計內容(勾選):佈局圖□、效果圖□、施工圖□、

第二條、佈局圖

2.1甲、乙方雙方到工程所在地勘察,乙方實地測量,甲方提出設計方向和設計要求。隨後乙方繪製佈局圖和設計草圖交於甲方,雙方討論後確定佈局圖。

2.2如若甲方對佈局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討論後乙方完成修改。

第三條、效果圖

3.1佈局圖確定後,乙方做出效果圖交於甲方。

3.2如若甲方對效果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討論後乙方完成修改。

第四條、施工圖

4.1效果圖確定後,乙方根據設計方案繪製施工圖交於甲方。

4.2施工圖包含:原始平面圖、佈局圖、地面佈置圖、立面圖佈置、頂面佈置圖圖、水電改造圖等。

第五條、設計期限

5.1佈局圖繪製時間為 日,修改週期為 日/次。

5.2效果圖繪製時間為 日,修改週期為 日/次。

5.3施工圖繪製時間為 日,修改週期為 日/次。

5.4乙方按照時間約定按時交圖與甲方並討論,甲方因故不能見面看圖交流則時間順延。

第六條、後續服務

6.1設計完成後,甲方採用乙方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乙方要提供後續服務,免費上門技術指導兩次。

6.2施工人員對施工圖有疑問的,及時聯絡乙方設計師,設計師要予以解答。

第七條、設計費用

7.1設計費用 元/平方米,合計 元(大寫)

7.2佈局圖確定後甲方支付乙方總款的 %,計 元。

7.3效果圖確定後甲方支付乙方總款的 %,計 元。

7.4施工圖確定後甲方支付乙方總款的 %,計 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中任一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須按合同金額的30%賠付對方違約金。

8.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採取協商方式解決。

9.2雙方不願意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解決方式(勾選):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