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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7.28K

1總則

國小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1編制目的

提高學校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學生及教師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安全和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參照上級各類檔案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大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師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請願以及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眾鬧事等群體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

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具有連鎖性、複雜性和放大性的特點,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城子鄉國小涉及一切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新城子鄉國小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學校的管理和服務職能,把保障師生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分管人員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⑷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⑸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班主任及教師的作用,依靠全體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師生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l.6應急預案體系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⑴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新城子鄉國小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

⑵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急辦)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在沈北新區教育局領導下,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2執行機構

學校安全保衛處(學校應急辦)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學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3執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學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2應急處置

3.2.1資訊報告

一旦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學校立即向區教育局安全教育科報告。應急處置過程中,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總結本次應急事件的處理情況並向教育局安全教育科報告。

3.3.1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和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4應急保障

4.1通訊與資訊保障

加強與通訊管理部門的聯絡,保障重大突發事件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加強與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訊運營企業的協調,必要時確保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及時向師生播發、刊登或以簡訊形式釋出。保證學校對講機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4.2應急隊伍保障

加強與當地政府和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等部門的聯絡,並組織必要的教職員工應急搶險隊伍,保障重大突發事件的人力支援。

4.3物質保障

加強與當地政府的聯絡,確保重大突發事件的物資需要。

4.4資金保障

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的支援,並加強與財政、民政等有關部門的聯絡,籌措重大突發事件所需資金,做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資金的使用、發放。

4.5技術保障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絡,提高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能力。4.6治安保障

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的聯絡,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治安工作。

4.7避難場所保障

提供本地區的避難場所,設立標誌,確保重大突發事件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師生能得到及時妥善安置。

4.8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與交通運輸部門的聯絡,保障重大突發事件處置人員、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4.9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絡,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學校公共場所消毒等工作。

4.10後勤保障

加強與當地政府的聯絡,確保重大突發事件所需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

5監督機制

5.1預案演練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5.2宣傳和培訓

學校要通過黑板報、宣傳欄、課堂教學、班隊會、廣播、升旗儀式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師生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6預案管理

6.1本預案由新城子鄉國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由學校安全保衛處(學校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村小、學校各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6.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錄:學校突發安全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理救援組織網路、職責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救援指揮部),設在中心國小校長室,下設應急辦,設在安全保衛處。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救援指揮部)是學校整個應急處理救援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和請示,負責與應急處理救援相關部門和社群聯絡,負責協調應急處理救援期間各救援行動組的運作,統籌安排各項應急處理救援行動,保證應急處理救援工作及時、快速、有序、高效地進行。負責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排查原因和責任。指揮部成員在接到事件報告或通知後,應火速(校內接報後5分鐘、校外10分鐘以內)趕到現場,並迅速瞭解和掌握事件基本情況,儘快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立即研究事件處理的具體策略。

(1)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總指揮職責

①決定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②統一領導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處理救援行動組人員和所需各種資源的統一排程;

③向公安、消防、衛生、安監、技監等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報告,並始終保持密切聯絡;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學校後,配合相關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④向城區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項;

⑤向教育局報告事件情況和求援事項;

⑥向本校師生員工通報事件情況;

⑦根據教育局授權,向新聞媒體公佈事件情況;

⑧負責事件原因調查和善後工作。

2、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救援現場指揮:

(1)突發校園安全事件:

(2)突發校園衛生事件:

(3)校內其它突發事件:

①火災、溺水事件:

②群體性師生食物中毒、觸電事件:

③交通安全事件:

④體育活動傷害事件:

(4)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救援現場指揮職責:

①根據事件應急處理救援預案,在事件現場指揮應急處理救援行動,力求把事件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事件現場無關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④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

⑤把事件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總指揮報告;

⑥與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資訊;

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件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⑧負責事件後的現場清理工作。

3、突發安全事件現場值班人員:

(1)節假日值班:節日值班領導

(2)日常值班:值班教師和帶班領導

(3)突發安全事件現場值班人員職責:

①在事件發生初始階段,擔當事件現場指揮;②在確認事件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後,向學校領導報告;

③按照應急處理預案的規定,啟動《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④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件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4.應急處理救援行動組:

(1)通訊聯絡組:

(2)疏散引導組:

(3)醫療救護組:

(4)警戒保衛組:

(5)排險搶修組:

(6)後勤保障組:

5、應急處理救援責任制

(1)總指揮是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救援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整個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理救援工作負總責。

(2)現場指揮和現場值班承擔本《預案》規定的相關職責,指揮有關人員進行事件搶險,對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和現場值班負責。

(3)學校定期進行安全考核,對安全工作做出顯著成績者,實施獎勵。

(4)對校內發生安全事件,根據責任大小,實施批評、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四)突發安全事件的報告與現場保護:

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應立即將事件地點、時間、類別等事件有關資訊報告當日現場值班領導,由當日現場值班領導立即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再由總指揮向縣局報告。迅速組織力量,全力保護現場,並在24小時內寫出突發安全事件書面報告,報上級部門。突發安全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後採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的情況;

5、事件報告單位。

(四)應急報告救援聯絡電話:

教育局值班室(行政辦)89864693.89865360

教育局安全科89601195

急救中心:110(晝夜)

消防火警:119(晝夜)

緊急醫療救護:120(晝夜)

校長室:8986327089601170

新城子派出所:89862443

二、專項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

1.防颱風、建築物坍塌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2.防暴雨雷擊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二)事故災難

1.交通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2.觸電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3.火災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4.溺水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5.體育傷害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三)突發校園公共衛生事件

1.突發校園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2.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四)突發校園安全事件

1.犯罪分子持刀行凶、實施暴力侵害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2.收到恐嚇電話、簡訊或信件事件應急處理程式

3.校園內發現可疑分子應急處理程式

4.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應急處理程式

5.群體性鬥毆事件應急處理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