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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搶修應急預案措施(通用3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8.77K

停電搶修應急預案措施 篇1

1、值班電工要檢查真空開關的指示牌是否分閘,再檢查電壓和指示燈,當明確失壓斷電後,按《電業規定》要求將主供電源進線櫃真空開關退出,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指示牌;

停電搶修應急預案措施(通用3篇)

2、值班室電工向供電局排程室報告並瞭解外線停電狀況;

3、工程主管及時把狀況彙報到管理處經理,並提啟用備用電源,經管理處主任批准後,用電話向業主解釋停電原因並提醒業主做好來電的準備;

4、工程主管要求值班電工做好操作的準備。按《電業規定》送上備用電源;

5、檢查裝置執行是否正常,停電區域是否已恢復正常;

6、恢復正常供電後,及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

7、詳細記錄事故全過程(停電時光、報告時光、受話人姓名、報告資料、離開時光、事故原因等);

8、當內線故障導致主供電源停電時;

9、工程主管組織機電檢查電力系統故障原因並及時搶修;

10、加強電區域的安全巡邏;

11、工程主管及時把狀況彙報管理處主任,經管理處主任批准後,用電話向用戶解釋原因並提醒使用者做好來電的準備;

12、工程主管要求值班電工做好操作準備,按《電業規定》進行送電操作;

13、檢查裝置執行是否正常,停電區域是否已恢復正常;

14、恢復正常供電後,及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

15、詳細記錄事故的全過程(停電時光、報告時光、受話人姓名、報告資料、離開時光、事故原因等)

停電搶修應急預案措施 篇2

高鐵是人流密集聚集的場所,一旦出現火災、火險或爆炸等情況應果斷採取以下措施:

一、及時報警

高鐵所有幹部職工無論在任何時間和場所,都有撲救火災,組織旅客疏散的義務。一旦發現火情,要立即報警,報警時應根據火災情況先向周圍人員發出火警訊號,如火不大,不會很快蔓延且易撲救的初期火災,應立即使用就近滅火器材,將其迅速撲滅,保護好現場,查明起火原因,同時向車間(或高鐵)彙報;車間(或高鐵)幹部認為火勢很大,蔓延迅速或不易撲救時,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內容:起火單位,起火部位,起火物,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並指派專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為其指示起火點和通過路線。

二、組織撲救

車間(或高鐵)幹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迅速到達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在疏散旅客的同時,根據火勢組織臨近場所工作人員參加撲救,針對著火物,正確選用滅火器材,如著火物為木材、棉、毛、麻、紙張等固體可燃物,應就近選用消防栓的水或乾粉滅火器,著火物為汽油、煤油、甲醇等易燃液體,選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著火物為電器裝置或線路著火,應先切斷電源,再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如煤氣著火要先關閉閥門,切斷氣源,如油罐著火,要冷卻燃燒的油罐,撲救火災的原則:先人後物,先控制後撲救,先重點後一般。

三、疏散旅客

③指揮部設在公安段(派出所)(應急電話:),客運設在廣播室(應急電話:)。

④現場指揮部設在離現場較近的適當場所。

3、指揮辦法

①公安、客運設專職聯絡員傳達命令,使用無線對講機和電話指揮。

②應急指揮部具有以下指揮許可權:A.下達疏導方法和有關要求。B.決定迴避特殊處所的繞行線路。

C.處置應急情況下出現的危及旅客安全的各類事項。D.下達撤離職工、幹警的命令。

E.下達要害部位、金錢重地人員的疏散命令。③處置程式和有關要求:

A.緊急情況應酌情通知以下單位:

a.公安處指揮中心:路電:市電:b.高鐵總值班室:路電:c.火警:市電119;

d.急救中心:市電120或市電999B.迅速將情況和危急程度報高鐵主要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C.警務區公安人員必須及時設定警戒線,全力保護現場,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控制險情蔓延或擴大,加強治安秩序管理和宣傳教育,同時,初步進行調查取證,及時抓獲罪犯和嫌疑人。

停電搶修應急預案措施 篇3

停電發生後採取的緊急措施:

1、配電房值班員發現停電故障,應及時通知管理處工程管理員。

2、工程管理員立即到現場,組織當值電工檢查電力系統狀況,並及時彙報管理處主任;

3、當外線故障導致主供電源停電時;

1、值班電工要檢查真空開關的指示牌是否分閘,再檢查電壓和指示燈,當明確失壓斷電後,按《電業規定》要求將主供電源進線櫃真空開關退出,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指示牌;

2、值班室電工向供電局排程室報告並瞭解外線停電狀況;

3、工程管理員及時把狀況彙報管理處經理,並提啟用備用電源,經管理處主任批准後,用電話向住客解釋停電原因並提醒住客做好來電的準備;

4、工程管理員要求值班電工做好操作準備。按《電業規定》送上備用電源;

5、當內線故障導致主供電源停電時;

6、工程管理員組織機電檢查電力系統故障原因並及時搶修;

7、加強電區域的安全巡邏;

8、工程管理員及時把狀況彙報管理處主任,經管理處主任批准後,用電話向用戶解釋原因並提醒使用者做好來電的準備;

9、工程管理員要求值班電工做好操作準備,按《電業規定》進行送電操作;

10、檢查裝置執行是否正常,停電區域是否已恢復正常;

11、恢復正常供電後,及時向管理處主任彙報;

12、詳細記錄事故全過程(停電時光、報告時光、受話人姓名、報告資料、離開時光、事故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