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街道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欄目: 工作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1.93W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街道打擊傳銷工作方案,供大家毒藥參考。

街道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街道打擊傳銷工作方案1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打擊傳銷工作的指示精神,堅決遏制我轄區當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猖獗勢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和有關法律,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區委區政府檔案精神和區打傳辦部署要求,把打擊傳銷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硬任務。以“打擊頭目,摧毀組織,淨化網路,教育群眾,維護穩定”為原則,在洪山管理局黨委行政領導下,積極配合區打傳辦開展打擊傳銷工作,促進洪山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配合區打傳辦來建立科學、高效、順暢的打擊傳銷工作機制,對轄區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予以堅決打擊,依法懲處傳銷頭目,摧毀傳銷組織,遣散傳銷人員,形成打擊傳銷的高壓態勢。建立健全防控傳銷的機制,有效遏制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在轄區的擴散和蔓延,逐步實現建立“無傳銷社群”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轄區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洪山街道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xxx

副 組 長:xxx

成員單位:黨政辦、綜治辦、經濟辦、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中隊及各社群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濟辦,吳華東任辦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務

1.建立和完善高效運轉的打擊傳銷工作體系。繼續完善由洪山局牽頭、部門參與、各司其職、聯動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平臺作用,定期組織召開工作會議,積極配合全區打擊傳銷集中統一行動。繼續完善打擊傳銷工作督察和摸底工作制度,認真做好迎接市打傳辦和區打傳辦檢查考核準備,將打擊傳銷工作作為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社群結合轄區實際將《方案》進一步細化,形成完善的工作體系和定式的工作方法。

2.開展排查整治,強化日常監管。組織人力、物力定期對轄區內傳銷活動開展排查,重點檢查城鄉結合部,安置小區和其他出租屋集中部位等傳銷活動易發區域的流動人口情況。出租屋的清查由各社群牽頭,聯合派出所、工商所、城管等部門,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行動,對涉傳人員予以登記在冊、教育遣送,要求各社群於每月25日將清查情況報送局打傳辦。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情況要求詳實掌握,確實發現傳銷情況,立即報告局打傳辦,由局打傳辦上報區打傳辦統一處理。

3.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繼續深化全社會禁止傳銷的宣傳教育,將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各社群要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洪西社群要出動宣傳車,進行連續宣傳,揭露傳銷的本職和危害、特點和手法,提高群眾識別和自覺抵制傳銷的能力,要求各社群上報宣傳工作資訊。各社群要加強轄區內在校學生、外來務工人員、待業下崗人員等重點人群及城鄉結合部、集中安置小區、外來人員聚集區等重點區域的宣傳工作,深入開展“防範傳銷進校園”、“防範傳銷進社群”活動,提升宣傳工作效果。

4.完善基層防範體系,開展打擊傳銷工作機制。一是深入開展“無傳銷社群”的建立活動,根據區打傳辦要求,紮紮實實落實“五個一”的工作要求,並在10月份做好市打傳辦的檢查驗收工作,要求合格率達到100%。二是成立專職打傳隊,原則由洪山管理局、派出所、工商所各2人,洪西社群、2人,將組織打傳隊員進行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據區打傳辦指示及時出動,有力地對傳銷活動進行打擊,有效遏制其擴散和蔓延。

五、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堅定信心。各社群及職能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明確打擊傳銷是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一項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紮實做好打擊傳銷工作。

2.認真部署,落實責任。各社群及職能單位要按照打擊傳銷工作整體安排,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打擊傳銷重點,階段性目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逐級落實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切實把工作落實到位。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群及職能單位要針對傳銷活動特點,積極探索建立區域性的協作機制,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擊傳銷工作。

4.加強資訊溝通與反饋。洪山局與社群及職能單位間應建立有效的資訊溝通機制,及時通報案件線索、工作動態,研究解決重大、突發問題,做到資訊暢通。各社群要建立巡防制度,實行零報告,將清理情況書面上報局打傳辦。

六、獎懲辦法

各社群及職能單位打擊傳銷工作同時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體系,局打傳辦對各社群打傳工作進行檢查和督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洪山街道打傳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社群打傳工作進行檢查、督察。在檢查期間,如發現一處傳銷聚點(人員),將對社群負責人、包點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如發現兩處傳銷聚點(人員),將對社群負責人、包點責任人進行誡免談話,取消年終各類評先評優。

2.紀檢督查組也將不定期在各區進行打傳工作暗訪,如果區暗訪組在檢查期間,發現一處傳銷聚點(人員),將對社群負責人、包點責任人進行批評,以洪山局打傳領導小組檔案通報;如發現兩處傳銷聚點(人員),將對社群負責人、包點責任人予以一票否決並進行組織處理。

為充分調動廣大居民積極性,聯手打擊非法傳銷,建立舉報傳銷獎勵制度。對舉報情況一經調查屬實的,將對舉報人進行物質獎勵。

街道打擊傳銷工作方案2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xxx6]60號精神和區委區政府5月9日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會議精神,為嚴厲打擊傳銷,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和合法權益,現結合我處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點與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網際網路、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並限制人身的行為;打著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為。

(三)通過專項行動,使重點地區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反覆勢頭基本遏制;其他地區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基本杜絕;群眾識別、防範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外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網際網路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幹分子,摧毀傳銷網路,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二)強化對網際網路的相關監管工作,完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為傳銷提供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行為,為打擊查處通過網際網路傳銷工作提供資訊支援。

(三)加強高校防範傳銷活動,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廣大學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傳銷。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解教工作。

(四)加強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為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

(五)依法規範直銷行為,查處違規招募、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為,堅決取締打著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

(六)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快打擊傳銷資訊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幹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群眾投宿、舉報及舉報獎勵機制。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為重點,重點抓好對農民工、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三、工作要與保障措施

(一)打擊傳銷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表現,要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堅持不懈地抓好。繼續按照“全區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領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針對傳銷活動的新特點和突出問題,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落實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確保抓出成效。

(二)這次專項行動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為

主,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公安機關要加大對傳銷犯罪的打擊力度,快偵快破大案要案。教育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傳銷屢禁不止、群體性事件頻發的地區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宣傳單位要配合做好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各地在這次專項行動中還要充分發揮社群居委會及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三)要嚴格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對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其領導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援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成立岳陽樓街道打擊傳銷領導小組,由楊勁鬆任組長,張雪梅、廖良保、巫有信任副組長,劉宇鬆、鄒新春、付嶽武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從工商、公安、房產、商務局各抽調1人組成,鄒新春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4月5日至4月25日),街道綜治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要迅速組成專門班子,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全面開展調查摸底工作。要充分利用現有投訴舉報網路,通過新聞媒體公佈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要發揮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發揮群眾參與,廣闢案件線索,掌握傳銷活動的新情況和新動向。

(二)集中查處階段(5月8日至7月30日)。以各居委會為單位,集中力量開展傳銷案件的查處工作,採取“端窩點、抓頭目、封帳號、吊執照、退錢款”等強有力措施,重點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同時,要以重點案件為突破口,深挖線索,摧毀傳銷組織網路,防止死灰復燃。對為傳銷提供住房、辦公及其他活動場所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清理鞏固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與其他部門一道,積極穩妥地做好疏散、遣返傳銷人員等善後工作,防止群體性事件發生。要建立情況通報、資訊共享等協作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要組織新聞媒體對典型案件和事例進行曝光,揭露傳銷活動的欺騙性和嚴重危害性,教育廣大群眾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四)總結階段。要在12月5日前將本地工作情況報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