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費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裝置採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 ),中標下列裝置/儀器: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 ( 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 | 產品名稱 | 型號規格 | 單位 | 數量 | 單 價 | 金額 | 原產地 |
合計金額:(大寫) (¥: ) |
進口裝置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合同金額: 進口裝置(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 )
[第三條]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餘款5%即人民幣 在裝置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裝置/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裝置/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後( )天內交貨。
[第六條]裝置/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後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並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裝置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裝置,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裝置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 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採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
甲方:湖南大學 | 乙方: | 專案單位(院、系)領導簽字: 專案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地址:長沙嶽麓山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
電話: | 電話: | |
傳真: | 傳真: | |
郵編: | 郵編: | |
開戶行: | 開戶行: | |
賬號: | 賬號: |
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