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西嶺土地承包給乙方:四至:
二、承包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每項畝 元, 年共計: 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四至不清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餘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築。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徵用,土地的徵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