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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通用13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2W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

發包單位(甲方):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通用13篇)

承包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範圍和內容:

按照設計圖中包含的如下工程專案:

第二條 工程期限

⒈開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以合同簽訂後乙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進場施工之日為準)

⒉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為 天。

⒊如遇下列情況,經監理、甲方代表現場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⑴重大變更設計,提供的如工程等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⑵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⑶非乙方原因。

⑷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⒈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⒉合同價款:

3.預算報價清單見合同副件。

第四條 質量標準

⒈本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強制性標準施工,並接受監理單位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監督。

第五條 甲、乙雙方義務

⒈甲方義務:

⑴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檔案肆套。 ⑷提供施工現場施工面的交接。

⑸委派專案部進行現場管理工作

⑹按合同的約定及時辦理驗工計價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⒉乙方義務:

⑴協助甲方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⑵制定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報告等,並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⑶按合同約定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⑷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合同約定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⑸乙方負責在甲方指導下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工程的施工和竣工資料。 ⑹已完工的工程,在驗收交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乾淨施工場地。

第六條 材料供應

⒈全部工程材料、施工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⒉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設計、施工驗收規範要求和質量標準,附有產品合格證,並按國家規定進行試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合格證及試報告據作為竣工資料交甲方)。

⒊對乙方自行採購的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清理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合格材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且工期不予延長。

第七條 施工質量及安全

⒈隱蔽工程以及其他關鍵工序,乙方必須按規定提出申請,等甲方、監理人員檢查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無檢查簽證的隱蔽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

⒉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和監理公司,乙方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一切責任。

⒊工程竣工後,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

⒋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和建設單位關於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持保護,保障施工人員和人民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設定照明和保護,警告訊號標誌和看守,避免人身傷亡事故。

⒌乙方應根據國家現行安全操作規程及甲方工地的有關安全制度要求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進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若發生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和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結算依據:本工程造價根據設計圖紙等相關的設計檔案,按照雙方約定及本市的材料資訊價和相關的取費標準計算。

2、結算方式:工程按工程總價的85%和甲方結算,由甲方負責交納所有的和本工程有關3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五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給甲方辦理工程交工手續。

4、付款方式:

乙方的材料進場後, ;

鋼結構部分安裝完畢後, ;

鋼結構工程通過合格驗收後, 。

4、保脩金支付:

第九條 合同價款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合同價款可作相應調整:

⒈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⒉原預算批准單位和建設單位批准的經甲方認可的變更設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⒈乙方責任:

⑴嚴禁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將工程分包或轉包,違約將追究有關責任。

⑵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的,負責無償整修或返工,直至工程驗收合格,並擔負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

⒉甲方責任:

⑴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⑶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⒈竣工驗收,以國家對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和施工設計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和質量保證資料為依據。

⒉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檔案及工程驗收報告。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主管部門調解解決,經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和未列入事項,由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款結算清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發包人: 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及規模:

2.工程地點:富陽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3.工程範圍:土建、鋼結構等(不包括裝潢、電力部分)

4.工程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二、工程質量、施工進度

1.工程質量:嚴格按照國家建築施工規範進行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合格,因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返工、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由乙方自負。

2.工期進度:核定總工期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訂列相關安全措施。如出現人身安全事故以及其它一切事故責任自負。

4.乙方必須嚴格按標準化作業,各上崗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持上崗證。

三、工程款支付原則

1.工程總造價暫估為伍拾萬元整。

2.工程款支付:

1)土建材料進場、施工人員到位後,支付總價的_____%。

2)鋼架結構結頂後,支付總價的_____%。

3)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總價的_____%;根據計劃工期,延誤____天暫扣進度款_____%,延誤_____天,暫扣_____%,以此類推。

4)總價的_____%做為保證金。

四、其他事項

1.在施工中如質量經常出現問題或返工,特別是主體工程質量嚴格不合格,管理無程式可視為無施工能力,作為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選施工單位。

2.工程進度:工期進度完不成,視為違約,負違約責任。

五、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價款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3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結構簡述及技術要求:

1、建築規格及要求:

(1)、長 度: m (2)、寬 度: m

(3)、簷 高: m (4)、柱 間 距: m

(5)、跨度數: (6)、屋面坡度: %

2、屋面、圍護用材、構造要求:

(1)、屋 面:

(2)、圍 護:

(3)、窗 :

(4)、門 :

(5)、天 窗:

3、其它:

(1)、天溝及其材質:

(2)、基 礎 錨 栓:

(3)、落 水 管:

四、本工程建築面積: m,合同單價: 元/m 工程總造價:(大寫)

第二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支付時間與結算方式

一、合同價款的調整:本合同總造價經雙方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經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工程量增加、價格調整以及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等情況時,可作調整。

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7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工程聯絡單的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工程聯絡單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二、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人民幣(大寫) )。

2、主體鋼構件進場天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計人民幣(大寫)元(¥ )。

3、屋面瓦片進場天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計人民幣(大寫) 元(¥ )。

4、工程完工後天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計人民幣(大寫)元(¥ )。

5、工程餘款(大寫)元(¥ )。

自本工程保修期滿後7天內一次付清。逾期自第八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包違約責任。

6、甲方在竣工驗收通過後7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價款,從第八天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計劃開工日期為 年 日。並於月日竣工。

二、甲方應在專案基礎工程完工後,具備鋼結構工程施工條件之前5天,向承包方發出進場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源、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時。

2、凡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時。

3、工程量變化、設計變更或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而影響進度時。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5、因甲方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時。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其它不可預見的甲方原因造成的中途停工。

9、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的五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後應在五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報告內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四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

1、,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並接到施工現場。

2年月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要求應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等工作及提供相應的資料。

3、甲方負責設計時,合同簽訂後三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施工圖 壹 份及有關施工技術資料。

4、組織甲、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 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位,並在 年 月 日前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後的施工圖(甲方供圖時) 份。

5、提供本工程前期施工資料,辦妥建設許可證、建築許可證、開工證、施工臨時用地、佔用道路等合法手續;協助乙方辦理臨時戶口,及其它甲方應該辦理的手續。

二、乙方

1、在由乙方提供設計時,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提供地質勘探報告等有關技術資料,並保證資料資料真實準確。

2、由乙方提供設計時,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出面組織會審和施工圖交底會議,會後日內,由甲方書面提出會審紀要和修改決定交乙方修改設計。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4、協助辦理建設施工許可證。

第五條 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工地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力、職責:

(1)下達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有權對乙方工程量的增減核實確認。

(3)有權代表甲方確認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4)有權代表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工程進行驗收。

2、甲方應先辦妥規定的手續,保證乙方進場施工能順利進行,施工場地具備三通一平等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的遺留問題。

3、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該圖紙經甲方或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後,作為乙方預算和施工的依據。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委派同志為駐工地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力、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

2、乙方根據圖紙和合同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4、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非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應查明原因,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責任和費用。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正式的施工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製作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及時以書面 形式通知甲方,由提供設計圖紙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

三、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予以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四、如由乙方提供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的,如甲方需變更設 《建築法》,工程質量應實施終身負責制;

二、乙方施工完畢後,應向甲方代表發出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7天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標準:依據施工圖參照國頒標準。

三、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甲方方可使用。未經驗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則視為工程驗收達到合同要求。

四、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之日起壹年。

第七條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二、補充條款: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

二、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 工程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建設單位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九江縣廬山東路91號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4

工程發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檔案的組成

一、檔案組成

1、本合同文字(含附件);

2、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紙及會審紀要;

3、國家規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鋼結構製作工程規範及其強制性條文的要求;

4、本合同的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

5、合同設計技術條件所構成的《技術補充協議》;

6、承包方的深化設計圖紙(含構件製作圖、構件安裝圖和節點圖等);

7、本合同履行中籤署的會議(會商)紀要,雙方往來的電報、傳真、電子郵件、信函、構件照片、承諾書、證明書、通知書、確認書及工程聯絡單、驗收報告等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涉及合同條款履行、變更的各種書面檔案;

二、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照本合同檔案組成的排序檔案之表述解決;檔案中無表述的,雙方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爭議約定處理。

本合同履行或處理過程中按本條第1款的檔案排序適用工程事務;本合同已約定的,按

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工程內容: 。

1、結 構: 。

2、建築面積: 。

3、層 數: 。

第二條 工程設計技術條件

一、工程設計由發包方自理,承包方按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及變更進行製作、安裝。

二、工程技術要求:

1、施工技術條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修改圖紙、答疑檔案為準。

第三條 工程承包範圍

一、 承包範圍:合同附件施工圖紙內鋼結構部分, 。

二、上述承包範圍內原、輔助材料採購、製造、運輸、安裝、驗收的費用。

三、本工程鋼結構建築面積(預計)平方米,實際建築面積與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圖紙為最終結算標準。

四、本工程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費包括在本合同造價內。

第四條 工程造價

一、本工程合同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在上述工程範圍和技術條件下合同總價包死。本合同特明確,材料部分開具材料增值稅發票,勞務部分開具建築安裝發票。

二、合同價款內容包括:承包範圍內工程的原、輔材料,構件製作、運輸、工程安裝費、總包服務費(總價的1%)及稅金;不含勞保基金。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圖為準,設計變更增減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則和辦法計價,調整合同價款:

1、工程量增減的計算方法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價格以報價表同項單價為準)。

四、本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為:包死價+調整合同價款。

第五條 設計及其變更

一、本工程設計由發包方自理,發包方應在圖紙會審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鋼結構施工圖 二 套及變更圖,承包方依據施工圖及變更圖進行加工圖設計並進行構件加工。

第六條 工地代表、專案經理、監理

一、發包方甲方代表

1、發包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為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須由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絡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發包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稱為專案經理)後即對發包方發生法律約束力。專案經理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承包方對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在48小時內向發包方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發包方應在接到異議後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確認承包方的異議。

5、情況緊急時,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在24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承包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24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承包方。

6、發包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為名。姓名為:。

7、發包方更換甲方代表,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二、承包方專案經理

1、承包方派駐工地現場的代表稱為專案經理。專案經理是承包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專案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專案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絡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沖突的簽證無效,除非經承包方蓋章追認的除外。

3、專案經理代表承包方發往發包方各種書面函件,經發包方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對函件生效有專門約定的,依約定。

4、承包方派駐工地的專案經理姓名為:。

5、承包方更換專案經理,須提前應知識。

6、專案經理的其他權力和責任依據合同、承包方授權和法律、法規、規程的規定。專案經理無權修改、變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職權或授權的行為無效。

7、專案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三、工程監理

1、本合同發包方委託監理公司進行監理。監理公司委派 為現場監理工程師。

2、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包方對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對承包方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3、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與發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發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發包方有特別限制,但應書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條 施工準備

一、承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承包方應派員參加由發包方組織的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

2、設計施工圖紙經會審確定後,承包方即應組織原輔材料採購和構件製作加工。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構件、施工機械裝置進場計劃。以上方案和計劃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準備期限屆滿前送交發包方。

4、構件已製作,具備發運安裝條件時承包方應書面通知發包方,準備進場安裝。

二、發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應在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做好本工程場地內外施工車輛進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現場施工用水源及電源,滿足現場用水用電要求,乙方裝表計量,按實際用量計費交給總包單位;施工場地平整壓實應由承包方與總包單位另行約定,發包方負責協調;拆除現場和進出道路的障礙物,保障作業車輛和機械的進出。

2、發包方應在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完成前述工作,並向承包方發出進場施工的書面通知。

第八條 工程期限及順延

一、工期組成及實際起止時間按以下計算:

1、製作及施工準備期為有效工作日,從承包方收到發包方施工圖設計會審通過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構件製作已具備發運安裝條件,向發包方發出進場安裝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為場施工條件、對基礎複測合格交接後的第 日起至承包範圍內的構件安裝完畢。

二、工期順延

1、進場後,發現工地現場不具備進場施工條件、無法進場施工,工期順延至具備進場施工條件時。

2、發包方提出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製作構件重新制作或採購,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發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確或基礎工程不符設計要求導致施工進行困難或暫停,工期順延至前述障礙消除時。

4、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按每8小時順延一天計。

5、因甲方代表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應籤未籤之日起至影響消除日止,工期順延;

6、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順延至按約定金額支付時。

7、因雨雪天氣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及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導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順延。

9、合同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

三、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確有理由認為必須暫停施工時,用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並在停工通知發出後24小時內書面提出處理方案。承包方實施處理方案後,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收到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作出是否復工的決定,逾期則視為同意復工。

2、停工並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則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責任是第三方時,則發包方對第三方取得追償權。

第九條 材料供應

一、承包方採購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應按合同和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採購材料,並應附有質量證明檔案。屬承包方製作的構件,應提交承包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承包方對由其採購、製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的質量負責;構件運至現場應在下面墊上枕木或木料,保護漆面。

3、承包方運送材料、構件到工地後,應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點檢驗。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清點檢驗,並在送貨清單上或檢驗申請上簽字。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發包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承包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必檢專案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條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二、在承包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發包方人員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承包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發包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三、承包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四、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

1、工程的構件製作承包方安排 工廠製作,在材料準備好後,承包方將邀請監理方現場進行質量監管。

2、承包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3、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說明檔案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應建立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或符合其特點的質量保證體系。承包方應按該保證體系執行,有效控制工程質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6、甲方代表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發包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7、承包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代表。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由甲方代表報質檢部門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質檢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9、自鋼結構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質保期按國家法規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工程驗收

一、地腳螺栓工程由承包方複測合格並請發包方驗收合格後,承包方開始進場施工。

二、中間驗收:鋼結構主次構件安裝完畢,承包方自評符合設計質量要求後通知發包方組織中間驗收。發包方在接通知後二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雙方簽字確認,驗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發包方二日內不組織驗收的,工期順延。

三、最終驗收:全部鋼結構分部工程完工後,發包方應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和竣工資料之日起 七 日內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分別按以下處理:

1、驗收合格的,發包方、承包方簽字確認。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日。

2、經驗收認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個別一般性問題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合格,但需在驗收記錄中註明存在的問題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內整改完畢並經發包方確認,則驗收合格日期為在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日。

3、驗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方、承包方和監理工程師形成驗收紀要,明確存在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後通知發包方再次驗收,但實際工期計算至首次提交驗收報告日,修改期間應計入承包方的施工時間。

4、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驗收報告或再次驗收報告後後 七 日內無書面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工程已經驗收合格,發包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發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則視為工程合格,有關質量等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 工程款由業主方直接支付給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發包方應支付合同總價的%預付款 (即人民幣 。

2、 本工程共分五個單體,每個單體施工完畢後付至單體造價的80%作為進度款,以此類推。

5、 鋼結構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個工作日內,發包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如發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權計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計入。

6、 餘款%自鋼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滿後七日內由業主方無息付清。

7、 業主方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不能支付工程款時,在承包方催告後 付的,承包方有權中止合同履行,待業主方支付後恢復施工。停工期間損失由業主方承擔,工期順延。如在催告後28天內不支付的,則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業主方賠償一切損失。

8、 結算方式:銀行匯票或電匯。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設計要求的,應予返工或修理,並承擔其費用。

2、 承包方的其它違約行為導致發包方損失的,應按《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損失。

二、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1、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計算賠償承包方的損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發包人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停工、窩工、返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3、 發包方未及時向承包方發出指令、批准、或發出指令錯誤,賠償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延誤工期的,工期順延。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式解決:

1、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檔案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補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圖紙;

1.4 合同履行中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雙方往來電報、傳真、信函、聯絡單、通知書、確認書、驗收報告等與本合同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有關的各種書面函件; . 1.5 投標書和招標答疑檔案

第十六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滿結算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四、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5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情況,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1、本合同交工期:以乙方進入施工場地為開工時間,工期為個工作日。

2、如下列情況,工期順延

(1)、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場地及水電等影響施工因素。

(2)、在施工停電、陰雨天連續4小時以上,由甲方負責按時間補償付當時工資。

(3)、由於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由甲方負責。

(4)、未按約定拔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影響進度,由甲方負責。

(5)、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反修工資及一切材料費用。

三、設計、圖紙

乙方負責設計、圖紙、施工由甲方認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設計、施工)。

四、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A、甲方負責用水電到位,提供乙方人員住宿。

B、甲方負責協調內外部關係。

C、材料的存放有甲方提供場地及製作場地和成品位置。

2、乙方工作

A、乙方按時提供設計圖紙及施工程式。

B、施工防護工作及施工安全衛生要求,按規範操作。

C、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

D、乙方從開工之日起須有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責任,並提供相關的勞動保障措施,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意外傷害事故發生賠償,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單,每人一份。

五、工程專案款的支付預與結算

工程專案款的支付與結算,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銀行的《基本建設工程專案款結算辦法》結合鋼結構建築的特殊情況進行支付與結算

1、此工程以包工形式,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合同簽訂三日內,(1)、發包方應支付合同總價的30%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工程進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賬號後,承包開始施工。

3、本工程鋼構件(樑、柱)焊接完成後,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作為工程進度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工程進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賬號後,工程進行下一道工序,進行安裝。

4、本工程屋牆面彩板到場地內,發包方支付總價的30%作為工程進度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工程,進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賬號後,工程進行下一道工序,進行彩板安裝。

5、安裝竣工通知發出後十日內發包方付足合同總價的7%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餘款3%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質保金留滯,保質期為半年,待保質期滿後三日內付清全部保質金。

6、如因發包方原因造成難以支付的情況發生,即逾期三日仍不付款,難以支付的情況發生,承包方應限期發包方提供有效經濟擔保,若發包方不能在承包方書面通知的期限內提供承認的經濟擔保,承包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履行,逾期延工期時間,甲方按未到款總價承付補償金。

7、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相關經濟損失,對延期工時作雙倍延長。

8、本合同結算方式:應匯入承包方書面出具的指定的銀行賬號,未到賬則視為無效。

六、工商、稅務、城建等政府各部門的一切費用或干擾由甲方負責乙方人員進場後,要文明施工,嚴格按規程操作,保質保量,並注意安全。

七、不可抗力: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履行的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八、違約責任:

因單方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並承擔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中所有雙方簽章附均同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如遇特殊情況或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並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鋼結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6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建築面積:

6、承包範圍:包括 不包括:

7、合同工期: ①開工日期:大約確定為 年 月 日。正式開工日期應在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經雙方書面確認之日期為準。

②竣工日期:經雙方確認的開工日期的第三天開始總日曆天數 天內完成。 ③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駐工地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a、甲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的第三天,不能向乙方交付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乙方進場施工。

b、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

c、甲方駐工地代表無故拖延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e、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f、因雨天、下雪天、冬季無法施工而影響工程進度。

g、因工程變更、增加工程量。

h、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或因其他專案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響工程進度。

7、合同價款:本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 元。

該造價根據圖紙和預算,採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為一次性終定價。但如果甲 方設計發生變更和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總價作相應調整。

8、發票開具:依據國稅發〖20xx〗117號檔案規定,由承包人生產鋼結構系統總價開具承包人增值稅稅務發票;提供鋼結構工程安裝勞務費總價開具建築業統一發票。

第二條 合同價款變更、支付時間和方式

一、工程變更:

1、本合同的總造價經雙方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圖紙變 更和甲方工程量增加時,以工程聯絡單形式,可作調整。

2、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在乙方沒有加工製作的前提下,應提前7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照甲方代表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拖延的工期相應順延。

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 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 協商解決。

5、甲方代表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 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如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雙方協商處理。

6、甲方代表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二、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天內,支付合同價款 %。

2、鋼結構進場之日起7天內,支付合同價款 萬元,佔合同總額的%。

3、鋼結構吊裝完畢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萬元,佔合同總額 %。

4、屋面板進場之日起3天內,支付合同價款萬元,佔合同總額的 %。

5、本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除保脩金外的全部工程款 萬元。

6、工程保脩金 萬元,在保修期滿後3天內由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保脩金的計算方法:從鋼結構工程完工之日起壹年。

7、甲方根據上述約定的時間支付合同款,如逾期,有5天內未付,乙方可 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書,甲方在收到通知書後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書之日起3天內停止施工,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有甲方負責,且拖欠款項的百分之 違約金給乙方,乙方等甲方付清拖欠款及違約金後再施工。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均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匯至乙方:浙江豐 揚鋼結構有限公司,開戶: ,所有付款日期均以甲方出具的銀行匯票或銀行蓋章的電匯憑證日期為準。

2、甲方用其他方式支付給乙方工程款(如現金等),甲方必須憑乙方財務部 開具收款收據並加蓋財務章後支付,否則乙方不予承認。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工地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利和義務。 ①下達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②有權對乙方工程量的增減核實確認。

③有權代表甲方確認設計變更或工程洽談。

④有權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驗收。

⑤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甲方承擔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甲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甲方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3、除駐工地代表外,甲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乙方發出任何指令。

4、甲方應先辦妥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一切手續,保證乙方的進場施工能順利進行,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外的“三通”和紅線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不大於5米的水、電(大於 千瓦)源聯絡結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10%的施工用地,承擔所發生的費用。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的遺留問題。如甲方未能履行應做的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成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5、合同簽訂後 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設計資料 套。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該圖紙經甲方或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後,作為乙方結算和施工的依據。

6、協商土建施工單位及其他專業承包單位鋼結構施工單位各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施工帶來的矛盾。

7、負責辦理質量監督站的報監、驗收工作,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及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提供預埋地腳螺栓的測量資料,並保證資料的準確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具體行使下列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的要求、請求和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②乙方根據甲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

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3、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有關責任和費用。

4、在甲方協助下辦理施工手續。

5、負責及時與設計部門的聯絡,解決安裝中的問題,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質量、進度進行把關。

第四條 質量、驗收和結算

一、工程質量:

1、該工程的質量檢收標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佈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 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

4、工程質量應當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的評定以國家或行 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雙方對質量有爭議,由法定或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 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6、乙方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但不包 括因甲方處置不當引致的產品損害問題,原材料之間接損失或隨之發生的損害。對於此類情況,乙方也提供以收取材料成本費形式的維修服務。

二、竣工驗收:

1、乙方承建的鋼結構工程具備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驗收有關規定, 向甲方提供完整驗收資料及驗收報告,乙方承建的鋼結構工程完工驗收不受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如土建等)未完工的影響。

2、乙方承建的鋼結構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 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為依據。

3、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對驗收結 果在驗收後3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執行,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4、甲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3天 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5、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實際完工日期為實際竣 工日期。

6、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 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7、工程未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交驗,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

三、工程結算:

1、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交遞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3天內雙 方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和工程變更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7天內進行核實,給予 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否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結算報告內容。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向乙方支付竣工結算價款。乙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的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3、甲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 算價款,從第8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7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乙方可催告甲方支付結算價款。甲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7天內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工程協議將工程折價,也可以由乙方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乙方就該工程折價或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後7天內,乙方未能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 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應當支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擔保管責任。

第五條 違約與爭議

一、違 約:

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①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②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③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④由甲方原因造成工人誤工、機械停滯累計超過8小時以上者;雙方約定甲 方賠償給乙方損失的計算方法:誤工費計人民幣: 元/人.每天,機械停滯臺班費: 元/天。

⑤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甲方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①乙方原因不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③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乙方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乙方賠償甲方損失的計算方法:延誤工期從約定完工之日第三天起,承擔 元/天逾期違約金,但最高累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3%。

二、爭議: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協商不成向乙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不可抗力、保險

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方、乙方責 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災害性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如受害情況繼續 發生,乙方應每隔2天向甲方報告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3、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 費用。

4、乙方裝置、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所需清理修復的工作,雙方另籤協議。

二、保 險

1、由乙方負責本專案施工安裝過程中的乙方所派的安裝人員的人身保險。 但乙方不負責安裝現場第三方人身保險;

2、由甲方負責本工程的工程險。

第七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方、乙方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

濟支出,並支付乙方與此有關所有損失和乙方已完工程的工程款。

第八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1、合同檔案應互相解釋,互相說明,並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① 本合同條款;

②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③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檔案;

④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⑤ 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 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不能一致,按第五條爭議規定解決。

第九條 其他

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補充條款:

三、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工程款 除保脩金外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保修條款終止。

發包方(全稱)(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經 辦 人:單位地址:開戶銀行:帳 號:電 話:傳 真:郵政編碼:年 月 日

承包方(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經 辦 人: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帳 號: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7

發包單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結構安裝以實際主鋼次鋼實際噸位為準。實際噸位 噸。360元/噸。彩鋼安裝以實際發生面積為準, 12元/平。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清包,甲方負責所有材料進場。如有二次倒料甲方負責。

第三條 工程工期要求:

第四條 結算內容及工程款交付:乙方進駐現場裝置安裝完畢,甲方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計: 元。結構安裝完畢,甲方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計 元。彩板門窗安裝完畢甲方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計 元。在工程結算驗收合格,甲方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的10%計元。

第五條 雙方其他約定

(一) 水電部分:

在建築過程中:甲方負責水電,電安裝到現場。

(二) 工程質量:

按照國家要求安裝結構及屋面牆體彩板安裝。

(三) 乙方負責伙食,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及裝置安全,出現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四) 在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給付乙方工程款,如出現拖欠款項造成工程延誤等由甲方負責。

(五) 乙方負責保修一年,從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之日起。

(六) 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西安墨林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電梯廠彩鋼庫房工程發包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電梯廠彩鋼庫房工程

二、工程地點:西安電梯廠後院

三、建築面積:

四、工程承包範圍:±0.00以上鋼結構工程(不含土建、裝飾、水電、和防火塗料等工程)。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合同工期

製作和安裝工期合計為方確定並加蓋公章確認的會審圖紙和款到後三天開始計算,其中製作工期為個工作日;安裝工期

第四條:質量標準

該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定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第五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付乙方總造價的30%,主材到工地後付總造價的30%,餘款在驗工結束後一月內付,留5%為質保金,質保日期為一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西安墨林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5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專案地址:_______路交叉口

3、承包方式:人機費、材料

4、工程承包範圍:建施、結施、水電、消防、安全保護措施,文明施工等內容。

二、工程期限

根據甲方要求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達到主管部門驗收標準)總工期為 日曆天。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按合同及附件的要求編制詳細的工程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批。

2、乙方必須按甲方批准的工作進度計劃按時完成所有的工作內容。

3、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應按照甲方計劃統籌安排,均衡施工,注意各工序之間的銜接,加強工程綜合進度管理。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應堅持與甲方現場代表的週會制度,以檢查和協調工作進度,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工期。

三、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及管理

1、工程所需建築材料均由已方供應,材料進場後由甲方驗收,乙方方可使用。

2、本工程所用材料、機械裝置均由乙方自行安排,所用裝置均應滿足工程需要,裝置計劃應報經甲方審批同意,裝置機具應處於良好狀態,並持有必要的證書。裝置安排有專業維修管理人員,以免裝置執行時出現故障影響進度。

3、現場材料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四、施工質量保證

1、總體質量目標:單位工程合格率達100%,優良率達90%以上,工程建設質量達全優工程,創濮陽縣優質工程。

2、乙方應嚴格遵照施工技術,標準規範,並遵循良好的工程施工慣例進行施工,遵守和執行本合同規定的管理方式。

3、若因乙方工作執行不當,工程質量受到損害或可能會受到損害時,甲方在不減輕乙方責任的情況下,有權強制實施必要的糾正措施來彌補,以滿足工程質量上的要求,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全員重視,確保工程順利進行,要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和培訓,不斷增強員工安全意識,提高防護意識和技能,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

1、乙方應按要求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交安全管理程式,甲方給予審查。安全管理程式應描述與施工作業有關的潛在危險的識別方法以及為減少或避免這些危險提出的建議和方法。描述在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辦法和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危險控制方法,乙方應保證安全管理程式涉及到所有的施工現場和完成的工作。施工現場的保安工作也應列入該安全管理程式中。

2、乙方在收到違反安全程式和安全條例的通知後,應立即糾正錯誤,教育

3、施工中如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與支付方法

1、按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單價_____元/平方米,總價款:_____元,

付款方法:

①基礎完成後,撥付10%;

②鋼架到場後,撥付20%;

③鋼架柱、樑安裝後,撥付30 %;

④牆體、頂板安裝完成後,撥付20%;

⑤地面澆築完成後,撥付10 %;

⑥竣工驗收後撥付9%;

⑦剩餘1%為質保金,半年後付清。

七、甲乙雙方工作範圍及責任

1、甲方負責“三通一平”。

2、甲方負責處理好地方關係,為工程順利進行提供條件,保證施工正常運轉及人員裝置進退場。

3、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築定位座標。

4、甲方提供施工圖紙。

5、乙方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自檢措施,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規範施工,服從甲方管理及質量主管部門監督。

6、乙方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按圖紙的要求組織施工,及時上報周計劃、月計劃、年計劃,確保按時完成工期。

八、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書面協議加以明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責任,分工協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照遵守。

一、工程概況及材質要求(詳見圖紙及預算清單)。用料:____________立柱248H鋼,橫樑248 H鋼,檁條140*50*20*標號2.0C鋼型鍍鋅,頂板泡沫7.5cm 牆闆闆厚度7.5cm,阻燃,塑鋼窗,消聲捲簾門。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二、工程總價約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約_____整(含稅)。

三、責任分工:

3.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聯絡施工期間的事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4.乙方進入工地之前,甲方應保證安裝工地“三通一平”。

5.甲方及時按合同規定付工程款。

6.乙方施工人員飲食自理,水電由甲方負責。

7.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材質採購材料。

8.嚴格按著規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9.乙方應加強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施工中乙方出現任何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土建除外)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結算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合同簽訂後,甲方交付乙方鋼結構主料進入工地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 的工程款;鋼結構上完鋼樑、檁條後再付工程總造價的 ;剩餘款項到整個工程完工後除5%質保金外一次付清。至竣工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甲方返還乙方5% 的質保金。

五、違約責任:

12.合同簽訂後,如單方終止合同,由終止合同一方向對方賠償已發生費用的全部損失。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向對方交納違約金為總價的5%。

13.糾紛解決辦法: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它:

1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安德鎮政府門衛室、安德巡邏治安亭製作

2、工程建築面積共 67.79 平方米。

3川菜產業園區路口4

、工程內容:門衛室、巡邏治安亭製作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60 天。自主鋼構進場之日起計。

2、 開工條件:甲方負責所施工的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安裝條件。甲方條件不具備或預付款不到位,乙方開工日期順延。

第三條 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肆拾叄萬玖仟肆百元正 (¥ 439400.00元)。如施工過程中承包範圍變更,則變更部分按實結算。如增加承包範圍內容可另行計算也可講增加內容併入本合同一併結算。

第四條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提供水、電、住宿,負責協調關係,並使施工現場具備安裝條件。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順延;

3、因甲方責任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負責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負責報價單範圍內的鋼結構工程施工。

3、乙方施工的鋼結構工程要符合甲乙雙方所確認的圖紙,按圖驗收。

第六條 工期延誤

1、如遇人力不可違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2、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3第七條

工程價款支付

工程合同價款為報價單範圍內的工程內容價款,不含增加內容價款(增加內容價款另行計算)。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30 %預付款,計131820.00 元;主鋼構進場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50 %工程款,計 219700.00 元;

主鋼構安裝完畢,維護材料進場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95 %工程款,計 417430.00元;工程完成驗收合格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5 %工程款,計 21970.00元。

工程變更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調整。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單位代表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保修

1、保修範圍:乙方負責施工的內容;保修期一年,對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毀,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最高不超過10,000元逾期違約金。

2、如發包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行款,承包方有權停止施工,並在工程進度款收到十日後再開工,工期雙倍順延,停工造成的在建工程損失、恢復施工必須的額外支出及相關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甲方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開竣工日期可以順延。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的停工、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建設方、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運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質量異議權,依法視為驗收合格。

4、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10天后發包方不組織驗收的,並視為工程已驗收合格。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其所延付金額每天按萬分之五償付給承包方,並允許承包方停工,工期相應雙倍延期。

6、工程經驗收合格或未經驗收提前使用後仍不支付工程款的,違約金按總造價每日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安全

1、乙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過程中,建設方、發包方人員除駐工地代表外未經現場工程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造成其人身安全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建設方、發包方負責。

2、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承包方違章施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人員安全或在建工程損壞,其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3、發包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欄。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修改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2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國家經濟相關合同法條例規定,同意訂立鋼結構安裝合同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的方式及內容

(一)、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內容:乙方包鋼結構鋼架、屋面、圍護的材料、製作、生產運輸、安裝。但不含土建配合費和防火。

第二條: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00 元,含總包費3%);未含稅收,如要乙方提供發票,在總造價的基礎上加5.72%作為稅金。

第三條:工期:

工期初定為30天, 從到 駿工。

第四條:付款方式與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之後兩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10%作為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整(.00 元)

(二)、乙方材料到貨後當天甲方應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5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00 元)

(三)、屋面材料到貨兩天之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2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00 元)

(四)、工程進度達到80%的時喉,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15%作為進度款,即人民幣: 整(.00 元)

(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總額的5%的餘款,即人民幣: 整(5000.00 元)

第五條、工程技術條件:(詳見圖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鋼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17-88)進行設計選材、製造和安裝。

(二)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相應的'國家規定進行設計,生產和安裝。

(三) 乙方應嚴格保證材料質量,加工產品嚴格檢驗,檢驗記錄留廠內備查,出廠產品附備查驗檔案。

(四) 乙方設計圖紙需及時提交甲方確認後方能製造安裝。

(五) 所有鋼結構表面必須作防腐處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對鋼結構的使用性和安全效能負責。

第七條、驗收和資料:

(一) 驗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檢通過後報甲方組織驗收,並以竣工驗收為準。

(2) 驗收方法採用國家標準及本合同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驗收。

(二) 資料

(1) 驗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關的產品合格檔案及有關質檢評定資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本工程一切來往檔案、通知、請示等資料均需有對方工地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如有發生爭執當以有效檔案為依據。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定,及時付工程款和進行結算。

(2) 及時組織稽核乙方的設計、施工等有關圖紙和工程竣工 驗收。

(3)組織鋼結構安裝用工作面的驗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安裝並順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礎平面等)不屬於乙方承包內容,甲方必須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責任。

(4)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土建等方面的關係。

(5) 組織有關單位檢查和處理四邊建築物情況,做好防護和善後工作,因此發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6)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各方面的關係。負責與有關方面協調,提供本工程水電接駁以及生產臨時場地,提供安裝人員住宿。

(二)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組織材料,生產和安裝。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和進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質量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因製作安裝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質量、安裝事故,由乙方負責,返工費用自理。

(3)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治安條例,做到文明施工,並對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負責。

(4) 負責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的成品保護。

(5) 指派專門工地代表或負責人,以便聯絡工作。

(6) 工程竣工驗收後,清理現場(包括生產,生活的材料和臨時設施)。三日內全部退出現場。

(7) 乙方負責自工程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免費保修。

第九條、其它

(1) 本工程為專業較強的工程,乙方不得轉包給第三者。

(2) 本工程以總價包乾,竣工後按合同不變總價結算。

(3) 甲方由於資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沒有按期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應順延。

(4)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工期,可根據甲方工地代表簽證後順 延。

第十條: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執,經協商不能調解時,由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滿自行失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項條款禁止單方改動,如需改動,雙方代表人同時簽字,並蓋雙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條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書 篇13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以及當地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達成共識,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4、建築規模:

5、工程造價:

6、質量等級:合格。

7、設計變更按甲方書面通知並經甲方代表簽字蓋章確認的變更通知為準。

8、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第二條施工準備

1、工程所需鋼結構構件和部件製作,由乙方製作提供,油漆及其他配件由乙方負責供應。

2、安裝所需裝置,包括吊機生產車等由乙方解決。

3、場地包括人員日常生活所需場地和安放場地等由甲方提供。

第三條雙方主要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現場條件,協調現場情況,為乙方正常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督促檢查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技術及安全生產。

(3)安排指定現場的施工人員的生活區位置。

(4)統一稽核工程預決算和竣工結算。

2、乙方的責任

(1)確保本協議規定的質量、安全、工期按期完成。

(2)進場前七天內,向甲方呈報專案部組織人員名單。

(3)進場後七天內,編制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實施。

(4)及時向甲方報送工程計劃、統計、技術、質量、安全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

(5)如安裝中途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停工整頓、直到達到合格要求為準,由此造成的全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規定時間內,乙方未能及時返工整改,甲方有權指出乙方出場、停止安裝,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工程有效工期天,法定節假日除外。

2、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日為準。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期安排詳見甲方審定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在年月日內進駐現場,並按照約定時間開工。

3、乙方施工的實際進度落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可向乙方發出指令,要求乙方人員、機械加班工作,乙方在接到指令後要加班加點按時完成施工計劃(加班時間不能超出市內作業時間標準)。

第五條工程質量

1、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按照《鋼結構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鋼結構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達到合格。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等級,由乙方負責;達到合格等級,不獎不罰。

3、在施工中,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及有關質量部門的檢查,監督和處理。

4、在規定的保修期內,由乙方無償進行維修。

5、乙方所承建專案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有關建築法律法規、施工規範、標準及地方檔案進行施工和管理,如工程在檢查驗收中經評定為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施工過程中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或監理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返工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每次1000~20000元處罰,如乙方返工後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施工中,為確保工期、質量、安全,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機械,對危及生產安全的機械一律不得進入現場施工。

8、在施工中及施工現場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文明、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必須滿足省市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

2、文明施工要求按建築工地所在地的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檢查評分細則執行。

3、施工期間必須注意安全生產,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遵守勞動用工條例,工地發生的任何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雙方同意按照進行結算。

2、施工用水電

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全部到位。

施工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分包單位生活所用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產生費用乙方按實收取)。

第八條合同履約保證金

1、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後,乙方人員進場,乙方向甲方交合同履約保證金萬元。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開工時間內,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時開工,工期可以順延,在甲方具備工程開工條件時,本工程協議繼續有效。

3、合同履約保證金退還:工程施工至退還履約保證金%,具備竣工驗收條件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九條付款方式

1、乙方墊資施工至後,經甲方核實確認工程量價款後15日內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2、工程驗收合格後,付至工程總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指派有資質的專職工程核算人員積極配合審計結算。結算時間為2個月。工程結算審計2個月內完成。竣工資料移交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到工程決算款的%;備案完成後付到工程決算款%。

4、餘留工程款的%為保修款,按雙方保修協議支付,直至結清全部工程價款。

第八條材料

1、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裝飾方面的材料必須先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並附合格證、實驗報告,經監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條例要求認可簽字蓋章後方能用於工程中。

第九條付款違約條款

1、甲方不按合同書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長,工期相應順延。

2、工程完工後,甲方不按合同書約定支付工程款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辦法,如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進行依法解決。

第十條質量保修

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時內不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安排他人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不足之處有乙方補足。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協議後效後,某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單方終止協議、或單方原因造成對方終止協議的,應承擔工程總造價%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按約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納元/每天的違約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獎金元。

3、乙方在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20日內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納元/每天的違約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獎金元。

第十二條其他

1、在開工前雙方簽定鋼結構工程施工合同。

2、乙方負責按時清理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

3、此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均為合同的內容,均納入合同管理中。本協議條款與大合同有衝突的地方,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4、本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工程款付清後自行作廢。

6、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處理,協商無果至當地仲裁委員會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案批准單位:四、承包範圍和內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五、工程造價:__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_(萬元)。第二條施工準備一、發包方:1.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2.月__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4.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份。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份。二、承包方: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第三條工程期限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二、開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第四條工程質量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第五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一、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計人民幣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檔案,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檔案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第八條工程驗收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專案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檔案為依據。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第九條違約責任承包方的責任: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發包方的責任: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一條附則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辦建設銀行建築管理部門鑑(公)證機關(蓋章)(蓋章)(蓋章)鑑(公)證意見經辦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鋼結構工程承包合同(三)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工程名稱工程名稱:工程地點: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第三條合同工期加工製作日期:從收到發包人撥付的工程全額預付款次日起至年月日,總日曆天數:日曆天;工程安裝日期:從發包人發出書面開工令且工程具備施工條件之日起至年月日,總日曆天數日曆天。第四條質量標準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執行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__工程質量滿足上述規範標準規定的合格工程質量要求。第五條合同價款與支付一、合同價款:二、工程量增加:1、工程施工期間若發生設計變更或發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發包人與承包人就發生原因、追加金額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2、追加的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三、付款方式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發包人撥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材料預付款;2、材料進場之日起三日內,發包人撥付合同總價款的40%。3、竣工經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內,發包人撥付至工程總造價(含工程量增加)的95%。4、留5%作工程質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滿十四日內付清。第六條發包人工作(1)發包人辦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場地完全具備施工條件;將施工所用水、電從施工場地外接至施工現場半徑30米內,並承擔承包人施工發生的全部水電費;(2)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3)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及其他申請批准手續;(4)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時間按時向承包人撥付足額工程款。第七條承包人工作(1)根據合同約定時間完成施工專案。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2)向發包人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3)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4)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第八條工期順延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按實順延。1、發包人未能協調準備好開工條件;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3、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4、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電或累計超過8小時;5、不可抗力因素。第九條安全責任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第十條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通知後3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3天內不提出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4、工程未經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後,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第十一條違約責任1、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返工或採取加固措施發生的全部費用;2、因承包方原因導致延誤工期,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三/天賠償發包人;3、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三/天賠償承包人;4、若發生本合同未約定事項,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條款協商解決;5、若雙方就經濟糾紛協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訴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__年___月_____日合同訂立地點:____發包人辦公室_______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簽字蓋章有效。發包人:(簽字、蓋章):承包人:(簽字、蓋章)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郵箱:郵箱:廚房承包合同餐廳承包合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