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防汛工作“以防為主,防重於搶”的方針,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中心設施施備安全,切實做好各項防汛準備工作,確保正常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建立由局長賈智豔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陳祖新、樑靜同志任副組長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科、職業介紹中心負責人組成(名單附後),負責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
二、預案准備
(一)防汛期
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為防汛期。
(二)重點部位
本局防汛的重點部位為大院內1樓和後院消防通道及各排水溝(口、孔)及樓房房頂等。
(三)防汛措施
1、5月上旬對上述各重點部位逐一進行全面排查;
2、5月中旬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各排水溝(口、孔)暢通無阻;
3、5月底前對相關設施進行維護,對易裂、易倒、易斷(折)的設施進行加固或更換;
4、5月底前對一樓辦公室、倉庫等直接接觸地面且易溼、易潮、易腐的相關辦公用品或物品,進行鋪墊或高處置放;
5、做好防汛器材準備。5月底前除現有防汛器材和裝置外,根據防汛工作需要及早配備;
6、注意掌握氣象資訊。從5月1日起,隨時注意從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收集和掌握氣象資訊,一遇可能出現異常天氣或大量降雨,提前採取防範措施;
7、加強住所防汛工作。防汛期間,職工住所防汛工作,服從所在街道防汛指揮部或物管單位的統一安排和指揮。
(四)組建防汛搶險隊
防汛搶險隊員由現有在職職工中身體健康、年富力強且具有高度責任感和一定防汛搶險經驗的人員擔任,一遇出現險情時,防汛搶險隊在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指揮下具體負責防汛搶險工作。
三、防汛值班
實行汛期安全值班制度,並設立防汛值班電話,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
二、試行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績效優先,重實績,重貢獻,重工作質量,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物件
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在職教職工(非義務教育階段單位在職教師除外)和全市教育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教師績效考核方面建議按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1、師德獎;
2、全勤獎;
3、教育、教學獎;
4、崗位津貼獎(課時津貼、工作量獎、班主任津貼、校長、中層等行政後勤崗位);
5、安全責任獎;
各學校根據年初學校管理方案,結合上述五個方面制定考核細則,將教師的工作量細化成考核分數,對教師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然後以考核分數×資金計算。
五、發放辦法:
1、總量控制。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總量=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資教生)人數×(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離退休人員總量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人數×(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上述兩者之和計算到學校(核算單位)並予以公示。2、突出績效。離退休教師按月平均發放,在職教師按績效工資的60%按月發放,40%部分在每學期結束後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至教師手中。
2、財政統發。首先由學校根據教師績效得分情況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數額,並編造成績效工資發放名冊,報市教育局彙總稽核,再送市財政局審定後,通過國庫直接支付到教師工資代發銀行,再由銀行分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人員績效工資問題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市教育局、財政局稽核,報市政府審批後執行;市教育局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的績效工資暫參照一般性部門預算單位規定津補貼標準執行。
七、監督管理
學校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津貼、補貼政策,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全額追繳,並按相關規定處罰。
八、上級政府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明確後,按上級政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體制的激勵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未能發揮出來,薪酬發放的平均主義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辦教師與公務員之間以及公辦教師群體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優質師資收入明顯下降改革後學校的經費支配自主權普遍下降,教師收入的調節能力和激勵機制的設計能力被削弱。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順利實施。
二、競聘上崗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
2、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實施競聘上崗的崗位範圍和條件
(一)範圍:
1、局屬各事業單位出缺的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
2、局屬各事業單位聘用期已滿或出現空缺、新設的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崗位;
3、局屬各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因市房改辦中層幹部為科級職務,不列為此次競聘上崗範圍)。
(二)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競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競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崗位上堅持正常工作;
5、競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基本任職條件:
1、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專業技術崗位的七、十級等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我省現行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各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按照省人事廳制定的專業技術等級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執行。局屬各事業單位可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根據不同等級崗位的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體辦法。
3、局屬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任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員不能參加競聘上崗:
1、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四、組織領導與監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責任部門,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方案的稽核把關。局屬各事業單位單位應成立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事業單位黨政領導、紀律檢查部門和工會、職工代表組成,人數一般為5人或7人,領導小組負責集體研究提名推薦聘用人員,領導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五、程式及時間安排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的基本程式包括:制定《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學習動員,公佈崗位及競聘條件,個人申報,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群眾測評,成績公佈,組織決定,公示,簽訂聘任合同,兌現工資。
(一)準備階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業單位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競聘上崗工作方案》。
2、方案經職工大會通過,於9月18日前送局人事處稽核,報市人事局批准後,再組織實施。
3、9月23-25日召開本單位職工大會,公佈競聘崗位、崗位職責、任職條件、崗位待遇以及競聘上崗的程式、辦法、日期等事項。
(二)實施階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競聘上崗條件的人員申報應聘崗位。
2、9月27日競聘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競聘人選。
3、9月28日,公示資格審查結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
(1)方式:考試分筆試和麵試。考試內容主要是履行競聘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其中,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面試分為A、B兩類,其中A類為專業技術職務競聘上崗面試,B類為事業單位中層幹部競聘上崗面試。既要競聘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的人員又要參加競聘單位中層正副職位的,則需參加A、B兩類面試。競聘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的,只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考試結束後,在本單位公佈考試成績。面試考官由5人或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面試考官的確定要嚴格執行有關回避制度。
(3)面試計分方法:面試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間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試得分按去掉一個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後將分數相加後除以考官人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3位“四捨五入”)。
5、10月16日組織民主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本單位或應參加測評總人數的80%,同等條件下民主測評得票數多者優先聘用。
6、10月19-21日領導小組根據競聘人員考試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果,確定擬聘崗位的考察物件。通過考察,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作出書面評價,提名推薦人選。
7、10月22日-23日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聘用人員。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競聘結果。
9、10月30日-31日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並送人事部門進行鑑證。
(三)總結階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報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總結。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處,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定、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兌現工資。
六、聘任和待遇
1、競聘上崗的崗位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為5年。
2、競聘上崗的人員,按照新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待遇。實行按崗定酬,崗變薪變。
3、單位對競聘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履職情況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及時記入考核檔案,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升降、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考核不合格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解聘、低聘或調整工作。被低聘或調整工作的人員按照新聘任的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4、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競聘上崗落聘後,可以參加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競聘,可以以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參加有關技術、學術活動。
5、對實施競聘上崗後未能繼續擔任原職務的人員,應視情況另行安排適當工作。對因競聘上崗而產生的內部待崗人員,應積極提供上崗機會,妥善安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
局屬各事業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實施競聘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班子成員要認真領會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推行競聘上崗的領導工作。
(二)嚴格政策、嚴肅紀律。
開展競聘上崗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式進行。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如有違反規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人員的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考官、命題組的人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要嚴格做好相關試題的保密工作,防止試題內容外洩,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嚴肅查處。
(三)紮實工作,切實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
實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涉及單位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單位自身的穩定與發展,各事業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在引導職工支援並積極參與崗位設定工作的同時,要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運轉,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志要積極參加競聘上崗,在搞好競聘上崗的同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