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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採購合同(通用3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W

成品採購合同 篇1

供方: 。

成品採購合同(通用3篇)

需方: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合同簽訂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產品內容:見附件1

二、產品質量要求

1、 由供方提供樣品,需方確定(按照本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要求)。

2、 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達到現行國家驗評標準合格等級。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金額:¥:

2、 合同價含□原材料、□輔材料、□加工費、□安裝費、□包裝運輸費□其他費

3、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需方按合同價支付30%工程預付款,全部貨物到現場,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價95%,餘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驗收方法:貨到工地後有現場負責人按合同約定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供方如發生產品顏色、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需方有權拒絕收貨,已施工產品視同合格產品。(需方須在20個工作日內驗收,如不驗收視同驗收合格)

五、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 。

六、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貨供齊、款結清、質保結束 。

七、供方違約責任: 協商解決 。 需方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 起生效。

十、其他約定事項: 。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成品採購合同 篇2

甲方(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浙江省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門採購加工製作專案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條款簽署買賣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單價、合同金額。

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單價具體見附表。表中單價為到工地綜合單價,不再計取其他任何費用,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發票。雙方執行合同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分期發運計劃提供合同物資。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兩人到甲方施工現場指導安裝。

第二條 質量標準、要求

符合相應驗收規範,及相關認證。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乙方應按甲方合同要求的質量要求進行交貨。

2、若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3天內進行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應分類成捆包裝。包裝不予回收。

第五條 隨門的必備品、配件、小五金等供應辦法:由乙方負責 。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簽收合格標的物時轉移。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乙方將標的物運送到….,甲方負責卸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第九條 檢驗驗收標準、方法、地點:

1、質量驗收:乙方應隨貨送交質檢中心出具的出廠質檢報告一式四份,作為產品質量合格的驗收依據報送甲方。檢驗報告應包含使用者名稱稱、產品序列號等內容。乙方所提供貨物運抵現場後,須由甲方、乙方、業主/監理等組成的驗收小組,對乙方所提供產品的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和核實。

2、驗收數量:到施工現場數量。

3、驗收後,任何被檢查出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材料,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要求替換時,乙方必須在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替換被拒接收貨物。若乙方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應在2日內書面提出並可到有資質的雙方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費由責任方承擔。

4、驗收地點為….。

第十條 (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 無 。

第十一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 :

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合同額款的30%為定金給乙方,乙方下單生產;貨到甲方後付至合同額的95%,剩餘5%留作質保金,待合同分項工程驗收合格後無質量問題(若有質量問題應扣除維修費用)後無息返還給乙方。質量保證金的支付並不免除乙方質量保證責任。付款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足額發票且開具發票所需費用已包含在附表所列單價中。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無。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條款所包含的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因不可抗力可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應及時供貨。若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及時交貨或產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法人單位註冊地法院管轄。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結束。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日 期: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日 期:

成品採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標人: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

為規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檔案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檔案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

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於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

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後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

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

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

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後一批配送藥品後,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

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

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採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人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並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並報衛生行政部門。

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

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

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1)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

並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

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2)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1)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

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週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週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週計算。

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2)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1)招標人必須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

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2)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

如在本合同規定的採購週期內合同採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採購週期繼續採購,直到合同採購量全部完成。

(3)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4)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並如實記帳。

(5)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

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

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採購週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採購合同:網上籤發的批次採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1)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佈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2)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資訊進行保密。

(3)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採購形式,並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資料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

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

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

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傳送批次採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

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傳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

(5)伴隨服務:

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a)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b)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c)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d)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e)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專案。

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6)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託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  投標人

招標人:(章): 招標代理機構:(章):  招標人:(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編: 郵編: 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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