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大學聯考考生路途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1.16W

大學聯考考生路途安全應急預案 篇1

大學聯考是全國教育統一考試,涉及到廣大考生及家長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的安全穩定,具有標準高、要求嚴、時效強的特點。為確保我縣大學聯考工作萬無一失,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大學聯考考生路途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大學聯考期間的突發事件,確保我縣大學聯考順利進行,維護大學聯考期間的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通榆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我縣大學聯考工作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大學聯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原則。必須提高大學聯考期間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要認真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1.4.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

1.4.3依法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對大學聯考期間的違法破壞行為,要依法採取果斷措施,做出快速反應和處理,確保大學聯考順利進行。

2、組織體系

⒉1領導組織

成立通榆縣大學聯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負責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顏景茂局長兼任。

考試期間,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指揮部各相關成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研究處置方案。應急預案一旦啟動,各部門要堅決服從指揮部的指揮,落實上級的部署,執行上級決策和指示,認真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建立大學聯考新聞發言人制度,由新聞發言人及時統一對外發布資訊。大學聯考期間,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專線值班電話:,確保通訊暢通,值班地點設在縣招生辦公室。

2.2工作職責

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對大學聯考期間各類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果斷處置,保證考試順利進行;在不可抗力因素對考試產生重大影響時,對有關考試的問題做出決定;負責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通報考試的重大突發事件。

3、事件處置基本程式

3.1如發生突發事件,考點主考要在第一時間向縣大學聯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時間、事件起因、波及範圍、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斷及採取的相應措施,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應急預案一旦啟動,有關部門立即著手開展調查、處置、偵破工作,並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縣、市大學聯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

4、處置措施

4.1考試期間,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把大學聯考情況列入值班值宿關注的重點事項。縣教育局和各考點要設立值班室,並配備值班人員。應急預案一旦啟動,各部門要堅決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及時處理與本轄區、本部門有關的突發事件。

4.2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招生考試部門適時跟蹤試卷的安全保密情況。一旦發生試卷洩密、被盜、損毀、塗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採取措施,控制現場,防止擴散,並立即向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部向省教育考試院報告。

4.3縣公安局要積極協調做好試卷押送和考場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對各類大學聯考資訊搜尋研判;交警部門要在考場附近及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實施交通管制,開闢大學聯考專線,在交通要道設立值班崗,及時處理交通擁堵。

4.3.1對於出現交通堵塞可能性較大的路口,要提前設計疏導方案,當出現問題時,要及時保證道路暢通,保證接送考生的車輛優先通行,積極防範重大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

4.3.2要預防治安案件發生,重點開展對各考點、各大學聯考考生食宿點、異地監考教師住宿點及周邊環境的排查,一旦發現苗頭立即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監考教師、涉考人員和大學聯考考生的人身安全,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案件,公安人員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對受傷人員及時由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

4.3.3大學聯考期間,要做好警力、消防車、消防器材及執勤車輛排程等項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做到立即出警,全面做好備勤工作。

4.3.4加強對大學聯考期間資訊蒐集和研判,密切關注社會各界的不同反響,採取相應措施,有效預防群體性的.事件發生。

4.3.5加大對大學聯考無線訊號監測裝置及車輛的保護力度,確保無線訊號監測裝置安全使用。

4.4大學聯考網上監控巡查系統一旦遭到破壞或出現故障,系統管理員要在第一時間向主考報告,主考向考區主任報告,系統管理員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快速排除故障,涉嫌人為破壞的,公安部門要立即介入偵破案件,打擊破壞行為。

4.4.1聯通公司要保證考試期間網路安全暢通,如出現網路故障,要在最短時間內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確保網路暢通;一旦出現通訊光纜遭到切割等破壞情形,必須保證在3小時內對架空光纜、4小時內對地下光纜搶修完畢,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考試期間要保證聯通公司機房全天候值班值守,提供充足的相關備用通訊器材,並單獨提供大學聯考專用路由裝置,設專人管理,保證24小時大學聯考專用通訊網路暢通。6月3日前完成大學聯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專用通訊裝置及線路的預檢、預修,並做好應急演練。派出專人、分割槽域配合城管、公安部門做好大學聯考專用通訊線路巡查工作。聯通、移動、電信部門在大學聯考期間要密切監督有關影響大學聯考的不良資訊,如發現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4.4.2城管部門要加強對大學聯考專用地下通訊光纜的巡護,從6月6日14:00時起至大學聯考結束,嚴禁途經路段(聯通公司——百貨大樓——團結路——民主路——育才路)地下施工及人為破壞,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進行全天候巡護。

4.4.3公安部門要加大對考場附近居民網際網路使用者的監督力度,負責做好考場周邊治安防範和道路管制工作,加大對易於發生群體性的事件資訊研判,特別是加大考點大門檢查通道的巡視監督工作,做好防範及相應準備、實施工作,嚴禁圍攻事件發生。要加強對架空通訊光纜的巡查,從6月6日14:00時起至大學聯考結束,要安排專人對大學聯考專用通訊光纜途經地段(財政局——第一中學;文化大廈——實驗高中——進修學校)進行全天候巡護,每條街路間至少安排1名巡護人員,嚴禁沿路通過超高車輛、嚴厲打擊破壞通訊光纜行為。

4.4.4教育部門要加強對考點、考場內部通訊線路及網路管理,確保網路暢通,設專人對考點、考場內大學聯考專用通訊光纜進行安全巡護。與大學聯考網路監控裝置廠商搞好對接,確保相關裝置正常運轉。6月3日前完成對大學聯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進行預檢、預修,反覆除錯,確保達到最佳使用狀態;開展對技術人員的培訓、應急演練,使其熟練掌握應急搶修及操作技能。6月5日前完成各光電收發器結點加裝UPS備用電源,準備充足的光電收發器等備用裝置。6月6—8日在大學聯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主控室安排專人,全天候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發現故障第一時間向聯通公司報告網路故障,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確保大學聯考順利進行。要做好校內住宿生的食品安全工作。

4.4.5縣宣傳部門要為大學聯考電子監控巡查系統及無線訊號監測裝置提供技術支援。協助有關部門保證考試期間各考點的資訊網路安全暢通。

4.5供電部門要在考試期間加強對各考點用電線路負荷情況的巡查,及時做好檢修工作,確保電力供應。

4.5.16月3日前完成對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等區域用電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排除考場、保密室區域的供電線路障礙。

4.5.26月6—8日大學聯考期間,對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等重點部位,備足應急發電裝置,並設專人管理使用,一旦發生停(斷)電故障,能夠及時保障電力供應。

4.5.3對於考試期間考場所在區域區域性供電緊張的,應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一旦發生停(斷)電故障,立即通過聯絡開關轉由其他線路做好電力供應,確保一中、實驗高中、進修學校、保密室等大學聯考重點區域供電正常。

4.6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部門要加強食品衛生、防疫及醫療救治工作。

4.6.16月2日—8日期間,派駐監督員定點開展學生食堂、各大學聯考考生食宿點、監考教師用餐地點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對居家應考考生做好食品安全指導,積極應對突發群體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4.6.2加大衛生防疫監測工作力度,一旦發生疫情,果斷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4.6.3一旦出現交通事故,由衛計局協同公安交警進行及時搶救和疏導;一旦出現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調查、報告、救治等項工作。大學聯考期間,所有救護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醫護人員保持24小時待命。

4.7環保、城管、文體部門要設立環境監測巡邏車,對考試期間考場周圍的環境進行監控,及時制止各種環境噪音。考試期間,考場附近禁止汽車鳴笛、高音喇叭、鳴放鞭炮、機械作業等。6月6—8日晚21:00—次日早7:00及午休期間,專項整治居民區附近的歌舞廳、網咖超時營業,建築機械超時段、超範圍作業及高音喇叭、廣場秧歌隊鑼鼓等噪音擾民問題,為考生創造一個安靜的考試環境。

4.8宣傳部門要密切關注考前和考試期間各類媒體對考試的報道,及時掌握社會各方面的反映,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密切關注網路資訊,對大學聯考期間網上登載的有關資訊進行甄別,並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和刪除。當出現重大突發事件時,由指揮部授權,縣委宣傳部把關後,由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權威資訊,穩定輿論。新聞發言人由教育局主管招生考試工作的副局長刁恩波同志擔任。

4.9縣教育局、招生辦設有監督舉報電話,並認真對待有關考試違紀舞弊的各種投訴。對有詐騙、造謠惑眾等不法行為的,應及時由縣公安局偵查控制。縣招生辦公室負責編制下發通榆縣大學聯考應急指揮部成員聯絡電話簿。

4.10所有涉考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隨時聽從指揮排程。

5、附則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實施。

大學聯考考生路途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為了保證大學聯考、會考期間城市交通的暢通,及時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確保大學聯考、會考工作安全有序的結束,根據縣政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城市交通實際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苗小平

副組長:

成員:

突發事故報告電話: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抽調運營車輛,各經營者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突發事故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組長、企業第一責任人負責制。

2、大學聯考、會考期間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由領導小組及時向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3、若有事故領導小組儘快組織運力,將考生安全、準時接送到考場。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大學聯考、會考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各企業要安排車況好,乘坐舒適的車輛進行大學聯考、會考運輸。同時抽調有技術經驗的人員對所有參運車輛進行安全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車輛不允許參運。

2、加強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服務教育。各企業要抽調駕駛經驗豐富、服務意識強的司乘人員參加大學聯考、會考運輸,對參加大學聯考、會考運輸的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服務教育和培訓。

3、保持車容車貌整潔、衛生。大學聯考、會考前所有參運車輛必須更換座套,清洗車輛,以保證車容車貌整潔、衛生。在運送考生時不得使用空調。

4、公交車須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有脫班、隨意停靠或先慢後快等違規行為出現,一旦有違規行為管理部門將立即查扣車輛。

5、計程車不得有隨意調頭、拒載或並乘等違規行為,要全力以赴按時、安全的為考生服務。

6、農村客運車輛杜絕超載,若客流量大的時候,可排程運力,盡力使各鄉鎮的參考學生安全、準時到達考場。

7、所有參運者在運營期間必須保持手機開機,且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排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各經營企業在接到此預案後,應立即行動起來,組織經營者召開動員大會。按照預案安排逐條落實,以保證20xx年大學聯考、會考期間我縣的城市交通暢通、有序、安全運營。

大學聯考考生路途安全應急預案 篇3

為保證我縣20xx年大學聯考考生能夠在大學聯考期間實現“平安考試”,並做到防患於未然,及時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確保大學聯考安全有序圓滿地完成,根據上級領導有關會議及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四個大學聯考點校園實際情況,特制定20xx大學聯考期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確保廣大考生安全無事故傷害,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杜絕傷害,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二、目的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和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大學聯考期間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積極應對大學聯考中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及工作原則

(一)安全應急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突發安全事故報告電話:

(二)工作原則

統一思想,防範在先,準備充分。

發現問題,即時上報。

加強領導,統一指揮。

應急反應靈敏,力求將突發事件遏制在萌芽狀態。

四、各類應急情況處理預案。

(一)學生生病應急處理辦法

預防措施

每天要要求考生注意夜間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要完全關閉窗戶,起床後及時開啟門窗通風,多喝開水,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適當放鬆,多休息。

處置辦法

發現考生生病(如頭暈、胸悶、發燒等),送考老師要及時把學生送到相應的醫護人員處就治,如果問題比較嚴重,應立即送到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等,及時向考點領導報告。

(二)考生食物中毒預防處理辦法

預防措施

(1)各學校和廣大教師要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化學藥品中毒的宣傳,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學生衛生意識,防止中毒發生。

(2)送考後勤人員,要對餐飲操作間及工作人員進行觀察,發現問題,及時報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

處置辦法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迅速採取措施:

(1)送考教師及時將其送往就近醫護人員就地急救。

(2)向110、120或者衛生健康委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等。立即將有關資訊報告教育部門,同時注意不造成人為恐慌!不擴大事態。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4)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考生考試期間突發疾病處理辦法

預防措施

提醒有關考生在家要儘量把經常突發的疾病做好治療工作,如果平時需要長期服藥的,班主任要提醒考生把預防藥帶好。

處置辦法

一旦發生考生在考試出現突發疾病現象,送考老師要及時配合監考老師做好這部分考生的工作,同時把這部分考生送到考點醫務室進行救治,如考點醫務室不能救治,要及時送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等。

(四)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帶隊教師指揮學生緊急安全有序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報校長。

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嚴禁組織考生冒險參與救火,確定不會發生觸電、爆炸或者倒塌等情況下,教師及有關人員可利用一切救火裝置救火,及時報告119、110、120請求援助。

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交通安全事故

預防措施

(1)為確保交通安全,考生前往考區儘量使用合格統一的交通車輛。

(2)公安、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在大學聯考前一天的整個行進過程中的路段上增派人力,保證道路的通暢與安全。

處置辦法

(1)大學聯考期間,如遇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及教師要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警110,請求120、119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2)迅速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處理領導小組,並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非集中住宿考生突發事件處理辦法

(一)預防措施

要求這部分考生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試當天的交通路線,考點學校及周邊環境和試場位置。

留下最能在第一時間通知考生資訊的考生電話,同時留下考生住宿點的具體路段、樓號和樓層。

要教育這部分考生注意路上的'安全,要留有充足的時間前往考場,防止遇到堵車等交通問題。

在不影響考生學習和休息的前提下,家長儘量陪吃陪住。

考試期間的所有必備品(如准考證、身份證、2b鉛筆、0.5毫米簽字筆、擦皮等等),儘量放在一個手提袋中,並要求家人在出發前提醒自己,防止不必要的情況發生。

(二)處置辦法

考試前半小時帶隊教師核准本考場人數。

一旦發生考生沒有到達考點,送考老師要立即用電話通知該考生。如果電話通知不到,送考老師以最快速度與帶隊負責人及家人聯絡,由帶隊負責人或家人火速前往其住處,必要時請求110支援。

路上交通情況瞬息萬變,難以預料,一旦考生在路上遇到堵車等情況,可求助交警,向他出示大學聯考准考證。如果因為趕考而違反交通規則,請向交警出示大學聯考准考證求得諒解。

如遇准考證、身份證等考試必備品忘帶,帶隊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其家人取得聯絡,併火速陪同考生返回取物,必要時請求110支援。

六、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若發生突發事件,實行首見負責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同時上報學校領導,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20等電話。

3、學校領導及帶隊教師大學聯考期間手機實行24小時開機,便於聯絡,並實行定時零彙報制度。

4、大學聯考期間,實行查崗巡視制度。尤其是大學聯考期間的晚上,帶隊教師要定時和不定時的巡查學生寢室,保證學生按照作息時間學習和休息。

5、時刻關心大學聯考期間的天氣狀況,做好防暴雨、防強風的預防措施。

考試最後一天下午考試結束後,要認真組織學生安全回校、回家,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大學聯考考生路途安全應急預案 篇4

我縣今年大學聯考的考場數為61個。考場設在沙一會考點,有理科39個考場和文科22個考場。鑑於我縣今年的氣候等自然因素,大學聯考期間為有效預防颱風、洪水、地質災害,傳染疾病災害等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切實維護考生和高招考試的安全。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普通大學聯考預防自然災害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各級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恪盡職守,同心協力,防抗自然災害,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工作措施

1.預設大學聯考備用考點考場。三明農校設施裝置比較完善,可為沙縣一中備用考場。

2.各校做好防汛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考生及工作人員的防範意識。大學聯考各有關學校建立一套考生詳細住址、電話號碼、聯絡人等通訊錄,並指定班主任或科任老師負責。報送縣高招辦一份。

3.縣高招辦安排24小時值班,與氣象局、水利局、防汛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絡,及時獲取準確汛息,監視自然災害的發展趨勢。並將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及時向縣領導和市高招辦彙報有關情況。

考前一週,氣象站每天傳真一份當天的天氣預報給招委會,縣水利局及時將水庫放水、河床水位的'情況通知招委會。以便及時採取措施。

大學聯考前兩天,如天氣預報有洪災或會有災害性暴雨,通知考生提早到達考點,特別是五會考生和家住鄉下及低窪地帶的考生,學校應密切與考生聯絡,及時與高招辦聯絡,如遇道路中斷或洪災而無法到考點,請求公安、應急等部門支援,確保考生平安到達考區,做到一個考生都不因天氣的原因而誤了大學聯考。

大學聯考前一天,如沙縣一會考點遭遇特殊情況,將情況上報省市招辦領導,請求啟用備用考點,在得到准許後,及時請求公安、應急等部門支援,將考生全部轉移到備用考點,妥善安置考生的食宿,並統一安排監考及考務工作人員的食宿,穩定考生的情緒,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果發生交通中斷,交通部門迅速組織力量搶修道路,做好道路中斷後的人員、車輛的疏散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同時,在公安、保密、應急等部門的幫助下,將試卷安全轉移至三明農校試卷保密室,增派保密人員值班,做到萬無一失。

若災情發生時,考點要立即協調醫療、防疫部門,及時做好考點、考場消毒防疫和搶救醫治傷員工作。電力部門要儘快組織力量搶修被水毀的電力裝置,確保儘快恢復供電,從而保證各考點供電設施的正常運轉。通訊部門要及時搶修通訊裝置,確保通訊暢通,把考試的有關資訊及時、迅速、準確地傳送到有關部門。交警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及時疏導車輛,確保考生能準時到達考點。

(二)疫情防控及防傳染病工作措施

1、各高中校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大學聯考期間,考點要對進入考點的考試工作人員及考試進行體溫測量,考點臨時成立新冠疫情防控專家組,做好專業評估、綜合研判工作。

2、考前三天,縣疾控中心和縣市場監管局要對沙縣一中、金沙高階中學及三明北附食堂及沙五會考生飲食點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考生的住宿點的室內環境衛生和飲用水進行監督,確保考生飲食飲水安全,嚴防不潔食品導致腸道疾病發生。

3、考生萬一發生食物中毒、發燒或腸道等傳染疾病,如在考試時段,應根據病情輕重緩急,由考區主考與上級巡視組組長研究決定出相應措施,並決定是否調動備用醫生進入考場治療。如在非考試時段,應由帶隊校長或家長迅速將患病考生送往醫院救治。

大學聯考考生路途安全應急預案 篇5

為確保今年我縣普通大學聯考正常開展,有效預防和正確處置各類突發及偶發事件,根據《福建省國家教育考試安全類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福建省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細則(暫行)》及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實現平安大學聯考的目標,完善大學聯考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廣大考生利益,切實維護教育考試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一)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二)統一指導,系統聯動

(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四)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五)重在預防,處置依法

三、適用範圍

(一)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特指教育系統組織的各類國家教育考試中試卷運輸、保管,考試實施等環節出現的洩密事件。

(二)其它災害性突發事件。

(三)考試期間安全類突發事件。

四、領導機構

為加強大學聯考安全保密、突發事件工作的領導,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各科室、各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明溪縣氣象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何磊副局長

副組長:薛曉菲紀檢員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局辦公室。

五、應急預案

(一)大學聯考防洪、抗災預案

大學聯考期間正值雨季,有引發洪澇災害的可能。根據我縣情況,擬預案如下:

①從5月起,加強對考生及家長進行必需的安全、防範教育,使之能正確應對交通、飲食、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特發事件。

②從6月1日起,氣象臺實時監測我縣氣象資訊及天氣趨勢情況,及時釋出6月5日至8日期間的氣象變化情況。

(二)大學聯考防暑降溫工作預案

加強對考生的教育,注意飲食衛生。組織氣象志願者在考場設定茶水(或魚腥草)供應處,防止中暑。

(三)大學聯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主要職責:

1.第一時間上報事件情況,包括:

(1)事件原因;

(2)事件性質;

(3)波及範圍;

(4)當前措施;

(5)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

2.落實省、市工作組的'決策與部署;

3.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一旦發生下列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遇上不可抗拒重大自然災害,如地震、洪災、火災等:

①協助當地政府組織力量搶救,嚴密保護現場,確保試卷不洩密。

②在搶救無效並確認試卷未造成洩密的情況下,經報請省高招辦同意,受災地考生由當地政府組織就近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四)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維護正常的國家、省級考試,維護考試的正常秩序,保護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制定本預案。

1.學校是教書育人的重要場所,在開展國家級、省級考試期間,考點必須從嚴落實保安人員配備、監控報警系統等安全保衛措施,切實保障師生安全、維護師生權益,努力為師生營造健康、文明、安全的施考環境。

2.社會公眾進入校園必須自覺遵守校園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施考要求,切實維護校園及周邊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考試環境。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破壞考試秩序、干擾考試活動、損壞公共財產及考試器材、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和合法權益。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縣公安、衛生防疫、市場監管等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在校園及周邊尋釁滋事、毆打他人的;

(2)在校園內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

(3)在校園內聚眾起鬨、封門堵路、限制人員和車輛出入,或衝擊、佔據校園教學、辦公、生活場所,擾亂正常教學秩序的;

(4)利用網際網路、手機簡訊提供試卷內容或製售虛假資訊的;

(5)在校園內進行宗教迷信活動的;

(6)在校園周邊200米範圍內經營網咖、錄影廳、歌舞廳、電子遊戲室等娛樂場所的;

(7)在校園內出售“三無”食品、偽劣考試用品的;

(8)使用非客運車輛或無牌無證、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的;

(9)在校門口亂停亂放各種車輛或違法超速行駛的;在施考交通管制期間違反規定的;

(10)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品進入校園的;

(11)其他嚴重擾亂校園正常考試治安秩序的行為。

六、預案的啟動

在國家教育考試期間,發生本預案中的情況,立即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