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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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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站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了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xx,供大家閱讀參考。

鄉鎮打擊傳銷工作計劃範本2022

篇一:

為推進我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以下簡稱“打傳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有效落實工作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中共東莞市委、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設平安東莞的意見》(市委發〔20xx〕34號)與《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東打傳辦〔20xx〕2號)等法規、檔案的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求為出發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和諧社會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擊傳銷工作作為維護群眾利益、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實際行動,堅決、徹底地開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打擊行動,切實把我鎮的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傳銷行為在我鎮的滋長。

二、組織機構

根據各個職能部門的職責,由鎮政府統籌安排,成立沙田鎮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打傳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各村(居)委會主任

打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打傳辦”),辦公室設在工商分局,負責日常工作。由佘惠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將打傳工作常態化,基本杜絕傳銷活動,使人民群眾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進一步增強,使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四、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根據《東莞市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考核方案》(下稱《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點如下:

(一)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建設、經費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傳領導小組,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落實鎮財政對打傳工作的經費支援(我鎮屬於丙類鎮,經費不低於5萬元)。

(二)明確打擊傳銷的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調制度,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內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實線索處理、案件查辦、監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實出租屋的巡查監管、完善線索處理和移交機制、落實對傳銷人員和為傳銷提供場所出租屋屋主的處罰。

(四)建立“打擊傳銷示範社群”。主要包括:在社群建立打擊傳銷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對傳銷嚴密監控和及時預警的資訊反饋機制,建立快速打擊傳銷活動和嚴厲懲處頭目的處罰機制,建立職責明確和責任追究的責任機制,建立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預防機制。

(五)加強打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進校園、進(村)社群、進工廠、進人才市場的“四進”工作,在全鎮營造打擊傳銷的氛圍。

根據《考核方案》要求,各單位、部門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鎮將進行自評考核,並按照要求報送自評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擊傳銷工作總結、自評表及相關檔案、制度、記錄、臺賬、圖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傳辦的考核驗收工作。

五、職責分工

鎮打傳辦:負責我鎮打擊傳銷的機構建設、經費的落實、工作機制的制定、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打擊傳銷示範社群”的建立工作,以及對相關部門工作進展的督促檢查。

鎮維穩及綜治辦:負責把打傳工作納入鎮維穩工作考評範圍,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工作職能。

工商分局:負責對傳銷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負責對傳銷犯罪行為進行打擊,維持案件查處現場的秩序,加強與工商部門聯動,完善線索管理,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務中心:負責對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監管並建立日常巡查監管記錄;收集出租屋內的傳銷行為線索並及時通報相關執法部門;協助執法部門對為傳銷提供場所的出租屋屋主的處罰工作;建立自身職能範圍內的打傳工作制度。

人力資源部門、科教辦: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人才市場、進校園。

文廣中心:負責打傳工作的宣傳報道,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傳銷行為。

大流村委會:負責參與、協助建立“無傳銷示範社群”,落實無傳銷示範社群標準。

各村(社群):負責落實本村(社群)打擊傳銷機構,協助其他部門維持案件查辦現場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資訊與聯絡方式,做好區域內的宣傳工作,負責協助打傳宣傳工作進(村)社群、進工廠。其中,作為打擊傳銷示範社群的大流村民委員會,要按照“建立無傳銷社群”要求做好打傳、建立的各項工作,積極建立打傳“五個一”機制。

六、落實措施

(一)加強組織,落實機構

打傳工作已經成為建設平安東莞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考核方案》的要求,鎮維穩及綜治辦需把打傳工作納入到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中,各部門、各(村)社群必須高度重視。接下來,鎮打傳辦將根據《考核方案》要求,由鎮政府與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簽訂工作責任書,進一步加強打傳工作的組織建設。公安部門、工商部門、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與各(村)社群要落實相對應的打擊傳銷機構和聯絡員。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鎮打傳辦及經貿辦將完善打傳工作的線索處理、統籌協調、檢查督辦等機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在本單位建立責任分工、監管記錄、線索發現、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傳工作機制。重點完善“打擊傳銷示範區”的機制建設,建立聯絡機制,打傳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人與示範社群聯絡員溝通,檢查社群防控和打擊傳銷日常工作情況,並將例行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以備督查;建立協作機制,“示範區”(村)社群負責防控和打傳工作的負責人,對發生在(村)社群內的傳銷活動線索,在第一時間反饋給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務中心等部門,並將反饋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查閱。

(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

一是切實履行打擊職責。目前,傳銷行為主要以“傳人頭”、“拉入會”等手段組織活動,沒有固定的傳銷商品,隱匿性高。新莞人服務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群要根據各自的職能加強對傳銷行為的監管、打擊。新莞人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監管記錄,發現線索及時向鎮打傳辦反映。工商部門重點負責查處傳銷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公安部門重點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協助工商部門維持查處傳銷違法行為現場的秩序。各(村)社群對執法部門在示範社群內查辦的傳銷案件,村(社群)負責人應全力配合,包括帶路、提供屋主資訊、提供租住人員資訊、提供監控視訊記錄等等。

二是紮實構建監管網路。各部門要與各村(社群)密切配合,充分發動社群群眾尤其是黨員、公務員、離退休幹部對傳銷的監控預警;要充分發揮房管員、社群治安協管員、治安聯防隊的作用,加強對出現在社群內的可疑群體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過“聯絡卡”報告村委會或有關職能部門;村(社群)應制定打傳工作預案,重點做好轄區內傳銷活動的發現、先期控制、報告以及被騙人員下落查詢等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立體監控與全面打擊的聯動工作網路。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開展的情況,向打傳辦報送工作經驗和成效,鎮打傳辦將通過橫幅、宣傳欄、電視等渠道全面鋪開打擊傳銷的宣傳工作。針對校園、工廠、社群、人才市場等“四進”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傳單、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營造防範傳銷、拒絕傳銷的濃厚氛圍,因地制宜地加大宣傳力度。

(五)積極建立無傳銷社群

要嚴格按照《沙田鎮建立“打擊傳銷示範社群”工作實施方案 》,在示範社群大力開展“五個一”的工作,即:派發一張聯絡卡、建立一個資訊臺、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建立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打擊部分社群的傳銷活動,改善社群傳銷屢禁不止的狀況,遏制住傳銷蔓延的勢頭。

篇二:

為鞏固近年來我市打擊整治傳銷工作成果,深入推進無傳銷縣(市、區)建立工作,打造“平安江山”, 根據《20xx年江山市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打擊傳銷工作實際,決定從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摧毀傳銷組織、懲治傳銷頭目、教育群眾為總體目標,通過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清除各類傳銷組織,依法打擊各類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和傳銷組織者、策劃者、骨幹分子,教育一批傳銷人員;進一步完善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長效機制,實現傳銷違法犯罪查處率達100%、出租房屋預防傳銷活動責任書籤訂率達95%、一般參與傳銷人員教育救助率達95%、無傳銷鄉鎮(街道)建立覆蓋面達100%,有效遏制傳銷活動蔓延,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安全和穩定。

二、工作任務

1、強化執法部門協作,開展聯合執法,統一整治行動,破獲一批傳銷違法犯罪案件、挖源頭、打骨幹、摧網路,嚴懲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取締一批傳銷組織、處理一批傳銷違法犯罪人員。

2、依法做好被騙參與傳銷、生活無著落需要救助人員的教育、救助工作,使其儘快覺醒並脫離傳銷組織。做好一般傳銷人員的幫助返鄉工作,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

3、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識別、防範傳銷意識,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4、開展“三無”建立活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形成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立體打擊防控體系。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打傳”行動取得實效,成立鎮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才良同志任組長,黨委委員、綜治辦主任姜超興同志任副組長,姜雲、鄭全榮、寧曉軍、趙建華(城南所)、周治政、王瑞平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姜超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徐鐵軍同志任副主任,陸建中、姜智仁、夏陽明、蔡朱鑫、胡銘福、柴虎、姜勝、王琳玲、劉佳文、王建華同志為成員。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負責打傳工作的組織協調,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性工作。

四、行動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部署摸排階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別組織實施,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對轄區住所組織拉網式摸底排查。

從加強戶籍管理入手,以清查暫住人員名義,逐段逐幢逐戶進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戶數,並與出租房房東簽訂《預防傳銷活動責任書》(附件二)。對疑似傳銷窩點人員,要認真登記,掌握情況,作為下步取締重點物件。各村要配合派出所開展檢查。

2、對傳銷重點型別、重點物件、重點區域實行動態管控。

重點排查我市發現的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為名的拉人頭聚集型的1040傳銷、天津天獅傳銷等情況;以原始投資、股權認證為幌子的七彩祥雲投資、雲數貿等網路傳銷的情況。我市是省打傳辦確定的打擊傳銷重點區域,也是衢州市集中行動清查工作的重點區域,要通過浙江省公安重點人員動態管控系統預警研判發現涉傳人員和窩點,及時開展清查行動。

3、對旅館業、網咖進行核查登記。

根據傳銷人員預警情況,對傳銷人員住宿和上網的旅館、網咖進行及時檢查,對傳銷前科人員和疑似傳銷人員,做好登記,掌握資訊;要對傳銷可疑重點人員進行鎖定,收集證據,為抓頭目、打團夥、端窩點打下基礎。

4、籌辦教育學習班。

打擊傳銷只是一種手段,杜絕傳銷才是根本目的。要利用開設“傳銷人員勸解室”、“舉辦教育培訓班”、“發告知書”、加入“反傳銷自願者聯盟”等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強對受騙人員的說服教育工作,讓他們明白傳銷的違法本質,從而自覺脫離傳銷組織,

(二)打擊整治階段(7月21至8月20日)。

1、對前期排查的疑似傳銷窩點和人員聚集區、旅館、網咖,組織三次以上的清查行動。端掉傳銷窩點或傳銷人員聚集區,對鎖定的傳銷頭目實施抓捕,及時進行審訊,達到刑事追訴標準的,根據涉嫌罪名立案調查。有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的,進行治安管理處罰或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同時將傳銷人員錄入傳銷黑名單庫,實行動態管控。對為傳銷活動提供房屋出租的業主,依法進行處罰。

2、在清查行動中,一般傳銷人員和誤入傳銷組織的受害者,進行集中教育,通過播放有關教育視訊、邀請曾參與傳銷悔悟人員現身說法、執法人員法律宣傳、案例解說等方式進行“反洗腦”。同時進行資訊登記、調查取證、建檔案等工作。教育期間,通知家屬來江將人員領回。無法聯絡家屬的,由市場相關部門按照戶籍地負責集中遣返。

3、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宣傳打傳先進典型,及時報道工作開展情況,引導和警示群眾自覺抵制傳銷、遠離傳銷。要製作有關的打擊傳銷宣傳口號、宣傳資料、群發信息、公益廣告等進行免費宣傳,使打擊傳銷宣傳教育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公佈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及時處理群眾舉報和投訴。

(三)總結考核階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對案件查處、集中整治、無傳銷建立和宣傳工作情況等進行總結、自評和上報,市打擊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我鎮工作情況和自評結果進行考核評價(附件三),並納入年度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對錶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充分認識我市傳銷違法犯罪的形勢和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促進我市經濟健康發展、維護我市社會和諧穩定、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來抓。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傳三個重點環節,切實組織好、開展好此次行動,確保行動取得成效。

(二)明確職責,形成合力

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期間,要在市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協作配合。要將打擊傳銷的工作任務和責任進行分解落實,全力做好傳銷線索的排查、上報,構築情況互通、資訊共享的打擊、預防、監控和管理網路,形成打擊合力。

(三)規範執法,維護穩定

要準確理解、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認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證據標準,嚴格依法辦案。堅持打擊與維穩並重,嚴格把握打擊政策和範圍,積極預防、妥善處置涉穩事件。

(四)狠抓落實,嚴格責任

本次行動成效將作為年度平安建設和綜治考評的重要內容。對怠於履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堅決倒查追責。我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衢州市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將分片包乾,赴各地督促、檢查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