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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坡承包合同(通用11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3W

荒坡承包合同 篇1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荒坡承包合同(通用11篇)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事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良鎮梅桃村馬鞍組 集體荒坡現有面積 畝,經本組召開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由乙方承包該荒坡經營權 年,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組位於 集體荒坡 畝出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已到現場明確四至界線。(東: 至 南: 至 西: 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30年(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納方式:荒坡每年每畝 元。共計金額 元(大寫: )。於每年 月按時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後現有荒坡上的樹木一律歸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間,乙方有權改種其它作物,並且有經營權和轉讓權。如國家提供的一切優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間:如因承包方荒坡的邊界或權屬與他人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承包期滿後,乙方將自己的樹木等砍完後退還給甲方。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本組蓋公章後生效,如單方違約並賠償守約方投資經濟損失,並則罰違約金 元,並支付守約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養殖業,合理使用土地,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 的荒山5畝發包給乙方從事養殖等農業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費用 。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八、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經管站、林業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3

出包方:甲良鎮梅桃村馬鞍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覃茂林,身份證號5227261979 (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事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良鎮梅桃村馬鞍組 集體荒坡現有面積 畝,經本組召開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由乙方承包該荒坡經營權 年,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組位於 集體荒坡 畝出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已到現場明確四至界線。(東: 至 南: 至 西: 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30年(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納方式:荒坡每年每畝 元。共計金額 元(大寫: )。於每年 月按時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後現有荒坡上的樹木一律歸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間,乙方有權改種其它作物,並且有經營權和轉讓權。如國家提供的一切優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間:如因承包方荒坡的邊界或權屬與他人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承包期滿後,乙方將自己的樹木等砍完後退還給甲方。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本組蓋公章後生效,如單方違約並賠償守約方投資經濟損失,並則罰違約金 元,並支付守約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甲良鎮梅桃村馬鞍組

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農戶同意荒坡承包及戶主領款簽字:

荒坡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申家原行政村

乙方(承包方):鄭建平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50年。共230畝。

從20xx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xx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xx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xx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xx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 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20xx年1月1 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韓城市芝川鎮北周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韓城市芝川鎮北周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閒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專案,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範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範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荒坡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村東北荒坡,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四至:東至柳溝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邊,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楊槐林和楊樹林北邊。不準毀壞楊、槐林木。西邊道路由乙方無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可分三期、為50年。

第一期為20xx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萬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xx年、如乙方放棄二期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二期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xx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20xx00元貳拾萬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甲、乙雙方對半分成。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到當地法院即代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_____元(大寫),一次交清。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經管站、林業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發展養殖業,合理使用土地,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 的荒山5畝發包給乙方從事養殖等農業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費用 。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八、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經管站、林業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9

甲方:上湯頭黨支部 上湯頭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_____元(大寫),一次交清。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經管站、林業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上湯頭黨支部 上湯頭村委會

負責人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合同鑑證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促進林業發展,繁榮唐河經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唐河縣祁儀鄉 荒山荒坡承包給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權、乙方所植樹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及自建附屬物的所有權,並在林權證辦理登記時註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樹種的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上述兩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為: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為從事經濟林開發生產及其它經營活動。

三、山坡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為50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至 2060年 月 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價款以林權證所標的面積,每畝每年3元。

2、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於本合同訂立後,向甲方預付承包金人民幣 元整,剩餘部分待林權證辦理後全部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菩提樹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並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並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外部關係,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於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專案利益。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複發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鄉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生效條件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受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後生效。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可以針對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鄉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坡承包合同 篇11

出包方:甲良鎮梅桃村馬鞍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覃茂林,身份證號5227261979 (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事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良鎮梅桃村馬鞍組 集體荒坡現有面積 畝,經本組召開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由乙方承包該荒坡經營權 年,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組位於 集體荒坡 畝出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已到現場明確四至界線。(東: 至 南: 至 西: 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30年(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納方式:荒坡每年每畝 元。共計金額 元(大寫: )。於每年 月按時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後現有荒坡上的樹木一律歸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間,乙方有權改種其它作物,並且有經營權和轉讓權。如國家提供的一切優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間:如因承包方荒坡的邊界或權屬與他人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承包期滿後,乙方將自己的樹木等砍完後退還給甲方。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本組蓋公章後生效,如單方違約並賠償守約方投資經濟損失,並則罰違約金 元,並支付守約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甲方:甲良鎮梅桃村馬鞍組

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