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 購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 貨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公平公開、公正自願的辦事原則,特訂立此供貨協議,以便雙方當事人共同遵守,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當事人訂立協議標的商品名稱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所標註的價格包含稅費、貨物運輸、貨物裝卸等相關費用,除此之外不再計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合同採購商品的質量標準
一、本合同中甲乙協商購買的相關商品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飲品質量監督準則,要求商品質量符合國家硬性規定,符合國家對食品、飲品的流通規則;
二、本合同所採購的商品要求必須經過檢驗檢疫部門的審查批准,包裝封面必須有明顯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堅決杜絕“三無”產品。
三、商品所應有的包裝必須是自身原有包裝,不得拆換、填補。
第三條:合同採購商品的價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採購的商品價格由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價格必須是低於其他使用商的價格。
三、根據市場的需要或由於商品價格的不穩定等各項因素,供貨方需要上調或降低商品價格時應當及時告知對方。當乙方降低商品價格時,應在降價之日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業務部門,並按照降價後的商品價格重新計算合同總價格,以新合同價額交付貨款;當乙方上調商品價格時,乙方要在上調之日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的有關業務部門提交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後的 日內對市場聚格進行調查後作出答覆,並按照答覆後的價格進行貨款的結算。
第四條:合同商品的供貨、交貨及驗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貨事宜:
(1)供貨質量: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後除有詳細約定供貨時間外,若無具體供貨時間的則乙方應儘快辦理供貨手續;
(2)供貨方式:乙方作為合同商品的供貨商,負責運送貨物至甲方使用的地
點,其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合同商品的交貨事宜:
供貨方將商品運送到甲方使用場所後應由運貨負責人和收貨負責人員當面清點貨物,甲方在收到乙方商品後應出具相應的收貨憑據(此憑據僅證明貨物的交接事宜,並不能作為對商品質量驗收的憑證);
三、合同商品的驗收:
(1)商品驗收地點:合同所明確的商品驗收地點應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點,若在其他地點驗貨則應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驗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商品驗收憑證:甲乙雙方在當面驗收貨物後,甲方應當主動開據驗貨憑證,明確註明商品的數量、質量等級、包裝標準等,並應有乙方負責人員的簽字蓋章。
第五條:合同商品的貨款結算方式
具體結算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或甲方的進貨通知要求按時按量的向甲方供貨,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使用,為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進行補償或賠償;
二、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摻雜摻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產品充當合格產品,由此給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身承擔;
三、對於甲方庫存商品在保質期限到期前_______年,經由甲方提出後乙方應立即配合調換;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要求,同時具備公開市場銷售的條件,不得生產、配送假冒偽劣、過期或產品腐爛變質的產品;
五、關於乙方其他相關權利義務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予以約束及解釋。
第七條:其他協議條款
一、乙方承諾所供商品價格應是市場最低價,否則甲方有權調換其他供應商,若有其他供應商與乙方簽訂的商品價格低於本合同價格時,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按差價的_____倍金額扣除,作為甲方損失的賠償;
二、按本合同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三、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部門機關調解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相關機構各留_____份。
採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 月 ______日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 日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供方):
聯絡人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貨物
甲方向乙方採購超市的糧油、大米、蔬菜、百貨等除肉類外的貨品。
二、貨物交付
1、供貨時間:甲乙雙方需互加或微信,當甲方需要貨品時需甲方至少提前4小時通過電話、微信或通知乙方。
2、供貨地點:色達縣聯合一百加盟超市,即:色達縣金馬大道東段36號。
3、乙方保證提供的貨品無質量問題、無損壞、包裝完好。
乙方應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的收貨負責人,並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乙方將貨物交付給任何其他人均視為未交付,損失由乙方承擔。
4、運輸和裝卸:乙方負責貨物的運輸和裝卸並承擔費用,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地按時交付給甲方。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送貨人員和運輸車輛應當遵守,否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5、到貨驗收:貨物運送至甲方處,並在甲方指定地點卸貨後,乙方送貨人員應當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辦理到貨驗收。
(1)甲方對貨物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外面包裝當場查驗核實。
對
貨物有異議的,甲方有權當場拒收。
甲方也可以收到貨物後當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經雙方核實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退貨。
(2)甲方有權從貨物中封存樣品並對每批貨物進行質量複檢。
貨物質量不符合技術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退貨。
6、交付:乙方送貨人員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雙方簽字確認之日即為該批貨物交付之日。
7、當甲方驗貨發現貨品有質量問題,損壞、包裝不完好,乙方同意退貨。
8、風險轉移:雙方簽字確認前,該批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此後出現貨品過期或質量損壞由甲方承擔。
三、貨款支付
1、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付款:(1)預付貨款。
(2)按月付款:當1個月完時,甲方應在本月末的最後三、四天內向乙方付當月提供的商品貨款,甲方並通過單位賬戶轉賬給乙方的單位帳上。
2、乙方在收取貨款時應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稅發票,乙方不得出具假髮票或用其他公司發票加蓋乙方公章頂替,否則,甲方有權暫停支付貨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時止,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
3、如甲方與工程發包方之間的合同提前解除時,乙方應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概括轉移給第三方,並給予配合。
如甲方未將本合同權利義務轉移,且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
4、雙方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5、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若在試用期間沒有差錯則試用期合同轉為長期合同。
五、解決爭議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補充協議、結算檔案、付款計劃、欠款說明等一切檔案必須由其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或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附件作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補充條款:(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開戶行:開戶行: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1、貨物應為全新、未使用的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以及國家、地方和行業頒佈的現行質量標準、規範要求,如以上標準、規範不一致的,以要求較高者為準。
乙方應承擔的質量責任不以貨物是否通過驗收為標準。
2、合同單價包含成本、包裝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除錯費、售後服務費、利潤和稅金等全部費用,不隨價格波動或其他任何因素而進行調整。
3、上表貨物數量為計劃用量,最終結算量以經甲方書面確認的實際供貨量為準。
合同編號:
買方:
賣方:
鑑於買方向賣方採購貨物(簡稱“貨物”),且賣方同意向買方供應貨物及服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合同標的
賣方根據合同和訂購單供應貨物,貨物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要求等詳見附件1《訂購單》。
2. 合同價格和貨款支付
2.1合同價格包含賣方將貨物運抵交付地點並履行完其他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費用。
2.2貨款支付(可選擇以下方式支付,選擇後直接在電子版中將另一種支付方式刪除)
(1)買方收貨驗收合格(如需安裝的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賣方憑訂購單、收貨單(如需安裝的,應附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向買方申請辦理貨款支付手續,買方應於貨款支付手續辦理完畢後 日內向賣方支付貨款 元(大寫: ),剩餘 元(大寫: )做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後 日內支付給賣方(無息)。
(2)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第一期貨款 元(大寫: );買方收貨驗收合格(如需安裝的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賣方憑訂購單、收貨單(如需安裝的,應附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向買方申請辦理貨款支付手續,買方應於貨款支付手續辦理完畢後 日內向賣方支付貨款 元(大寫: );剩餘 元(大寫: )做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後 日內支付給賣方(無息)。
2.3買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賣方應支付給買方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損失賠償、違約金等)。
2.4買方應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貨款,賣方銀行資訊: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3. 交貨和包裝
3.1賣方應按訂購單交付貨物並負責免費送貨、上門安裝、除錯至正常使用。貨物的收貨地址、聯絡人和聯絡方式見訂購單。交貨後,由買方指定收貨人簽字的收貨憑證(如需安轉除錯的應以收貨憑證和驗收合格單)作為交貨完畢的依據。賣方應將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合格證、保修卡、說明書等)隨貨物提交買方,否則視同延遲交貨。
3.2賣方負責貨物運輸、保險並承擔相關費用。貨物交付前的一切毀損滅失、質量和安全風險責任由賣方承擔。賣方應儘快對丟失的貨物補充供貨、修理和/或更換損壞的貨物,並承擔因補充、修理、更換損壞的貨物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3.3貨物的包裝應符合相關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且滿足運輸、裝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裝要求,以便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交貨地點。賣方應在貨物銘牌上標註賣方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4. 驗收與安裝
4.1買方應當在收貨後的3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包裝是否完好,驗收完畢後向賣方出具簽字收貨單作為最終收貨憑證。需要安裝除錯的,賣方和買方應在貨物安裝完畢後3個工作日內驗收安裝除錯是否合格,驗收完畢後買方向賣方出具簽字驗收合格單作為最終收貨憑證。貨物通過驗收並不能免除賣方在質量保證期內對貨物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4.2買方驗收後對數量有異議的,應及時提出;對質量和其他事項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賣方在知悉或應當知悉異議後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4.3安裝過程中,由於賣方原因需要進行檢查、修理或更換的,賣方應承擔由此所需的全部費用。賣方對貨物缺陷的處理不能達到合同要求,買方有權退貨。安裝過程中賣方處理缺陷超過買方要求期限的,應按延遲交貨賠償。
5. 質量保證
5.1賣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貨物,並符合或高於國家標準和合同要求。賣方承諾和貨物原廠製造商對本合同貨物及服務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5.2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買方有權委託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符合質量標準的,本採購合同繼續履行,鑑定費由買方承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當無條件按訂購單更換貨物或退還貨物價款,並賠償買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鑑定費由賣方承擔,同時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5.3質量保證期從驗收合格(如需安裝,自安裝除錯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如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現合同貨物出現缺陷影響使用的,經維修或更換後的貨物質量保證期重新計算。
5.4從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之日起至質量保證期結束之日,如發現貨物有缺陷,買方有權選擇以下一種或幾種補救措施:
5.4.1修理
賣方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進行修理(含返廠維修)並承擔費用,修理應在 日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修理的貨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更換、向第三方採購可替代貨物或解除合同。
5.4.2更換
賣方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並承擔費用,更換應在 日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買方支付違約金。更換的貨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向第三方採購可替代貨物或解除合同。
5.4.3退貨
買方將有缺陷的貨物退還賣方,賣方負責將被退還的貨物拆卸運出安裝現場並應退還已收取的該貨物的貨款及承擔買方購買替代品的差價等費用。所有款項的返還應當在買方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10日以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賣方應當按照“返還款項金額×0.5‰×逾期退款天數”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5.4.4向第三方採購
買方有權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向第三方採購可替代貨物,由此發生的差價、增加的費用和損失由賣方承擔。
5.5買方選擇以上任何補救措施均不減輕或免除賣方依據合同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買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因貨物潛在性缺陷造成損壞的,無論在質量保證期內或者質量保證期外賣方對消除潛在性缺陷均應承擔責任和費用並賠償買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6. 技術支援及售後服務
在質量保證期內,賣方對合同貨物應免費提供上門服務。上門服務的響應時間為接到通知後 小時以內。聯絡人員姓名: 電話號碼: 。
7. 違約責任
7.1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7.2賣方違反合同、訂購單約定遲延交貨的或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履行修理、更換等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額5‰向買方支付遲延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7.3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訂購單義務或者履行本合同、訂購單的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和/或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7.4標的物在質量保證期內,經兩次更換,仍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買方正常使用要求,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賣方應返還相應的合同價款,並賠償買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8.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合同約定義務履行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和範圍延遲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義務。但是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量減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或其他不利影響,並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立即通知對方。
9.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買方實現債權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由賣方承擔。本合同所記載的地址作為雙方通知或其他檔案的送達地址,通知等檔案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10.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