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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精選5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9W

鋼結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鋼結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精選5篇)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地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

工程主體工程驗收前,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工程(包含設計變更)。

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原材料的卸車及整齊堆放;

2、施工機具的安裝;

3、施工現場勞務施工必要的硬化;

4、施工工棚的搭設;

5、施工現場由於乙方造成的責任乙方進行清理;

6、現場施工材料必要的倒運;

7、鋼結構工程的製作安裝;水、電、暖、衛、消防制作安裝等;

8、在所承包範圍內的工程不在出現零工;

9、合同中未約定,但施工中必須要做的工作;

10、施工中使用的小型材料(氧氣乙炔、電焊條、油漆等輔材);

四、分包工程期限20_年9月1日開工,20_年7月30日竣工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每年收麥、中秋、春節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5%撥付工程款,平時工人借支生活費。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工程質量目標:合格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在施工過程中,如有上級單位對工程進行檢查,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按照規範規定對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施工,甲方並不增加費用。如乙方未按照規範規定進行施工,甲方有權代替乙方進行施工,所花費的費用按照實際花費費用的1.2倍,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事故處理:

1、出現安全事故,雙方共同配合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費用分擔:

(1),5000元以內,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2),5000元(含)以上至30000元以內,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費用。

(3),30000元(含)以上,甲方承擔70%的費用,乙方承擔30%的費用。

(4),以上費用包括醫療,善後以及外部罰款等。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進場後,甲方提供食堂,乙方生活費自理。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乙方提供。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工程中全部鋼結構工程按1300元/噸(甲方提供汽車吊)、水、電、暖、衛、消防等結算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大合同,甲方提25%管理費。其他專案另定。

二、零工每工日為80元。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大型材料或者施工當地買不到的材料,要提前15天進行上報施工計劃,甲方安排人員進行購置。小型材料乙方需要提前3天上報計劃,甲方安排現場材料員進行購置。由於乙方材料計劃上報遲緩,導致材料未能及時供應,一切損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由於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負責。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正常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及三級盤以下的小型施工機械,由乙方負責(固定現場不動的機械,甲方提供;現場移動使用的機械乙方自行解決)。乙方提供機修電工一名,負責現場裝置等的維修。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故意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中需用的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更改裝置。

五、乙方自行購買機械的電纜等由乙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現場其他施工班組必要的使用垂直運輸機械。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專案,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三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四、乙方必須服從業主及甲方的工期管理,按照甲方的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進行施工,並承擔業主的工期、質量罰款。

五、如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進度明顯慢於正常施工進度或者施工質量出現嚴重缺陷,甲方有權接觸解除合同,乙方在此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經核定後,按照核定總價的80%進行支付。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2)項解決:

(1)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工程款付清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鋼結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後簽訂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勞務施工作業內容:

第二條: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第三條:質量要求:雙方約定為合格。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及結算方式:

1、合同價款採用定價結算模式,根據公司《鋼結構工程勞務施工結算暫行辦法》,本工程合同價款為 元/噸,其中製作 元/噸、 刷漆 元/噸、安裝 元/噸。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辦理工程量任務清單,將全部勞務費經甲方 甲方財務部扣留乙方相應結算值的工程保脩金,該工程保脩金參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執行。

第五條、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預付款。

第六條、工程量確認

1、本工程按月結算工程進度款,乙方每月 25 日前將當月實際完成的工

程量報告單送交甲方,甲方接到乙方遞交的工程量報告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進行確認和計量。

第七條、工程款(進度款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支付時間:

1、工程款支付進度約定為:甲方每月按照確認工程量之日起28個工作日內支付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工程進度款的90%,專案審計結束後支付到95%,留5%作為質量保脩金,在質量保修期滿後乙方配合甲方辦理保脩金支付手續,業主方未支付的保脩金部分由乙方承擔。

2、由於甲方進度款不能按時支付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條、材料、施工器具及施工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甲方採購。

2、廠區製作現場,乙方除自備氣割器具,角向磨光機及配套消耗品外,其餘裝置均由甲方負責提供。

3、安裝現場,除安裝用電焊機,氣割工具、角向磨光機及配套設施外其餘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完備情況、乙方人員崗前安全知識、勞動保護、操作規程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對乙方下達施工內容必須作到專案清楚,工程量真實,簽發的任務單要有甲方的質檢員、專案經理、生產副經理分別簽字驗收,加蓋鋼結構車間公章。

3、甲方負責對業務主管部門的正常協調聯絡工作以及施工用水電的供應。

4、負責辦理施工進度款並按工程進度支付給乙方,負責現場簽證的辦理。

5、負責辦理現場施工臨時用水、電、氣的手續,確保施工需要。

6、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技術資料整理及工程竣工驗收手續的辦理。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現場全體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乙方人員崗前必須經過安全知識、勞動保護、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特殊工種上崗必須取得特殊工種上崗證。

2、乙方勞務隊負責人必須認真按照甲方下達的勞務作業內容負責乙方人員上崗前的任務交底,嚴格按照甲方計劃進度完成,同時確保施工質量達到合同要求;各上崗民工需自備勞動保護用品,並佩戴齊全;乙方如不履行以上各項義務,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損失,按發生的實際費用賠償。

3、乙方代表必須為乙方人員投保建築施工意外傷害保險,交付保險費,獨立承擔乙方人員工傷事故的處理和費用,乙方在勞務配合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類安全規章制度,採取維護安全、防範危險、預防火災、保護環境等措施,執行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現場人員指揮。

4、安全、質量事故發生後,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彙報事故情況,同時採取工程、財產和人身的保全措施。

5、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對已完的成品進行保護,在交接前發生的損壞,乙方負責修復,費用自理。

6、現場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乙方負責保護施工現場清潔文明,及時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

7、負責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8、負責工程的基礎資料的編制,材料的複試和報驗及各種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

第十條 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3、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發生的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達不到甲方與乙方合同約定質量等級時,將由甲方專案經理部在結算中給與處罰;分項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合格標準,乙方應自費修補缺陷,使其達到合格質量標準,修補後仍達不到合格標準不能交工,乙方負責拆除後重建,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火災盜竊重大責任事故給甲方企業信譽造成重大影響(包括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等),將按勞務費總價的2%或同上級罰款等同處罰。

3、施工中,乙方勞務要積極配合甲方按進度要求進行施工,在保證工期的前提下,力爭提前完工,工期提前不予獎勵;因乙方原因使得工期拖後,每拖後一天按工程總價的萬分之一或同上級罰款等同處罰。若由於甲方因素影響施工進度,由甲方現場專案負責人簽發工期順延通知單。

第十二條 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施工當地申請仲裁或依法訴訟。

2、本合同一式捌份,雙方代表及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帳號:

簽訂合同時間: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帳號: 年 月 日

鋼結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地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

工程主體工程驗收前,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工程(包含設計變更)。

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原材料的卸車及整齊堆放;

2、施工機具的安裝;

3、施工現場勞務施工必要的硬化;

4、施工工棚的搭設;

5、施工現場由於乙方造成的責任乙方進行清理;

6、現場施工材料必要的倒運;

7、鋼結構工程的製作安裝;水、電、暖、衛、消防制作安裝等;

8、在所承包範圍內的工程不在出現零工;

9、合同中未約定,但施工中必須要做的工作;

10、施工中使用的小型材料(氧氣乙炔、電焊條、油漆等輔材);

四、分包工程期限20_年9月1日開工,20_年7月30日竣工。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每年收麥、中秋、春節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5%撥付工程款,平時工人借支生活費。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工程質量目標:合格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在施工過程中,如有上級單位對工程進行檢查,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按照規範規定對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施工,甲方並不增加費用。如乙方未按照規範規定進行施工,甲方有權代替乙方進行施工,所花費的費用按照實際花費費用的1.2倍,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事故處理:

1、出現安全事故,雙方共同配合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費用分擔:

(1),5000元以內,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2),5000元(含)以上至30000元以內,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費用。

(3),30000元(含)以上,甲方承擔70%的費用,乙方承擔30%的費用。

(4),以上費用包括醫療,善後以及外部罰款等。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進場後,甲方提供食堂,乙方生活費自理。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由乙方提供。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工程中全部鋼結構工程按1300元/噸(甲方提供汽車吊)、水、電、暖、衛、消防等結算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大合同,甲方提25%管理費。其他專案另定。

二、零工每工日為80元。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所使用材料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大型材料或者施工當地買不到的材料,要提前15天進行上報施工計劃,甲方安排人員進行購置。小型材料乙方需要提前3天上報計劃,甲方安排現場材料員進行購置。由於乙方材料計劃上報遲緩,導致材料未能及時供應,一切損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由於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負責。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正常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及三級盤以下的小型施工機械,由乙方負責(固定現場不動的機械,甲方提供;現場移動使用的機械乙方自行解決)。乙方提供機修電工一名,負責現場裝置等的維修。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故意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中需用的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更改裝置。

五、乙方自行購買機械的電纜等由乙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施工現場其他施工班組必要的使用垂直運輸機械。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專案,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三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四、乙方必須服從業主及甲方的工期管理,按照甲方的月計劃、周計劃、日計劃進行施工,並承擔業主的工期、質量罰款。

五、如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進度明顯慢於正常施工進度或者施工質量出現嚴重缺陷,甲方有權接觸解除合同,乙方在此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經核定後,按照核定總價的80%進行支付。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按以下第(2)項解決:

(1)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工程款付清後失效。

甲方:

乙方:

鋼結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按照《合同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將安裝工程,安裝施工發包給乙方,具體相關適宜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施工工費:

二、雙方職責:

1、 甲方負責將主付材料提供到場,並承擔所有材料在施工中的運輸。

2、 乙方負責根據圖紙進行安裝,負責施工中所有施工安全,因不規範施工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施工支付:根據施工進度支付生活費,工程完工前不超過總額的50%,完工驗收合格扣除質保金後,付清施工費。(質保金¥ 元)

四、保修期限:一年

五、補充條款:

按甲方提供圖紙保質保量嚴格施工。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付清款項後自行失效。如發生合同糾紛雙方現場協商解決或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 址: 電 話: 時 間:

地 址:電 話:時 間:

鋼結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專案主管單位: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2. 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

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30%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計人民幣 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8%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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