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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消防安全檢查實施方案

欄目: 實施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7.95K

為確保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紮實有效開展,根據文物保護與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文物局消防安全檢查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通過文物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強化消防安全監管,進一步督促文物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責任主體意識和防控火災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家文化遺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檢查範圍

本次檢查的文物單位包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是古建築、近現代代表性建築、石窟寺),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收藏單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現場等。

四、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國家文物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管理辦法》;

國家旅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文物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國宗教旅遊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

五、檢查內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崗位職責情況

1、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機構或者管理使用單位,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收藏單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現場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大型古建築群是否建立專職或兼職消防隊伍;

3、是否明確崗位職責,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責任書。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檔案建立情況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防火巡查、檢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專職和兼職消防隊的管理;

火災應急預案演練;

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等。

2、是否按規定建立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是否完整、規範。

(三)消防設施裝置及其使用情況

1、是否按相關要求安裝火災報警和滅火設施、裝置;

2、是否按相關要求配備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定和完好、有效情況;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設施建設和使用情況;

5、是否設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設施裝置是否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設施執行情況。

8、職工對消防知識的掌握,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操作使用情況。

(四)消防安全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消防安全預案是否科學、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五)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情況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檢查和抽查情況;

2、對火災隱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採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護單位是否被用於生產、經營或者娛樂場所;

4、古建築之間或毗連古建築是否存在私搭亂建情況;

5、古建築保護範圍內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電管理情況

1、是否按規定規範文物保護單位內旅遊、宗教活動等用火、用電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電行為;

2、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寺廟宮觀是否按相關規定和要求,規範燃香活動。

3、古建築內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敷設是否規範,是否定期檢測。

(七)其他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六、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檢查主要採取各文物單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檢查、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重點抽查的形式組織實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單位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全面自查,分析查詢消防安全隱患,針對消防安全隱患,認真組織進行整改,並及時將自查及整改情況報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

在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集中檢查期間各文物單位要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練。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練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要做好書面記錄備查。

(二)聯合檢查

由縣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組成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文物單位實施聯合檢查。對重大文物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問題向當地政府報告或通報,並作為文物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重點督辦單位進行跟蹤督辦。

(三)彙總上報

檢查工作結束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對本轄區內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形成檢查報告,並於2011年3月15日前分別以書面形式報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內被公安機關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博物館進行統計,填寫《文物系統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統計表》(見附件),隨檢查報告一併報國家文物局。

(四)重點抽查

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聯合組成檢查組,適時對全國各地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和重點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防範情況進行抽查,並將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預防和減少文物單位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家文化遺產安全,是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成立文物單位消防安全聯合檢查工作機構,制定詳細、周密、具體的檢查工作計劃和措施,切實做到責任到人,檢查到位,務求實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確保取得實效

通過本次檢查要切實摸清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的底數,督促文物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研究制定科學的整改方案,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堅決依法督促整改,切實提高文物單位的火災防範能力,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協同配合,形成長效機制

各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協作,各司其職,依法履行職責,把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納入工作內容,及時組織研究,解決突出問題,並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機制。