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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精選17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7W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

甲方:故縣鎮窯瓦村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精選17篇)

乙方:段明波

為進一步改善西子湖景區生態旅遊環境,提升觀賞效果,為旅遊開發拓展空間,經故縣鎮人民政府協調,故縣鎮窯瓦村願將部分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以發展藥用及觀賞牡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協議如下:

一、承包土地的區位及面積

承包土地位於故縣鎮窯瓦村(故縣水庫),具體四至: 東至蓮花寨 西至窯瓦村頭南至坡根 北至故縣水庫面積155.07畝。

二、承包轉讓期限

承包轉讓期限為5年,自20xx年10月30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付款方法

土地承包費(地租)為每年400元(其中,乙方負擔250元/畝,故縣鎮人民政府負擔150元/畝),每年9月30日前一次付清,從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0月30日。

四、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土地權屬糾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

2、甲方確保通往承包區內主幹道乙方無償自由通行。

3、乙方應符合甲方規劃要求進行種植,不準變更土地性質及用途,不準建造永久性建築。

4、在承包期內,如甲方因旅遊開發利用需徵佔甲乙方所承包土地,由甲乙雙方協商給予乙方補償。

5、甲方優先給乙方專案支援,專案款及經營收益全歸乙方所有。

6、乙方保證按合同期內按時交納土地承包費。

7、乙方經營活動中,遵守甲方有關法規政策,有序經營。

五、其它約定

1、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有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鑑證機關:故縣鎮人民政府

簽約日期:20xx年10月30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位於光石二隊公路前邊( )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用於種植綠化樹木,土地面積為( )公頃。 承包條件:

1. 甲方每年以每畝伍佰元轉讓給乙方,合同期限為壹拾年(20xx年------20xx年),第一年繳倆年租賃費( )元,抵押一年租賃金,20xx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 乙方在租賃期間,土地租賃費根據當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賃費上下進行浮動。

3. 如果合同期未滿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賠償損失100萬元/公頃。所剩土地轉讓年限由甲方來支配,與乙方無關,土地租用合同終止。

4. 如果乙方所租賃土地在租賃期間被政府或開發商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土地徵用費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租賃土地地表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無權干涉。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解決、協調賠償事宜。在租賃期內土地被徵用,甲方退還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賃費,到時雙方的合同終止。

5.另有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村民簽章:

日期: 年 日 同意本合同

乙方簽章: 月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3

甲方:大窩村三組村民 米使作

乙方:大堰溝村村民 彭幫權、彭安寧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屬於永久性,乙方子孫有繼承轉讓權。

二、土地四至邊界:東至彭幫權地邊;南至路邊為界;西至彭幫富地為界;北至彭幫富地為界。

三、成交後一切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陸萬叄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者,違反方付守約方違約金貳拾萬元整(20xx00.00元)。

六、合同從雙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房屋出售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承包人 座落於 的 畝承包土地轉讓給乙方從事農業種植。房屋及後院面積 平方米賣給乙方。農村建設土地使用證一併轉給乙方。

二、轉讓土地的價款和房屋價款一共為元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和時間

1、簽訂本合同時,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轉讓款和房款,計人民幣 元,小寫 其餘款項待於 年 月 日交清。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交清已用電費,吃水費,收視費等費用。

2、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獲得承包權後享受各級政府扶持農業的優惠政策。甲方將糧食直補本、一折通、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兩本)、房屋建設用地土地使用證交給乙方。

4、乙方承擔承包地轉讓過戶費,房屋建設土地證過戶費、入戶費等相關一切費用。

其他:

五、違約責

1、如一方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證明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5

甲方:芒章鄉中心國小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並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於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背後,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國小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後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國小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xx年4月3日

附:第一次付款領條

領 條

今領到芒章中心國小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款(永久性轉讓)三萬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領款人:

20xx年4月3日

證明人:

20xx年4月3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6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甲方願將————土地,永久性轉讓給乙方,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一、四至界線:東靠————,西靠——,東西南長————,東西北長——,南靠——————,北靠————,南北東長————,南北西————,轉讓此土地內有水井、三相電一併轉讓給乙方所有。

二、地價及付款方式

1、該地具體價為每畝(大寫)————,共計——,總計人民幣大寫——————。

2、具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雙方相關權力及義務

1、雙方達成協議簽訂後,所承包轉讓的土地,承包權使用權和轉讓權永久性屬乙方所有,上至天空,下至地裡,乙方可以任意轉讓或出租水井、三項電的該土地,甲方及家族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2、若乙方使用土地時(修建),出現糾紛或地界不清,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造成的經濟損失全權由甲方承擔。

3、如乙方以後轉讓土地時,需要甲方簽字,甲方必須配合簽字,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有相關證人在場,雙方共同承諾守信,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若有一方違約,按以後轉讓地價的壹佰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五、本約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及中介人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口說無憑,立約為證,恐後無憑,依此為據。

甲 方:

乙 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7

甲方:陳東明(畝數1.3畝)

陳東堂(畝數1.4畝)

陳永星(畝數0.3畝)

盛恩富(畝數1.77畝)

乙方:唐紅江 周海園

甲方自願將自己承包的土地轉讓給乙方辦廠,轉讓期為壹拾伍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30年3月1日止),轉讓金每畝柒佰元整。

一、 付款方式:協議簽字生效後,租金貳年一付。

二、 乙方使用期內,如國家需要使用土地,甲方應按實際年限退還乙方所付的轉讓金。

三、 雙方在承包期內,都要本著互相支援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協議執行期間的經營權、場地轉讓權和賠償權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權歸甲方所有,協議解除後,雙方互不存在賠償,在經營期間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3倍的經濟損失。

四、 在壹拾伍年期滿後,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可按此協議繼續執行,如有異議,甲方有意對外轉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如乙方不承租,三方應協商解決。

五、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當事人如有變故,可按《繼承法》決定當事人,合同繼續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主管單位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8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自願將位於雙陽區雙橋村苗圃社,面積為4.439畝,計44439平方米(長220米,寬20.17米的南大長壠地)的土地經營使用權及處置權、收益權永久轉讓給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商意見:

一、土地的邊防四至:北至大道,南至大道,東至溝西,西至郭頂天地。

二、甲方自願同意將該承包土地(及地面上的 平方米的房屋、水井一口, 平方米的溫室)的永久使用權和處置權、收益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叄拾貳萬柒仟元整¥327,000.00(其中地面上的建築物水井、溫室合人民幣伍萬元,土地合價貳拾柒萬柒仟元),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自甲方出讓該土地使用權和處置權後,上繳社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該土地如再次發生土地轉讓、轉包或國家徵用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如需辦理相關事宜時,由甲方郭頂天協助乙方辦理。

五、甲方出讓的土地到國家土地承包期限時,甲方如重新分得承包地的經營權、使用權、處置權以及收益權應歸乙方所有。

六、自本合同書籤定合同之日起,該土地按照國家政策性享受的各種補貼款,由乙方享受,甲方郭頂天協助乙方領取此款。

七、本合同一經簽字,甲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承擔對乙方的經濟損失,賠償的標準按該合同中土地轉讓價格的雙倍價格執行,同時甲方要承擔產權屬於乙方的地面建築物的經濟損失,其標準為建築物市場價格的2倍。

八、如甲方出讓的土地發生糾紛,給乙方帶來經濟損失,乙方所有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承擔的標準為不低於乙方全部經濟損失的2倍。

九、因在本次甲方將本地出讓給乙方前,先前租用甲方本塊土地時,在其田地上建的房屋、水井、溫室,因支付不起租用甲方的租地款,故同意以產權為地面的建築物頂付給甲方的土地租金。此糾紛已由人民法院判決,該房屋、水井、溫室歸甲方所有。

十、因該塊土地原有承包人農轉非,故重新由西橋村分給甲方承包,該情況由西橋村出具相關手續以示證明。

十一、自甲方出讓該土地使用權和處置權後,上繳社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間人: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9

合同編號: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座落於 等地的 畝承包土地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轉讓土地的狀況及用途: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為 年(最長不超過甲方原承包的剩餘年限),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款

轉讓土地的價款每畝每年 元,共 畝,每年共 元,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

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付款方式和時間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選擇 1、2)

1、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土地轉讓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農產品) 公斤,折價人民幣 元,大寫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轉讓款。

(二)分期付款方式:(選擇 1、2)

1、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轉讓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之後於 年 月 日前付清轉讓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農產品) 公斤,折價人民幣 元,大寫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轉讓款。

五、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變更、登出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必須承擔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及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7、乙方在受讓期間有權享受各級政府扶持農業的優惠政策。 8、乙方在受讓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取得補償的權利。

9、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10、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拋荒。

11、其他: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發包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或工商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及上級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0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發包方:墾利縣勝坨鎮寧家村村民委員會,法定代表人李泉武,該村村主任。 承包方: ,男,19 年 月 日出生,漢族,墾利縣勝坨鎮寧家村村民,現住該村。

第二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第三條 土地位置和範圍

發包方發包的宗地位於路東干渠以北、南北水泥路以東、原沉砂池承包地以南、原沉砂池承包地以西,共計 畝(見附圖)。

第四條 土地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用地。

第五條 承包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年限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第六條 承包費

該宗土地承包費為每年每畝260元,共計 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土地承包費以現金分兩次支付,簽訂合同時支付 元餘款 元20xx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收取承包費。

2、保證所發包的土地無權屬爭議。

3、享有土地所有權。

(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1、繳納承包費。

2、合理開發利用土地,不得破壞性使用土地。

3、享有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信守承諾,認真履行本合同,若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墾利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承包方種植的農作物,不得超出範圍,不得超佔土地。

2、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轉承包他人。

3、如遇國家、集體、油田佔地(包括臨時佔地)、徵用或政策性調整,承包方必須服從,由發包方全權處理,承包方不得阻撓或設定任何障礙,只按國家標準賠償承包方青苗損失,合同自然終止。

4、合同期滿,地上一切附屬物,承包方必須無條件拆除,不作任何賠償。

5、承包方不得在所承包土地內從事違法行為,不得破壞、擾亂油田正常的生產秩序;若發生此類事件,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回承包費。

6、承包方必須保持原地形、地貌不變或平整,嚴禁亂掘亂挖。

7、承包方不得出賣土方,如發現土方損失,按土方量加倍賠償,並解除合同。

8、在承包方所承包土地範圍內,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阻撓、影響油田和其他單位、個人的正常施工,由發包方全權處理;若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承包方自負,發包方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條款

任何違反上述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並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鎮司法所留存一份。

發包方: 墾利縣勝坨鎮 承包方:

寧家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20xx年4月10日 20xx年4月10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1

甲方(發包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的界定範圍

此合同承包土地的範圍是指土地及未發包給農民的周邊荒地。

二、土地用途

合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土地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自主使用權。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具體如下:

1、乙方使用土地為林地的,期限為 年。

2、荒山承包期為 年。

3、承包期滿後,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或合法的繼承人同等條件優先承包該土地。

四、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

甲方將本村 ,東 ;南 ;西;北 約 畝(據實核算)土地承包給乙方,該土地具體方位見附圖1。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費用現金每年度支付一次,當年度的承包費一次付清。當年度的承包費乙方在每年 元 月 日前支付。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以後每 年增加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費。督促乙方按進度實施開發工程。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期內不得提高約定承包金。

4、確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程式合法。(附甲方與甲方所屬的相關村民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檔案,法定數量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5、在非不可抗力條件下保證乙方水、電、氣、路的正常使用,並給予乙方在水、電、氣、路方面與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申請辦理國家對乙方經營活動中應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及補貼。

7、甲方應保證該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該幅土地內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個別土地糾紛不能確保乙方土地正常生產、使用,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得不到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在該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資金50%的違約金。

8、協助乙方及時辦理所承包土地的權屬登記證書。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產經營權及依法興建生產生活必須的建築設施的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繼承本合同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4、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修建的基礎設施,必須依法。在不妨礙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國家對乙方的經營中給予各項政策扶持,資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佔有,挪用。

6、該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徵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約定,但依法和相關規定歸乙方享有獲得的補償依然歸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補償歸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資的附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現狀以甲乙雙方及林業部門的確認書為準。)

8、乙方的一切活動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承包總面積的開發規劃書。

10、乙方必須在甲方所在地鄉鎮註冊公司,乙方為公司股東之一,負責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為。公司成立後,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由公司承繼。

八、除上述第七條第10款約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隨意將所承包土地轉包給第三方。如確需轉讓,必須獲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九、開發進度

第一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積的開發。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開發計劃無法實施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過規定交納時間半年或造成嚴重環境汙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與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經營權退回程式不完備或不合法導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後果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土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5、由於乙方造成甲方的環境汙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賠償相關損失和治理費用。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及其他補充書面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與該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檔案)、(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附件2:地塊詳細的四至座標、區點陣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政府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2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屬於甲方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龍山寨林地土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於滎陽市汜水鎮口子村第二村民組龍山寨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共計 畝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積:

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具體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四、承包價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畝,廢棄宅基地及荒地 畝,合同期限內每年每畝按500斤小麥標準並參照當年的市場平均價格摺合人民幣作為土地承包價格。

五、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結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過 日不交承包款的視為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出現前述問題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樹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負責協調,經林業部門批准,以樹木的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給甲方,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國家對現有林地的八年補助金歸甲方所有,廢棄宅基地上的樹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戶主自行處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體栽的樹木按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賠償後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的樹木及新栽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種子、糧食直補、綜合補貼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現有的墳墓乙方如需規劃佔用,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因規劃佔用的墳墓由乙方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一次補償遷移費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時,同等條件下,本組村民可優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場價格提出無理要求,並服從乙方的管理,否則,乙方有權辭退並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現前述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甲方村民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費和補償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費用。

(二)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負責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並在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該土地再次流轉或轉包。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按合同約定使用轉讓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等相應權利。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不得使土地荒蕪,連續兩年不開發、不種植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造成損失的,

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為方便管理,乙方有權對四周上山小路進行封堵規劃,村民不得破壞,甲方有義務協調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電等設施,甲方應以村委會名義負責協調配合辦理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對實際產生的使用計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費用。

(五)按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與國家簽訂的合同到期時,如甲方承包權延續,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若合同期滿甲方不再讓乙方承包或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對該承包區域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後的資產歸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應折價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合同的轉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二)轉包時乙方應與第三方簽訂轉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因此而產生的土地賠償費歸甲方,附屬物賠償費及其它賠償費用歸乙方。

(四)如甲方重複發包流轉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十四、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如國家政策有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雙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對產生的損失互不負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所訂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關涉及本合同內容的任何合同、協議等一律作廢,以此合同為準。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報送鎮政府主管部門兩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簽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 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4

發包方(甲方): 村(居)委員會 承包方(乙方):

為了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發包土地概況:

1、該地塊為 新增耕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土地承包費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發包的土地擁有土地所有權,依法監督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進行農業種植生產。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指導、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保護土地。執行市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乙方搞好種植業產業結構調整。

3、依照國家的政策、法規,每年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搞好乙方應承擔合法稅費的落實上交等工作,監督乙方積極完成。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實際出發積極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5、充分發揮管理職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調解、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矛盾、確保承包合同的履行與兌現。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土地流轉權、以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

2、土地承包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自覺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土地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挖掘開發土地使用資源,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積極改善生產條件,培肥地力。管好用好承包土地內集體興建的水利設施等附屬物。

4、按規定,及時向甲方繳納每年的土地承包費。

5、根據鎮(街道)村兩級的種植業結構調整計劃,積極發展高產高效農業,提高土地產出效益。

四、雙方商定

1、承包期內,乙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按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報請甲方備案,屬承包經營權轉讓的還必須報發包方批准,並在甲方指導下,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甲方及時登記土地使用、流轉管理臺帳。

3、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內,國家徵用土地,甲乙雙方都應服從,甲方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組織“村莊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乙方應積極配合,有關事宜按上級政策規定辦理。

4、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於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的土地承包費。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未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繳納(違約金額的) %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期限及管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辦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發包方: 代表人(章)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鑑證員(章)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5

甲方:開魯縣麥新鎮雙合村 孫志敏

乙方:開魯縣麥新鎮十三排村

甲方在都日博代東甸子有人口地39畝,現承色給乙方,甲、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八年(自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費:37440.00元。(答合同時付19200.00元,其餘18240.00元在20xx年12月30日付清)。

三、四至邊界:南至巴圖白音地邊兒,北至照日格圖地邊兒,東至圍欄,西至到圍欄。

四、.雙方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無權收回士地使用權,乙方無權解除合同。

2、合同期內如因政策變更,甲方應在30日內退還剩餘年限承包費,甲方藉故不退還屬違約行為。

3、此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違約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4、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3月20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6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_____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元(或實物_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專案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轉讓書 篇17

甲方: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以北、現_____以西與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

北至: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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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