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位於 哪?永紅路北側、谷家墳 ,農村土地承包證書號為: 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該地塊坐落: 永紅路北側、谷家墳 ,東至 崔會民 ,南至 永紅路 ,西至 陳數全 ,北至道路。
地塊面積:長 米,寬 米,總計面積 平方米,約 畝。
二、轉包期限
1、轉包經營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2、本土地在乙方經營年限內甲方不再享有該轉包土地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3、在乙方經營年限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需重籤、續簽或改簽一切與本轉讓地塊相關的文書均由乙方決定,甲方無權干涉,相關收益及損失均與甲方無關。
4、轉包期內,乙方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5、承包期滿後,依法按國家政策執行,如繼續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權利,合同另議。對方增加的條款,請考慮此條款。
6.綠化帶如和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衝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轉包費用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費用為每畝 5000 元。 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開立收據給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於20xx年10月1日前將轉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已將違約責任去掉,現無違約責任約定建議採用原來的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由雙方指定的公證處見證後,雙方共同到發包方處備案後生效。無此條款不能對抗第三人,風險較大。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生效後5日內,甲方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重發手續,乙方配合。不能去掉。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公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掉。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證號: 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簽章):
公證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海南八味實業有限公司 (轉包方) 乙方: (受讓方)
為了加速海南國際旅遊島的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各自方面的優勢,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承包海南省定安縣富文鎮田頭村委會經濟農場的4084.48畝土地轉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為了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轉包土地概況
本承包土地面積2722989.1平方米(4084.48畝)(以國土部門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東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王介經濟社;南至王介經濟社;西至大坡溝;北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
第二條 轉包方式
甲方將海南八味實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及公司名下承包4084.48畝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轉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承包期限按原李愛柳承包合同,即從20xx年4月11日起,至2058年4月11日止。
第四條 轉承包租金及付款方式
1、 轉包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屬物,按每畝每年600元/畝計算,共計五十年租金為:壹億貳仟貳佰伍拾叄萬肆仟肆佰元整(¥12253.44萬元),該款含青苗補償在內。
2、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先首付1000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餘款11253.44萬元,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的銀行共管賬戶;甲方將海南八味實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紹興及100%的股權變更為乙方指定名下的同時,從共管賬戶解付7153.44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 餘款4000萬元,青苗補償時結清。
第五條 土地承包使用權交付與回收,按甲方(李愛柳)與田頭村委會簽約的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履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負責按原承包合同轉讓給乙方名下。
2、 協助乙方溝通完善政府相關事宜。
3、 協助乙方按國土部門測量的土地四至定位(圍牆、鐵絲網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甲方原承包合同約定條款轉包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 按照甲方原承包合同條款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不能依法經營開發,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協議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4、雙方履行本協議條款完畢;
5、因不可抗力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 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 本協議自乙方首付1000萬元款項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讓方(乙方):
住址: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轉包形式將坐落 ,等級 等,面積 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流轉期限 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轉費用每年(人民幣大寫)元整,付款時間為每年月日前。
第二條: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並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流轉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四條:流轉期最後一年,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齊當年流轉費用後,方可使用流轉土地,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護流轉的土地達到流轉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雙方約定條款。20xx年國家小麥保護價1.12元,以後每四年按小麥的保護價上調率調整承包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承包方(甲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受讓方(乙方):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承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縣××鎮××村民委會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著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XX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書
甲方(出讓方):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 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經營主體型別: □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__ 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程式碼證: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 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經營主體型別: □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居民委員會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__ 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程式碼證:________
為規範農村土地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及用途
地塊名稱:________
面積(畝):________
等級:________
地類:________
四至(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用途:________
(一)流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承包證書登記面積為準,共計______畝。
(二)甲方將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三)甲方現通過□轉包 □租賃 □互換 □轉讓 □入股 □作為出資、合作條件 □其他_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
(四)流轉土地上原有附屬建築和資產情況及處置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超過甲方原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第三條 土地的交付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時,經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交接單》。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資金進行計價(單位:元人民幣):
□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_期,每期____年,每期土地流轉價款遞增____%。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_____元,以後每____年於當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轉價款。
(二)以實物或實物折資進行計價或其它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保證金
乙方須在簽訂合同之後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作為合同保證金,保證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____日內,甲方在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及違約金後,將剩餘保證金一次無息返還乙方。(憑原始收據)。
第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支付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開發和保護土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土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土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應屬於甲方並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其他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土地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土地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礙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第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依法辦理土地經營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
(四)不得閒置拋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流轉土地內進行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土地造成損害的行為,在流轉土地內發生破壞土地行為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壞土地綜合生產能力。
(七)對所流轉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轉協議的水系、道路、建築設施等農村集體資產應協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維護工作,如需使用或變更必須徵得甲方及發包方同意。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土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二)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應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應作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土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應在合同期滿後____日內將原流轉的土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土地妥善處理。未收穫農作物的處理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特殊情況下的利益分配及資源處置
流轉期間土地被徵收、徵用時利益分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證金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間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土地手續不合法,或土地經營權屬不清,產生權屬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防礙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給流轉土地造成損害,或者擅自改變農業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資源嚴重破壞,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出讓方、受讓方、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農業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成
出讓方(甲方) 鄉(鎮) 村 組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地址: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黨委、政府關於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工作的要求,要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把土地承包經營期延長30年不變落實到具體地塊,這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礎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機制,切實維護出讓方和受讓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到一致意見後,特簽訂下列條款,併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簽證,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
一、土地流轉方式
二、土地流轉用途
三、土地流轉時限:轉讓時間在不超過第二輪延包剩餘時限的基礎上,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甲方將 土地(水面) 市畝轉讓給乙方,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轉讓費 元,共計每年應付人民幣 元整;或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共計每年應付 公斤。因市場因素影響,土地流轉價格經雙方協商可進行適當調整。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六、流轉土地現狀 1、土地性質:
2、坐落方位:用簡易圖示標明四方邊界(附在合同後)。 七、出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有權對受讓方的土地使用範圍做出限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受讓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內用水、用電、道路方面的事宜;不得干預受讓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具有生產經營權、經營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 2、義務: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付土地流轉費;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流轉到期後要恢復流轉土地的原狀,保證復耕;受讓方將承包方式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原承包方和發包方的同意,並具備相應手續報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稽核備案後方可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可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受讓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間內確需實行“小調整”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但絕對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只能將土地流轉費在土地轉出方內部成員之間進行利益調整。土地流轉後繼續享受國家政策性補助的政策不變(糧食直補和退耕還林補助),其補助由土地流轉雙方協商分配。
2、其他未經事宜。 十一、違約責任:
出讓方因非法干預受讓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讓方受到損失的,出讓方應全部賠償經濟損失。
受讓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視其違約程度向出讓方賠償經濟損失。①不按約交付土地流轉費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服從國家建設規劃用地的;④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國家頒佈的《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可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進行糾紛調解;如調解後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村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一式四份,出讓方、受讓方、村(組)集體經濟組織、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中心各執一份。合同檔案有成都是農業委員會統一印製。
出讓方(甲方) (簽章) 受讓方(乙方)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 (簽章) 見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章)
甲方代表(原承包方): 地址:
乙方代表(受 讓 方): 地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畝以 流轉(轉包、出租、
轉讓、互換)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4、甲方有權且應監督乙方依法生產與經營,若乙方生產食用農產品的,應與乙方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該點可根據實際自擬)
6、應守法生產、經營,若生產食用農產品的,應與甲方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 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
(四)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的規定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地上青苗不作補償。
(五)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 %滯納金。逾期 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代表: (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以租賃形式將座落畝的承包地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流轉期限自月月畝每年肆佰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小麥收割前以現金支付。
第二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國家給予的各項補貼資金,甲方不再享有。
第三條:流轉期間,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並接受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管理和監督。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對修建用於生產、管理、服務設施的,應符合政策規定及規劃要求。
第五條: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的土地的等級和質量。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承包地的三通(水、電、路)基本設施完整暢通,並幫助協調乙方在水、電、路遇到偶然或突發事件。
2、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因未交清合同規定的土地流轉費用,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給乙方的土地,造成乙方生產經營損失的,由乙方自負。
3、在流轉期限內,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乙方的生產損失和基礎設施投入損失由甲方承擔。
4、在流轉期限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5、在流轉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國家和公益事業建設徵用土地,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按國家規定標準補償給乙方及各農戶。
6、承租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恢復原甲方承包地的原狀。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備案一份。
流出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發包方意見:
鑑證單位(蓋章): 承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發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畝,四至界限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注: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________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________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________元,總承包金________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________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________‰的滯納金;逾期________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以 (承包、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形式將位於 縣(市、區) 鄉(鎮、街道) 村 組的承包土地(其中水田 畝、山林 畝、水面 畝、旱地 畝)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具體情況見下表)。
第三條 流轉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第四條 該土地以 (承包、轉包、轉讓、互換、租賃、入股)方式流轉給乙方經營,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的使用性質用於非農建設。
第五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甲方保證土地流轉期限在其承包期限之內。
第六條 雙方以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土地流轉的價款。
(一)流轉土地單價為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
(二)第一年流轉土地單價為每畝 元,以後每年遞增 %。
(三)第一年流轉土地單價為每畝 元,以後每年流轉土地單價按每百斤(水稻、棉花、油菜等)當地政府收購指導價的調整進行調整。
(四)其他 。
第七條 流轉土地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一)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二)分期支付: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轉土地價款,以後每年 月 日前付清該年度流轉土地價款。
(三)其它 。
第八條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定金在乙方依約支付流轉土地價款時返還或充作流轉土地價款。乙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時將流轉土地交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其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真實、有效。
(三)流轉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權等,甲方不得干預。
(四)流轉期內,乙方應當依法保護流轉土地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損害流轉土地基礎設施,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流轉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流轉土地再次流轉,不得將流轉土地進行抵押和抵償債務。
(六)合同期滿後,乙方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雙方協商通過折價方式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歸甲方所有;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日內拆除,恢復原狀,甲方不作補償。
(七)流轉期滿,乙方應保證流轉土地達到出讓時流轉土地的等級和質量。流轉土地交還時,雙方關於土地恢復原狀的約定: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流轉土地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逾期達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二)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流轉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逾期達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三)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1﹒乙方改變流轉土地使用性質的。
2﹒乙方從事掠奪性經營,造成流轉土地永久性損害的。
3﹒乙方在取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拋荒流轉土地達到月的。
(四)甲方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流轉期限截止日晚於甲方承包期限截止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滅失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市(州)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向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所: 住 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一)轉入委託書
__________:
我因_____________的需要,欲以每畝_______元的補償標準,採取_____流轉方式,轉入土地_____畝。意向流轉期限___年,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對地塊的意向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轉入的土地主要從事(主營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具體事宜委託貴單位與轉出方協議確定。流轉土地的權利和義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和流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請貴單位幫助協商解決。
委託人(或單位):______(簽字或蓋章)
住址或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轉出委託書
__________:
本農戶因_____________,欲將位於_____村_____組的_____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_____流轉方式,以每畝_______元的補償標準,委託貴單位儲備、流轉(需委託流轉的土地情況附後),流轉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具體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事項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委託人(戶主):______(簽字或蓋章)受託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縣(市、區) 鄉(鎮) 村 組
合 同 編 號 (編號以縣為單位以民政部門統編的地方編號為臺頭,鄉、村、組以下由各縣自編)____________
鑑 證 編 號 (鑑證號以縣為單位自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規條例規定,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的原則下,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面積和方式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 ( )級 畝土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 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 。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2.監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及經營土地,阻止乙方改變土地用途;
3.該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土地的補償;
4.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與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流轉期滿要及時向甲方交還該土地或者協商續簽合同。
三、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轉價格為每年每畝 公斤稻穀(以實物或按當時市場價折成現金兌付)。
(二)支付方式: 。
(三)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違約責任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徵收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佔用該土地的需要,並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三)乙方違背合同規定,兌付流轉價款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總額 %的滯納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直接損失。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及未經允許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付土地流轉費的。
違約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數額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裁定。
六、爭議的解決
(一)流轉合同簽訂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先行協商解決。
(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鄉、村組織進行調解。
(三)無法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由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出申請,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四)當事人對仲裁機構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爭議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時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更,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壞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土地採取轉讓的方式流轉,必須經發包方同意,變更原承包關係。土地採取入股的方式流轉,必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並審查乙方資信經營能力,如乙方經營破產,甲方土地不能作為清償資產。土地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市、區)人民政府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承包期剩餘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平等協商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 證 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補充欄目:
注:本合同如有變更或未盡事宜在此欄作補充完善。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